1、现场巡视治理方法第一章 总那么第1条 为加强本监理合同段的现场巡视治理,标准巡视人员的行为,确保巡视信息核查、检查的有效施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第2条 本方法适用于北京地铁十号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4合同段的现场巡视治理工作。第二章 巡视机构第3条 总监办平安监理工程师为巡视组的固定联络人,负责本监理合同段的现场巡视治理工作。第4条 驻地办各装备1名现场巡视监理人员,负责所监理标段的现场巡视工作。第三章 巡视组人员职责第5条 监视检查施工单位平安风险治理体系建立及执行情况,评估施工监控的组织、人员、资质、设备和监测施行的有效性。第6条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平安专项施工方案、监控方
2、案、应急预案和环境保护措施,报总监审批。第7条 负责施工现场作业面的平安巡视,负责平安风险的评估、预警和信息报送。第8条 审查和监视施工单位的监控、评估、预警、信息报送和预警的响应、处置。第9条 负责全面、及时、真实的进展平安监理记录和编制平安监理报告。第10条 负责对黄色综合预警状态的风险工程的事务处理加强监视检查,并将处理结果和变化情况及时上报监控治理分中心。第四章 巡视内容第11条 对施工单位进展周边环境、支护体系和开挖面等巡视信息的核查,重点针对风险关键部位的巡视核查。第12条 对施工单位报送信息、施工工艺设备、施工组织治理与作业情况的监视、核查信息、施工单位风险事务处理的落实情况,给出正常或黄、橙、红色综合预警建议。第五章 巡视材料和信息治理第13条 巡视材料的报送方式包括日报、周报、月报,并按工点进展报送,格式及内容严格按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立平安风险技术治理体系(含补充附件)的相关要求。第14条 纸质材料(周报、月报)加盖总监办公章,巡视信息的报送、预警及综合预警的响应满足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立平安风险技术治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并建立巡视材料台帐。第15条 现场巡视预警发布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建管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立施工巡视预警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