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转治理规程
1.0 目的
标准消防系统运转治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XX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转治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转治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施行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转治理工作。
3.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转治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转治理的统筹、协调。
4.0 工作内容
4.1 运转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展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展巡视。
4.1.3 运转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转”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缺点”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缺点,立即到现场查明缘故;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假设消防技工巡视时觉察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缘故;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明晰,出现缺点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觉察重量减轻时应进展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觉察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缘故给予更换。
4.1.4 在运转监控中觉察有不正常情况,应进展登记,同时报告消防治理中心负责人,
并进展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应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治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假设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清扫室内卫生,擦拭设备设备,不断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装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敏,设备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临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临时交换,并交待值班本卷须知,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 进展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以下情况不接班:
a. 上一班运转情况未交待明晰;
b. 记录不标准、不完好;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洁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缺点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同意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材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操纵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
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转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视填写运转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
无
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转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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