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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4649-2023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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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93.080.10 CCS P 66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6492023 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指南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smart expressway construction 2023-12-18 发布 2024-01-18 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34/T 46492023 I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缩略语.2 5 总体要求.2 建设原则.2 总体框架.2 6 一般场景建设.3 一般规定.3 交通运行状态监测.3 基础设施健康监测.4 信息发布与诱导.5 7 专项

2、场景建设.5 一般规定.5 复杂公路基础设施.6 恶劣气象频发路段.6 大流量路段.6 车路协同路段.6 智慧收费站.7 智慧服务区.7 智慧作业区.7 8 智能中台.8 一般规定.8 数字孪生平台.8 全链条数据底座.8 高精度地图.9 9 智慧应用系统.9 一般规定.9 智慧建设.9 智慧养护.10 智慧运营.11 智慧服务.12 10 支撑及保障.13 一般规定.13 通信网络.13 DB34/T 46492023 II 网络与数据安全.14 智慧供电.15 配套环境.15 11 评估评价.15 DB34/T 46492023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

3、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陶文胜、李晓勇、邓萍、沈志祥、汪林、陈帮传、历润、朱丽丽、车晓琳、赵加信、高剑、陈浩、汪斌、焦阳、钱堃、李唯琛、詹小川、文坦、王权鑫、张金金。DB34/T 46492023 1 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

4、高速公路建设总体要求、一般场景建设、专项场景建设、智能中台、智慧应用系统、支撑及保障、评估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扩建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养护、运营和服务各阶段业务,在役高速公路的智慧化提升可参考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7973 信息安全技术 大数据安全管理指南 JT/T 1037 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 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交通运输部(交办公路202121号)3 术语和

5、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智慧高速公路 smart expressway 基于高速公路运行特性,综合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感知、智慧通信、智慧管理、智慧服务配套体系,随技术发展不断自我演进,为未来交通出行体验与全天候安全通行等提供可持续服务的高速公路,最终实现安全、便捷、绿色、高效的高速公路。准全天候通行 almost all-weather running 在恶劣气象和不利灾害条件下,通过感知设备采集道路交通运行状态、气象环境状态、基础设施健康状态等信息,制定并发布主动管控策略,实现车辆安全运行。智慧服务区/停车区 smart servic

6、e/parking area 通过智能终端,具备服务设施运营、动态智能监测及服务区流量区域化监测等能力,为公众提供车辆服务、信息发布等人性化、智能化服务的服务区/停车区。车路协同 vehicle-infrastructure cooperation 基于无线通信、传感探测等技术获取车辆和道路信息,通过车-车、车-路的实时信息交互与车辆主动安全控制和道路协同管理,达到提升交通安全与通行效率的道路交通系统。数字孪生平台 digital twin platform DB34/T 46492023 2 集成多学科、多物理场、多尺度、多概率的数字化模型集合,可充分利用物理模型、历史数据、感知数据,在虚拟

7、空间中完成对高速公路实体的实时映射,反映高速公路物理实体的建造、管理、养护、运营、服务过程的物理活动,并与其产生虚实交互效应的可视化平台。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RSU:路侧单元(Road-Side Unit)C-V2X:蜂窝车联网(Cellular Vehicle-to-everything)OTN:光传送网(Optical Transport Network)SD-WAN:广域软件定义网络(Software Defined Wide Area Network)5 总体要求 建设原则 5.1.1 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应依据地区发展需求和发展规划,结合道路自身情况,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宗

8、旨,遵循“系统性、实用性、安全性、先进性、经济性、可扩展性”的建设原则。5.1.2 智慧高速公路宜遵循“调研分析方案设计工程实施效果评价”的程序实施,贯穿于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养护、运营、服务全过程。总体框架 总体框架可分为一般场景建设要求、专项场景建设要求、智能中台、智慧应用系统、支撑保障体系、评估评价六部分。各部分内容组成关系以架构图形式展示,如图1。支撑保障体系支撑保障体系专项场景建设专项场景建设一般场景建设一般场景建设智能中台智能中台智慧应用系统智慧应用系统评估评价评估评价智慧建设智慧运营智慧养护智慧服务交通运行状态监测信息发布与诱导基础设施健康监测智慧服务区复杂公路基础设施智慧收费站智

9、慧作业区大交通量路段通信网络网络与数据安全智慧供电配套环境数字孪生平台全链条数据底座高精度地图恶劣气象频发路段车路协同路段 图1 智慧高速公路总体框架 5.2.1 智慧高速公路外场建设体系的建设要求因地形结构特点、运行安全风险等因素而不同,因此分为一般场景和专项场景两类建设。DB34/T 46492023 3 5.2.2 一般场景建设应包括交通运行状态监测、基础设施健康监测、信息发布与诱导等设施的建设要求。5.2.3 专项场景建设应包括复杂公路基础设施、恶劣气象路段、大流量路段、车路协同路段、智慧收费站、智慧服务区、智慧作业区七类场景的特殊交通运行状态、气象环境、基础设施状态、信息发布等设施的

10、建设要求。5.2.4 智慧中台应包括数字孪生平台、全链条数字底座、高精度地图。5.2.5 智慧应用系统应包括智慧建设、智慧养护、智慧运营、智慧服务全业务流程的建设要求。5.2.6 支撑保障体系应包括通信网络、智慧供电、网络与数据安全、配套环境的建设要求。5.2.7 评估评价为智慧高速公路正式运行不少于 1 年后,宜开展智慧高速公路建设运行效果的评估评价工作。6 一般场景建设 一般规定 6.1.1 一般场景应在满足现有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按照“感知更精细、布点再加密、前端再提档”的要求,增加智慧化建设的内容,提高智慧高速公路交通运行效率和安全服务水平。6.1.2 一般场景建设内容应包括视频监控、交

11、通流检测、交通事件检测、交通气象监测、桥梁、隧道和高边坡等基础设施健康监测以及信息发布与诱导等内容。6.1.3 一般场景建设内容可根据高速公路交通量、交通组成、服务水平、区域环境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建设。交通运行状态监测 6.2.1 视频监控 6.2.1.1 应充分复用已建干线视频监控设施,新建视频监控设施须与可复用设施联合部署,并实现新、旧设施数据的同步应用。6.2.1.2 可采用固定与移动视频监控设备(如无人机、车载视频等)相结合的方式对特定区域或路段进行补充采集。6.2.1.3 应实现高速公路的全程视频监控,724 小时不间断,并可对摄像机进行远程操作。6.2.1.4 应确保视频图像清晰,

12、连续、无死角,可进行自动录像。6.2.1.5 视频图像应叠加公路名称、摄像机桩号或位置名称、方向等信息。6.2.1.6 视频图像信息应实现与全省高速公路全程视频监控管理系统的对接,同时实现与交警、路政部门视频平台对接。6.2.2 交通流检测 6.2.2.1 应结合服务水平、管控措施在流量、密度发生变化的区段设置交通流量检测设备。6.2.2.2 宜支持断面内单车道的交通流量、平均车速、时间占有率、车辆类型、车辆长度等指标的监测。6.2.2.3 宜采用视频、雷达等非接触式检测技术,并充分利用门架设施,如设备为视频监控、事件检测等融合型设备,布设时应同时兼顾交通流检测要求。6.2.3 交通事件检测

13、DB34/T 46492023 4 6.2.3.1 应具备交通违章类事件(如车辆逆行、车辆超速、车辆慢行、非法停车等)、交通流量事件(如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排队超限、车间距过小等)和其他类事件(行人闯入、路面抛洒物)的事件识别、记录和报警功能。6.2.3.2 应实现快速、准确发现、定位交通事件。6.2.3.3 应自动为应急处置管理探知事件来源信息。6.2.4 交通气象监测 6.2.4.1 应充分复用已建气象监测设施,新建气象监测设施须与可复用设施联合部署,并实现新、旧设施数据的同步应用。6.2.4.2 应实现对高速公路能见度、路面状态(路温、路面状况、冰点温度、融雪剂浓度)、气象环境(气温、相

14、对湿度、风速、风向、降水量、光照强度)等公路气象情况的实时监测,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要素监测。6.2.4.3 应联合当地气象局获取高速公路沿线 12 小时(对应气象要素)实况色斑图,以及雷电、大风、冰雹的提前预报。6.2.4.4 交通气象信息应实现与全省高速公路气象信息预警平台的对接。基础设施健康监测 6.3.1 一般规定 6.3.1.1 基础设施结构监测对象包括:道路、桥梁、隧道、高边坡、交通安全和机电设施。6.3.1.2 基础设施结构监测内容应根据结构特点、业务需求等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荷载、线形或位移、变形、裂缝、结构应力、结构动力特性响应、气象及环境响应参数等。6.3.1.3 基础

15、设施结构监测宜采用在线监测方式,可复用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数据,实现数据资源共享。6.3.1.4 基础设施结构监测的设计、实施应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且实施前应通过方案论证。6.3.2 路基路面 6.3.2.1 路面监测路段选择和测点布设宜遵循“代表性和重点突出”相结合的原则。如下:“代表性”指能普遍反映路基路面总体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的路段;“重点突出”指高填方、软基、重载交通、复杂地形地貌、事故灾害频发的路段。6.3.2.2 道路监测对象包括路基、路面。如下:路基监测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沉降、边坡变形等;路面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动荷载和路面病害。6.3.2.3 路面病害监测宜以机器视觉

16、为主,综合运用无人机、巡检车等装备实现快检和精检。6.3.2.4 宜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路段,开展路基、路面长期性能科学观测。6.3.3 桥梁 6.3.3.1 桥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实施结构监测:a)主跨跨径不小于 500 m 悬索桥、300 m 斜拉桥、160 m 梁桥、200 m 拱桥;b)技术状况等级为 3 类、4 类且需要跟踪观测的在役桥梁;c)路网内具有代表性或关键节点的中小跨径桥梁;d)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需要验证或具有特殊要求的桥梁;DB34/T 46492023 5 e)交通运输部 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在役公路长大桥梁清单及“三特”(特大、特殊结

17、构、特别重要)桥梁;f)经过评估需要进行结构监测的桥梁。6.3.3.2 桥梁结构监测的内容、测点布设、系统设计、数据管理、评估及预警应按照 JT/T 1037 的规定执行。6.3.4 隧道 6.3.4.1 隧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进行隧道结构监测:a)特长隧道和长隧道;b)技术状况等级为 3 类、4 类且需要跟踪观测的在役隧道;c)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经评估需要进行结构监测的隧道。6.3.4.2 隧道监测包括环境、作用监测和结构响应监测,宜通过各类传感设备和平台数据集成的方式进行在线监测。6.3.5 高边坡 6.3.5.1 高边坡符合下列条件时,应进行高边坡结构监测:a)高度大于 20

18、m 的土质边坡或高度大于 30 m 的岩质边坡;b)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曾发生多次滑坡或滑移,或病害尚未得到根治,或治理效果需要长期跟踪观测的边坡;c)营运期发现或怀疑存在质量或安全隐患的高边坡。6.3.5.2 高边坡结构监测对象应包括边坡体和支护结构。宜通过各类传感设备和平台数据集成的方式进行在线监测。6.3.6 机电设施 6.3.6.1 机电设施监测路段选择和测点布设宜遵循“代表性和重点突出”相结合的原则。如下:“代表性”指能普遍反映机电设施总体服务状态的路段;“重点突出”指安全风险高、复杂地形地貌、事故灾害频发的路段。6.3.6.2 机电设施监测宜包括监控、收费、通信、供配电、照明、

19、通风、消防、计算和存储等设施的运行状态和运行环境。信息发布与诱导 应能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态,针对具体交通事件和潜在的交通运行风险,利用可变信息标志、RSU、高音喇叭、ETC 标签等方式发布主动交通管控措施。a)可变信息标志应以文字、图形、图片等多种方式提供广播式信息服务,支持预约时间发布信息。b)可变信息标志宜布设在互通式立交交叉出口前、收费站外广场前、服务区入口、特大桥入口前、特长隧道入口前等特殊路段,和易拥堵、交通事故多发、恶劣气象易发路段。c)RSU 应包含但不必同时包含文字、语音、图形、图片等多种方式的广播式信息服务。d)高音喇叭应以语音等方式提供广播式信息服务。7 专项场景建设 一般

20、规定 DB34/T 46492023 6 7.1.1 专项场景建设要充分利用一般场景的设施设备,在共享复用的基础上优化、补充、完善,实现集约化设计,最大程度的节约资源。7.1.2 同一路段不同场景的设施设备要协同布设,数据应实现互联互通,提升数据的利用效率。复杂公路基础设施 7.2.1 过水/谷大桥、跨线大桥、特大桥、长大隧道和高边坡等复杂公路基础设施应按本节要求建设数字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高精度可视化三维数字孪生模型、全域交通感知设施、服务器、复杂公路基础设施管理系统等。其他基础设施可参照执行。7.2.2 高精度可视化三维数字孪生模型,宜采用 BIM 技术,从设计、建设期开始沿用数据成果,

21、向运营各阶段实现数字化流转交付。施工期未建设 BIM 系统,可利用三维激光扫描、倾斜摄影等高精度测绘技术重新建模。7.2.3 全域交通感知设施宜加密设置车牌识别设备、多目标跟踪雷达设备、全景监控、恶劣气象监测设施等。7.2.4 复杂公路基础设施管理系统应具备融合接入处理前端道路基础设施健康监测设施和全域交通感知设施数据的功能,并将数据信息以虚拟仿真的形式映射至高精度可视化三维数字孪生模型的场景中;宜包括且不限于交通运行监测、健康状况评估、重点车辆监控、全生命周期养护、未来运行状态预测和风险预警等功能模块。恶劣气象频发路段 7.3.1 应在台风、暴雨、暴雪、冰冻、沙尘暴、大风、冰雹、团雾等恶劣气

22、象频发路段按照本节要求建设主动发光诱导设施、可变信息标志并根据实际需求加密布设相应气象监测设备,实现车道轮廓提示、车辆间距提醒和临时管控措施的及时发布。7.3.2 主动发光诱导设施宜设置在道路路侧护栏或中分带护栏上,可根据护栏间隔进行设置。7.3.3 可变信息标志宜设置在恶劣气象频发路段前方 500 m 处。7.3.4 相应气象监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能见度检测仪、路面状态检测仪、气象环境监测仪等。大流量路段 7.4.1 交通流量大、货车占比高的大流量路段应按本节要求建设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和重点营运车辆管理系统。7.4.2 应在交通流量大的路段加密布设交通流量检测器、可变信息情报板、全景监控等设施,

23、为路网运行监测系统提供更高精度的交通流数据。路网运行监测系统的建设要求见 9.4.1。7.4.3 应在货车占比高的路段加密布设车牌识别卡口摄像机、可变信息情报板、高音喇叭等设施,为重点营运车辆管理系统提供可查踪运行数据。重点营运车辆管理系统应实现但不限于分车道诱导、收费站前管控、可变信息标志控制、外场语音广播控制等功能。车路协同路段 7.5.1 应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原则,选择车流量适宜、不影响通行和利于保证安全的道路作为车路协同路段。7.5.2 应根据场景复杂性,选配边缘计算设备设施、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系统、车路协同管理平台等,设备之间应实现通信的互联互通,系统应实现车辆

24、身份认证以及信息加密。7.5.3 宜实现盲区预警/变道辅助、紧急制动预警、异常车辆预警、车辆失控预警、道路危险状态提示、限速预警、车内标牌、前方拥堵提醒、紧急车辆提醒、交通信号提醒、服务区信息提醒等功能。7.5.4 可布设卫星导航定位、路侧辅助定位为车路协同提供高精定位。高精度导航卫星定位设施适用DB34/T 46492023 7 于卫星导航信号可用的环境中,路侧辅助定位设施适用于隧道内部、高架桥下等卫星导航信号不可用的环境中。7.5.5 可布设边缘计算设施接入与自身位置相邻的路侧交通感知设备,对这些设备的感知数据进行快速处理并给出结果,用于路侧发布或路侧设施控制等。智慧收费站 7.6.1 应

25、以提高收费站通行效率和运营水平为目标,开展相关建设。7.6.2 宜根据基础条件及服务需求,设置 ETC 匝道预交易系统、站级云收费系统、便携式收费终端、智慧收费机器人、潮汐收费车道等方式。7.6.3 ETC 匝道预交易系统利用匝道 ETC 门架进行预交易,判定车辆 ETC 交易情况,区分正常车辆、异常车辆、无 ETC 车辆。7.6.4 站级云收费系统利用部署在云端的收费管理系统和车道智能控制终端,实现收费车道开启、关闭、方向变化等灵活控制与管理。7.6.5 智慧收费机器人可在较小的占地面积实现现金、非现金等支付手段的付费、信息显示屏、语音播报、打印票据等无人化收费功能,通过减小单收费岛空间占用

26、增加收费车道数量,提高收费效率。7.6.6 潮汐收费车道可利用车道信号灯调整最内侧出入口车道数、车辆行驶方向,缓解节假日时期因潮汐车流造成的收费拥堵问题。设置潮汐收费车道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机电、土建、交安等车道配套设施改造。智慧服务区 7.7.1 应综合交通区位、交通流量、相邻服务区间距、基础设施条件及资源优势等因素进行总体规划。7.7.2 可结合路衍经济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打造综合商业体、交旅融合、交农融合、交通与物流融合、零碳服务区等新型服务区。7.7.3 宜包括但不限于移动服务、信息发布、智慧停车、功能导视、客户评价、智慧厕所、新能源充电桩等服务功能,符合下列具体要求:a)移动服务宜

27、围绕司乘人员需求,利用各类移动终端,为司乘人员提供服务区信息、路况信息、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等服务;b)智慧停车宜具备驶入/驶出车流量监测、车位占用监测功能,并可利用各种智能终端对进入服务区的车辆,根据车型进行诱导;c)功能导视宜利用可变屏体、地标线和人流动线优化设计等手段,为出行者提供安全、高效指引服务;d)客户评价宜通过各种智能终端,建立服务区综合服务质量评价体系;e)智慧厕所宜具备厕位引导、人流统计、厕位排队显示等功能;f)新能源充电桩的配备数量宜不低于停车位总数量的 20,最少不低于 4 个配备充电桩的停车位,充电桩宜采用快充。7.7.4 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数据分析等管理功能,符合

28、下列要求:a)安全防护宜实现对服务区进出通道、停车区域、禁停区域、经营场所等位置的客流、车流精细化检测及垃圾乱丢、车辆违停、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自动识别并进行高音喇叭提醒,营造安全舒适的服务环境;b)数据分析宜实现服务区运行指数计算和运行状态分析,提升服务区可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改善服务区的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智慧作业区 DB34/T 46492023 8 7.8.1 作业区的智慧化建设应充分考虑建设期和运营期的永临结合、集约统筹,提升设施设备的复用率,减少资源浪费。7.8.2 作业区建设内容包括施工监管、交通运行监控、上游交通汇合控制、交通运行风险动态评估与预警四部分。a)施工监管:通常

29、采用现有及补充的固定式或移动式视频传感器,在监控中心对作业区全段交通运行和施工作业状态进行监测;b)交通运行监控:采用作业区及其上下游已有固定式可变情报板或交通标志,补充移动式可变情报板或交通标志,在监控中心发布作业区信息和交通运行管控信息;c)上游交通汇合控制:采用上游路段逐级汇流控制系统,对作业区上游车道减少路段车辆并道、合流进行合理引导,以优化合流的位置及速度,减少车辆冲突,提高道路通行效率;d)作业区交通运行风险动态评估与预警:采用移动式视频、雷达等传感器,部署边缘节点,融合作业区上下游交通检测器数据,对作业区交通运行风险及路段与作业控制区内施工活动的耦合风险(如社会车辆闯入作业控制区

30、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研判和预/报警。8 智能中台 一般规定 智能中台应统筹省级、企业级/区域级和路段级建设规模,应包括数字孪生平台、全链条数据底座、高精度地图,为智慧高速公路系统提供共性应用支撑。数字孪生平台 8.2.1 在行业智慧高速公路管理体系中,宜建立省级数字孪生平台、企业级/区域级数字孪生平台、路段级数字孪生平台三级架构。a)省级数字孪生平台应实现与公安、气象、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并能够从全路网的视角对实时交通量、突发事件、施工养护、异常天气等进行深度分析、智慧调度、合理分流;b)企业级/区域级数字孪生平台应实现跨路段的数据汇总分析、预警预测、协调控制,能够与上级数字孪生

31、平台数据共享,能够汇聚路段级数字孪生平台中的所有信息,具备直接对任一终端进行数据获取、特殊情况下对任一路段进行控制与管理功能;c)路段级数字孪生平台应实现路段实时交通控制策略的制定,能够与上级数字孪生平台数据共享,获取相邻路段的路况查询、拥堵判断等数据。8.2.2 各级数字孪生平台应支持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流式数据等多种数据采集与接入。8.2.3 各级数字孪生平台应具备数据采集、抽取、清洗、校验和转换等能力。8.2.4 各级数字孪生平台应具备高速公路各业务系统的数据治理功能,包含高速建设、养护、运营、服务等各种专题库,供智慧应用系统进行数据提取、分析和可视化展示。全链条数据

32、底座 8.3.1 全链条数据底座宜建立省级、企业级/区域级和路段级三级架构,实现数据共享应用和分级存储。8.3.2 应包含静态信息、准静态信息、动态信息三部分信息和数据库管理平台。a)静态信息应包含道路、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基础数字化信息,以及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业务相关的数字化信息;b)准静态信息应包含路面、边坡、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状态监测数据;DB34/T 46492023 9 c)动态信息应包含交通运行状态实时数据;d)数据库管理平台应实现集中化、可视化、智能化联动展示、管控操作的功能。8.3.3 应实现全天候、长距离、全车道、多目标的全要素精

33、准感知数据汇聚与数字孪生模型建立。高精度地图 8.4.1 高精度地图宜由运营管理企业统一建立,实现与省相关管理部门、路段管理公司的数据共享和分级存储。8.4.2 高精度地图应包括绝对精度和相对精度均在分米级甚至厘米级的高精度、高丰富度的电子地图系统。8.4.3 高精度地图应包括道路数据、车道数据、路口数据等模型,道路中心线、路面标线、道路边线等要素,道路面、匝道面、收费站、服务区等各类面状信息。8.4.4 高精度地图应具备辅助完成高精度定位功能及道路级和车道级规划能力、车道级引导能力。8.4.5 高精度地图宜结合路网数据、车道网数据、道路交通设施数据和安全辅助数据实现高精度道路导航。9 智慧应

34、用系统 一般规定 9.1.1 智慧应用系统面向行业管理、企业运营、公众服务等方向,应包括智慧建设、智慧养护、智慧运营和智慧服务四项内容。9.1.2 智慧应用系统应利用数据打通建设、养护、运营、服务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实现数字化技术集成应用和业务协同。9.1.3 新建、改扩建智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运营期的基础设施感知设施设备宜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智慧建设 9.2.1 勘测与设计 9.2.1.1 宜包括勘测、设计和成果交付等环节的数字化和智能化。9.2.1.2 勘测宜实现设计模型与地形的交互,提升设计成果的可视化水平。9.2.1.3 设计宜采用 BIM 技术开展可视化比选、

35、碰撞分析、净空核验、仿真模拟等,进行方案设计和优化。BIM 模型应包含几何、非几何信息,应具备统一的 EBS 编码,模型精细度满足专业应用需要。9.2.1.4 成果交付宜提供完整的构件模型及属性信息,并上传至建设管理相关平台,完成设计阶段向施工阶段信息无损传递,实现数字化交付。宜将设计、建设阶段产生的数据传递和延续至运营阶段,实现高效集约的项目建设。9.2.1.5 数据交付内容宜包括地质、水文、环保等勘察报告、道路设计文件和结构设计文件等。9.2.2 智慧工地 9.2.2.1 应具备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功能,实现人员身份鉴定、位置信息管理等。9.2.2.2 应具备施工设备管理功能,实现施工现场车辆

36、进出管理和特种设备管理,宜实现对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统一管理。9.2.2.3 应利用 BIM、GIS、AI 等先进技术,实现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的智能化管控。DB34/T 46492023 10 9.2.2.4 应具备施工物料管理功能,可基于智能称重、机器视觉等技术,对物料进行审核,识别物料种类和数量,满足出入库清点需求。9.2.2.5 数据交付内容宜包括现场施工记录、施工视频监控资料、现场防护措施记录等。9.2.3 智能建造 9.2.3.1 智能建造包括拌合站、预制构件厂、钢筋加工厂等,宜配置相应智慧管理系统。如下:拌合站包括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沥青拌合站等;预制构件厂宜包括预制梁、智能

37、张拉压浆等。9.2.3.2 钢结构加工包括智能切割下料、智能焊接、智能涂装及智能管控等,宜利用 BIM 技术提高钢结构智能加工质量和效率。9.2.3.3 预匹配拼装前宜采用点云成像等技术结合 BIM 技术进行数字化预匹配拼装,保证精度满足安装要求。9.2.3.4 可与智能物流与仓储系统配合,实现作业计划的优化制定与调整、物料的优化调配。9.2.4 数字化监管 9.2.4.1 应构建一体化的建设管理平台,实现建设全过程、各阶段、各环节有效衔接,提升施工质量管理、现场环境管理、建设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等各环节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9.2.4.2 应具备施工质量管理功能,实现路基施工、路面施工、桥隧边构

38、造物施工的智能化监管,提升关键节点的施工质量。9.2.4.3 应具备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功能,实现工地扬尘监测、工地环境噪声监测、水质监测、尾气排放监测等,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9.2.4.4 应具备建设进度管理功能,实现工程进度自动汇总统计、偏差分析、可视化展示等功能。9.2.4.5 应具备施工安全管理功能,实现用电、安全抓拍、风险源管控、高支模监测、深基坑监测等智能化,确保重点施工地段、关键施工部位、重点施工工序、事故易发区域、三场临建区域、临水临边区域等的施工安全。9.2.4.6 数据交付内容宜包括各类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数据、建设进度数据、安全管理数据等。智慧养护 9

39、.3.1 智慧资产管理 9.3.1.1 应建立全寿命周期资产管理系统,集成路基、路面、桥隧边构造物、沿线设施、机电设施等公路全资产建设和养护阶段信息。养护阶段信息包括基础信息、检查、养护、维修、更换等全寿命周期信息。9.3.1.2 宜具备辅助决策功能,包含全资产技术状况评价、预防性养护分析、长期性能预测、养护资金测算、养护投资决策等功能。9.3.2 智慧养护管理 9.3.2.1 应建立养护工程管理系统,实现动态更新养护工程进度、质量、支付、验收等全过程智能化管理。9.3.2.2 宜利用北斗系统,开展养护工程质量管理、过程监控、智能巡检等功能。9.3.2.3 宜具备智慧化日常养护作业功能,基于高

40、精度地图自动生成适应不同养护作业类型的现场设施布置方案,实现图上作业;宜采用车载自动化设备,实现作业区设施快速收放;宜采用可穿戴设备、DB34/T 46492023 11 占道预警设备等进行异常预警,保障作业区人员安全;可自动生成养护提示信息,及时发布至可变信息情报板、互联网平台等。9.3.3 养护应急处置 9.3.3.1 应符合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体制,实现事前及时预警、事中科学救援、事后智慧评估的全过程管理。9.3.3.2 应具备指挥调度功能,可实现交通运行风险评估、应急事件核实、应急事件分级、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路径规划、应急物资及人员优化配置、应急处置评价、应急培训演练等。9.3.3.3 应

41、具备一路多方协同联动功能,内部实现路段与路网之间的联动,外部可实现与交警、路政、消防、医疗、应急等相关方联动。9.3.3.4 宜建设与公路路基、路面、桥隧边构造物和沿线设施技术状况、养护施工区等养护数据系统的接口,实现应急处置协同联动。9.3.3.5 宜配置无人机、移动智能终端设施设备,实现现场巡查、移动办公、人员定位、应急通信等功能。智慧运营 9.4.1 路网运行监测 9.4.1.1 路网运行监测适用于路网级大流量运行监测设施和监测数据的自动化、智慧化监测。9.4.1.2 应按照“先应用再拓展”的要求,实现对全路网实时路况、交通事故、施工养护、实时天气等信息的全方位监测。9.4.1.3 应提

42、供设施设备监测、交通流检测、重点营运车辆监测、交通事件检测等服务。9.4.1.4 宜提供决策支持功能,可实现设施设备性能评价、公路网交通需求预测、公路网短时运行态势分析、公路网交通风险分析等,可基于数字孪生、虚拟仿真等技术实现路网态势在三维高精度地图中的精准映射和动态推演。9.4.1.5 可对路网运行状态进行分析和推送,同时以电子地图作为平台载体,对不同区域、节点、路段对应的通行流量等路网实时信息进行展示。9.4.2 路网运行管控 9.4.2.1 路网运行管控适用于突发事件、恶劣气象、交通流量大等需求明显路网的智慧化管控。9.4.2.2 应实现主动交通管控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车道交通控制、入口流

43、量和车型控制、路径诱导、主线限速控制、分流、预约通行、应急车道开放等交通管控策略的生成。9.4.2.3 应实现交通管理及控制方案。宜通过信号系统、可变信息标志、交通广播等相应的发布设备进行车道交通流管理、调节和诱导。9.4.2.4 应实现区域路网交通运行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宜通过周边衔接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主干路等的运营管理企业、行业管理部门、互联网导航公司等渠道获取周边区域路网交通运行信息,进行区域交通高效疏导。9.4.2.5 应具备辅助决策支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路网运行周期性评估和阶段性评价、全业务管理决策支持、能源管理决策支持、运维管理决策支持等。9.4.3 收费稽查 9.4.3.1

44、收费稽查适用于省级路网收费稽查建设。宜采用大数据技术、智慧算法实现智慧稽查。DB34/T 46492023 12 9.4.3.2 应实现稽查分析功能。实现对通行车辆、收费业务的异常情况智慧化分析,通过置信度、证据链、路网模型等参数设置,实现自动化识别嫌疑车辆、存疑业务。9.4.3.3 应实现信用管理功能。建立稽查信用管理体系,将车辆、车主或单位作为信用主体,纳入信用管理范围,实施信用惩戒,建立稽查信用管理档案数据。通过数字孪生平台将车辆、司机等信用数据进行收集、分类、汇总,通过客户平台的申诉反馈的信息,形成主体的信用评价等级,最终形成黑名单、灰名单等信用名单,与管理中心的信用名单数据形成互补交

45、互关系,并提供信用报告。9.4.4 绿色低碳 9.4.4.1 宜包括但不限于智慧配电、节能控制、智慧监测等管理功能。9.4.4.2 智慧配电宜实现新能源优先配电、按设施用电需求配电等,实现绿色能源优先利用。9.4.4.3 节能控制宜具备远程控制功能,实现对照明、制冷、供热等能源的集中控制、单个控制、定时控制、定量控制、定额控制和智能模糊控制等综合控制策略。9.4.4.4 智慧监测宜实现对用电、供暖、供冷、用水、燃气等能源使用情况信息的采集和监控,实现对能源的统一管理,应结合历史数据制定相应的优化节能方案。9.4.4.5 宜实现碳排放的统一管理,实现优化节能降碳的管理。智慧服务 9.5.1 准全

46、天候通行 9.5.1.1 应对雨、雾、冰、雪、沙尘等灾害性天气进行监测与预报,并结合预报时间及时对出行用户诱导。9.5.1.2 应具备优化交通流管理与控制功能,通过融合交通检测器(流量、速度、占有率)、道路天气状况(能见度、路面状况、降水)、以及交通事件与事故等信息,以主线速度控制、提示警告信息发布等手段,改善交通流的运行,减少出行时间和车辆延误,降低事件发生率。9.5.1.3 应具备与应急救援与指挥调度系统联动功能。9.5.2 信息发布服务 9.5.2.1 应覆盖多种信息发布形式,建立对外公共发布平台,实现行业信息的自动与手动统一发布。9.5.2.2 对外公共发布平台应根据信息内容紧急程度进

47、行分级管理和发布。9.5.2.3 对外公共发布平台应包括信息发布内容编辑、信息发布模板管理、发布方式协同选择、发布设施选择、发布时间预约等功能,宜具备出行服务对外共享交换与联合发布功能。9.5.2.4 信息发布内容应为公众提供“出行前”、“出行中”及“出行后”等不同阶段的信息服务。9.5.2.5 信息发布内容应包括公路基础设施信息、交通运行状态信息、服务设施信息、出行规划信息、突发事件信息、施工养护信息、气象环境信息、应急救援信息等。9.5.2.6 信息发布终端主要包括路端信息发布渠道、车载端信息发布渠道和手机端信息发布渠道。a)路端信息发布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可变信息情报板、可变信息标志、应急广

48、播、高音喇叭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行状态信息、突发事件信息、气象环境信息等;b)车载端信息发布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FM 调频广播、车路协同车载设备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行状态信息、服务设施信息、出行规划信息、突发事件信息、气象环境信息、应急救援信息等;c)手机端信息发布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5G 消息、出行服务网站、互联网导航平台、APP 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路基础设施信息、交通运行状态信息、服务设施信息、出行规划信息、突发事件信息、施工养护信息、气象环境信息、应急救援信息等。DB34/T 46492023 13 9.5.3 智慧服务区/停车区 9.5.3.1 应建设服务区/停

49、车区综合运营系统、服务区/停车区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宜建设服务区/停车区运营安全监管系统。9.5.3.2 服务区/停车区信息系统宜与周边路网运行监测系统联动发布服务信息。9.5.3.3 停车、餐饮、修理、休憩、如厕等公共服务资源宜提供在线预约、查询服务,联动沿途信息发布终端,为服务区辐射范围内的出行用户提供服务区内公共服务资源的信息服务。9.5.3.4 应对公共服务资源运行状态进行数字化监测,包括停车位容量、餐饮区拥挤度、厕所排队、修理处排队、加油站排队情况、充电桩占用情况等;宜对危化品车辆区域(如有)重点监测,包括空闲位、防盗监控等。宜对监测数据做动态、可视化呈现,数据刷新频度能够根据管理精细

50、化程度调整,拥挤度、占用情况应直观、清晰、一目了然。9.5.3.5 应能按车型提供分区停车诱导服务;应提供安全保障服务,如防盗、防火、防偷油等服务;可提供服务区周边旅游、物流、购物等信息。9.5.3.6 可使用 ETC 进行服务区/停车区的各项服务缴费。9.5.4 一键救援服务 9.5.4.1 应建立“一键救援”系统,呼救人员可通过路侧报警设备、互联网渠道(APP、小程序等)、救援电话实时接入。9.5.4.2 路侧二维码报警设施、互联网渠道报警方式接入应具备自动获取司乘人员坐标定位、自动精确识别路段、自动匹配相应桩号、自动调取监控视频、自动对应相关施救队和监管的路产大队、智能化派工等功能。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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