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秀城2#住宅楼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编 制:
审 核:
审 批:
新疆拓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1年 月 日
目 录
一、总 则------------------------------------------1
二、应急救援组成及职责------------------------------2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3
四、预案的启动和终止--------------------------------4
五、事 故 报 告-------------------------------------4
六、应急响应----------------------------------------5
七、应急终止----------------------------------------5
八、宣传、培训--------------------------------------6
九、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6
十、附 则-------------------------------------------6
十一、附件-------------------------------------------7
1总则
1.1目的
为了确保秀城1#住宅楼的安全生产,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保障劳动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和提高单位经济发展,有效地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就此,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生产实际与特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制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等有关规定。
1.3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时刻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采取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建立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项目部财产和生产劳动人员的生命安全。
1.4预案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只适用于本项目部内部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本工程范围内的员工均有约束力。
1.4.2本预案所涉及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事件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的活动场所及从事各项生产劳动人员,对所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土方、模板坍塌事故;施工架体、机械倒塌事故、施工现场火灾、各类中毒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难等突发事件。
1.4.3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 特别重大事故(一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二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三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四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4.4火灾、各类中毒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难等突发事件的等级,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单位(应急管理工作预案)的相关要求,认真对照执行。
1.5工作原则
1.5.5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级别和分工,立即启动相应的预案。本预案启动后按照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原则开展救援工作。
1.5.2本预案在公布执行中,各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忠于职守,以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来对待此项工作。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和弄虚作假。
1.5.3对涉及到本预案的各项责任及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及人员,在执行中不能履行职责或抗拒的,除按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和预案要求执行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1.5.4项目部按照本预案逐级制定相适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措施,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组建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确保应急救援体系、信息网络的畅通。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救援体系
2.1.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
项目部救援小组组长:陈继军(项目经理)
项目部救援小组副组长:焦英(项目副经理)樊金龙(1#楼现场负责人)
项目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廖宗平、将永康、刘晓龙、魏明玉、邹永平(劳务队)
2.1.2当发生三级以上事故或重大火灾、各类中毒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难等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系统迅速起动,小组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按职务高低自然递补。
2.2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组织本项目部事故施救、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
(2)统一协调各部门对事故进行应急施救;
(3)统一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设备、器材;
(4)组织落实各级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应急小组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1)通讯联络组
秦中平:电话:13183535706 王风英 :电话:13999273401
职责:负责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2)抢险组
廖宗平:电话: 邹永平:电话:13669909092 将永康:电话:15099181655
职责: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及时抢险受伤人员,迅速查明初步原因、消除险情、防止事态扩大。
(3)后援组
刘晓龙:电话:18299725093 魏明玉:电话:13669971589
职责:负责统一协调抢险过程中所需的人员、机械、材料、运输车辆及资金等相关资源。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工作
3.1.1编制预案
(1)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编制符合单位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多样性演练,并认真抓好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增强从业人员预防事故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应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
(2)适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单位应急救援机械设备抢险队、应急救援机械设备资源储备库,并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演练,便于在应急救援中进行专家、救援物资、设备和抢险人员的调配和互动工作,保障救援行动的连续性。
3.1.2隐患排查及消除
(1)项目部根据各级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及制度,针对所属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认真组织人员加以落实,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及时组织整改排除。
(2)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与质量事故应急预案中的《建筑工程危险源分类与控制》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建立施工项目的危险源辨识、分类与控制措施、台帐和实施记录,以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3.2预警系统
3.2.1加强日常监督
项目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对照其各负其责加大对重点项目、重要部位、重大危险源等施工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果断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
3.2.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单位或上级部门举报事故隐患,以及相关责任单位、部门、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单位各级部门接到举报
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对口部门产,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4.1为了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4.2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的同时,迅速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告。并同时立即启动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4.3施工项目部要严格按本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和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切实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在有条不紊的前提下实施。
4.4当重大事故随着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危害已基本消除,并确定不会进一步扩散,其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宣布终止本预案。
五、事故报告
5.1施工项目部要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实际,相应制定建立本单位或施工项目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领导小组。并上报单位应急办和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5.2当事故发生时,事故单位应根据事故级别或事态情况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同进,报告单位领导和相应部门,由单位根据事故类别情况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要求,进行逐级报告,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加以落实。
5.3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做好事故现场的人员、财产疏散和抢救工作,并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到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经相关主要领导同意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应急响应
6.1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有效的投入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最大努力的减少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
6.2应急响应
6.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后,通讯联络组迅速通知各相关单位及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按各小组分工职责开展工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2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就近及时送入医院救治,在最短时间内按规定向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上报事故的有关情况。
6.2.3如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应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等资源,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同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施救人员的自身防护,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6.2.4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部署,需要有其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落实。
6.3应急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6.3.1当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申报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经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申报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审定,相应降低预警和响应级别。
七、应急终止
7.1当重大安全事故随着抢险救援工作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危害已基本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时,应当申报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应急状态终止。
7.2应急状态终止后,公司及施工项目部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7.3相关记录
各应急小组应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和工作结果做出详细记录,并集中汇入公司安全管理资料。
八、宣传、培训
8.1宣传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有计划、有目、有针对性的预防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加预防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8.2培训
8.2.1人力资源部要根据国家安全法规的规定,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必须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8.2.2培训工作要分类建立人员考核档案,及时调整和补充符合条件的应急救援人员。
九、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9.1表彰奖励
对在处置事故应急救援中有突出表现、做出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9.2责任追究
对引发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置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和其他损失的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管理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附则
10.1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值班电话:15999459751
10.2事故求助电话:110、119、120。
10.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期起开始实施。
附件:
1、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2、建筑工程危险分类与控制
附件1 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一般事故发生
↓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级主管部
政府行政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
启动公司应急救援体系
↓
通讯联络
抢险
后援
善后处理
↓
特大、重大、较大事故
↓
是否请求支援?
→
发生请求
→
外部支援
↓
公司应急终止
↓
配合调查
↓
接受处理
↓
应急工作总结
↓
结案
附件2 建筑工程危险源分类与控制
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的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现状,根据建筑业的施工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充分识别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危险源。只有通过危险源的辨识及评价,并根据危险源的性质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才能使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少出事故。
一、 危险源的辨识
根据建筑施工特点,危险源辨识应从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1、施工准备过程: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下管线、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
2、施工生产过程: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采暖、电气安装等辅助作业以及为建筑施工配套服务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装卸运输活动。
二、危险源分类
按《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将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按照可能发生的最严重事故后果,将危险等级可以分为以下四级:
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事故,死亡人数≥30人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死亡人数3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为及时准确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一)对于重大危险源所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 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桥架);特种设备施工;网架结构施工;6米以上的边坡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8、受自然气象条件洪水、地震、雪崩、寒冷、汛期、雷击自然灾害等其他潜在的有可能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
9、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部位或作业活动。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建筑施工单位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二)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吊装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城市房屋及构筑物爆破拆除和其他土石方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通过相关部门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为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警示制度,公示施工中不同阶段、不同时段的重大危险源,并在施工工地设置危险源的警示标记。
(一)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名称、施工部位或施工环节、可能发生的事故、防护措施以及责任人等内容。
1、“公示牌”可自行制作,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调配(但不小于60㎝×80㎝),用硬纸材料,统一黄底黑字,黑边框。
2、“公示牌”的挂牌、管理、内容填写由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并随不同阶段、不同时段及时进行内容更改,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一) 重大危险源的实施前,应当在施工区域醒目位置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并做好有关应急救援预案和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要根据当天作业状况,将重大危险源的级别标志在主要通道及相应的位置,用于提醒员工注意安全以预防危险,减少事故的发生。
2、施工现场当天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级别选取一个或多个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其所采用的安全信息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内容
重大危险源一级
重大危险源二级
重大危险源三级
重大危险源四级
背景
红色
黄色
蓝色
绿色
文字颜色
白色
黑色
白色
黑色
字体
黑体
形状、尺寸
长方形(长度至少500㎜)
3、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保证非人为因素致使设置的安全警示牌损坏。
4、现场已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或重大危险源构成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施工项目安全员提出申请,技术负责人审批确认后,核实后予以撤销或调整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内容。
5、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应及时对重大危险源警示牌内容进行更新,与现场施工进度和状况保持同步。
6、对易燃易爆物、大型塔吊等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和分布状况的同时,要根据施工内容不断地向施工现场公布这些重大危险源的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
7、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8、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五、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与检查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制度,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管。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方案中突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名录与实际不符的,应当责成施工单位及时完善。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并对每个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建立监管台帐。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和过程控制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与内业资料的相符性;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评估台账;工程监理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履行监理职责的情况等。
作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必然要求,单位在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通过科学的、有效的、长期的手段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采取全过程的监控,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上来,并最终降低事故率。
四级重大危险源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
1
钢筋
工程
钢筋切断机刀口有两处破损
2
对焊机作业时没有配备灭火器材
3
对焊机作业人员作业时未设防火挡板,火星乱溅,作业人员没有佩戴防护面罩
4
对焊机作业人员作业时未穿戴绝缘鞋
5
设备外壳没有防护接零(接地)
6
对焊机没有设置漏电保护器
7
机具开关箱没有拉闸上锁,作业或维修中他人可能进行操作
8
电渣压力焊机无专用开关箱,工人操作地点与电源开关处较远,有问题时难于及时切断电源
9
无塔吊时,垂直传递钢筋,容易坠落伤人
10
电渣压力焊焊接柱筋时,楼板养护水较多,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11
对焊机作业现场10m范围内违章存放有氧气、乙炔瓶
12
防雷接地安装工程
冲击钻无保护零线
13
作业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帽
14
电焊作业没有佩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15
高空作业时没有使用安全带
16
移动配电箱的电缆任意拖拉
17
漏电保护器失灵
18
电焊机保护零线接触不良
19
使用的碘钨灯保住零线接触不良
20
夏天高温作业,容易中暑
21
脚手架工程
扣件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22
扣件的螺栓无垫片或垫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23
扣件有夹沙现象
24
立杆的接头间隔不符合规范要求
25
立杆的间隔不符合安全要求
26
架体的转角处的剪刀撑与地面夹角过大
27
横杆的端头与扣件的中心小于10㎝
28
水平杆搭接间隔不符合安全要求
29
安全网有的破损严重
30
安全网存在漏绑现象
31
竹脚手架杆件部分破损较为严重
32
卸料平台脚手板没有铺满、小物件容易坠落伤人
33
连墙点有拉无顶
34
连墙点的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
35
外架的防护栏杆绑扎不牢固
36
扣件的螺栓扭距力没有达到安全要求
37
安全帽没有定期检查
38
安全带没有定期检查
39
安全网没有定期检查
40
钢管、扣件、螺栓、竹杆件、竹片、工具等高空坠物
41
大风、下雨天搭设外架
42
搭设或拆除外架时,有人在外架下通行
43
架子工作业时间过长,体力下降存在安全隐患
44
架子工无证上岗作业
45
建筑电器
小型电焊机一次进线长度大于5m,不符合安全要求
46
使用的人字梯中间的连接杆件没有或连接不牢固
47
电焊面罩破损严重
48
角磨机操作工不佩戴防护眼镜
49
电工作业没有佩戴绝缘手套或绝缘鞋
50
漏电保护器失灵
51
电工作业无证上岗
52
高空作业时间过长,造成体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
53
酒后作业
54
心脏病、高血压患者进行电器安装作业
55
井架
吊篮楼层安全门容易脱落而放弃使用
56
卸料平台未设置固定照明
57
井架外侧没有挂设安全网
58
楼层没有设置防护门
59
井架控制箱在下班后未上锁
60
电缆架设高度小于4m
61
维修保养时没有切断电源
62
吊运超长、超宽物件
63
操作棚距离井架较远,或者中间有障碍物造成视线不清
64
操作工与运料工人信号不正确
65
井架启动电铃坏没有更换而继续作业
66
安装、拆除井架没有专人防护
67
给排水工程
电焊机无防护罩
68
碘钨灯的保护零线接触不良
69
手持电动工具没有做到一机一闸
70
混凝土工程
搅拌机安装不够稳固
71
无操作平台
72
电缆没有进行绝缘检查
73
泵送管加固架不稳固
74
电缆没有架空
75
垂直运输设备及塔吊在吊送砼过程对人员和物的伤害
76
运输混凝土的来往车辆的行驶
77
上料的道路不通畅
78
班组长违章指挥或不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了指挥
79
砌体工程
射钉枪使用伤害
80
门型架缺少连杆,连接不牢固
81
楼层周围没有防护栏杆
82
砖块等坠落没有遮挡措施
83
移动照明电箱的电缆在地面拖拉
84
使用的碘钨灯没有固定
85
场地内行驶的车辆
86
作业时间长容易精力不集中
87
重体力劳动时间长,体力下降
88
班组长违章指挥
89
施工人员没有按照安全规程执行
90
砖刀随意乱扔乱放
91
施工人员监督不力
92
抹灰工程
未按照要求搭设装修架
93
外架缺少连墙点
94
单排架没有设置防护栏杆
95
井架或电梯的卸料平台没关安全门
96
工人作业时间长,体力下降
97
模板工程
木工平刨机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98
木工平刨机防护罩脱落
99
木工手电锯未设置漏电保护器
100
砼运输泵支架未设置剪刀撑,高度超过3m的未设置连墙点
101
部分木方有节疤、缺口易断裂
102
底层模板安装时,未设置或设置的上下斜梯不符合规范要求
103
因土方无法回填,外架与主体同步
104
塔吊吊装大模板,吊装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
105
木工未及时将模板铁钉拔掉,易扎脚
106
场地狭小,材料堆放超高、凌乱
107
木工作业区未设置“禁止吸烟”及“禁止烟火”的标志
108
“四口、五临边”模板拆除后未设置提示标志
109
班长安全意识淡薄,抢进度蛮干
110
木工不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作业
111
拆除模板无专人监护
112
施工电梯
卸料平台没有设置安全门
113
拆安装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带
114
漏电保护器失灵
115
电梯的顶部没有设置避雷装置
116
电梯操作工作业时间过长注意力不集中
117
电梯工视力不良,引起辨别失误
118
塔吊
附墙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119
塔吊无避雷装置
120
塔吊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
121
塔吊配电箱未上锁
122
塔吊配电箱未保护接零,距离地面小于1.5m
123
对讲机使用电池老化,使用时间短,用完后无法联络
124
没有配备指挥旗以备应急
125
塔吊没有挂设操作安全规程牌
126
在有航空限高处作业时,塔吊顶部不,没有红色标志和红色灯泡
127
塔吊未设置“十不吊”等安全标志
128
塔吊拆除未设置警戒线和提示标志
129
塔吊无专人指挥运行
130
拆除、安装塔吊无专人指挥,无专人现场监护
131
土方
工程
空气压缩机压力表、安全阀损坏,没有定期检查
132
作业人员上下基坑没有设置斜道
133
基坑上下人中员的斜道扶手不符合安全要求(没有设防滑条或防护栏杆高度不够)
134
水泵在使用前没有进行绝缘测试
135
潮湿场所没有使用安全电压
136
碘钨灯的保护零线接触不良
137
空气压缩机的保护零线截面积不够大
138
挖掘机工作中对周围作业人员的伤害
139
拉土方车辆在施工场地的行驶对作业人员的危害
140
铲车在施工现场的使用对作业人员的危害
141
重体力劳动时间过长影响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142
屋面
工程
熔化沥青未配备灭火器材
143
大风时进行屋面施工
144
现场安全警告标志没有设置
145
防水材料的施工产生的有毒物质
146
装饰
工程
移动平台没有防护栏杆
147
人字梯中间没有链条
148
吊篮使用的电缆无固定措施
149
电梯井没有防护栏杆
150
临时搭设的防护设施不规范
151
吊篮使用的专用移动电箱漏电保护器失灵
152
电缆没有进行绝缘测试
153
碘钨灯保护零线接触不良
154
手持电动工具没有进行绝缘测试
155
使用的电缆随意拖拉
156
井架使用中对人员的伤害
157
机动车辆的行驶
158
油漆、胶水的使用、存放
159
后勤
管理
宿舍中使用电炉
160
食堂、宿舍无消防器材与安全标志
161
食堂、宿舍、厕所的蚊蝇、老鼠等传播疾病
162
空压机未定期查,压力表、安全阀损坏
163
电焊机防护罩损坏、没有进行接地
164
角磨机无防护罩
165
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没有定期检定
166
特殊作业时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167
碘钨灯外壳无接零
168
潮湿场所没有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169
设备
管理、
仓库
管理
电缆绝缘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
170
漏电保护装置配备不符合用电标准要求
171
现场没有做到一机一闸
172
空压机工作噪音
173
计算机CRT显示器的使用
174
起重、吊装物件时对人和物的伤害
175
电焊作业
176
气割焊的作业
177
对焊作业
178
施工现场内吸烟
179
电焊、气割焊过程中金属物、焊渣飞溅
180
切割机使用的飞溅物
181
化学品的保管、分发
182
夜间作业照明不良
183
人进入搅拌机内检修时,无人监护
184
化学品库无危险标志
185
现场安全标识牌缺少或不完整
186
场地内无交通标志
187
无专门的化学品存放地点
188
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设置不规范
189
油漆作业
190
机械操作工作业时间过长,精力不集中
191
经常加班、体力超过负荷
192
酒后上班
193
高温作业造成中暑
194
带病进行特殊作业
195
视力不良、辩识能力不足从事特殊作业
196
班长安全意识低下、违章指挥、施工方法不准确
197
未经培训,无证操作、维护、维修机械设备、作业人精力不集中
198
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199
办公
场所
显示器模糊,影响视力
200
各类电器插座、插头老化
201
开水炉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
202
各部门人员外出和下工地的车辆、运转设备的危害
203
开水炉的使用
204
办公大楼消防标志不规范
205
个别人员患传染病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传染给他人
三级重大危险源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
1
防雷接地安装工程
电焊机接线处无防护罩
2
电焊机线老化、长度过长
3
作业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帽
4
在狭窄空间内作业及未设置防护设施处作业
5
脚手架工程
立杆基础没有夯实
6
竹脚手架没有铺满,且没有固定
7
脚手架没有设置挡脚板(或踢脚杆)
8
卸料平台两边的防护栏杆没有达到1.01——1.m高
9
架体与墙体的间隙过大,没有设置封条板
10
架子工作业没有配备工具袋
11
外架底部没有设排水沟
12
外架搭设拆除时无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13
建筑电器
使用的绝缘工具没有检测
14
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没有进行绝缘检测
15
电焊机无保护零线及出线、进线防护罩
16
I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零线
17
操作工高空作业不使用安全带
18
在潮湿的地方照明没有使用安全电压
19
电器安装时,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
20
施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21
违章作业
22
井架
井架超高限位装置未安装
23
高架提升机未安装上下限限位器、缓冲器
24
井架无超载限制器
25
井架连墙杆及卸料平台与外架连为一体
26
卸料平台侧防护不严密,无安装防护门
27
安装、拆除井架未设置警戒线
28
进、出料时,工人未退至安全区域而启动
29
各种原因造成的情绪不稳定而操作容易引起误操作
30
操作工未经过培训,无证上岗
31
给排水工程
切割机开关破损
32
开丝机无保护零线
33
作业人员不佩戴安全带或不下确佩戴
34
操作棚无防雨、防砸措施
35
工人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帽
36
搅拌机无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接触不良
37
作业人员作业时间过长,容易精力不集中,体力下降
38
高空作业没有使用安全带
39
砌体工程
夜间作业照明不良
40
作业人员及班组长安全意识淡薄
41
门窗工程
手持电刨具没有防护罩
42
圆盘锯没有防护罩
43
移动电箱的电缆随意拖拉
44
抹灰工程
`离墙间距大于25㎝的外架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封条板
45
满堂脚手架没有铺满
46
脚手板没有绑扎固定
47
高空作业没有使用安全带
48
拆除内装修架无人监护
49
模板工程
圆盘锯皮带转动无防护罩或防护罩脱落
50
安装∕拆除4m以上的独立柱未设置操作平台
51
拆除悬臂结构底模未挂设安全带
52
木工机具传动部位无防护罩
53
木工机具未设置保护零线,部分机具电缆随地拖拉
54
手持电动工具未做绝缘测试,操作时未戴绝缘手套
55
施工电梯
电梯的重复接地接触不良
56
搭、拆、维护、维修及运转时施工人员违章指挥
57
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无证上岗
58
在搭拆电梯时无人监护
59
塔吊
力矩限位器不灵敏
60
超高、变幅限制器不灵敏
61
吊钩无保险装置
62
塔吊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
63
塔吊司机没有持证上岗
64
长时间作业、容易精力不集中
65
操作人员未执行“十不吊”等规定,冒险蛮干
66
塔吊作业人员精力不集中容易误操作
67
土方工程
作业人员没有戴安全帽或没有正确戴安全帽
68
漏电保护器失灵
69
挖掘机在作业过程中,其他人员离挖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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