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信息工程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方法
为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各类困难 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建立困难毕业生帮扶机制,促进困 难毕业生顺利就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帮扶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事 关广大毕业生及其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教育事业的声 誉和持续健康开展,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帮助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是实现学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满 意就业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条组织领导
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在学生工作部(处)领导下, 由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具体实施。
第三条帮扶对象
帮扶对象为我校在校就业困难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毕 业生、残疾毕业生及少数民族毕业生,其中就业困难毕业生 包括就业观念困难、就业心理困难、就业能力困难、就业专 业困难等。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认定,以学生处资助科认 定的贫困生名单为依据。
第四条帮扶方式
(一)各学院要准确掌握各类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具体情 况,对各类困难毕业生群体进行建库立档,实行“一生一策” 动态管理。
(二)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对接,主动关心各类 困难毕业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求职动向,注意收集用人 单位的需求信息,实现供求信息的无缝对接,实行“一对一” 精准帮扶。
(三)要加强困难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积极发挥学校心理辅导机构作用,通过心理咨询和就业指导 咨询等服务方式,及时疏导困难毕业生因就业问题而引发的 焦虑和悲观情绪。
(四)各学院每学期至少为各类困难毕业生提供一次 “一对一,,个性辅导,加强形势研判和政策宣传,帮助他们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引导困难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到生产第一线就业。
(五)学校每年都会组织困难毕业生参加有针对性有效 性专场招聘活动,为困难的毕业生提供求职渠道。各学院每 年4月-6月底、8月31日向学校上报各类困难毕业生的就 业进展情况。
(六)各部门、各学院要全员发动,广泛利用教职工、 校友等社会资源,积极为困难毕业生寻求就业岗位或见习岗 位。
(七)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各学院要大力宣传 并落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积极配合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做好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和发放 工作。
(A)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 总人数的1%在每年的5月底学校给予一次性800元/生的就 业帮扶补贴。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就创中心申报,帮 助他们申请一定的经济补助,减轻他们的求职负担,促进他 们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就业。
(九)各学院要积极做好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的信息 追踪,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信息库,分析未就业原因,持 续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服务,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 服务不断线”。
第五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XX信息工程学院 “双困生”认定与帮扶工作方法》(校发[XXXX) 41号)自 动废止。
第六条本方法由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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