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平安学习制度 一、 矿长、平安矿长、技术员负责对本矿各类平安治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进展三个月一次的平安技术和法律法规学习,且学习时间不得少于5天。二、 矿长或本矿其他主要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开的平安消费会议,并认真学习和领会会议精神。三、 消费副矿长负责组织本矿相关人员对上级部门召开的会议精神和下达的有关文件进展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和文件精神。四、 每期的平安学习完毕后都必须进展一次考试,凡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从事其本职工作。五、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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