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平安监察部综合统计兼劳保专责平安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平安监察部综合统计兼劳保专责在平安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平安监察部综合统计兼劳保专责的平安工作。
2 援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平安消费责任制治理方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平安消费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发电企业主要消费治理岗位平安消费职责》[2006]95号
3 平安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在公司平安监察部主任的领导下,对平安监察部综合统计兼劳保专责的平安消费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平安消费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综合统计兼劳保专责的平安消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打算,经主任批准后组织施行。及时纠正综合统计兼劳保专责平安治理工作中的渎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编制平安监察部平安治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按照实际情况,及时进展修订、补充、完善。
3.4 负责编制我公司平安消费月报及简报,及时向上级公司上报我公司周报、月报、一类障碍、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报表等。
3.5 正确履行本职工作,对本部门工资、奖金核算的准确性和内务治理的统计、文件材料的搜集、钱物保管及发放的平安负责。
3.6 对上级下发的文件、材料及其文稿打印和复印工作的质量负责,不得随意翻阅文件、信件等,对失密、泄密负责。
3.7 对平安教育室的日常治理负责。
3.8 负责检查催促平安性评价工作和平安合格班组“建立活动,抓好典型,落实平安消费根底。
3.9 参加本部门的平安活动和全公司平安活动,检查管辖范围内的平安日活动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平安监察部和平安监察部主任进展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经济责任制》、《XX发电工作标准》、《XX发电平安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平安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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