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为保证保健质量量,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及其施行条例、保健食品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1、凡直截了当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展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截了当接触保健食品的岗位工作。2、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卫生监视检查。3、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展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期。4、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历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展。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工程进展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本人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平安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留意个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