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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2000-2021 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反恐防范要求(湖南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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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反恐防范要求Requirements for public security and counter- terroristof urban rail transit43DB43/T 200 2021 0湖南省地方标准ICSCCS 13.320A 91BDB43/T 20002021 I 目 次 前言 引言 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治安反恐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 2 5 总体防范要求 4 6 常态防范要求 5 7 非常态防范要求 9 8 系统技术要求 9 9 系统运行与维护 12 附录 A(规范性) 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反恐防范设施配置表 13

2、参考文献 16 DB43/T 20002021 II DB43/T 20002021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湖南省公安厅反恐总队、长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世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邵阳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湖南戍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博锐图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

3、安管理支队、株洲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小兵、季景林、刘绘锦、周杰、陈向科、谭值军、邹仲林、欧朝辉、徐文杰、汤烈、李宁、余求理、田建云、杨慧、唐爱华、黄仲宁、罗劭轩、朱和平。 DB43/T 20002021 IV DB43/T 20002021 V 引 言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可能威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公共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风险因素, 区分治安反恐防范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 对应提出了

4、相应的常态防范要求和非常态防范要求,并且基于同湖南省反恐防范的地方标准 DB43/T 1026.12015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 部分:通则相一致,非常态防范要求分成了三个级别,包括人力防范、实体防范和技术防范等要求,是规范和加强湖南省城市轨道交通治安防范和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的重要依据。 DB43/T 20002021 VI DB43/T 20002021 1 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反恐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总体防范要求、常态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以及系统运行与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地铁、轻轨、单轨、磁浮、自动导向轨道、市

5、域快速轨道等全封闭形式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有轨电车交通系统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12899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 GB 15208.1 微剂量 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 15208.22018 微剂量 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 2 部分:透射式行包安全检查设备 GB

6、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32581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B/T 37078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B 37300 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 GB 50157 地铁设计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1151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 69 防爆毯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 841 基于离子迁移谱技术的痕量毒

7、品/炸药探测仪通用技术要求 GA 871 防爆罐 GA 872 防爆球 GA/T 1081 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GA/T 1323 基于荧光聚合物传感技术的痕量炸药探测仪通用技术要求 GA 14672018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要求 DB43/T 1026.1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 部分:通则 DB43/T 20002021 2 3 术语和定义 GB 50348、GB 50157、GA 14672018、DB43/T 1026.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常态防范 regular protection 运用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常规性

8、预防、延迟、阻止发生治安和恐怖案事件的管理行为。 3.2 非常态防范 unusual protection 在重要会议、 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段以及获得重大治安案事件、 恐怖袭击案事件等预警信息或发生上述案事件时,城市轨道交通相关单位临时性加强防范手段和措施,提升治安反恐防范能力的管理行为。 3.3 安检区 security check area 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配备相关技术设备、设施及人员等,对进站人员、物品实施安全检查的区域。 来源:GA 14672018,3.5 3.4 禁带物品智能分析设备 intelligent prohibited articles analysis device 利

9、用数字图像处理、 模式识别等相关技术对 X 射线透视图像内容进行分析, 自动检测和标记图像中的禁带物品的设备。 3.5 检出率 detection rate 禁带物品智能分析设备输出的正确目标与 X 射线透视图像中应该被禁带物品智能分析设备检出的目标的百分比。 3.6 误检率 false detection rate 禁带物品智能分析设备输出的目标中,错误目标所占的百分比。 3.7 站台门 platform edge door 安装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边缘,隔离轨道区与站台候车区的屏障。 来源:GA 14672018,3.6 4 治安反恐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 4.1 重点目标 下列目标确定为城

10、市轨道交通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目标: a) 车辆; b) 车站; c) 车辆基地(停车场、车辆段) ; d) 行车线路; e) 运营控制中心; DB43/T 20002021 3 f) 主变电所(站) ; g) 其他经评估应列为重点目标的场所和设施。 4.2 重点部位 4.2.1 车辆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a) 列车司机室; b) 行李室; c) 列车客室。 4.2.2 车站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a) 车站出入口; b) 车站安检区; c) 车站通道,包括出入通道、换乘通道、楼梯、自动扶梯、电梯轿厢; d) 车站

11、站厅和站台; e) 车站控制室、安防监控室; f) 售票亭、自助售票区; g) 车站风亭。 4.2.3 车辆基地(停车场、车辆段)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停车场、车辆段)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a) 周界; b) 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 c) 门卫值班室; d) 车辆停放、检修区域; e) 安防监控室; f) 供水、供电、通信设施等重要设备间; g) 物资仓库。 4.2.4 行车线路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线路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a) 地下行车隧道; b) 地面行车线路; c) 高架行车线路。 4.2.5 运营控制中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治安反恐防

12、范的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a) 周界; b) 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 c) 门卫值班室; d) 中央控制室; DB43/T 20002021 4 e) 安防监控室。 4.2.6 主变电所(站) 城市轨道交通主变电所(站)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a) 周界; b) 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 c) 门卫值班室。 5 总体防范要求 5.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综合运用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等手段,按常态防范与非常态防范的不同要求, 落实各项治安反恐防范措施, 非常态防范要求应在常态防范要求基础上执行。 5.2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

13、全防范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同步运营维护。已建、在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防范系统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补充完善。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应符合 GB 50348、GB 51151 的相关规定。 5.3 运营单位应设立治安反恐工作领导机构及安全保卫部门,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建立健全包括值守巡逻、教育培训、检查考核、安全防范系统运行维护与保养等制度。 5.4 运营单位应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5.5 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治安反恐防范管理档案和台账,包括重点目标的名称、地址、安全负责人、现有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措施,平面图或结构图等。 5.6

14、运营单位应根据公安机关、 有关部门的要求, 提供重点目标治安反恐防范的相关信息和重要动态。 5.7 安全防范系统中使用的材料、 设备及设施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 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 5.8 城市轨道交通实体防护设施的选用和设置,应满足治安反恐防范、运营通畅和紧急疏散的需要。 5.9 应在车站设置安检区,对所有进入车站的人员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实施安检。安检区宜设置在车站出入口外或站厅非付费区内。位于机场航站楼、国铁车站等交通枢纽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其安检应统筹考虑。 5.10 安全检查宜采用单机多通道 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禁带物品智能分析设备、集中判图、视频智能分析等新技术、新产品

15、,宜采用与客流特点相适应的智能安检、快速安检模式。 5.11 运营单位应制定治安反恐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和定期演练。 5.12 遭受恐怖袭击时, 运营单位应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进行先期处置和控制, 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报告。 5.13 运营单位应落实专项资金, 将治安反恐防范涉及费用纳入企业预算, 保障治安反恐防范工作机制运转正常。 5.14 运营单位应与当地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建立联防、联动、联治工作机制。 5.15 运营单位应建立治安反恐与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有关信息的共享和联动机制。 5.16 运营单位应

16、当开展治安反恐方面的风险评估工作并作出评估结论。 5.17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同步建设公安派出所、 车站警务室等警务用房, 警务用房建设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18 运营单位应采取网络防入侵、防阻断、防病毒等信息安全防护措施。 DB43/T 20002021 5 6 常态防范要求 6.1 人力防范要求 6.1.1 车辆 车辆每日首次出停车场(车辆段)运营前,司机应对车辆车底、车厢内设施进行检查,对遗留物品按规定流程处理。 6.1.2 车站 6.1.2.1 运营单位应制定车站安全巡查制度,配备保卫执勤人员,对车站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等区域巡逻检查、维持秩序,紧急情况时应按照应急预案实施。

17、 6.1.2.2 运营单位应制定车站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岗位设置、人员布局、工作职责、安检设备操作流程和方法等内容。安检区宜根据客流高峰、平峰等不同时段和安检模式调整安检人员数量。 6.1.2.3 保卫执勤人员、安检人员应经专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统一着装、佩戴标识。 6.1.2.4 车站应在便于保卫执勤人员取用的位置设置防暴叉、防暴棍、盾牌、防刺服、防刺手套等防暴防护装备、设施。 6.1.2.5 车站控制室应 24h 有人值班,应为值班人员配备必要的通信工具。 6.1.2.6 运营单位应在车站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治安反恐教育培训。 6.1.2.7 运营单位应在车站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

18、治安反恐应急预案演练。 6.1.3 车辆基地 6.1.3.1 车辆段、停车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值班室,应 24h 有人值守,并为值守人员配备防暴叉、防暴棍、盾牌、防刺服、防刺手套等防暴防护装备、设施及必要的通信工具。 6.1.3.2 应配备保卫执勤人员对车辆基地周界、出入口、车辆停放检修区域,重要设备间和物资仓库等区域巡逻检查。 6.1.3.3 车辆基地安防监控室应配置专职值守人员 24h 值守,并为值守人员配备必要的通信工具。 6.1.3.4 运营单位应在车辆基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治安反恐教育培训。 6.1.3.5 运营单位应在车辆基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治安反恐应急预案演练。 6.1.

19、4 行车线路 运营单位应建立专职线路巡查队伍, 对地面行车线路两侧及区间风亭、 地下行车隧道与地面行车线路的过渡段进行重点巡查,并保留相关记录。 6.1.5 运营控制中心 6.1.5.1 运营控制中心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值班室,应 24h 有专人值守,并为值守人员配备防暴叉、防暴棍、盾牌、防刺服、防刺手套等防暴防护装备、设施及必要的通信工具。 6.1.5.2 运营控制中心中央控制室的入口外应配置专职值守人员 24h 值守, 并为值守人员配备防暴叉、防暴棍、盾牌、防刺服、防刺手套等防暴防护装备、设施和必要的通信工具。 6.1.5.3 运营单位应在运营控制中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治安反恐教育

20、培训。 6.1.5.4 运营单位应在运营控制中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治安反恐应急预案演练。 6.1.6 主变电所(站) 6.1.6.1 主变电所(站) 应配置值班室(值守点) , 应 24h 有人值守和巡查, 并为值守人员配备防暴叉、DB43/T 20002021 6 防暴棍、盾牌、防刺服、防刺手套等防暴防护装备、设施和必要的通信工具。 6.1.6.2 运营单位应在主变电所(站)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治安反恐教育培训。 6.1.6.3 运营单位应在主变电所(站)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治安反恐应急预案演练。 6.2 实体防范要求 6.2.1 车辆 6.2.1.1 列车司机室与客室之间安装的隔离门在客室一侧

21、不能无钥匙开启。 6.2.1.2 列车客室应设置灭火器、安全锤等防护救生器材,并配置明显标识。 6.2.2 车站 6.2.2.1 车站出入口应设置栅栏门、卷帘门等隔离防护设施,非营运时段应锁闭。 6.2.2.2 大客流时段,车站出入口外宜设置导流栅栏等客流疏导设施。 6.2.2.3 车站安检区设置在车站出入口外的,安检设备设施应布设在站外安检专用建筑物内,非营运时段应封闭管理。 6.2.2.4 车站安检区应设置候检区,并布设安检引导、指示标识,地面标识应清晰、耐磨。候检区应设置隔离疏导设施。 6.2.2.5 车站站台应安装站台门,站台门设置应符合 GB 50157 的相关规定。 6.2.2.6

22、 车站内应按照 GB 2894 的规定设置导向标识、紧急疏散标识等安全标志。 6.2.2.7 车站的隔离、疏导等设施及其设置应满足紧急疏散的要求。 6.2.2.8 车站风亭的通风口应设置防止投入异物的网格状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应安装牢固。 6.2.3 车辆基地 6.2.3.1 车辆基地周界应设置围墙或栅栏等隔离防护设施。 6.2.3.2 车辆基地与外界相通的车辆出入口宜设置车辆阻挡装置。 6.2.4 行车线路 6.2.4.1 地下行车隧道与地面行车线路的过渡段两侧应设置防攀爬隔离防护设施。 6.2.4.2 地面行车线路两侧应设置防攀爬隔离防护设施。 6.2.4.3 行车线路的区间风亭通风口应设置

23、防止投入异物的网格状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应安装牢固。 6.2.5 运营控制中心 6.2.5.1 运营控制中心周界应设置围墙或栅栏等隔离防护设施。 6.2.5.2 运营控制中心与外界相通的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阻挡装置。 6.2.6 主变电所(站) 6.2.6.1 主变电所(站)周界应设置围墙或栅栏等隔离防护设施。 6.2.6.2 主变电所(站)与外界相通的车辆出入口宜设置车辆阻挡装置。 6.2.7 设施配置表 城市轨道交通实体防范设施配置见附录 A 中表 A.1。 6.3 技术防范要求 DB43/T 20002021 7 6.3.1 车辆 6.3.1.1 列车客室和司机室应设置相互通话的紧急对讲装

24、置。 6.3.1.2 列车客室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乘客活动情况。 6.3.1.3 列车司机(行李)室内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司机(行李)室内情况。 6.3.1.4 列车司机室内应配备视频图像记录设备,存储车载视频图像。视频图像记录设备应有防火、防碰撞等保护措施。 6.3.2 车站 6.3.2.1 车站出入口 6.3.2.1.1 车站出入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出入口现场情况,进出站人员的体貌特征、物品特征。 6.3.2.1.2 车站出入口宜设置电子显示屏,发布安全提示、警示等信息。 6.3.2.2 车站安检区

25、 6.3.2.2.1 安检区内配备的安检设备、设施的数量应与客流量相适应;安全检查设备、设施的布局应与安全检查工作流程相适应。 6.3.2.2.2 安检设备、设施包括安全检查设备、防爆处置设施、辅助设施等。 6.3.2.2.3 安检区应配置微剂量 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爆炸物品探测仪、液体检查仪等安全检查设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等安全检查设备用于对进站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微剂量 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用于对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爆炸物品探测仪或液体检查仪用于对发现的可疑爆炸物品或液体进行详细检测。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宜集成设置人体测温功能和人脸识别

26、功能。 6.3.2.2.4 安检区应配置防爆毯、防爆球或防爆罐等防爆处置设施。 6.3.2.2.5 安检区应配置开包操作台、设备存储柜、安检筐、客流引导带、安检标志等辅助设施。 6.3.2.2.6 采用智能安检的安检区,安全检查设备配置除符合 6.3.2.2.3 的要求外,还应配置基于微剂量 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禁带物品智能分析设备、安检信息管理设备。 6.3.2.2.7 车站安检区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接受安检人员的面部特征,清晰显示放置和拿取物品等活动情况。 6.3.2.2.8 值机操作台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值机人员的面部特征和工

27、作状态。 6.3.2.3 车站站厅和站台 6.3.2.3.1 车站站厅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售票亭、自助售票区、检票区等区域的人员体貌特征和活动情况。 6.3.2.3.2 车站站台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候车、上下车人员的体貌特征和活动情况。 6.3.2.4 车站通道 6.3.2.4.1 车站的出入通道、换乘通道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通道内人员体貌特征和活动情况。 DB43/T 20002021 8 6.3.2.4.2 车站内楼梯、自动扶梯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面部特征。 6.3

28、.2.4.3 车站内的电梯轿厢内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轿厢内人员的体貌特征和活动情况。 6.3.2.5 车站控制室、安防监控室 6.3.2.5.1 车站安防监控室可设置在车站控制室内。车站控制室、安防监控室的出入口和内部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室内人员活动情况。 6.3.2.5.2 车站控制室、安防监控室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对出入人员进行管理。 6.3.2.5.3 车站控制室、安防监控室内部应设置对外联络的通讯工具。 6.3.2.6 车站风亭 车站风亭周边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风亭周边

29、人员的活动情况。 6.3.2.6 其他要求 6.3.2.6.1 车站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应设置广播系统,人工售票亭宜设置声音复核装置。 6.3.2.6.2 广播系统、电子显示屏、广告灯箱等应提供安全宣传和安全提示、警示等内容。 6.3.3 车辆基地 6.3.3.1 车辆基地周界宜安装入侵探测装置或利用视频监控装置进行视频分析探测报警,探测范围应能对周界实现全覆盖,不得有盲区。 6.3.3.2 车辆基地的人员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对出入人员进行管理。 6.3.3.3 车辆基地门卫值班室内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值班人员值守情况。 6.3.3.4

30、车辆基地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时监视车辆基地周界、出入口及列车停放、检修区域等现场情况。周界的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攀爬、翻越周界等情况;出入口的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面部特征及汽车号牌; 列车停放、 检修区域的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列车停放及人员活动情况。 6.3.3.5 车辆基地供水、 供电、 通信设施等重要设备间出入口和物资仓库出入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设备间内和仓库内人员体貌特征及活动情况。 6.3.3.6 车辆基地周界、与外界道路相连通的出入口、列车出入口、重要设备间、物资仓库、门卫值班室等巡查部位应安装电子巡查装置。 6.

31、3.4 行车线路 6.3.4.1 地面行车线路和高架行车线路两侧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现场及进入行车线路区域的人员、列车情况等。 6.3.4.2 行车线路的区间风亭周边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风亭周边人员的活动情况。 6.3.5 运营控制中心 6.3.5.1 运营控制中心周界应安装入侵探测装置或利用视频监控装置进行视频分析探测报警,探测范围应能对周界实现全覆盖,不得有盲区。 DB43/T 20002021 9 6.3.5.2 运营控制中心周界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周界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6.3.5.3 运营控

32、制中心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中央控制室和安防监控室的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对出入人员进行管理。 6.3.5.4 运营控制中心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 中央控制室和安防监控室的出入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 6.3.5.5 运营控制中心门卫值班室内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值班人员值守情况。 6.3.6 主变电所(站) 6.3.6.1 主变电所(站)周界应安装入侵探测装置或利用视频监控装置进行视频分析探测报警,探测范围应能对周界实现全覆盖,不得有盲区。 6.3.6.2 主变电所(站)周界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

33、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周界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6.3.6.3 主变电所(站)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出入人员体貌特征和活动情况。 6.3.6.4 主变电所(站)值班室(值守点)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值班人员值守情况。 6.3.6.5 主变电所(站)周界、与外界道路相连通的出入口等巡查部位应安装电子巡查装置。 6.3.7 设施配置表 城市轨道交通技术防范设施配置见附录 A 中表 A.1。 7 非常态防范要求 7.1 非常态防范分级 7.1.1 非常态治安反恐防范按照采取措施的不同要求分为三个等

34、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三级非常态防范、二级非常态防范和一级非常态防范。 7.1.2 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段应采取三级非常态防范措施,在获得重大治安案事件、恐怖袭击案事件等预警信息时应采取二级非常态防范措施, 在发生重大治安案事件、 恐怖袭击案事件时应采取一级非常态防范措施。 7.1.3 三级非常态防范要求为重点目标应达到的最低非常态防范要求,二级非常态防范要求应在三级非常态防范要求基础上加强,一级非常态防范要求应在二级非常态防范要求基础上加强。 7.2 非常态防范要求 一级、二级、三级非常态情况下的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具体措施应根据本地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要求落实。 8 系统

35、技术要求 8.1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DB43/T 20002021 10 8.1.1 系统应能探测报警区域内的入侵事件。系统报警后,安防监控室应能有声、光指示,并能准确指示发出报警的位置。 8.1.2 系统应具备防拆、开路、短路报警功能。 8.1.3 系统应具备自检功能和故障报警、断电报警功能。 8.1.4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并满足下列要求: a) 车辆基地、运营控制中心、主变电所(站)门卫值班室的紧急报警信号与联动视频图像应发送到安防监控室和运营控制中心; b) 变电所的周界入侵报警信号与联动视频图像应发送到运营控制中心,宜发送到公安机关; c) 安防监控室和运营控制

36、中心应预留远程联网的接口。 8.1.5 系统布防、撤防、故障和报警信息存储时间应大于或等于 90 天。 8.1.6 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 GB/T 32581 的相关规定。 8.2 视频监控系统 8.2.1 列车客室内乘客触动紧急对讲装置时,应能联动相应客室内的视频监控图像,并在司机室内的监视器上显示。 8.2.2 应建立车地无线传输通道,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应能向上级监控中心传输列车内现场的视频图像。 8.2.3 列车车载视频监控装置和图像记录设备应具有防振功能。 8.2.4 本地存储、回放的视频图像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 19201080,有线联网传输的视频图像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 1280720,

37、图像帧率应大于或等于 25 fps,车地无线联网传输的视频图像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 352288,图像帧率应大于或等于 15 fps。 8.2.5 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应能对特定人员的人像和/或人脸进行采集、提取特征、比对与识别,系统功能性能应满足有关人像/人脸识别应用标准的要求。 8.2.6 具有视频分析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应能对设定区域内的人员聚集、物品遗留和入侵、越界等行为探测报警, 宜能对通道的客流密度实时监测并超限自动预警, 客流密度超限持续时间及阈值可设定。 8.2.7 系统宜具有视频图像质量检测功能,对视频图像的丢失、遮挡、卡顿、模糊、亮度异常、色彩失真等实时监测。 8

38、.2.8 城市轨道交通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信息的采集要求应符合 GB 37300 的相关规定。 8.2.9 视频图像信息宜采用分布式存储、集中管理,存储时间应大于或等于 90 天。 8.2.10 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 GB 50395 的相关规定。 8.3 出入口控制系统 8.3.1 系统应能对强行破坏、非法进入的行为发出报警信号,报警信号应与相关出入口的视频图像联动。 8.3.2 系统必须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 8.3.3 系统信息存储时间应大于或等于 180 天。 8.3.4 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 GB/T 37078、GB 50396 的相关规定。 8.4 电子巡查系统 8.4

39、.1 巡查路线、巡查时间应能根据安全管理需要进行设定和修改。 8.4.2 巡查记录保存时间应大于或等于 90 天。 8.4.3 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 GA/T 644 的相关规定。 DB43/T 20002021 11 8.5 安全检查系统 8.5.1 系统应能对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等禁带物品进行有效的探测识别、显示记录和分析报警。 8.5.2 安全检查所有探测、检测设备宜通过安检信息管理设备联网。安检信息管理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联网的安全检查设备应能向安检信息管理设备实时发送检测数据、报警信息、设备状态等信息; b) 安检信息管理设备应具有信息上传功能,能将禁带品图片和相关视频

40、信息上传至本车站或集中判图车站的安防监控室、宜上传至运营控制中心的安防监控室; c) 安检联网平台应具有远程监控、安检信息同步存储、统计分析等功能,并预留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接口。 8.5.3 微剂量 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宜采用双源双视角的设备,并满足以下要求: a) 符合 GB 15208.1 和 GB 15208.2 的相关规定,其中穿透力应满足 GB 15208.22018 表 4 中类设备的要求; b) 存储的图像应能通过网络或 USB 等接口导出; c) 双源双视角设备每一个视角的线分辨力、穿透力均应达到单视角设备的指标要求。 8.5.4 安全检查系统宜具有物品智能分析功能,宜实现远程集

41、中判图功能。基于微剂量 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禁带物品智能分析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能实现对被检物品中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液体、爆炸物品的自动识别; b) 能对禁带物品报警,在 X 射线图像上标注禁带物品种类和位置并上传; c) 设备功能要求和检出率、误检率等性能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8.5.5 爆炸物品探测仪满足下列要求: a) 内部含有放射源的设备应取得环保部门的豁免; b) 应符合 GA/T 841 或 GA/T 1323 的相关规定。 8.5.6 液体检查仪应满足下列要求: a) 使用非侵入式检测技术,不需打开包装即可对玻璃、塑料、陶瓷、纸质材质容器以及简易金属包装内的

42、液体进行检测; b) 至少能够检测出汽油、煤油、油漆、稀料、香蕉水、松香水等易燃物品。 8.5.7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应分别符合 GB 15210、GB 12899 的相关规定。 8.5.8 防爆毯、防爆罐、防爆球应分别符合 GA 69、GA 871、GA 872 的相关规定。 8.6 信息显示与广播系统 8.6.1 电子显示屏应实时显示列车运行管理有关注意事项。显示字体大小应能目视清晰。 8.6.2 当出现紧急情况时,电子显示屏应有明显的信息提示,广播系统应同步进行广播警示。 8.7 联网要求 8.7.1 在车站、车辆基地、运营控制中心均应建设安防监控室,并设置安全防范管理平

43、台,实现对入侵和紧急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安全检查、电子巡查等各安全防范子系统的集成;各安全防范子系统既能独立运行又能实现集中控制与统一管理。 8.7.2 车站、车辆基地的安全防范管理平台应与运营控制中心的安全防范管理平台进行联网,能上传报警、视频等信息,执行运营控制中心下达的指令信息。运营控制中心安全防范管理平台能实时接收车DB43/T 20002021 12 站、车辆基地上传的信息,并能对接收到的报警信息自动反馈,下达指令信息,实现车站、车辆基地与全市路网运营控制中心安全防范系统的信息共享与应用。 8.7.3 安全防范管理平台均应具有系统集成、联动控制、权限管理、存储管理、检索与回放

44、、设备管理、统计分析、系统校时、指挥调度等功能。 8.7.4 安防监控室的安全防范管理平台应预留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联网的接口。 8.7.5 城市轨道交通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的传输、交换、控制协议应符合 GB/T 28181 的要求。 9 系统运行与维护 9.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建立安全防范系统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及时排除故障,更新设备器材,保持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9.2 应依据相关规定,由法定检测或计量机构对有关安全检查设备定期进行辐射安全检测。 9.3 安全防范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在 24 h 内修复,在恢复前应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

45、。 9.4 安全防范系统的维护保养应符合 GB 50348、GA/T 1081 的相关规定。 DB43/T 20002021 13 附 录 A (规范性) 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反恐防范设施配置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反恐防范设施配置要求见表 A.1。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反恐防范设施明细表 序号 重点部位 防范设施 配置要求 1 列车 司机室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2 视频图像记录设备 应配置 3 对讲系统 紧急对讲装置 应配置 4 实体防护系统 隔离门 应配置 5 客室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6 对讲系统 紧急对讲装置 应配置 7 防护救生器材 灭火器、安

46、全锤等 应配置 8 行李室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9 车站 出入口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10 广播系统 广播装置 应配置 11 信息显示系统 电子显示屏 宜配置 12 标志标识 导向标识、紧急疏散标识 应配置 13 实体防护系统 栅栏门、卷帘门等隔离防护设施 应配置 14 客流疏导设施 宜配置 15 安检区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16 安全检查设备、设施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 应配置 17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应配置 18 微剂量 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应配置 19 爆炸物品探测仪 应配置 20 液体检查仪 应配置 21 安检信息管理设备 宜配置 22 禁

47、带物品智能分析设备 宜配置 23 开包操作台、安检筐等辅助设施 应配置 24 防爆毯 应配置 25 防爆球或防爆罐 应配置 26 实体防护系统 隔离疏导设施 应配置 27 防暴防护装备、设施 防暴叉、防暴棍、盾牌、防刺服、防刺手套等 应配置 DB43/T 20002021 14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反恐防范设施明细表 (续) 序号 重点部位 防范设施 配置要求 28 车站 广播系统 广播装置 应配置 29 标志标识 导向标识、紧急疏散标识 应配置 30 车站通道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31 广播系统 广播装置 应配置 32 标志标识 导向标识、紧急疏散标识 应配置 33

48、站厅、站台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34 实体防护系统 站台门 应配置 35 隔离防护设施 应配置 36 广播系统 广播装置 应配置 37 标志标识 导向标识、紧急疏散标识 应配置 38 售票亭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39 声音复核系统 声音复核装置 宜配置 40 自助售票区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41 控制室、安防监控室的出入口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42 出入口控制系统 出入口控制装置 应配置 43 控制室、安防监控室内部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44 车站风亭 实体防护系统 网格状防护设施 应配置 45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

49、监控装置 应配置 46 行车线路 地面行车线路和高架行车线路两侧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47 地下行车隧道与地面行车线路过渡段两侧、地面行车线路 两侧 实体防护系统 隔离防护设施 应配置 48 区间风亭 实体防护系统 网格状防护设施 应配置 49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50 车辆基地,包括车辆段、停车场 周界 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探测装置 宜配置 51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52 实体防护系统 围墙或栅栏 应配置 53 周界出入口 出入口控制系统 出入口控制装置 应配置 54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55 实体防护系统 车辆阻挡装置 宜设置

50、56 门卫值守室 入侵报警系统 紧急报警装置 应配置 DB43/T 20002021 15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反恐防范设施明细表 (续) 序号 重点部位 防范设施 配置要求 57 车辆基地,包括车辆段、停车场 门卫值守室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58 防暴防护装备、设施 防暴叉、防暴棍、盾牌、防刺服、防刺手套等 应配置 59 列车停放、检修区域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60 安防监控室 出入口控制系统 出入口控制装置 应配置 61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配置 62 重要设备间、物资仓库 实体防护系统 安全门 应配置 63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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