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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生产监控设备的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861236 上传时间:2024-12-22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2.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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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生产监控设备的管理规定.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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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关于对消费监控设备的治理规定 ?(一)维修工要对各采区变电所的监控设备进展维护,不得随意停、改监控分站的电源,因检修停电时要提早向调度室汇报,否那么每次罚款100元;不得随意改动被监控设备负荷电缆的用处和改变传感器的安装位置,以免造成信号失真,否那么每次罚款200元。丧失或损坏一只传感器罚款1000元。 ??? (二)运转工区对各皮带机头的监控分站和传感器进展维护,不得随意停监控分站的电源和改变传感器的位置,否那么每次罚款200元。丧失或损坏一只传感器罚款1000元。 ??? (三)采煤工作面的监控设备自工作面验收日起,由在该工作面施工的单位维护,开停传感器卡在配电点采煤机组的负荷电缆上,不得挪动,否那么每次罚款100元。在挪动配电点时,要及时将电缆收回、盘好,传感器重新安装在新配电点的机组负荷电缆上,不得随意截断传感器电缆,否那么每少1米罚区队10元,罚电工组长1元。每丧失或损坏一只传感器罚款1500元。另外为保证机组信号的精确,跟班电工每班要对传输电缆和传感器进展检查,出现征询题及时汇报、处理。否那么对区长、书记各罚款50元,跟班区长、电工组长各罚款50元,跟班电工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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