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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1∕T 217-2019 悬挂式单轨交通技术标准.pdf

上传人:ora****at 文档编号:68495 上传时间:2022-04-30 格式:PDF 页数:189 大小:4.3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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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前前言言悬挂式单轨交通作为轨道交通的一种类型,具有施工周期短、占地面积小、地形适应性好等特点。截止目前,我省在开封已经建设了约700米长的试验线,获得了丰富的实验数据,亟需相应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为技术人员提供依据,规范悬挂式单轨交通建设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同时我省以示范工程为契机,积累实践经验,为该技术在全省的广泛应用奠定基础。编制组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先后完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后, 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并发布实

2、施。本技术标准共分 34 章和 1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01 总则、02、术语、03 运营组织、04 车辆、05 限界、06 线路、07 轨道桥梁、08 道岔、09 车站建筑、10 高架车站结构、11工程防水、12 通风空调与采暖、13 给水与排水、14 供电、15 通信、16 信号、17 综合调度自动化系统、18 自动售检票系统、19 车站其他机电设备、20 运营控制中心、21 车辆基地、22 防灾、23 安全防范、24 工程筹划、25 环境保护、26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27 钢结构工程施工、28 区间疏散平台的材料选用及安装、29 地基基础工程验收、30 钢结构工程验收、31供电工程验收

3、、32 弱电工程验收、33 其他机电工程验收、34 联调联试。本技术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由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建空列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泽雨街9号;邮编:450000;电子邮件:;电话:0371-6203716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 编 单 位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建空列集团有限公司参 编 单 位 :北京中国铁建电气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空列(北京)

4、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2同济大学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石家庄铁道大学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华东中铁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青岛理工大学青岛泰岳轨道交通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远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楚和隆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洪森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天一航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齐强岳渠德王世杰 柯迪民 安枫垒孙海全 白永平白朝能武长虹武同乐 李曙光 刘建忠王世权 王鑫敏 李彦娟刘娟祝炎富吉敏廷 周国兴 王晓明陈进杰 王明生 周力张百岁张高雷吴海刚 王金广 魏国帅徐凌波 王林海

5、侯严利赵修旺胡兆岐马洪锋 卢 部乔建敏阚绍忠 计强 彭长福刘新奇秦俊非李治国 周根火 胡瑾汤红军主要审查人员:罗雁云郅建国任磊 钟松辉徐万鹏吴树强徐彩霞黄 珍3目目录录1 总则.12 术语.23 运营组织.53.1 一般规定.53.2 运营规模.53.3 运营模式.53.4 运营配线.63.5 运营管理.64 车辆.74.1 一般规定.74.2 牵引与制动.84.3 安全和应急设施.94.4 车辆与相关系统.94.5 电气系统.95 限界.105.1 一般规定.105.2 基本参数.115.3 车辆限界和设备限界.115.4 建筑限界.116 线路.136.1 一般规定.136.2 线路平面.

6、136.3 线路纵断面.156.4 配线、车场线及道岔.157 轨道梁桥.177.1 一般规定.177.2 荷载.177.3 设计原则.207.4 构造要求.218 道岔.228.1 一般规定.228.2 道岔类型.228.3 道岔系统设计原则.2448.4 道岔的制造精度.259 车站建筑.269.1 一般规定.269.2 车站平面.269.3 站台门.279.4 无障碍设施.279.5 车站环境设计.279.6 最小高度、最小宽度、最大通过能力. 289.7 车站出入口.299.8 人行楼梯、自动扶梯、电梯.299.9 建筑节能.3010 高架车站结构.3110.1 一般规定.3110.2

7、 荷 载.3110.3 设计原则.3110.4 构造要求.3211 工程防水.3311.1 一般规定.3311.2 构造防水.3312 通风、空调与采暖.3412.1 一般规定.3412.2 车站.3412.3 空调冷源.3412.4 通风与空调系统控制.3512.5 其他.3513 给水与排水.3613.1 一般规定.3613.2 给水系统.3613.3 排水系统.3713.4 车辆基地给水与排水系统.3813.5 给排水设备配置与监控.3913.6 接口设计.3914 供电.4014.1 一般规定.4014.2 变电所.4114.3 接触轨.4314.4 电缆.4414.5 动力与照明.4

8、5514.6 电力监控系统.4615 通信.4915.1 一般规定.4915.2 通信线路.4915.3 传输系统.4915.4 无线通信系统.5015.5 电话系统.5015.6 视频及安防监控系统.5115.7 广播系统.5115.8 时钟系统.5215.9 办公自动化系统.5215.10 乘客信息系统.5215.11 电源及防雷接地系统.5315.12 通信用房技术要求.5316 信号.5416.1 一般规定.5416.2 列车控制子系统.5416.3 数据通信系统(DCS)子系统.6316.4 维护监测 (MMS) 子系统.6316.5 车辆基地信号系统.6416.6 信号供电.651

9、6.7 电磁兼容与防护.6516.8 其他.6517 综合调度自动化.6717.1 一般规定.6717.2 系统基本功能.6717.3 硬件基本要求.6817.4 软件基本要求.6817.5 系统性能指标.6918 自动售检票系统.7018.1 一般规定.7018.2 系统构成.7018.3 系统功能.7118.4 票制、票务管理模式.7218.5 设备选型、配置及布置原则.7218.6 供电与接地.7218.7 系统接口.72619 车站其他机电设备.7319.1 电梯.7319.2 站台门.7320 运营控制中心.7520.1 一般规定.7520.2 运营控制中心.7521 车辆基地.76

10、21.1 一般规定.7621.2 总平面布置.7721.3 车辆运用整备设施.7821.4 车辆检修设施.7821.5 综合维修中心.7921.6 物资总库.7921.7 其他.7922 防灾.8122.1 一般规定.8122.2 建筑防火.8122.3 安全疏散.8222.4 防烟、排烟与事故通风.8422.5 防灾用电与疏散指示标志.8422.6 防灾通信.8422.7 火灾报警系统.8522.8 其他灾害预防与报警.8523 安全防范.8624 工程筹划.8724.1 一般规定.8724.2 工程筹划设计原则.8724.3 施工准备.8824.4 施工组织.8825 环境保护.8925.

11、1 一般规定.8925.2 噪声与振动控制.8925.3 污水与废水处理.8925.4 规划及工程环保内容.9026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9126.1 一般规定.9126.2 地基.9126.3 明挖基础、承台.93726.4 桩基础.9426.5 钢筋.9626.6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9726.7 季节性施工.9726.8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9827 钢结构工程施工.9927.1 一般规定.9927.2 钢结构安装.9927.3 钢结构施工测量.10128 疏散平台材料选用及安装.10228.1 材料选用.10228.2 结构及安装.10229 地基基础工程验收.10429.1 一般规定.

12、10429.2 地基处理.10429.3 明挖基础.10729.4 桩基础.10730 钢结构工程验收.11130.1 一般规定.11130.2 焊接工程验收要求.11130.3 轨道梁和墩柱的制造验收要求.11130.4 轨道梁力学性能试验方法.11231 供电工程验收.11431.1 一般规定.11431.2 变、配电所.11531.3 电缆线路.11631.4 35kV 及以下架空线路.11731.5 低压配电.11731.6 电气照明.11731.7 电力监控系统.11831.8 防雷、接地.11931.9 接触轨.11932 通信信号工程验收.12232.1 一般规定.12232.2

13、 通信工程.12332.3 信号工程.13033 其他设备工程验收.137833.1 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13733.2 综合调度自动化系统工程.1373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13733.4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13733.5 站台门工程.13733.6 电/扶梯工程.13733.7 门禁系统工程.13833.8 通风与空调工程.13833.9 给水、排水工程.13834 联调联试.13934.1 一般规定.13934.2 前置条件.13934.3 接口及调试.141附录 A悬挂式单轨交通限界图.150本技术标准用词说明.153引用标准名录.154条文说明条文说明.16011总则总则1.

14、1.1为适应河南省悬挂式单轨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规范悬挂式单轨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发挥悬挂式单轨施工周期短、占地面积小、地形适应性好等优势,响应国务院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的政策要求,使悬挂式单轨工程设计符合国情、省情,达到安全可靠、功能合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目标,制定本技术标准。1.1.2本技术标准适用于河南省级(内置式)悬挂式单轨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级、级(内置式)悬挂式单轨以及外置式、上置式、索道悬挂式单轨可参照执行。1.1.3悬挂式单轨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专项规划,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合理采用技术标准。遵循以人为本、资

15、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设计原则。1.1.4悬挂式单轨工程的设计年限应分为初期、近期及远期。初期可按建成通车后第 3 年确定,近期可按建成通车后第 10 年确定,远期可按建成通车后第 25 年确定。基础和不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设备,应按远期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并适应长远发展的要求;对于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设备,宜按近期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并预留远期发展条件。随运输需求变化增减的机车、车辆等运营设备,可按交付运营后第3年或第5年的运量进行设计。1.1.5悬挂式单轨设计除应符合本技术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术语术语2.0.1悬挂式单轨suspension monorail悬挂式单轨,为

16、车体悬挂于轨道梁下方的单轨交通型式。车辆采用橡胶车轮,列车走行装置位于梁轨合一的轨道梁内。车辆除走行轮外,转向架的两侧有导向轮和稳定轮,约束于轨道梁内的两侧腹板。广义的悬挂式单轨, 是悬挂在空中轨道上运行的一种轨道交通系统。 按走行车轮与轨道梁的位置关系可分为内置式、外置式、上置式、索道式4种类型。2.0.2轮辙tracking为悬挂式单轨车辆走行轮提供的车辙。2.0.3轨道梁track beam轨道梁是承载列车荷载和车辆运行导向的结构,同时也是供电、信号、通信等缆线的载体。悬挂式单轨交通的轨道梁,通常采用下部开口的钢箱梁结构。2.0.4道岔轨道梁turnout track beam道岔轨道梁

17、是悬挂式单轨道岔部位承载列车荷重和车辆运行导向的结构,同时也是供电、信号、通信等缆线的载体,通常采用钢梁。2.0.5悬挂式单轨轨道梁桥track beam bridge轨道梁桥是悬挂式单轨跨越江河湖泊或公路等构筑物时的大跨度轨道梁桥结构, 包括组合桥、 斜拉桥、悬索桥、拱桥等结构。2.0.6悬挂式单轨接触轨Contact rail分为正极接触轨和负极接触轨,由金属轨条制成,裝设在轨道梁的侧面,经过受流器向电动车辆供给牵引电能的导电轨。2.0.7缩略语详见表2.0.9。表 2.0.9缩略语缩写词英文解释中文解释ADMAdd / Drop Multiplexer分插复用器ANSIAmerican

18、National Standard Institute美国国家标准委员会ATMAsynchronous Transfer Mode异步传输方式C/SClient/Server客户机/服务器CLKClock时钟系统DDFDigital Distribution Frame数字配线架DOD1+DIDDirect Outward Dialing + Direct Inward Dialing全自动直接拨出/入网方式DLPDigital Light Processing数字光处理DVIDigital Video Interface数字视频接口EMC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

19、ty电磁兼容能力3缩写词英文解释中文解释EMI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电磁干扰FCFiber Channel光纤通道FEPFront End Processor前端处理器(前端通信机)FTPFile Transfer Protocol文件传送协议GUIGraphic User Interface图形用户接口MDFMultiplex Distribution Frame综合配线架MSTPMulti-service transport platform多业务传输平台MTBFMean Time Between Failure平均无故障时间ODFOptical Dist

20、ribution Frame光配线架OTNOpen Transport Network开放式传输网络PAPublic Address广播系统PABXPrivate Automatic Branch Exchange专用自动小交换机PCMPulse Code Modulation脉冲编码调制PIDSPassenger Information Dynamic System乘客信息系统PSDPlatform Safe Door屏蔽门/屏蔽门系统PSTNPublic Switched Telephone Network公用电话交换网RAIDRedundant Array of Independent

21、Disks冗余磁盘阵列RGBRed Green Blue模拟视频接口SNMPSimple Network Management Protocol简单网络协议STMSynchronous Transport Module同步传输模式STPShielded Twisted Pair屏蔽双绞线TCP/IP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Internet Protocol传输控制协议/网络互联协议TDMTime Division Multiplexing时分复用TETRATerrestrial trunked Radio欧洲数字集群标准TFTThin Film Transi

22、stor薄膜晶体管TMSTraining Management System培训管理系统TSTransmit System传输系统UPSUninterrupted Power System不间断不间断电源系统USBUniversal Serial Bus通用串行总线4缩写词英文解释中文解释UTPUnshielded Twisted Pair非屏蔽双绞线VDFVideo Distribution Frame音频配线架53运营组织运营组织3.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3.1.1悬挂式单轨运营组织设计应根据悬挂式单轨线网规划、 预测客流量和乘客出行需求, 形成系统的运营概念,明确运营需求,确定系统的运营规模

23、、运营模式和运营管理方式。3.1.2运营规模应在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 降低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的原则下, 根据线网预测客流数据和线路服务需求综合分析确定。3.1.3运营模式应明确列车运行、调度指挥、辅助系统、维修保障系统和人员组织等内容,使系统功能和运营需求紧密结合, 明确在各种运营状态下的管理方式, 各子系统之间以及系统与人员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3.1.4悬挂式单轨运营状态应包含正常运营状态、 非正常运营状态和紧急运营状态。 系统的运营必须在能够保证所有使用该系统的人员和乘客以及系统设施安全的情况下实施。3.1.5配线的设置应在满足线路运营、管理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工程条件综合确定。3

24、.2运营规模运营规模3.2.1悬挂式单轨设计运输能力应在分析预测客流数据的基础上,根据沿线规划性质和乘客出行特征、客流段面分布特征、 客流变化风险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 并应满足相应设计年限单向高峰小时最大断面客流量的需要。3.2.2系统设计能力应满足相应年限设计运输能力的需要, 系统设计远期最大能力应满足行车密度不小于 30 对/h 的要求。3.2.3车辆配属数量应根据运营线路运能与运量的匹配要求, 以及检修车辆和备用车辆的数量要求, 按初期需要进行配置。3.2.4悬挂式单轨的旅行速度应根据车辆技术性能、线路条件、车站分布、交叉口分布、客流特征综合确定。3.2.5悬挂式单轨设计年限的列车运行间

25、隔,应根据各设计年限预测客流量、列车编组及列车定员、系统服务水平、系统运输效率等因素综合确定。3.2.6车辆基地的功能、规模和各项设施的配置,应满足系统设计最大能力的需要,并应根据悬挂式单轨线网规划和线路的具体条件确定。3.3运营模式运营模式3.3.1悬挂式单轨运营线路的正线宜采用双线, 应采用右侧行车制。 南北向线路应以由南向北运行为上行方向,反之为下行方向。东西向线路应以由西向东运行为上行方向,反之为下行方向。环形线路应以列车在外侧轨道线的运行方向为上行方向,内侧轨道线的运行方向应为下行。3.3.2每条线路宜釆用独立运行模式,也可根据线网规划和行车条件,局部区段采用共线运行。3.3.3列车

26、全日运行计划应按分时段客流预测进行安排, 满足高峰小时客流量和运能需求, 并按满足规定的列车运行密度和服务水平核算列车满载率,做好运营成本和效益分析。63.3.4当采用不同编组列车运营,且编组长度相差较大时,小编组列车宜靠近站台中央位置停车。3.3.5列车运行应统一调度指挥。列车应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3.3.6列车停站时间应根据车站最大上下车客流量、 列车的发车间隔、 车门数量和开关车门的时间等因素计算确定。3.4运营配线运营配线3.4.1线路的终点站或区段折返站应设置折返线或折返渡线。3.4.2当两个具备临时停车条件的车站相距过远时,应根据运营需求和工程条件设置停车线。3.4.3在线

27、路与其他正线或支线共线运行的接轨站,配线宜设置进站共轨运行方向的平行进路。3.4.4两条线路之间的联络线应结合车站配线或渡线,与线路的上、下行正线连通。3.4.5列车从支线或车辆基地出入线进入正线前应具备一度停车条件, 经过核算不能满足信号安全距离要求时,应设置安全线。3.4.6车辆基地出入线应连通上下行正线, 其列车通过能力应根据远期线路的通过能力和运营要求计算核定。3.5运营管理运营管理3.5.1 运营机构应满足系统运营管理任务的要求,通过科学的管理方式、合理的人员安排和组织机构设置,实现系统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营。3.5.2运营管理模式应根据运营状态确定。 运营机构应针对正常运营状态、

28、非正常运营状态和紧急运营状态采取分级模式进行管理, 制定相应管理规程和规章制度, 以实现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3.5.3运营机构的设置和人员数量的安排应遵循统一管理、机构精简、分配合理、资源共享的原则,首条运营线路的系统运营人员定员不宜超过 40 人/km,后续建设的每条线路运营定员指标不宜超过 30 人/km。3.5.4车站设备应采用智能化监控管理,采用控制中心、车站两级管理。3.5.5运营管理宜采用中心站管理模式, 将车站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日常维护交由中心站负责; 车站及区间设备的定期维修应由维修中心统一负责, 可采用巡视检查和定期维修相结合的方式, 包括紧急抢修任务。3.5.6列

29、车进行站后折返时,不许带客进入折返线。3.5.7车站内应有明显的导向标志,保障客流路径畅通,并应具有足够的紧急疏散能力。3.5.8系统宜采用计程、计时票价制,并应具备对客流数据和票务收入进行自行统计的能力。74车辆车辆4.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4.1.1在车辆寿命周期内,车辆应满足正常运行时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要求,同时应具备故障、事故和灾难情况下方便救援的条件。4.1.2车辆应能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且应满足项目所在地的使用环境条件。4.1.3车辆应采用的结构形式: 转向架位于中空下部开口的轨道梁内, 车体通过悬吊装置悬挂在转向架下方。4.1.4车辆种类包括带有驾驶室的控制动车(Mc 车)、

30、无驾驶室的中间动车(M 车)和中间拖车(T车)。4.1.5车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 30 年。4.1.6车辆定员为车辆座位数与空余面积上站立的乘客数之和, 车厢内有效空余面积定员数宜按每平方米站立 56 名乘客计算,在有充分依据时也可适当减少每平方米站立乘客的数量。4.1.7车辆的主要技术规格可参照表 4.1.7 进行选定。表 4.1.7 悬挂式单轨交通车辆主要技术规格项目名称参数备注轨道梁内净空宽度(mm)780轨道梁内净空高度(mm)1100轨道梁下部开口宽度(mm)240最大坡度()100最小曲线半径(m)30供电方式受电轨或储能装置供电电压(V)DC750 或 DC1500车体长度

31、(mm)10500车体宽度(mm)2300车辆最下部距轨道梁走行面高度(mm)3500地板面处车体宽度(mm)2164车内净高(mm)2100地板面距轨道梁走行面高度(mm)3240每辆车每侧客室门数(对)1 或 2客室门有效开度(mm)1300(2 门)1600(1 门)净宽度客室门洞高度1800净高度车钩型式头车前端采用半自动或全自动车钩;中间采用半永久牵引杆8车钩中心线到轨面高度(mm)720转向架型式采用橡胶导向轮与橡胶走行轮结构的两轴式转向架轴重(t)4.5走行轮自由直径(mm)540导向轮自由直径(mm)280转向架中心距(mm)7050转向架轴距(mm)1100座席数(席)16定

32、员人数(人)605 人/m2超员人数(人)858 人/m2最高运行速度(km/h)65构造速度(km/h)72平均启动加速度(m/s)0.9030km/h常用制动减速度(m/s)1.0紧急制动减速度(m/s)1.2纵向冲击率(m/s3)0.75平稳性指标2.5按铁道车辆动力学性能评定和试验鉴定规范GB/T 5599评定行驶噪音(dB(A) )V=60km/h72(车内)按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4892 测定75(车外)地面距轨道中心 7.5m 处注:1定员人数中5人/m2及超员人数中8人/m2是指每平方米有效空余地板面积站立的人数,人均体重按60kg计算;2有效空余地板面积

33、,指客室地板总面积减去座椅垂向投影面积和投影面积前250mm内高度不低于1800mm的面积。4.2牵引与制动牵引与制动4.2.1列车应具有既独立又相互协调配合的电气、 摩擦制动系统, 并应保证车辆在各种运行状态下所需的制动力。4.2.2当电气制动出现故障丧失制动能力时, 摩擦制动系统应能自动投入使用, 并应保证所需的制动力;列车应具备停放制动功能,并应保证列车在超员载荷工况下停在最大坡道时不溜车。4.2.3列车在实施制动时,宜利用设置于地面的再生制动装置吸收制动能量。4.2.4当列车发生分离事故时,应能自动实施紧急制动。4.2.5悬挂式单轨交通列车应具有下列故障运行能力:1在超员工况下,当列车

34、丧失1/4动力时,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2在超员工况下,当列车丧失1/2动力时,应具有在正线最大坡道上启动和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能力;3一列空载列车应能在正线最大坡道上推送或牵引一列故障的超载无动力列车至最近车站。94.2.6牵引与制动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1制动指令应优先于牵引指令。2牵引及制动力变化时的冲击率应符合人体对加、减速度变化的适应性。4.2.7列车应设置独立的紧急制动按钮,在牵引制动主手柄上应设置警惕按钮。4.2.8当列车一个辅助逆变器丧失供电能力时, 剩余列车辅助逆变器的容量应满足涉及行车安全的列车基本负载的供电要求。4.3安全和应急设施安全和应急设施4.3.1列车端部应设有紧急疏散

35、通道,各车辆之间应贯通。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550mm,高度不应低于 1800mm。4.3.2列车车辆顶部应设有紧急疏散通道,与顶部疏散平台连接。车顶紧急疏散通道的结构、尺寸应保证紧急情况下车上人员快速疏散,通道两侧宜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栏杆等。4.3.3车辆每个客室应配备乘客缓降设施, 列车应具有纵向救援、 横向救援及垂向救援能力并配备相应的设施。4.3.4车辆应设置防漏电保护装置, 车体上应装设与车站和车辆基地内接地板相匹配的接地电刷。 车辆内各电气设备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接地措施。4.3.5车辆宜具备应急储能装置,当外部电源断电时,满足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要求。4.3.6列车应设有报警系统,

36、客室内应设有乘客紧急报警装置。 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列车驾驶员与乘客间双向通信功能。 当采用无人驾驶运行模式时, 客室内应设置乘客与控制中心或控制室的通信联络装置,实现值守人员与乘客的双向语音通信,值守人员与乘客通话应具有最高优先权。4.3.7客室车门系统应设置安全联锁,应确保列车行走时不能开启、车门未全关闭时不能启动列车。4.3.8客室、司机室应配置便携式灭火器具,安放位置应有明显标识且便于取用。4.3.9车辆及其内部设施、设备应使用不燃材料或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4.3.10无人驾驶的列车应配备人工操控列车的相关设备。4.4车辆与相关系统车辆与相关系统4.4.1车辆主保护系统与变电站保护

37、系统应实现保护协调, 在所有故障情况下应保证车辆主保护安全分断。4.4.2列车应设有广播系统、无线通信系统、信息显示系统、视频监控装置、乘客与司机的应急对讲装置。车辆广播系统应与无线通信系统连接。4.4.3站台应设置与列车结构相匹配的锁紧稳定轨道,防止上下客过程中车辆侧滚。4.4.4车辆应装设列车自动防护系统(ATP)或列车自动控制系统(ATC)信号车载设备。4.5电气系统电气系统4.5.1受电轨受流时,受电器或供电设施应均无损伤或异常磨耗。105限界限界5.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5.1.1悬挂式单轨交通的限界分为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5.1.2车辆限界可按所处地段分为直线车辆限界和曲线车

38、辆限界,应符合本技术标准附录 A 的规定。5.1.3设备限界是用来限制设备安装位置的控制线, 设备限界可按所处地段分为直线设备限界和曲线设备限界。5.1.4建筑限界应分为高架线建筑限界、桥梁建筑限界。5.1.5直线地段设备限界是在车辆限界外扩大一定的安全间隙后确定。5.1.6车辆限界和区间直线段设备限界参照本技术标准附录 A 规定。5.1.7转向架部分设备限界为轨道梁内 780mm1100mm 的净空空间,除辅助限界(如接触轨)外,其他任何设备不允许侵入。5.1.8曲线地段设备限界是在直线地段设备限界的基础上, 按平面曲线几何偏移量引起的设备限界加宽量和车辆参数变化引起的设备限界加宽量计算确定

39、,加宽量宜按以下公式确定。1平面曲线的设备限界几何偏移量按下列公式确定:1)曲线外侧:Ta =4n(n+a)-p2/8R2)曲线内侧:Ti =4n(a-n)+p2/8R式中:n车体计算断面至相邻中心销距离(mm);a转向架中心距(mm);p导向轮距(mm);R曲线半径(mm)。2车辆参数变化引起的设备限界加宽量:1)曲线外侧:Xca =wq2)曲线内侧:Xci =wq3)车体顶部:Yd =wr4)车体底部:Yx =wr式中:wq、wr车辆在曲线上由于离心力导致的车体侧滚及悬挂系统减振弹簧压缩与直线上的差值.无特殊情况时,建议取值wq =50mm, wr=20mm。3设备限界加宽量总和:1)曲线

40、外侧:Xa = Ta+Xca;2)曲线内侧:Xi = Ti+Xci;3)车体顶部:Yd4)车体底部:Yx4直线地段设备限界各点X坐标值加上Xa(或Xi), 各点Y坐标值加上Yd(或Yx)值后,形成曲线地段设备限界。5.1.9建筑限界中不应包括测量误差、施工误差、结构位移和变形等因素。115.1.10相邻区间线路,当两线间无墙、柱及设备时,两设备限界之间的安全间隙不应小于 100mm;当两线间有墙或柱时,应按建筑限界加上墙或柱的宽度及其施工误差确定。5.1.11车辆限界和设备限界参照本技术标准附录 A 的规定。当选用与本技术标准不同的车辆时,应重新核算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5.2基本参数

41、基本参数5.2.1制定限界的车辆基本参数应符合表 5.2.1 的规定。表 5.2.1 车辆基本参数项目名称参数计算车体长度(mm)10500计算车体宽度(mm)2300车辆最下部距轨面高度(mm)3500计算车辆定距(mm)7050导向轮轮距(mm)2150地板面距轨面高度(mm)3240地板面车体宽度(mm)2164高架线或地面线运营允许最大风速(km/h)100区间直线段限界列车计算速度(km/h)65过站限界列车计算速度(km/h)10区间单侧最大摆角()6.55.3车辆限界和设备限界车辆限界和设备限界5.3.1线路上运行的其他车辆均不应超出所运行线路的车辆限界。5.3.2高架线、桥梁车

42、辆限界应包括线路运营风荷载引起的横向和竖向偏移量。5.3.3车辆基地内车辆限界应根据实际工况计算确定。5.3.4直线地段设备限界根据车辆故障运行状态下的最大动态包络线确定,并预留适当的安全间隙。5.3.5曲线地段设备限界应在直线地段设备限界基础上, 按平面曲线几何偏移量、 欠超高或过超高引起的设备限界横向和竖向偏移量,以及车辆、轨道参数变化引起的设备限界加宽量计算确定。5.4建筑限界建筑限界5.4.1建筑限界的坐标系规定为正交于名义轨道梁中心线的平面内的直角坐标, 通过轨道梁轮辙面中点引出的水平坐标轴,以 X 表示,通过该中点垂直于水平坐标轴的垂直坐标轴,以 Y 表示。5.4.2高架线及桥梁建

43、筑限界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台计算长度外的站台边缘距轨道中心线的距离,宜按设备限界另加不小于50mm的安全间隙确定;122站台计算长度内的站台边缘距轨道中心线的距离,应按不侵入车站车辆限界确定。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间隙,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车辆采用塞拉门时,采用 100+ 5-0mm;2)当车辆采用内藏门或外挂门时,采用 70+ 5-0mm;3当安全门或安全栏栅高度不足以保证乘客头、手伸出后的安全时,应另加安全距离。4车站设置站台门时,站台门的滑动门体至车辆轮廓线(未开门)之间的净距,当车辆采用塞拉门时,应采用130+1 5-5mm;当车辆采用内藏门或外挂门时,应采用100+1 5

44、-5mm;站台门顶箱与车站车辆限界之间,应保持不小于25mm的安全间隙。136线路线路6.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6.1.1悬挂式单轨线路按其运营中的功能定位,分为正线(干线与支线)、配线和车场线。配线应包括车辆基地出入线、联络线、折返线、停车线、渡线、安全线。6.1.2悬挂式单轨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 悬挂式单轨线路应以快速、安全、独立运行为原则。当有条件时,也可根据需要在两条正线之间或一条线路上干线与支线之间,组织共线运行;2 支线在干线上的接轨点应设在车站, 并应按进站方向设置平行进路; 接轨点不宜设在靠近客流大断面的车站;3 悬挂式单轨线路之间交叉, 以及悬挂式单轨线路与其他交通线路交叉时,

45、 必须采用立体交叉方式;4 悬挂式单轨线路应符合运营效益原则,线路走向应符合城市客流走廊,应有全日客流效益、通勤客流规模、大型客流点的支撑;5 悬挂式单轨应符合工程实施安全原则,宜规避不良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段,并宜减少房屋和管线拆迁,宜保护文物和重要建、构筑物,同时应保护地下资源;6 悬挂式单轨线路与相近建筑物距离应符合城市环境、 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的要求。 高架线必要时应采用针对振动、噪声、景观、隐私、日照的治理措施,并应满足城市环境相关的规定。6.1.3线路设计应首选高架线。在特殊地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采用局部地面线。线路在地面线和高架线的过渡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6.1.4当其他交

46、通设施上跨悬挂式单轨线路时,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防止上方异物侵入,当悬挂式单轨线路与其他交通设施共建于同一平面且相邻时,应在线路两侧设置安全防护和防侵入设施。6.1.5悬挂式单轨线路之间及与其他公共交通线路之间应采用立体交叉。6.1.6线路纵断面设计应结合线路平面、行车速度、自然条件、施工方法,桥、隧、站建(构)筑物、障碍物及管线,以及景观效果等因素合理确定。6.1.7区间线路的车辆与地面的安全距离不宜小于 5m,困难地段可经论证后可缩小至 4.5m。6.1.8车站分布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车站分布应以规划线网的换乘节点、 城市交通枢纽点为基本站点, 结合城市道路布局和客流集散点分布而确定。车站

47、分布应以“以人为本”的原则,宜设置在主要客流集散点或交通枢纽点上。2 车站站位选择应满足用地规划和环境要求,并考虑公交等其他交通方式接驳。3 车站型式可结合道路及客流要求合理选择,可分为岛式,侧式等型式。6.1.9车站间距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布局、线路性质、客流吸引范围、道路布局来确定,市区中心的相邻站距宜在 700-1000m,市区中心外围和景区、商务区等特定区域宜根据客流特征综合分析确定。6.1.10线路距建筑物的距离,应根据行车安全、消防和景观等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经综合比选确定。6.1.11全线车站、区间及车场应设置线路、信号及控制测量等标志、标线。6.2线路平面线路平面1

48、46.2.1线路平面曲线半径应结合车辆类型、行车速度、周边地形、地质、地物等条件,以及对工程、运营的影响确定线路最小平面曲线半径,正线和配线不得小于 30m,并宜优先选取大半径曲线。车辆基地内不得小于 20m。6.2.2双线平行地段中的平面曲线宜按同心圆设计。6.2.3缓和曲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正线上除道岔外,在直线与平面圆曲线之间应设置缓和曲线。2缓和曲线长度应根据曲线半径、列车通过速度等因素,按表6.2.3的规定选用;表 6.2.3 线路曲线缓和曲线长度RV656055504540353025201500L15.01200L20.015.01000L20.020.015.0900L25

49、.020.015.0800L25.020.015.015.0700L30.025.020.015.0650L35.025.020.015.015.0600L35.030.020.015.015.0550L40.030.025.020.015.0500L40.035.025.020.015.0450L45.035.030.020.015.015.0400L50.040.030.025.020.015.0350L60.045.035.030.020.015.0300L70.055.040.030.025.020.015.0250L80.065.050.040.030.020.015.0200L80

50、.060.045.035.025.020.0170L70.055.040.030.020.015.0140L65.050.035.025.015.0110L60.045.030.020.015.090L55.035.025.015.070L45.030.020.050L40.025.015.040L30.015.030L20.0156.2.4线路平面设计应优先采用两端等长缓和曲线的单曲线线型, 新建线不应采用复曲线, 特殊困难条件下,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采用。6.2.5车站宜设置在直线上,需设于曲线上时,设站台门时,平面曲线半径不宜小于 200m,当无站台门时,平面曲线半径不宜小于 300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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