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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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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新建智慧谷项目工程 监理实行细则(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提纲: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 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制 目 录一、 工程概况及及专业工程特点二、 监理依据三、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流程四、 监理工作要点五、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一、 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1、工程概况建设单位:南京天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公司监理单位: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南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新建智慧谷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桥林镇双峰

2、路与百合路交汇处建 筑 面 积145938.70平方米 结构类型层次剪力墙-钢结构;A栋 16层、 B栋20层、C栋18层、地下一层抗震设防烈度七 度结构使用年限50 年耐 火 等 级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一 级 建 筑 物 高 度 A栋 68.25m B栋 88.3m C栋 67.35m 功 能办公楼2、专业工程特点:2.1、本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序号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分部分项工程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 模板和支架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3 其他超过50米的幕墙 二、 监理依据: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393号令3、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建市【2023】248号4、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告知 建质【2023】87号5、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施工全监督管理导则的告知 建质【2023】254号6、建设工程防止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防止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建质【2023】82号6、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7、专业技术规范中有关安全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

4、2310、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77-2023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231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2314、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23 15、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GJ 311-2023 16、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231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231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231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320、设计文献、方案2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建质【2023】184号

5、2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解决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告知 建质 【2023】257号23、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告知 建质 【2023】76号24、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告知 建质 【2023】91号2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部166号令26、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苏建法【2023】89号27、本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协议、施工协议文献等。三、安全生产管理的现场监理工作流程发现安全隐患整理资料归档发监理工程师告知单规定施工单位整改施工方进行整改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发暂停令,

6、拒不断工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监理检查验收批准继续施工或批准复工施工方暂停施工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发工程暂停令。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不断工整改整改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符合四、监理工作要点 1、超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工作要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当从两个方面进行审查:1.1、程序性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编制人可以是施工单位的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人应是专业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批准人应是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施工单位印章。专业分包工程则由上述的分包

7、、总包单位相应人员签字并分别加盖分包、总包单位印章。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的程序、方法和规定,应当严格按照住建部建质【2023】87号文献的规定执行。1.2、技术性审查:(1)专项施工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应涉及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规定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献、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涉及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

8、)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2)审查专项方案还要看其是否符合设计规定,是否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是否符合专项工程的技术标准,计算内容(涉及计算方法、公式、选用参数、计算程序、计算结果)是否对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中的强制性标准,必要时还应附相应图表,如塔吊安装平面图,模板支撑体系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等。(3)审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审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5个内容。 (4)对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在组织专家论证前,应当报监理初审,施工单位应按监理初审意见(监理部应留存底稿)进行修改后再组织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9、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宜提前将专项方案报专家审阅。(5)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专家论证报告相关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单位报审程序完善后,应当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 B.0.1,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施工。2、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工程2.1、基坑支护基坑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符合以下规定:针对危险源及其特性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工程特点,提出安全技术方案实行过程中的控制原则、明确重点监控部位和监控指标规定;设计和施工方式变更或调整时,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进行调整。重大变更仍须按程序重新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涉及基坑安全使用与维护全过程。 (

10、1)审查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是否可行,对大于或等于5m深的深基坑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挖土方案则应当规定施工单位分别组织专家论证,设计方案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2)基坑施工前,监理要审查施工单位的基坑环境调查报告(有些资料应由业主提供)、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施工图、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挖土方案、基坑安全监测方案。 (3)基坑工程设计与施工方案,均应规定严禁在基坑开挖期间在基坑周边设计预计的滑(破)裂面范围内堆载。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有危险源辨认与分析,专项方案应符合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23中规定的内容。 (5)基坑工程变形监测数据超过报警值,或

11、出现基坑、周边建(构)筑、管线失稳破坏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待险情排除后方可恢复施工。对地下电缆、燃气管道、给排水、消防管道等基础设施必须制定保护措施,施工前做好交底,加强预控,施工中应有专人监控。 (6)基坑开挖期间,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交底制度和安全巡视制度,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现场应安排专人加强巡视、检查,当天气变化或基坑变形异常时,应当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分析因素。基坑监测单位应当按监测方案规定的频率对基坑进行监测,并及时将监测报告反馈给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当基坑变形达成报警值时,应采用应急预案,暂停开挖,分析因素,采用措施,同时按规定上报本地安监部门。 (7)审查的施工组

12、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具有三个符合性。即符合编制和审批程序、符合设计施工图、符合专项技术规范和安全技术标准。2.2、土石方工程(1)土石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应严格按照方案实行。(2)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风险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作业人员应通过专业技术培训。(3)施工现场发现危及人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3.1、监理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导则中的7项内容,实行过程应按照导则第4章和5章的规定执行。3.2、专家论证方案注意事项:1)一方面应当按87号文和导则规定

13、,有5个方面的人员参与。2)在专家论证前,方案必须通过监理初审。 3.3、高大模板支撑搭设人员应当有架子工上岗证,使用材料(钢管、扣件)应当有质保书、合格证,并按规定在现场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3.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前,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两级技术人员和和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监理人员应当从开始搭设就在现场加强巡查,发现不符合方案规定的应及时规定纠正(比如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从第一天开始发现错了就应当制止和纠正)。高大模板支撑搭设应当组织中间验收(搭设至2/3高度时),并做好中间验收记录,以免最后验收时出现大量返工。 3.5、模板支撑体系设计应当保证施工期间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搭

14、设施工时应能满足地基承载力、沉降等施工方案规定。假如是回填土、松软土应对地基采用加固、防水、排水措施,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有足够刚度的垫板。3.6、施工期间,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应当在现场监督实行,施工单位和监理都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并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模板支撑应检查是否按方案规定,搭设水平和垂直剪刀撑、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都必须符合规范规定。模板支撑应是独立的系统,严禁与脚手架、提高机等其他设施相连接。3.7、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经施工、监理验收合格、经项目经理和总监确认后签署混凝土浇筑报审表后方可浇筑混凝土。后浇带应按专项方案中独立拆模体系设立及搭设,达成规范和设计规定的龄期后

15、方可拆除。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完毕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涉及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3.8、混凝土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工地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用相应的加固措施。3.9、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直至拆除前,任何人不得随意松动模板。梁、板混凝土底模拆除,应执行拆模报告制度,监理必须依据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和自然养护混凝土龄期判断是否批准拆模,经专监、总监签字批准后方可拆除。3.10、高大模板施工、拆除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有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在现场管理、监督、

16、巡查,监理人员应加大巡查力度。3.11、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方案和安全管理必须符合规范中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第8章规定。(1)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型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杆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立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

17、模板设计所拟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规定条件下,进行平均分派拟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长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立连续式剪刀撑。 木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0mm50mm木条或2580mm的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8mm3.5 mm钢管,用扣件与钢管立杆扣牢。木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搭接,并应采用铁钉钉牢。钢管扫地杆、水平拉杆应采

18、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并应采用两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处进行固定。 (2)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规定。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立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立应符合规范6.1.9条的规定。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两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沿不得小于0.5m.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

19、局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立水平剪刀撑。剪刀撑杆件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角宜为45。60。当建筑层高在8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长之字斜撑,在有水平剪刀撑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长一道水平剪刀撑。当建筑层高超过20m时,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基础上,应将所有之字斜撑所有改为连续式剪刀撑。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

20、,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立一个固结点。a)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4.1、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编制吊装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4.2、暂停作业时,对吊装作业中未形成稳定体系的部分,必须采用临时固定措施。4.3、对临时固定的构件,必须在完毕了永久,并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解除临时固定措施。5、脚手架工程5.1、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52、住节点处必须设立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口接且严禁拆除。5.3、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

21、,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5.4、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出顶层顶部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5.5、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立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5.6、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立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立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立。5.7、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立横向斜撑。5.8、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

22、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5.9、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5.10、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坚持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5.1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证上岗。5.12、钢管上严禁打孔。5.13、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

23、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5.14、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5.15、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1)住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2)连墙件。5.16、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用加固措施。6、其他6.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高度大于50m及以上的幕墙工程,其安全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要点重要应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23的规定,以及其中对吊篮施工的安全检查标准,进行监管,其他监理工作要点及程序同87号文献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4、五、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项目监理机构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4条、26条、57条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在建设部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23】248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告知建质【2023】87号以及其他专业性文献中都有规定。2023年开始施行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更明确了监理现场安全工作的定义,即: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1、监理工作方法1)事前监理工作安全监理工作应贯彻“防止为主、过程监管”的方针。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学习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献,统一结识,明确职责。 监理部在编制监理工作实行细

25、则时,应当依据监理规划中“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一章,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制度措施。 在开工(施工)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应涉及审查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制度;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在专家论证前,需要经监理初审通过方可提交专家论证,监理

26、的初审意见应当书面告知施工单位,并保存底稿;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后再履行审批手续,最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行。(6)、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装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需要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论证。专项方案实行前,编制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总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涉及塔吊安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监理部还要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27、措施费用使用计划。2)事中监理工作方法 在实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巡视、检查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情况。,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签发监理安全告知单,规定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签发工程暂停令,规定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断止施工时,项目监理部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员还应针对本工程特点,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认,并规定施工单位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3)

28、对按规定需要进行验收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有的还需要组织中间验收(如高支模板,在搭设至1/32/3高度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4) 定期、不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5)检查安全组织措施贯彻情况,涉及现场施工项目部安全负责人的到岗情况;检查施工过程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情况;检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行情况,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和监控情况。(6)通过监理例会、定期(周、月、季)安全大检查和例会、平常

29、巡查记录,填写现场安全检查表,下达安全隐患告知单,规定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整改结果复查,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又不断止施工的,则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3)事后监理工作方法一旦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监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相应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实行应急预案;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和解决;规定施工单位编写安全事故报告,提出整改措施,经批准后实行。2、 监理工作措施1) 组织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措施是否贯彻,项目经理是否在岗尽职,涉及安全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按工程规模配备的专职安全员是否

30、到岗;否则应当责令其改正。 施工单位应当派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参与建设、监理单位代表参与的定期(每周、每月)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按我中心的规定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见附件),同时签发监理安全告知单,并跟踪检查整改贯彻情况。2) 技术措施 监理要加强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检查、巡视力度,发现违反施工方案、不按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则应及时签发安全整改告知单。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告知单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并回复。假如施工单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则应签发工程暂停令;签发暂停令后,施工单位仍不予整改并继续施工的,则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上过程,都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31、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安全专项方案时,应考虑方案保证安全的技术可靠性,防止麻木追求加快进度、节约成本,忽视安全的做法。3) 经济措施施工单位现场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假如长期不到岗,事实上就没有了安全管理的负责者,安全保障体系就会落空。监理在多次规定无效时,可以拒签工程进度款审批单,拒绝返还质量、安全保证金。4) 协议措施 施工单位现场的安全措施不贯彻(涉及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可以按协议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每周监理例会上,施工单位的工作报告中必须有安全措施贯彻情况的报告。 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又屡教不改的,则应按协议规定,规定拆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5) 信息管理措施 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32、上,监理应当介绍工程资料的管理规定,监理程序及使用的表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都应有专人负责信息资料工作,并建立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应当注意收集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的信息资料,涉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殊工种上岗证,以及与监理职责有关安全的会议纪要、安全告知单、回复单、暂停令、备忘录、向主管部门的报告等;应当建立安全监理工作专项档案,编制安全管理资料(涉及文字和影像资料)台账,作为协议管理、索赔和解决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的依据。6) 组织协调措施为了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始终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及在现场加强巡视检查,发现安

33、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力,及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规定纠正;组织开好监理例会、安全生产专题协调会。定期(每周、每月)、不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及时签发安全告知单,明确整改规定、追踪整改结果等。(附件: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检 查 表 工程名称: 编号: _施工项目经理部签收人姓名及时间建设单位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施工阶段 检查部位 发出安全监理告知单日期及编号 参与检查人员签字 存在的隐患或问题:整改意见和规定: 整改结果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注:1、本表现场监理机构每周填写不得少于1份。2、本表每周参与检查的人员应为三方代表,平时监理安全检查可不受此限制,监理一方或与施工单位双方共同检查均可。3、整改意见栏内应注明整改目的,质量安全措施规定和整改完毕时限。4、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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