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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及农村卫生工作进展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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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吕卫基妇〔2012〕10号 吕梁市卫生局 关于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及 农村卫生工作交叉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   为巩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推进农村卫生工作深入开展,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行为,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基层综合改革不断深化,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实施基药及农村卫生工作交叉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实施基药工作检查内容。检查各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个环节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情况、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工作情况、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情况、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药物货款支付情况、基层人员培训情况和采购管理考核情况。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详见附件1。 (二)农卫工作检查内容。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及乡镇卫生院是否建立村卫生室人员管理制度、乡村医生在岗情况、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件是否齐全、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情况、一般疾病的诊治任务完成情况、乡村医生培训情况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情况。重点是乡村医生在岗情况,是否及时对长期不在岗的乡村医生实行解聘。检查项目详见附表2、3。 市局将要建立电话抽查机制,随机电话了解乡村医生是否在岗,并要求县、乡级管理机构也建立这种检查机制,保证人员在岗,内容详见附表4、5。各县市区卫生局应于6月底前将附表5以电子版方式报市卫生局基妇科收。 (三)规范执业行为专项检查。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关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居民安全就医专项检查的通知》(晋卫农[2012]3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资质和执业行为,就各县市区卫生局对该项工作的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堵塞医疗安全漏洞,进一步规范其执业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安全就医。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查看和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县市区查看3个乡镇卫生院,每个乡镇抽查3个村卫生室。   三、检查分组及时间安排 检查采取各县交叉的方式进行。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各县抽调负责基药和农村卫生工作的4名人员组成检查组,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分管局长担任组长,实行交叉检查,检查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检查分组如下:交城县检查临县、文水县检查兴县、汾阳市检查岚县、孝义市检查方山县、离石区检查石楼县、中阳县检查交口县、柳林县检查交城县;时间:从5月 22日至5月25日。第二批检查分组如下:交口县检查文水县、石楼县检查汾阳市、方山县检查离石区、岚县检查中阳县、兴县检查柳林县、临县检查孝义市;时间:从5月28日至5月31日。 第一批和第二批检查组全体成员分别于5月22日上午10 点和5月28日上午10点到市局四楼会议室进行集中培训。检查车辆由各县市区卫生局自行安排,被检查县市区负责接待工作。   四、检查要求 (一) 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配合互查工作。被检查县市区要由局长汇报,分管局长陪同检查。各县督导检查组要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 (二)严格督导。各县市区检查组要对照检查重点,逐项开展检查,根据检查标准和评分办法客观公正评分,并召开专门的反馈会进行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被检查单位切实改进和加强相关工作。本次督导检查结束后,市卫生局将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促立机制。各县市区卫生局及被检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影响全局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以查促改,以改促建,进一步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对乡村医生的督导检查机制,推动卫生工作全面发展。 (四)总结汇报。检查结束后,各县市区检查组要将检查表格填写清楚,认真撰写督导报告。报告既要反映典型经验做法,又要突出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意见建议。并于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报告文字版及电子版报送市卫生局基妇科。 附件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检查评分表 附件2:乡村医生检查表 附件3:村卫生室督导检查项目表 附件4:乡村医生在岗情况电话抽查记录表 附件5:各县乡村医生联系方式汇总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基药 农卫 督查 通知 吕梁市卫生局 2012年5月17日印发 附件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检查评分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考核指标 标准和要求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一、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全部配备使用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目录中的药品。按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公布的中标价格进行销售。 10 使用目录外或非中标药品的扣5分。加成销售的扣5分。 二、通过网上平台采购基本药物 在省药品(耗材)采购与监管平台上进行采购。 10 网下采购基本药物的扣5分。二次议价的扣5分。 三、按确定的采购计划每月合理编制采购计划,并上报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 每月合理编制采购计划,并上报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 10 未编制月采购计划的扣5分。月采购计划编制不合理的扣5分。 四、每月网上采购订单不超过4次 除临床急需、急救药品等,采购频率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次。 10 超过1次扣5分。 五、集中支付货款情况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以县为单位集中统一及时支付购药货款,保证基本药物及时有效供应。 10 县(市、区)未集中统一支付购药货款扣10分。 六、及时将基本药物货款缴入结算账户 乡镇卫生院及时将药品采购资金上缴县级基本药物结算专户,县(市、区)卫生局按期向省药采办专户上缴货款。 20 县乡未及时上缴基药货款扣10分;省县未及时上缴基药货款扣10分。 七、及时确认网上信息 在药品验收入库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签收单的信息填写、确认。 15 每批次药品确认超过1个工作日扣5分。 八、强化基层人员培训情况 强化基层人员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培训,培训覆盖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15 培训覆盖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合格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 注:本评分表用于检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满分100分,每项分值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85分以上优秀,75分以上合格。 附件2: 乡村医生检查表 乡村医生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号码: 注册村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专业技术职称: 学 历: 执业起始时间: 年 月 相关人员电话 乡镇卫生院院长 手机 固话 村 委 主 任 手机 固话 县 乡 村 三级评 价 县卫生行政部门评价: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卫生院评价: (盖章) 年 月 日 村委评价: (盖章) 年 月 日 注:县乡村三级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 精品资料 附表3: 县村卫生室督导检查项目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是/否 备注列项 村医管理制度是否建立 县(市区)出台文件文号 村医职业资格证件是否齐全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否开展 开展项目数 一般疾病的诊疗服务是否开展 门诊人次数 村医培训工作是否开展 培训次数 基药补助经费是否到位 1-5月份补助金额 群众对所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 —— —— 检查组领导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4: 乡村医生在岗情况电话抽查记录表 被抽查对象信息 抽查人信息 电话内容 所属县乡村 姓名 联系方式 姓 名 Welcome To Download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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