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有限空间方案.doc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6781483 上传时间:2024-12-21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215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有限空间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有限空间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社区办、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全省接连发生多起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死亡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势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县安委会研究决定,从1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全县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县统一组织,乡镇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各类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和全面自查自改,通过实施“四个全覆盖”(即“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业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主要负责人全覆盖、从业人员全覆盖”),实现“四个明显提高”(即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装备质量明显提高,有限空间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安委办主任王建军同志为组长、县安监局各主管领导、各乡镇、社区办、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安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邮箱:xx5561178@,密码:5561178) 三、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为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炼油、冶金、建材、有色、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地下管网、污水处理、电力、通信等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各乡镇、社区办、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按监管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 四、重点内容   (一)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有限空间进行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外协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考试成绩等有关情况备查。特种作业人员和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三)完善有限空间通风、检测、防护等安全设备。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通风、检测、照明、通讯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四)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程序和现场管理。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必须按规定进行作业审批。必须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对有限空间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可作业。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监护人员,要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五)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的发生。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调查摸底(201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1、制订实施方案。各乡镇、社区办、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于11月25日前报县安委办。(传真:0312-5561178)   2、召开动员大会。各乡镇、社区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于12月1日前组织召开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将专项整治内容及要求传达到每个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宣讲专项整治的意义和具体要求,确保宣传发动到位。   3、全面调查摸底。各乡镇、社区办、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向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发放《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情况进行复核,填写《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汇总情况表》(附件2),于12月5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教育培训,治理整改(201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广泛教育培训。各乡镇、社区办、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将教育培训作为重要内容,按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全覆盖的警示教育培训:3月份,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各设区市、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监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4月份,市及有关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培训;5月份,县安监局、各乡镇、社区办、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培训; 6月份,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对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和培训。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率必须达到100%。各乡镇、社区办、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培训时,要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以及省安监局统一编印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手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教育光盘”和市安监局编印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意见书》作为必培必考内容,培训后进行考试并存档备查,未参加培训的以及考试不合格的要补训补考。6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乡镇、社区办、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宣传,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印发宣传资料、开辟宣传专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员参与整治、全社会关注支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工作氛围。   2、树立标杆企业。6月份,各乡镇、社区办、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具体情况,分行业选择1至2家基础较好的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典型单位,在专家全程指导下将其打造成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备完善、员工素质高的有限空间作业的标杆单位,组织同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召开现场会,实施典型引路。   3、对标自查自改。生产经营单位对有限空间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填写《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表》(附件3),在本单位内部公示。生产经营单位没有相应能力的,要通过市场化服务方式聘请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指导,由技术服务机构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有限空间条件确认、隐患排查、制订整改方案、实施整改、进行评估等。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对照典型单位实施对标自查,全面提高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2015年6月底前,生产经营单位要将自查情况报当地监管部门备案。   4、开展装备普查。各乡镇、社区办、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于2015年7至8月期间,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以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装备及个体防护用品为重点的安全装备普查,对未按规定配备相应安全装备的,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配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期满未按要求配备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业整顿。   5、健全管理制度。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通风检测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各乡镇、社区办、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把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作为承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凡有限空间作业制度不健全的,标准化创建和复审不得通过。   6、组织专项执法。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将执法检查贯穿始终,对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从2015年5月开始,县安委办将组织安全监管、住建、工信、质监等部门,对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积极、不认真排查整改隐患、整改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三)督导检查,全面总结(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1、全面督导。省、市、县安委办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执法、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和督导,特别是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2、及时总结。各乡镇、社区办、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15年11月1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   3、严格考核。省、市、县安委办将专项整治情况列为对各乡镇、社区办、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各地平时督查、执法及事故情况作为考核依据,以查企业代替查政府的方式,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检查结束后进行打分评估并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社区办、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时刻牢记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要求,切实抓好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全监管、住建、农业、工信、质监、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并要经常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确保专项治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强化工作措施。要严格工作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对拒不整改隐患、隐患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重处罚。   (四)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做到 “三个结合”,即把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与打非治违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承诺制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努力构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推进有限空间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附件: 1、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2、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汇总情况表. 3、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表.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1 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规模 生产经营单位地址 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有限 空间 基本 情况 数量 类型(地上、地下、密闭设备) 分布场所 主要风险 培训情况 组织有限空间作业培训时间及人数 参加主管部门培训时间及培训人数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情况 开展隐患排查 有口 无口 有限空间作业制度 有口 无口 有限空间作业台账 有口 无口 作业审批 有口 无口 制定施工方案 有口 无口 现场监护监督 有口 无口 安全操作规程 有口 无口 检测检验手段 有口 无口 制定有限空间应急预案 有口 无口 有限空间应急 演练 有口 无口 防护装备 应急设备 隐患整改 情况 存在隐患 整改情况 本年度有限空 间事故情况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此表由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填写 附件3: 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表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序号 检查 事项 检 查 内 容 检查结果 1 主要负责人职责 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2、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3、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5、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 作业许可证审批 1、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并指定专人对作业过程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3、受限空间许可证应悬挂或张贴在作业现场,许可证内容填写齐全、完整 4、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内容和要求,熟悉所从事作业的危害因素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 5、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3 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1、有限空间作业证审批制度 2、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3、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制度 4、检测制度。 5、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4 安全 责任 1、主要负责人负全面责任: 2、分管安全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监督检查的责任; 4、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5、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负有服从指挥,遵章守纪的责任,明知违法有拒绝的责任。 6、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5 安全设备设施设备 1、从事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气体检测设备 2、通风换气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等 3、应急救援设备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应急照明设备,。 4、照明设备,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额定电压不应超过12V 5、通讯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 6 安全警示标志 1、有限空间的坑、井、洼、沟或人孔、通道出入门口应设置防护栏、盖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2、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提醒作业人员引起重视,在有限空间外敞面醒目处,设置警戒区、警戒线、警戒标志。其设置应符合GB50016,GB2893和GB2894中的有关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应符合GBZ158中的有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3、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封闭、半封闭设备(如油罐、反应塔、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应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设置“禁止启动”等警告信息。 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识,内容包括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才能进入的词语、 5、有效切断(或使用盲板)与受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含氮气)系统,并挂牌标识,出入口畅通无障碍物;与有限空间相关的机械上和电气上应隔离并挂警示牌; 6、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受限空间,电源线路与开关之间有明显的断开点并设警示牌,同时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并设专人监护。 7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从事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2、安全带(绳)救生索,安全梯、 3、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4、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8 教育 培训 1、检查有限空间培训记录 2、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 A、作业前应针对施工方案,对作业内容、职业危害等教育; B、对紧急情况下的个人避险常识、中毒窒息和其他伤害的应急救援措施教育; C、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 3、A、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 B、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 C、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 D、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条件开展培训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9 承发包管理 1、用人单位委托承包商(或分包商)从事密闭空间工作时,应当签署委托协议 2、告知承包商(或分包商)工作场所包含密闭空间,要求承包商、分包商制定准入计划,并保证密闭空间达到本标准的要求后,方可批准进入 3、评估承包商(或分包商)的能力,包括识别危害和密闭空间工作的经验 4、评估承包商(或分包商)是否具有承包单位所实施保护准入者预警程序的能力 5、评估承包商(或分包商)是否制定与承包单位相同的作业程序 6、在合同书中详细说明有关密闭空间管理程序,密闭空间作业所产生或面临的各种危害。承包商(或分包商)除遵守用人单位密闭空间的要求外,应当从用人单位获得密闭空间的危害因素资料和进入操作程序文件并制定与用人单位相同的进入作业程序文件。 10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 1、通风,作业前,应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 2、检测,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测定氧含量和有害气体的含量,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3、危害评估,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4、防护,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绳或安全带,作业人员应佩戴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5、监护,安排监护人员,密切监视作业状况,不得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6、警示,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内容包括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才能进入的词语 7、工具,可燃气体的有限空间内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 8、隔断,有效切断(或使用盲板)与受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含氮气)系统,并挂牌标识,出入口畅通无障碍物;与受限空间相关的机械上和电气上应隔离并挂警示牌 9、电阻,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内或其周围的设备接地,并进行接地电阻检测,确保阻值小于4欧; 10、安全电压,防爆场所照明符合防爆要求。受限空间照明应用不大于24V的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场所,其安全灯电压应为12V; 11、防静电,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12、运输,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13、检测,作业前,对受限空间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进行检测,记录检测时间和结果.采用间断性检测,间隔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作业中断30分钟以上,再次进入受限空间应重新检测,气体检测仪在检验有效期内 14;安全带,进入特别狭小的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带)安全可靠的保护绳; 11 监护者职责 1、具有能警觉并判断准入者异常行为的能力,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持证上岗。准确掌握准入者的数量和身份. 2、有限空间外出现威胁作业者安全和健康的险情,发现禁止作业的条件 3、监护者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职责时,也应通知作业者撤离 4、探测到必须撤离的情况或报警器发出撤离警报,应对进出受限空间的作业人员进行登记、清点。 5、密闭空间外出现威胁准入者安全和健康的险情 6、在准入者作业期间,履行监测和保护职责,保证在密闭空间外持续监护;适时与准入者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信息交流;在紧急情况时向准入者发出撤离警报。监护者在履行监测和保护职责时,不能受到其他职责的干扰。 7、对未经允许靠近或者试图进入密闭空间者予以警告并劝离,如果发现未经允许进入密闭空间者,应及时通知准入者和作业负责人,熟悉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救护装备,报警设备,坚守岗位 12 操作者职责 1、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持证上岗 2、按照用人单位审核进入批准的密闭空间实施作业。 3、遵守密闭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密闭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4、应与监护者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5、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6、在准入的密闭空间作业且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及时向监护者报警或撤离密闭空间: A:已经意识到身体出现危险症状和体征 B:监护者和作业负责人下达了撤离命令 C:探测到必须撤离的情况或报警器发出撤离警报 7、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在作业前检查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按规定穿戴防护服装,器具和实用工具,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8、要了解施工方案,对作业内容、职业危害等教育;对紧急情;况下的个人避险常识、中毒窒息和其他伤害的应急救援措施教育; 13 应急 救援 1、用人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机制,设立或委托救援机构,制定密闭空间应急救援预案,并确保每位应急救援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实战演练 2、救援机构应具备有效实施救援服务的装备;具有将准入者从特定密闭空间或已知危害的密闭空间中救出的能力。 3、救援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的急救和心肺复苏术,每个救援机构至少确保有一名人员掌握基本急救和心肺复苏术技能,还要接受作为准入者所要求的培训。 4、救援人员应具有在规定时间内在密闭空间危害已被识别的情况下对受害者实施救援的能力。告知每个救援人员所面临的危害。 5、为救援人员提供安全可靠的个人防护设施,并通过培训使其能熟练使用。无论准入者何时进入密闭空间,密闭空间外的救援均应使用吊救系统。 6、作业现场时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急救药品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7、应急用品应保证应急救援要求,放置在作业现场,且指定专人管理和操作 8、启动程序,相关部门与人员职责分工明确、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措施、医疗救助、应急人员防护应急救援经费、物资和人员保障;善后处置措施齐全。 9、预案演练应定期进行评审与更新。 14 事故 管理 1、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2、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市、区)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报告事故有关情况。 检查人员签名: 21 附件2 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汇总情况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序号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涉及有限空间 作业的环节 有限空间类型(地上、地下、密闭空间)及其数量 主要风险(窒息、有害气体、可燃气体) 涉及作业 人员数量 生产经营单位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负责人: 填表人: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