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鹿头镇中心学校
关于印发《鹿头镇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全面落实新课改理念,切实改善我镇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装备条件,加快我镇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步伐,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办学水平,促进全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了《鹿头镇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鹿头镇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鹿头镇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新课改理念,切实改善我镇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装备条件,加快我镇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步伐,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办学水平,促进全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镇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四个行业标准的通知》(教基〔2006〕16 号)、国家标准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省教育厅的《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普通初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文件精神为指导,配合新课改,通过合理规划,坚持装备、管理、使用并重,整体推动我镇中小学实验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程,切实提高我镇中小学教育条件装备水平。
二、任务目标
通过3年努力,全镇各中学、中心小学教育技术装备达到省Ⅰ类标准,基层小学达到省Ⅱ类标准。实现中小学实验室用房建设、教学仪器配备及教学设施配套基本完善,实验室规范管理、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等上水平的要求。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的原则。班生上规模、办学效益较好的中小学给予优先建设,以发挥资源最优效益,并借此推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
2、坚持同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相结合的原则。在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时,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实验室用房新建、改建工程项目,保证实验室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照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摸清底子,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室建设装备计划安排工作,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
四、方法步骤
1、准备阶段(2010年2月至2010年8月):教仪站指导各学校根据省教育厅2007年发布的装备标准、配备标准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筹建相关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及实验教学配套设施,并对已有的仪器进行登记、整理,完成大部分需要增加实验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各学校实验仪器、设备添置采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镇等有关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建设阶段(2010年9月至2012年2月):各学校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建设相关的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及实验教学配套设施,按照配备标准要求,补充采购部分需要增加的实验仪器、设备,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配齐配足管理人员,开齐开足实验课及实践课。
3、验收阶段(2012年3月至2012年7月):镇对各学校的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关于印发鹿头镇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应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评估,督促各学校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及制定整改方案。
4、推进阶段(2012年8月至2012年底):跟踪各学校整改情况,继续推进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完成学校实验室改扩建任务,完善实验室用房建设、教学仪器配备及实验教学配套设施,实现实验室管理规范、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上水平的目标。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决定成立镇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刘锋
副组长:骆德毅
成 员:张 冉 孙东峰 张毅 张道军 熊中国 邬正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验室标准化建设项目的审核、汇总、上报、协调等有关事宜,开展日常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张冉
成员:孙东峰 张吉成 黄修国 刘兴明
六、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实验室是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之一,是实施新课程标准的重要物质条件,是进行探究性学习、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加强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实验教学,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实施的必然要求。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的领导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稳步进行。镇中心学校具体负责各学校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并定期对各校实验室建设的工作进行指导。
2、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各学校要建立适应新课程标准的实验教学指导体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实验教学研讨和比赛活动,全面推进实验教学工作。要充分利用实验室开展实验教学,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要加大实验室的开放力度,不断完善实验室的功能,引导学生自主开展课外实验活动和探究性活动。制定适合学校实际的学生动手能力考核(考查)办法及相应的评价标准,将实验操作纳入学生学业考查范围,使实验教学得到有效的落实。
3、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各学校要在稳定现有实验员队伍的基础上,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实验员培训班学习,鼓励和支持科学科任教师从事实验工作,不断壮大实验员队伍。加强实验教师的管理,明确实验教师的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适应新课程标准的实验教师考核评价机制。
4、提高教学设备的使用效益。各学校要按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实验课。要规范实验管理工作,加强档案资料、表册管理,规范演示、分组实验开出登记、通知单、实验报告单、演示分组实验的开出率统计,开展自制教具评比、论文撰写等,确保资料翔实、数据准确、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要定期开展实验教学观摩课、实验操作竞赛、研究课等实验教学活动,定期开放实验室。实验教师要指导学生自选课题,自选实验程序,自行设计实验,独立操作,不断提高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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