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街道关于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局党组织和党员中掀起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热潮,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广大党员努力做到“五带头”,经局党组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社会影响力。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本方案适用于全局党组、党支部的直管党员、双重管理党员及流动党员等归属于局党
2、组管理的全体党员。 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考评,以分类为基础,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三项基本原则。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七一”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分值、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 三、内容及方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置、积分登记、 1积分应用四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党员分类 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
3、为a、b、c六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党组成员为a类;各支部书记为b类;一般无任职党员为c类;年龄较大、长期生病或行动不变的特殊党员为f类。 (二)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日常行为积分与评议积分按7:3的比例加权确定。 1、日常行为积分。分为共有项目、分类项目和加分项目三个分项,共同构成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详见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附件)。 2、评议积分。在每个积分周期结束时,由党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确定得分。 (三)积分登记 局各党支部建立党员活动积分记录卡,有条件的制作统一的党员活动直通卡,将党员的学习教育、履行义务及服务群众情况详
4、细记录,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的重要依据。各支部每季度根据积分记录卡或直通卡记录情况,按照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制管理细则进行汇总计分,经由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和报请局党组备案,并在局党建宣传栏进行公示后,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评议积分需在局各党支部领导参与指导以及党员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局党建宣传栏进行公示后报镇党委备案,才 2可作为党员评议积分。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向所在支部反映,所属党支部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党员满意后向局党组提交情况说明备案。 (四)积分应用 为保证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有效实施,实行挂牌授星制度,通过直观的“星级党员”体现积分应用,并将
5、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1、星级设置及授予方式。分为五颗基础星和五颗先进星。基础星:根据个人周期总积分排名授予,在各支部按照“2:5:10:2:1”的比例分别授予“基础五星、基础四星、基础三星、基础二星、基础一星”。先进星:设“学习提高星、争创佳绩星、服务群众星、遵纪守法星、弘扬正气星”;授予对象必须是基础五星或四星党员,且分类项目分数要在150分以上;每颗先进星的授予人数以支部参与积分制管理党员数的2%为上限,不得超过授予上限;授予先进星由党支部会议根据日常表现和共有项目中各分项积分研究推选,并经党员大会票选和公示。 2、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优秀党员评选的主要依据。凡被推荐
6、为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的,该党员本年度星级评定必须为“基础五星”或“基础四星并有两颗以上的先进星”;被推荐为我局优秀共产党员的,本年度星级评定必须达到“基础四星”以上。如果“基础五星”党员同时被授予了五颗“先进星”,可不经过评选,直接作为镇级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 3、对星级评定较差的党员要进行约谈督促。对基础二星党员,党支部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对基础一星党员, 3要作为相对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础一星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组织处理。 4、对a、b、c类党员,星级评定结果与年终业绩工资发放挂钩,适当给予调整;与干部调整使用挂
7、钩,对评为基础一星的a、b类党员要及时调整出两委班子,对评为基础二星的a、b类党员要安排专人跟踪指导,如改正效果不明显,也要及时调整。 四、组织领导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负责人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局组织办要指导好各支部党组织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明确各支部负责党建的党组织成员作为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迅速展开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党组将不定期对各支部党组织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千分制考核党建项目计分。各支部党组织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 4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做为好的典型在全局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在全局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附: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 5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