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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分解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694313 上传时间:2024-12-20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0.9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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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分解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XX市委任务分解方案,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现结合*实际,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如下: 一、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按照省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二批试点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廉洁新*”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各级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和根本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责任单位: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室、市级机关工委、市委党校) 2、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2、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认真学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和党章等党规党纪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针对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坚持正反典型教育,宣传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开展身边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广电局、市新闻信息中心) 3、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宣传工作总体部署,作出规划,明确任务。贴近

3、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结合起来,分类分层次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扩大反腐倡廉建设社会影响,引导党员群众正确看待反腐倡廉形势和成效。(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信息中心)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大力推进“城市廉政文化圈”、“农村廉政文化特色版块”建设。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评比表彰活动,发挥示范点示范效应。依托省内首套原

4、创性廉洁文化读本我与优优共成长和中国少先队确定的*市小学生廉洁教育有形化研究国家级课题,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打造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精品工程”。(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经发局、市农工办、市少工委)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5、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梳理和创新。以部门权力内控制度建设为重点,在2008年全面启动的基础上,2009-2010年,适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部门权力内控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6、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制定完善基层

5、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代表联系普通党员、改进候选人提名和选举方式、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等相关制度。全面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出台关于在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建立健全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会重要决策规则和程序。改进民主生活会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探索建立决策评价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办公室) 7、完善反腐倡廉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市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问责实施方案,每年突出重点对制度执行情况实施检查问责。完善落实

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估试行办法,修订有关配套制度,有重点地选择相关单位,针对责任制落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评估,实施问责。(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 8、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坚持和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制度。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勤廉公示,村干部勤廉“述、询、评”等制度。(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 9、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治理

7、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的问题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针对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大操大办个人婚丧嫁娶事宜、党政机关购置小汽车及其占用他人汽车、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等情况开展专项清理。(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妇联、市电信局) 10、推进“阳光工程”系列活动。2008-2010年建成并不断优化电子监察系统,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部门权力内控体系,并形成外部制约机制。推广自由裁量权智能化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认真编制各类公开事项目

8、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完善相关制度和载体,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一体化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办公室、各相关部门) 11、强化人大权力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政府机关专门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广电局、市新闻信息中心) 12、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非

9、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公室、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资产处置情况的监督。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租赁情况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公有资产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大对违规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纪委、市人大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4、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纪委) 15、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动真碰硬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多渠道曝光明察暗访中发现

10、的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问题,防止和纠正行政乱作为、不作为问题,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责任单位: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16、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制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对市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调整的意见,不断提高派驻机构的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 四、以改革统揽反腐倡廉建设 17、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照XX市促进科学发展观落实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进一步落实公推公选、竞争上岗、公推直选等制度,规范拟任干部初始

11、提名、实名推荐、民主测评等做法,实施差额选举、差额票决。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完善乡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完善人事考试面试制度,修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军转干部安置指导性意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纪委) 18、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和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一批项目,加强后续监管。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其它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最新精神,及时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实施细则。深入推进三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结队联办机制,将便民服务中心建成行政服务、咨询代

12、理、职业介绍、效能监督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效能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相关部门) 19、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政府收支分类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20、规范土地征用和使用权出让制度改革。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制度,建立健全地价动态监测制度。(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物价局) 21、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行“

13、管采分离”、“采用分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22、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各项招投标制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23、推进社会信用制度改革。制定*市建立相关市场廉洁诚信准入制度的暂行办法,以建设工程、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领域为重点,建立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推行廉洁诚信准入制度。(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 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4、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强农惠农、改善

14、民生各项政策措施和资金落到实处。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补贴、涉农拆迁以及农村土地承包中损害群众权益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责成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健全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效能办、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农工办) 25、专项治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规范收费学校、规范收费医院”创建活动,治理教育、卫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面向社会征集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意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逐一进行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现象。对环境污染、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法建设违规用地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大查处力度

15、。(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交巡警大队、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26、办好“政风热线”。对“政风热线”进行提升性改版,建立健全运作、查办、考核等机制,不断提升“政风热线”实际成效。(责任单位:市纠风办、市广电局、市新闻信息中心) 27、提高基层事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在全市各村建立健全监督委员会,并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制定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三资”管理流程及制度。推进基层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深化镇级招待费、村级公务费货币化改革。(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镇) 28、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的

16、监督管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垄断性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收费专项清理,严禁利用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制定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和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强化监督,培育规范有序的中介市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纠风办、市物价局、相关部门) 29、建立治理行业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将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以落实。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深入开展村、基层站所“双创双争”工作。建立健全政风行风评价制度和向社会公示制度。(责任单位:市纠风办、市文明办、各相关部门) 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30、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把查处案件作为推进反腐倡

17、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不断提高对腐败问题的发现率和查处率。(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31、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方面的案件,构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市纪委、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32、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制定并实施*市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案件查处工作的意见,明确案件检查工作流程,规范案件管理工作。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和包案制度,提高案件突破能力。制定

18、关于建立党纪案件审理助辩人队伍的通知,开展审理助辩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室、派驻市级机关纪检组、监察室和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开展案件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和案件查办质量。(责任单位:市纪委、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 33、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完善办案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执纪执法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协作配合。(责任单位:市纪委、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财政局) 34、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认真落实“一

19、案双报告”制度。完善案件通报制度。针对查办案件暴露的问题,及时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将查办案件向警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延伸,增强查办案件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七、把工作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5、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党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任务分解方案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

20、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36、明确工作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对照市委任务分解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确定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做到任务要求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要抓住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取得突破,推动面上工作开展。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贯彻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实行分类指导,督促工作落实。要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提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市政府办) 37、建立健全督查、奖惩、考评等工作机制。每年对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任务分解方案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列入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实第12页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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