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程序1目的通过本程序的实施,使工程项目质量受控,顾客满意。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各项目部对施工过程的具体管理、控制,按项目标准化管理文件规章制度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有关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的管理制度、控制标准执行。3术语和定义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及以下术语:特殊过程:指其输出结果是否合格不能或难以经济地进行验证,可能在后续的施工过程中或交付使用后才显露的过程。工程防护:指产品在交付给顾客前,即在竣工验收前,要对它们的符合性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产品损坏、降低性能、污染等。包括工程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完工和工程完工
2、验收前的防护。4职责4.1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施工过程全面管理。4.2总工程师负责施工技术全面管理。4.3 工程部4.3.1负责编制/修订、解释本程序,并监督实施。4.3.2负责中标后施工过程的协调、检查、监督和指导。4.3.3编制局季度及年度施工计划,审核、备案项目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技术规范/标准等文件的管理、发布;负责规划的制定,监督合同履行情况。4.3.4收集、分析和沟通项目施工动态信息,检查施工过程管理的实施情况。4.3.5参与大型、重点工程施工调查、竣工交验工作;组织质量回访、工程保修。管理工程项目的注册;导竣工文件的编制。4.4安质部4.4.1负责组织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方面的
3、监督、检查;参加施工调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4.4.2负责局承建工程的质量投诉、建档。4.5科设部负责“四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参加重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4.6机备部负责施工设备配置、使用的监督、协调、检查、指导;参加施工调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4.7物资部负责工程物资管理的监督、协调、检查、指导;参加施工调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4.8测试中心4.8.1负责局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测量,指导子/分公司、项目部的测量工作。4.8.2负责对局、子/分公司重难点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4.7人资部负责按管理权限设置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所需人员。4.8经营部
4、负责工程的标前调查、评审,中标合同资料的移交和相关信息的沟通。4.9子/分公司4.9.1负责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评价、选择分包单位及监督实施。4.9.2负责自行承建工程的质量投诉、建挡。4.10各级项目部对工程项目质量实施全过程管理,满足施工合同和其他要求。具体按项目标准化管理文件的规定执行。5工作程序5.1施工过程及服务的策划与准备5.1.1中标资料移交项目中标后,经营部门将中标合同、对业主的承诺及规范性引用文件、图纸交工程主管部门。5.1.2项目部机构及人员配置2局、子/分公司人资部门根据项目特点,合同要求,设置机构定员和调配员工到位;具体执行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及相关规定、办法。5.1
5、.3施工调查根据项目大小,由各级总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施工调查,具体执行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的施工调查与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5.1.4施工队伍组织由参建子/分公司组织施工队伍,铁路项目全部按架子队模式组建作业队。5.1.5设计文件会审与设计交底各级项目部根据设计文件、图纸逐层进行设计文件会审和技术交底,并作好会审和交底记录。具体执行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的施工调查与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工程技术交底管理办法。5.1.6编制施工组织设计5.1.6.珞级项目部项目经理编制全管段的指导性、综合性或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各级工程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上一级总工程师批准。具体执行施工技术管
6、理办法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5.1.6.2创优规划与措施a)各级项目部应组织制定创优规划,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若合同顾客)要求时,报业主审批。b)大型、技术复杂工程项目及重难点工程的创优规划及其施工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安质部及相关项目部进行编制。5.1.7工程交接桩各级项目部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参加由业主组织的交接桩,监督接桩后的复测,做好记录并予以保存。具体执行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的施工测量管理办法。5.1.8临时工程、工程物资、设备、现场准备各级项目部组织、监督或协调各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做好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施工,工程物资进场鉴定试验,施工设备进场鉴定,现场安
7、全和环保措施,夜间施工措施等施工现场准备工作。具体执行工程物资、危险化学品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施工设备管理程序及其他规定、办法。5.1.9开工报告准备工作完成后,各级项目部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机构报送开工报告,审批后方可组织工程正式开工。开工报告应妥善保存。5.2施工过程控制5.2.1技术性文件和资料管理各级项目部应确定专人负责技术性文件和资料管理,建立“在用有效技术性文件和资料清单”,保证所有场所所使用的技术性文件和资料都是现行有效版本,具体执行文件管理程序、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的施工记录与技术文件管理办法。5.2.2工程技术交底各级项目部按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工程技术交底管理办法的要求
8、进行逐级技术交底,交底应包括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措施,并做好交底记录;上一级技术交底主管部门应监督一下级的技术交底情况,并确保交到施工技术人员、作业人员手中。5.2.3施工设备、物资质量控制a)应使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经进场验证合格的施工设备进行施工,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施工设备控制的具体要求按施工设备管理程序执行。b)应从合格供方处采购物资;物资使用前应经检验试验合格,并做好标识和储存防护,避免使用未经检验的、经检验不合格的、或不同规格的物资。物资质量的控制具体要求按工程物资、危险化学品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执行。5.2.4劳务分包管理。人资部每年公布注
9、册分包方情况,发布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各单位据此择优录用,进场前签订分包合同;项目部根据实际施工需要和安排弹性地组织劳务队进场,做好进场验证,作好验证记录。具体执行公司集团公司分包管理实施细则。5.2.5特殊过程控制各级项目部监督各施工单位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特殊过程,控制措施包括:a)过程实施前编制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b)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资格审查,或符合法定要求如持证上岗)。对人员能力的鉴定应予记录。c)开工前对设备进行鉴定,确认处于良好状态,鉴定予以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关注设备的工作状态并记录,保证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处于良好状态。d)对过程参数或产品特性进行必要的连续监控,施
10、工时有必要的参数和合格监控人员旁站,并有签认记录。e)各级项目部制定管理办法定期监督抽查特殊过程的控制情况。需要时,各级项目部编制项目部层次的作业指导书,或要求施工单位上报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予以审批。5.2.6质量检验与控制工程部/工程部、安质部及各级项目部执行工程质量检验程序及施工技术管理办法,按职责监控。5.2.7施工进度控制局、子/分公司、各级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制定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检查制度和频次,并按至少作业队每半月一次、各级项目部每月一次、子/分公司每季一次、公司每半年一次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满足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以及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对比施工计划、调度信息
11、、现场检查、综合分析等手段,监控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主要问题并及时解决。同时作好记录,填写一一检查记录(见施工安全管理程序)。5.2.8变更设计变更设计应严格遵守“先沟通,后申报;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原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变更设计由项目项目部总工程师总体负责。由项目部负责代表施工承包方统一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办理变更设计报批手续,下属分支机构不得直接向设计、建设单位办理变更设计。具体执行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的变更设计管理办法5.2.9施工测量测试中心组织局重点工程的复测;子/分公司设精测组,负责本公司重点工程控制测量;子/分公司项目部设测量组,负责项目部
12、管段工程的施工测量工作。具体按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的施工测量管理办法执行。5.2.10T程试验检测a)各级试验检验部门应按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的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进行各项工程试验检测管理。5)项目部试验室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和设计文件要求,编制项目的工程试验检测计划,进行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质量、工程质量等各项检测检验,并做好试验检测原始资料和报告的整理、保管、发送,按季、年对试验检测资料进行统计分析。c)测试中心根据局在建重、难、新工程的情况,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计划,对路基、桥涵、隧道等建筑物的质量进行快速无损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编写检测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
13、5.2.11工程检验按工程质量检验程序的规定,对工程物资、工序、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等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转序、隐蔽或交付。对于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及时进行处置,并采取纠正措施,具体分别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5.2.12标识a)按工程物资、危险化学品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的规定做好工程物资的产品、检验状态和可追溯性标识;以相应质量检验/试验记录对施工各阶段质量检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b)其他标识如测量标识、顾客要求的标识),按执行相应程序、顾客要求执行。5.3工程防护5.3.1施工过程成品、半成品的防护由各级项目部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
14、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中所采取的质量措施中明确防护项目及防护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严格按要求组织施工。5.3.2冬雨季或寒冷地区施工中的成品、半成品防护,应冬雨季/寒冷地区施工措施中明确防护项目和防护措施,并组织实施,在施工日志中做好记录。5.3.3施工中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对成品、半成品有特殊要求时,在技术交底中明确防护项目和防护措施,实施情况应在施工日志中做好记录。5.3.5工程交付前,各级项目部应对交付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发现成品损坏或污染,应责成施工单位组织修复,并由质检人员签认。5.4工程交付5.4.1工和部、子/分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应根据各项目工期要求和施工计划安排,编制年度
15、拟竣工验收交付的工程项目清单,并传达需要参与竣工验收的单位、部门和需接收竣工文件资料的档案主管部门。5.4.2做好准备工作后,由公司或授权子/分公司、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交办法执行;市政工程应符合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5.4.3工程在建早期,应请业主、当地档案部门指导竣工文件的编制。5.4.4验收后,与顾客办理交付手续,竣工文件按顾客及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的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管理办法要求移交。5.4.3交付后,子/分公司或项目部应及时向工管中心/工程部报送交付产品清单。5.4.4工程在建早期,应请业主、当地档案部门指导竣工文件的编制;在工程交付前和交付过程中,工程主管
16、部门应指导、监督各项目部做好竣工文件和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制,并及向局或子/分公司档案主管部门移交归档。a)局直管工程项目的竣工文件资料由局项目部组织编制并移交局档案室归档,同时各参建单位项目部(或总队)应向本单位归档一份竣工资料。b)各子/分公司负责管理的局管项目,在项目竣工后,由其项目部组织编制竣工资料,同时向局、子/分公司档案室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归档。)子/分公司自管项目负责向本单位档案室办理竣工资料的归档。5.5回访与保修5.5.1顾客回访3)工程部、子/分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应建立需回访的项目清单,这些项目应包括处于保修期内的项目和在建项目,并于一季度前制定相应年度回访计划(附工程回访记录表
17、)并以文件形式发至有关单位/部门,回访时相关部门给予配合。b)根据年度回访计划,工程部门组织有关人员采取走访、座谈、信访、电话询问等形式进行回访,收集顾客意见,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分析和评价产生的原因,按照合同和有关行业法规给用户以合理的答复,并就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确定保修项目和实施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c)各级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回访。回访信息应建档并反馈相应工程、安质主管部门。5.5.2质量投诉a)安质部门受理顾客对局承建工程的质量投诉,填写质量投诉记录表,建立顾客投诉档案,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到工程部门或相关单位。b)保修期内工程质量投诉,安质部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核实
18、、分析和评价。c)工程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确定保修方案。d)保修期外工程质量投诉,由安质部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分析和评价,与顾客共同确认投诉的事实、原因及解决方案。e)各级项目部及其他单位/部门应将接到的投诉报告上一级安质部门。子/分公司或项目部分别受理自行承建或在建工程的质量投诉,填写质量投诉记录,组织施工单位调查核实、分析和评价,与业主确定维修方案,并将质量投诉记录及处理情况报安质部。5.5.3工程保修a)保修期内的工程保修由工程部门责成原施工单位制定保修方案,经顾客评价、认可及原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或其授权人批准后组织实施。保修完成后,原施工单位会同顾客予以验收,合格后签认保修质量证明单,交安质部存档。b)局工程部、安质部对重、难点工程保修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指导。c)对业主或用户提出的超出合同范围的保修要求,由经营部门组织评定,与顾客或用户协商签定补充协议,工程部门组织实施。d)保修工程的检验及交付按工程质量检验程序及本程序有关条款执行。5.5.4验证与评价a)工程部门组织对服务计划的实施及其效果,顾客满意情况进行年度评价,评价结果应予记录、保存。b)工程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和有关服务信息包括顾客满意情况的信息),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同时提交管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