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员工整体素质与业务水平、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规范化、系 统化的培训需求,建立全员培训机制,打造学习型企业,促 进员工发展和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是公司开展 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第三条培训原则:(一)按需施教、务求实效、学用结合;(二)公司内部培训为主、外部培训为辅;(三)建立培训考核机制;(四)加强培训效果评估反馈,及时调整培训相关内容。第二章培训管理权责第四条 公司培训实行层层落实制,人力资源部负责制 订、修订公司培训办法,汇总、拟定公司培训计划,收集整 理各类培训信息
2、并及时发布,负责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组 织、实施、检查、评估及考核,管理和控制培训经费,负责 建立培训档案。第五条 公司各部室及各所属公司负责制定并上报部 门(单位)培训计划,根据公司总体要求负责具体实施,建 立部门(单位)培训档案,并对公司培训工作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第三章培训类别第六条 公司培训从形式上分为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第七条 培训对象分为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第八条 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分为员工素质型培训、专 业技能型培训、学历教育及职业资格培训。第九条根据培训范围的不同分为集中培训和部门(单 位)培训。第四章 培训计划及组织实施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于
3、每年年底向各部门(单位)发出 次年度培训需求调查,各部门(单位)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 部门(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及各岗位技能要求,提出本部门 (单位)次年度培训计划,并于当月汇总到人力资源部。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目标,结 合员工培训需求,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分解年度培训任 务,编制培训课程进度安排。第十二条 对计划外临时追加的培训,由追加部门将培 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三条新员工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 施。第十四条 在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单位)共 同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岗位技能、专业知识、职业道德、法 律法规、学历教育、职业资格等方面的培训。第十五条 各部门(
4、单位)因公外派培训人员需将培训 相关资料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第五章培训考核第十六条 培训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各部门(单位) 培训计划执行落实情况、受训人员的出勤情况、培训评估材 料反馈情况、培训学习效果及培训档案建立等。第十七条 受训人员应在培训前认真做好准备,按时参 加培训并遵守课堂纪律。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培训时,需 向组织部门请假。第十八条 各部门(单位)组织的培训,可由本部门(单 位)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核主要以 定量为主。第十九条 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公司绩效考评的依据之 一,关系到人员试用、转正、晋升、调资、调岗等人事变动。第六章培训评估第二十条 培训评估是对培训的内容、方式以及培训效 果的综合评价。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内容下发培训效果 评估表,由受训人员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及培训效果等 项目进行评估,在培训结束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对每次培训须进行总结,编写 培训评估报告,并不断改进培训工作。第七章建立培训档案第二十三条 培训结束后须建立培训档案,公司统一组 织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并管理,各部门(单位)组 织的培训由各部门(单位)负责建立档案,交人力资源部统 一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及修订。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