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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负载指数
水资源承载力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水资源基础评价与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基于水资源负载指数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评价和基于人水关系的水资源承载力评价等内容。
水资源负载指数可以用区域水资源所能负载的人口和经济规模来表达,反映的是一定区域内的水资源与人口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计算公式为:
式中,C为水资源负载指数;
P为人口,万人;
G为GDP,亿元;
W为水资源总量,亿m3;
K是与降水有关的系数,取值见下式;R为降水量,mm.
水资源负载指数高低可以根据计算C值把不同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划分为6级,分级结果及其物理意义见表5-1。
表5-1 水资源负载指数分级
级别
C值
水资源利用程度
水资源开发评价
I
>10
很高,潜力很小
需要调水或使用客水
II
5~10
高,潜力小
开发条件困难
III
2~5
中等,潜力不大
开发条件中等
IV
1~2
低,潜力很大
开发条件较容易
V
<1
较低,潜力大
兴修中小工程,开发容易
VI
0
未开发区
开发很容易
长株潭三市水资源负载指数分析计算,采用2008年《湖南省统计公报》的人口和GDP数据,水资源总量和降水采用《湖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和多年平均降水量。用上述水资源负载指数公式计算出水资源负载指数。
水资源负载指数分析计算结果见5-1表。以2008年为现状年,从表5-1计算结果看,长沙市水资源负载指数最高为7.46,其次为湘潭市6.51,株洲市2.94。表明长沙市、湘潭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潜力小;株洲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中等,潜力不大。
表5-1 长株潭三市水资源负载指数表
名称
多年平均天然年径流量( 亿立方)
多年平均降水量 mm
2008年人口
(万人)
2008年GDP(亿元)
水资源负载指数C值
负载指数分级
长沙市
96.19
1507.2
658.56
2859
7.46
II
株洲市
102.3
1509.5
381.15
871
2.94
III
湘潭市
37.66
1364.8
293.99
655
6.51
II
合计
236.2
1482.7
1333.7
4385
5.42
II
3水资源承载力
水资源承载力(WCC)主要反映区域人口与水资源关系,通过人均综合用水量,区域水资源所能持续供养的人口规模(万人)或承载密度(人/平方公里)来表示。计算公式为:
式中,WCC为水资源承载力,人或人/km2;
W为水资源可利用量,m3;
Wpc为人均综合用水量,m3/人。
长株潭三市水资源承载力分析计算结果见表5-2。
表5-2 长株潭三市水资源承载力
名称
多年平均天然年径流量
(亿立方米)
可利用水量(亿立方米)
2008年人均综合用水量( m3/人)
水资源承载力(万人)
长沙市
96.19
31.25
549
569.2
株洲市
102.3
35.63
610
584.1
湘潭市
37.66
11.70
649
180.3
合计
236.2
78.58
588
1333.6
以上评价数据都是采用本区域自产水量为计算基数,不考虑客水(上游入境水量)情况下,长株潭三市水资源承载力分别为569.2万人、584.1万人、180.3万人。
4水资源承载指数
水资源承载指数(WCCI)是区域人口规模(或人口密度)与水资源承载力(或承载密度)之比,反映区域水资源与人口关系。水资源承载指数及相关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WCCI为水资源承载指数;
WCC为水资源承载力;
Pa为现实人口数量,人;
Rp为水资源超载率;
Rw为水资源盈余率。
按2008年各市人口统计值,只考虑自产水水资源量,分析计算长株潭三市水资源承载指数,计算结果见表5-3。
表5-3 长株潭三市水资源承载指数
名称
面积(平方公里)
2008年人口
(万人)
水资源承载指数
水资源超载率(%)
水资源盈余率(%)
长沙市
11819
658.56
1.16
16.0
株洲市
11262
381.15
0.65
35.0
湘潭市
5006
293.99
1.63
63.0
合计
28087
1333.7
1.00
0
长株潭三市水资源承载指数分别为1.16、0.65、1.63,长沙市、湘潭市水资源超载率分别为16.0%、63.0%,株洲市水资源盈余率为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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