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行管司,组织编写,第一,章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第二,章 安全,监测监控作业人员职业特殊性及职业,危害防治,第三,章 煤矿,开采基本,知识,第四,章 矿井,事故及其,防治,第五,章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基本,知识,第六,章 矿,用,传感器,第七,章 矿,用,分站矿,用信息传输接口与矿用,电源,第八,章 甲烷,超
2、限报警断电,装置,第九,章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第十,章 安全,监控仪器的,安装,第十一,章 安全,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调试,第十二,章 自救,互救与安全避,险,第一章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复习思考题,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一、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呈现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逐年减少,主要指标持续下降,。,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2013,年全国煤矿事故起数,604,起,死亡,1 067,人,同比分别下降,23.8%,和,23.7%,,
3、其中,重特大事故起数,14,起,死亡,245,人,同比分别下降,12.5%,和,10.3%,;较大事故起数,46,起,死亡,225,人,同比分别下降,35.6%,和,37%,。,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2013,年百万吨死亡率为,0.293,,首次降到,0.3,以下,同比下降,21.7%,。,2004,年,17,月,煤矿事故,308,起,死亡,536,人,同比下降,16.1%,和,22.4%,;重大事故,7,起,死亡,111,人,同比下降,30%,和,33.1%,;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是稳中有忧、稳中有险,形势
4、仍然十分严峻。主要体现在:,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1,)煤矿事故总量仍然偏大。,(,2,)重、特大事故没有得到根本遏制。,(,3,)非法违法、超层越界行为仍然严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4,)煤矿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事故风险加大。,(,5,)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仍然较多,。,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2014,年,6,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因此,,,要充分认识,
5、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定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工作,方向,进一步增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迫感,强力推进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条举措“双七条”贯彻落实,全面落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涵,(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是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它是党和国家为确保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国家、
6、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生产的安全持续进行而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1.,安全第一,“安全第一”是指强调安全,强调人的生命与健康高于一切,安全优先,以人为本,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生产要服从安全,必须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的理念。作业人员,珍惜自身生命健康,杜绝侥幸心理,坚持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和粗心的原则,保持全面、持久安全生产的习惯,自觉执行作业规程和操作标准,自主保安、相互保安,对自身严格要求,搞好安全生产。,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
7、产,概述,2.,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指保证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在于预防,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通过预防工作及时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一切隐患都是可以消除的,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建立预测、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按照各项规程要求操作,在工作中不断积累安全生产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3,.,综合治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问题,保证
8、安全生产。,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从,管理上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管理;坚持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坚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严格安全标准;坚持科技兴安战略,重视科学技术对煤矿安全的重要支撑作用,提高煤矿生产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坚持多上设备少上人,提高煤矿生产自动化水平。,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三,、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对于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安全不生产。,(,2,)遵守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学法、知法、守法,树立依法从事煤矿安全生产作业的意识,。,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3,)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不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杜绝
9、“三违”现象。,(,4,)遵守本工种质量标准化标准,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到操作标准化,。,(,5,)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掌握煤矿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6,)做好劳动保护,避免职业伤害,。,(,7,)工作中随时检查自己所处的作业环境,做到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8,)建立安全意识,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由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构成,主要包括以下,5,个部分,:,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全国人
10、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下简称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以下简称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等,。,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3,)省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如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国务院有关部委、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
11、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地方规章,如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5,)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等,如国家标准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 21522,2008,)、行业标准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AQ 1025,2006,)等,。,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煤矿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一)安全生产,法律,1.,安全生产法,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2002,年,6,月颁布,。
12、,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决定,进行修改,修改后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共,7,章,97,条。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2,)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要求劳动合同载明安全事项的权利,。,知情权和建议权,。,第二,节,煤
13、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批评、检举、控告和拒绝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等权利。,紧急撤离权。,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享有的有关赔偿权利,。,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从业人员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4、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矿山安全法共,8,章,50,条。与特种作业人员相关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
15、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矿山企业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比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等,。,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劳动法,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制定的,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法共,13,章,107,条。其中,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
16、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等。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修改方案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共,8,章,98,条。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
17、责任和附则等。,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该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等。,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5.,刑法修正案(六),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追究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刑法修正案(六)自,2006,年,6,月,29,日起施行,涉及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
18、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
19、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
20、业病防治法共,7,章,90,条。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该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管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该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第二,节,煤矿安全,生
21、产法律,法规,(二)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相关,文件,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该条例将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
22、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 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 000,万元以上,5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
23、的,自,2004,年,1,月,1,日实施,,2010,年,12,月,20,日修订,。,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共,8,章,67,条。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
24、位负责。,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
25、.,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是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而制定的,自,2005,年,9,月,3,日起实施,。,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该规定共,28,条。与特种作业人员相关的主要内容包括:,构建了预防煤矿生产的责任体系。,明确了煤矿预防工作的程序和步骤,。,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出了预防煤矿事故的一系列制度保障。明确规定了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瓦斯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等煤矿,15,
26、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以国发,2010,23,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其总体要求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知要求,企业要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
27、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要安装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技术装备;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要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8、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99,号文件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见指出,煤矿矿长要
29、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要保护煤矿工人权益,研究确定煤矿工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下井补贴标准,提高煤矿工人收入,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时制度,停产整顿煤矿必须按期发放工人工资;煤矿必须依法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建设标准化的食堂、澡堂和宿舍,;,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提高煤矿工人素质,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加快变“招工”为“招生”,强化矿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国家安监总局,规章,1,.,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是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
30、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而制定的。煤矿安全规程的修订版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导向,以安全生产实践为基础,结合我国煤矿技术和装备水平的实际情况,逐步趋于完善和科学,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实用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是煤矿企业必须遵守的法定规程,。,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共,4,编,751,条。,第一编:总则,规定煤矿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职工有权制止违章
31、作业、拒绝违章指挥。,第二编:井工部分,规定了开采、“一通三防”管理、提升运输管理、机电管理,以及爆破作业涉及的安全生产行为标准。,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三编:露天部分,规范了采剥、运输、排土、滑坡和水火防治、电气及设备检修标准。,第四编:职业危害,规定了必须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工作,以及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使职工健康得到保护。,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30,号令)是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而制定的,自,2
3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的特种作业工种要求工人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等条件,。,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
33、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并且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6,年,每,3,年复审,1,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符合,从业条件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是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而制定的,自,2009,
34、年,8,月,1,日起施行,。,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该,规定共,7,章,124,条。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防治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措施、罚则、附则等。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该规定。,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是为了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而制定的,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该,规定共,10,章,142,条。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矿井水文
35、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矿井防治水、井下探放水、水体下采煤、露天煤矿防治水、水害应急救援、罚则、附则等。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5,.,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是为了明确煤矿矿长保护煤矿作业人员生命的责任和措施,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而制定的。该规定经,2013,年,1,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该规定主要内容包
36、括,7,个方面:,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6,.,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
37、暂行办法,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加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该,办法共,4,章,27,条,规定了对可能危及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矿用产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必须依照该办法的规定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采购和使用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但未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由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标志标识,2,部分组成。安全标志(,MA,标志)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监制。禁止伪造、转让、买卖或者非法使用安全标志。,复习,思考题,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是什么,?,2.,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对于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有哪些要求,?,3.,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有哪些,?,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