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一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既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县的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秋冬油菜、桑树和蔬菜等短期经济作物种植,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以公路沿线和各乡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在全县形成油菜秋冬产业带,加快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计划
2、冬种油菜8000亩、新种桑树500亩、种植蔬菜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0万元,其中油菜160万元,桑树50万元,蔬菜100万元。 计划发动3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到14000人。 油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35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1050元,每亩纯收入750元。 种桑养蚕前2年每亩投入资金399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4800元,每亩纯收入810元,第3年每亩纯收入1560元。 按标准化种植管理的蔬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1300元(不含人工费),实现平均亩产值4500元,每亩纯收入32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500户6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XX县区建档
3、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冬种油菜、蔬菜每亩奖补2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1亩,不足1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蔬菜品种以蔬菜栽培书框定的品种为准。 新种桑树每亩奖补10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出苗15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
4、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XX县区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油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811月,面积在1亩以上,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长势差,每亩缺苗面积超过67平方米的,从验收面积中扣除,扣除后面积不足1亩的,不予登记和补助。 (2)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畦宽1.2-1.5米,沟宽0.3米,畦高0.
5、2米以上。 移苗栽植的,移栽株距35-40cm,行距30cm。 2.桑树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嫁接桑:每亩种植25002700株,行距100120厘米,株距3540厘米;实生苗:每亩种植40005000株,行距80厘米,株距1720厘米)新植必须规范,且保持园内干净整洁美观。 面积达到0.5亩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园地整洁,土层深厚,翻耕并施有机肥;低洼积水、粘重田地必须开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严禁在烟草种植地、厂矿、砖窑附近等污染源建园。 3.蔬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10月,要求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且保持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6、 (2)按照蔬菜栽培管理技术进行种植,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XX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31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机耕、项目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二为深入贯
7、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 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 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XX县区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
8、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脱温鸡苗50-1000羽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15元。 养殖要求。(1)土鸡品种;(2)林下、果园放养;(3)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4)雏鸡必须经过50-60天的脱温期。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鸭苗50-600羽养殖,饲养1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10元。 养殖要求。
9、(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鹅苗40-500羽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25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 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
10、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
11、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 (2)规格为25-36平方米的小箱,每个网箱不少于4个浮桶,规格为72平方米以上的大箱,每个网箱不少于8个浮桶。 (3)箱网高(深)不少于2.5米。 (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 (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
12、塘养鱼(预计2000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1.5米;(4)养殖品种不限。 (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 (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13、 补贴标准。年内新购入种兔50-300只,饲养1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种兔实数每只补贴20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17年12月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
14、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XX县区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XX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
15、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三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
16、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XX县区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
17、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第12页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