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格尔木市郭镇东村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了更加广泛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拓展民族工作新领域,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突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民族工作主旋律,我校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先进单位为牵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坚持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努力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高高扬起格尔木民族宗教工作
2、旗帜,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将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民族工作社会化”工作不断夯实基础、引向深入。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构建学校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社会氛围。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进学校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把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变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和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组织领导 组 长:邢 岗(校长)副组长:齐丽丽(副校长)成 员:全德林 李 鹰 李明庭 周标邦 董安华 四、方法步骤 按照上级领导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详尽的实施方案,并做好创建活动启动的前期工作。找那些能够突出民族工作亮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能够产生实际效果的。认真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通过创建活动,努力构建民族工作网络;组织现场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创建活动工作做实、做牢;做好创建民族团结的检查、评比和推荐工作。 五、保障措施 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具体工作有人干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将创建活动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日程,充分发挥积极性和能动性,将创建活动作为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有效载体认真抓紧、抓好。结合自己的实际,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总结,确保创建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201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