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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6586141 上传时间:2024-12-15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9.6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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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落实“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关键一年。要在前五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整治违法排污,确保“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实现。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和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今后五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将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为目标,采取

2、更加有力的综合执法手段,全力整治违法排污行为,全面提高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促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20*年,我县环保专项行动主要开展三项集中整治。 (一)以巩固整治成效为目标,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 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环境违法案件后续督察工作的指示,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是: 1、检查20*年以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治理、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对红

3、薯淀粉加工小区后督查,确保取缔、关闭、停产整治等措施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2、检查20*年以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北高里村*市地下水源饮用水保护区和*县县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落实情况。相关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以整治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问题为重点,开展后督察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 3、检查20*年开展的造纸行业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停电、停水、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坚决淘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

4、。 4、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本地20*年以来,所有被各有关部门挂牌督办案件及饮用水源、造纸行业专项整治的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届时组织检查组对挂牌督办案件及饮用水源、造纸行业专项整治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5、对于逾期未落实挂牌督办要求的案件,尤其是未能按要求取缔关闭违法企业的案件,要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6、要切实加强对23家停产治理企业和列入*县20*年污染减排及环保重点工作实施方案限期治理企业的督查。对于已经完成整治的,要在一年内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按照对国家重点

5、污染源的监管要求,加大监督性监测和现场巡查频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于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一律停产整治,对于未按要求完成停产整治的一律提请政府责令关闭。 (二)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集中开展对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 落实“十一五”污染物减排任务,对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是: 1、建设局负责清查已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运行情况,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雨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地下水监测情况,重点是渗滤液的产生和排放情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处理不达标

6、的,要依法依规对运营单位进行处罚。加强对已经封场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管,确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环保局要紧紧围绕减排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对重点企业脱硫设施的监管,着力解决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加大对化工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着力解决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问题,防范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以休养生息为目标,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4号)要求,重点对北部山区的口头镇、九口子乡、上闫庄乡开展采矿和选矿企业专项检查和综合整治,加快恢复山区生态环境步伐。 1、综合整治采矿和选矿企

7、业,保护口头水库、米家庄水库等地表水水质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按照*县20*年污染减排及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县综合整治选矿企业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采矿和选矿企业实施断水、断电等关停措施。 2、环保局负责对全县辖区20*年以来新、改、扩建的工业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排放涉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对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必须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对不执行停止审批排放含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新建工业项目政策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发改局负责,要坚决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依法淘汰落

8、后工艺。加大对列入淘汰目录中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工艺的监管,对违法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的,要及时报请县政府责令停业、关闭。安监局、环保局继续通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污染环境的各类化工企业。 4、环保局严厉打击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企业。对屡查屡犯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长期超标排污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物直排的、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一律关闭取缔;对于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损失、触犯刑法的企业,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5、水务局、环保局、工商局按职责

9、分工,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藻类大面积暴发。一要加大重点水库、流域排放氨氮、总磷等污染物企业的整治和监督检查力度。二要加大对限制销售、使用含磷洗涤剂的监督检查力度。三要制定周密的水环境保护预警和应急预案,在蓝藻爆发前期及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威胁时,采取必要的限产、限排或停产措施,确保水库水质安全。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领导赵海军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习永振、环保局局长范景武任副组长,环保局、发改局、监察局、工商局、司法局、建设局、安监局、供电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范景武同志兼任。专项行动领导小

10、组负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对各乡镇政府XX县区直部门的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惩治力度。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对存在严重破坏环境问题,涉及公私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危害人体健康等,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员,凡由各级行政机关任命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要充分用足用好现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大惩罚力度。对前五年专项

11、行动中查处的企业中明知故犯、阳奉阴违、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给予高限处罚,依法足额追缴排污费。按照国务院决定的要求,对于屡查屡犯、长期违法排污的企业,其单位和产品获得各种先进、优质产品称号的,环保部门要坚决行使评优创先的一票否决权,向相关评选机构通报,取消其资格;对企业法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及时向相关单位做出通报。 (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环保局负责对环保专项行动的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并负责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案件移交;发改局负责监督检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工商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取缔政府决定关闭的违法企业,并依法吊销其营业执

12、照;监察局负责对各级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监督,对违反环境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做法及时予以纠正;司法局负责组织环保法制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供电局要按照县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

13、题的工作格局。 (四)加大挂牌督办和区域限批力度。要紧紧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案件要明确目标责任、解决时限、责任单位、挂牌部门、督办程序及奖惩措施。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挂牌督办案件落实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曝光典型违法违纪案件,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挂牌督办和实行区域限批。 (五)严格报告制度。在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每半月要向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

14、遇到的难点问题随时报告,不得瞒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重点督办问题的进展情况,以及信息上报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六)切实加大追究力度。监察局、环保局要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有关部门环境违法违纪人员,要坚决进行查处,彻底纠正损害群众权益的环境违法行为。 (七)加强宣传报道。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的作用,畅通举报渠道。进一步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制定分阶段新闻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协调电视台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要定期公布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保障群

15、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8月25日)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阶段工作情况、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于8月23日前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8月26日l0月31日)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县级以上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重点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相关部门要分别于8月25日、9月5日、10月5日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5日)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10月1日前各乡镇、相关部门将20*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检查考核阶段(11月6日11月10日)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第9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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