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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县健康扶贫工程方案.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580957 上传时间:2024-12-15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0.2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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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XX年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提高贫困人员对健康扶贫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明显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加强健康管理,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趣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我县健康扶贫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扶贫办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桂卫发20173号)、*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

2、完善脱贫攻坚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75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脱贫攻坚8个实施方案有关政策的通知(梧政办发201817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险制度和重大疾病救治制度,农村贫困人口患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大幅度减轻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提高贫困人员对健康扶贫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明显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加强健康管理,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基

3、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群众满意。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落实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以群众的受惠程度作为衡量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指标,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部门协作,群策群力。卫计部门要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扶贫工作的首要任务,会同扶贫、发改、财政、人社、民政、教育、文新广体、残联等部门,通力合作,建立协调高效的健康扶贫工作机制。 (三)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穿于健康扶贫工作始终,针对扶贫重点对象,突出重点疾病和主要致贫因素,做到一户

4、一档、一户一策,精确到户、精准到人。统一政策,统筹资金,对支出型贫困加大保障力度,对康复性需求优化服务供给,对潜在性贫困强化疾病预防,实行针对性、差异化、防治结合的健康扶贫策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三、政策措施 (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财政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60%。(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县内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均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贫困患者只

5、需负担自付医疗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取消住院基金起付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统筹区内住院治疗,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9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到80%,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到65%,自治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到60%;在统筹地区外住院治疗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同等情况下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提高5%。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按照自治区现行甲类药品的报销比例给予支付。(牵头单位:县

6、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扶贫办、卫计局) 3.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承保保险公司) 4.加大民政医疗救助力度。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给予兜底保障,符合其它社会救助条件的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给予救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5.提高重大疾病、门诊特殊慢性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对国家确定的9种重大疾病、白内障和2018年新增的乳腺癌、宫

7、颈癌、肺癌、尘肺病以及基本医保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开展分类救治。实施光明扶贫工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救治服务,给予适当补贴。对农村贫困人员在结婚登记时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对基因诊断阳性的夫妇进行产前诊断,并对阳性孕妇进行产前干预。对需要维持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重性精神病、肿瘤放疗化疗等疾病,纳入签约服务管理;对符合住院指征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报销按医保政策给予报销。(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卫计局) 6.购买一份健康扶贫商业保险。在严格费用管控、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规范转诊和集中定点救治的基础上,经城

8、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补助后,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措施,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含本数),大病、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以上(含本数),所需经费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办) (二)优化服务降低疾病救治费用 1.切实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严格落实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和关于印发*市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卫政发201727号),采取综合措施坚决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快分级诊疗制

9、度建设,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设立扶贫绿色通道。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设立扶贫绿色通道,确保贫困人员能得到及时救治,减免相关费用,优化医疗服务,优化诊治流程。对符合住院指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优先在县域内住院,原则上使用基本药物和城乡医保报销目录中的甲类药物,需要到县域外医院住院或使用非甲类药物的,必须由县级医院主要领导审批。要做到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依法收费,切实降低医疗费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3.实现贫困患者治疗全覆盖。采取积极措施,通过门诊治疗、住院治疗、家庭病床治疗等多种

10、形式,让贫困患者每年得到一次治疗,将贫困患者治疗率提高到100%。强化贫困患者治疗信息管理,将贫困患者治疗情况、资金使用和资金补助数据等,随时录入*人口健康信息业务应用平台的*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4.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建立由全科医生(或临床医生)、公卫医生、乡村医生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派出医生加入到家庭医生团队,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使每个贫困家庭均有家庭医生团队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依托健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开展签约和履约服务,并将信息与自治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档案系统相对接,为农村常住贫困人口每人

11、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重点做好基本医保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工作,为65岁以上贫困人口以及29种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体检1次,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贫困人口和脱贫不脱策贫困人口的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医改办),责任单位:卫计局) 5.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按照国家项目范围和要求,实施贫困农村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和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重点支持贫困农村实现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全覆盖。实施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人社局、教育局) 6.加强贫困残疾人健康

12、扶贫工作。对医务人员开展康复知识培训,开展精准康复服务。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高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牵头单位:县残联;责任单位:人社局) (三)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完成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设备配置任务。扎实推进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实现县级医院与三级综合医院之间远程医疗平台互联互通,初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专科诊断、远程医学教育等功能,弥补优质医疗资源不足

13、,方便群众就近就医,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2.加大全科医生培训力度。以县为单位统招统用全科医生。从2017年起连续3年,每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招聘1-2个特岗全科医生,到2020年达到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2人,对每个特岗全科医生按年人均6万元的薪酬待遇,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根据自治区方案实行)。(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编办、财政局、人社局) 3.实施对口支援项目。县级医院选派出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对口支援技术力量薄弱的乡(镇)卫生院,帮助

14、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4.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积极争取自治区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招生计划数,提升乡村医生队伍学历层次与医疗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对在艰苦边远乡(镇)服务的乡村医生,2017年起财政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县政府统筹解决。(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卫计局) 5.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以市、县、乡(镇)三级医疗资源帮扶关系为基础,市人民医院与XX县区人民医院建立医联体,县级医院与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医共体,促进医生和患者向基层下沉

15、,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每个行政村建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全面推行乡村卫生计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高乡村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县医改办,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6.深入开展贫困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康教育网络,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创建健康促进示XX县区,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66条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升居民健康意识,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大贫困农村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肿瘤等防控力度。(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教育局、文新广体局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卫计局、扶贫办、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人

16、社局、教育局、残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县健康扶贫工作。各单位要将健康扶贫工作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逐项抓好健康扶贫工作任务落实,要落实专职人员抓好健康扶贫工作。县卫计局和各医疗机构要成立贫困人员诊疗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医疗方案、用药制度、检查措施等的审核工作。 (二)落实责任分工。县扶贫办负责健康扶贫总体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检查工作。县卫计局负责健全完善大病救治制度,加强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建设等各项目标任务,督导任务进度;统一组织落实商业健康保险工作,负责对承办商业健康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县人社局负责落实城乡居民保险制度和基层医

17、疗卫生专业人员招聘政策,统一组织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各项工作,负责对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县发改局负责支持县乡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县财政局负责督促落实健康扶贫各项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县民政局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县文新广体局XX县区教育局负责居民和学生健康素养66条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工作。县残联负责贫困残疾人健康扶贫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充分发挥县政府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主体作用,在资金整合中要进一步加大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等方面的健康扶贫投入,认真落实各项

18、健康扶贫政策措施,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四)实施考核评估。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评估机制,将贫困群众参加新农合、大病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考核评估。提升健康扶贫工作信息化水平,定期跟踪监测、通报反馈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滞后、群众意见大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措施、有效做法、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参与健康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第10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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