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部审计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的 (一)开展财务审计促进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会计基础工作逐步夯实。 (二)开展专项审计强化对非本级财政补助收入,单位经营及租赁等其他收入的使用管理。 二、审计范围及时限 (一)州局审计范围。对州直10个县、市局及州局机关办公室、服务中心、稽查局、口岸地税局、奎独工业园地税局预算执行及专项情况实施内部审计。 (二)审计时限。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重要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延伸至审计日。 三、审计内容及重点 (一)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审计。重点审计单位重大经济活动(包括基本建设、大额资金运作、大额采购等)的效果情
2、况;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程序的合规性,资金的效益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1.审查银行账户开设是否合理合法,有无私设账户,出借账户,设置账外账;审计是否严格执行已经批准的部门预算,有无未经批准,擅自中止、撤消、变更、追加和调整支出预算的问题;审计预算执行单位2008年初和年底各项资金结余情况,了解结余资金是否编入部门预算,有无预算资金体外循环,造成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2.审计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执行情况。审计单位非税收入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有无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变相扩大收费范围和标准,以及对已清理撤消和变更的项目是否继续收取的问题;非税收入
3、是否及时、足额缴入财政汇缴专户,有无隐瞒截留、坐支挪用,有无“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3.审计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结合部门预算,审计预算执行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有无擅自自行采购的问题。 4.审计国有资产(包括基建完工资产、房产租赁)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单位取得和处置各项国有资产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购置、新建、改扩建项目净增值部分、捐赠、调拨等固定资产未入账,变卖、报废、转让、毁损、调拨等固定资产未核销,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账面已核销)以及变价收入是否入账上缴等问题;有无基建项目交付使用,长期未编制竣工决算、未进行竣工决算审计,资产未登记入账等问题;审查房产租赁出租是
4、否签订合同(协议),是否按合同协议执行,取得的收入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入账,是否执行收支两条,有无取得的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是否存在房产等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审查是否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账、卡是否齐全,账实是否相符;审查固定资产资料信息库,是否按期及时进行登记等。 5.会计规范及支出审核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事前审批,事后三级审核”的制度;会计核算是否按照“自治区地税系统会计核算工作操作规范”进行帐务处理。 (三)“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管理情况。审计单位所支付的“三代”手续费是否有超预算的问题;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建立代征代扣关系;是否按规定程序支付手续费
5、;对三年未领取的手续费是否进行了清理。 (四)对州局2007年度审计意见执行情况审计。重点审计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是否到位。 (五)落实区局计财工作会议精神情况,重点是“一个体系、一个意见、两个制度、九个办法”的落实情况。各局是否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制度办法;岗位设置是否适应工作要求;分工是否明确合理,内部监督制度是否有效落实。 四、审计工作组织 由州局和部分县(市)局财务人员组成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五、工作要求 1.审计面要求,州局对所属核算单位,审计面达到100%。 2.审计时间要求,州局对所属核算单位的审计,自2009年2月10日3月31日,在4月15日前按区局要求上报审计情况及相关报表。
6、 3.审计程序要求 (1)下达审计通知书; (2)进行实地审计; (3)查证的事实办理签证单; (4)实地工作结束时,整理审计资料,提出改进意见,拟定审计报告底稿; (5)审计报告经审计组集体讨论,定稿后呈局领导审阅。 六、审计结果的运用 1.运用审计,大力促进廉政建设。 2.运用审计,规范财务基础管理。揭示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纠正财务收支活动中存在的违规现象,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行为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3.运用审计,落实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对在审计中发现的财务管理规范的单位和好的经验,做好总结,使好的管理经验得以推广。 4.运用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制定、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违法违纪、盲目决策等现象的产生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