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工作方案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方案的编制、审核、调整和实施,实现审计目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方案,是指审计机关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审计任务,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实施审计前对审计工作所作的计划和安排。第三条、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前,应当制定审计方案。第四条、审计方案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方案是审计机关为了统一组织多个审计组对部门、行业或者专项资金等审计项目实施审计而制定的总体工作计划。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项目任务,从发送审计通知书到处理审计报告全部过程的工作安排。当一个审计项目涉及单位多,财政收
2、支、财务收支量大时,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实施方案所规定的审计目标,可以对不同的审计事项制定若干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第五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对审计的组织方式、分工、协作、汇总、处理等事项作出规定,提出要求。第六条、审计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工作目标; (二)审计范围; (三)审计对象; (四)审计内容与重点; (五)审计组织与分工; (六)工作要求。第七条、审计工作方案由负责审计项目组织工作的审计机关编制,并下达到具体承担审计任务的审计机关执行。第八条、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编制的依据; (二)被审计单位的名
3、称和基本情况; (三)审计的目标; (四)审计的范围、内容和重点; (五)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 (六)预定的审计工作起讫日期; (七)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 (八)编制的日期; (九)其他有关内容。第九条、审计实施方案由审计组编制,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审计组负责实施。第十条、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下列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一)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 (二)职责范围或者业务经营范围; (三)银行帐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的纸质和电子会计资料; (四)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 (六)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 (七)相关的重要会议记录和有关的文件; (八)与审计工作有关的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档; (九)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第十一条、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收集、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文件资料。第十二条、审计组对曾经审计过的单位,应当注意查阅了解过去审计的情况,利用原有的审计档案资料。第十三条、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运用重要性和谨慎性原则,在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围绕审计目标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法审计工作方案准则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