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联效能督查方案 为深入推进市残联机关效能建设,将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市残联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查小组 督查小组由冯伟、连剑桥、吴方平同志组成,冯伟同志任组长。负责对市残联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督查。 二、督查内容 (一)政令执行情况。确保惠残民生工程、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康复、宣传、教育等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以市残联2012年工作目标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完成进度,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市残联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重点督查管理上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问题;对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点项目工作贯彻落实
2、过程是否规范执行、落实结果是否准确到位。 (二)机关效能情况。结合工作日志制度,重点督查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和机关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督查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纪律松弛及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问题。 (三)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落实情况。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和提升服务质量为督查重点,认真做好“行风政风热线”和其它监督工作,树立残联机关工作人员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三、督查工作方式 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督查方式,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并将督查结果计入年终考评。对于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行政问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