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党建专项督查实施方案(乡).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5992968 上传时间:2024-11-25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党建专项督查实施方案(乡).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党建专项督查实施方案(乡).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党建专项督查实施方案(乡).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党建专项督查方案(乡) 党建专项督查方案(乡) 根据省、市、县党建工作有关要求,为抓好上级关于党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扎实抓好我乡党建六项清单内容的落实,现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党建工作督查,促进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推动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在全乡上下形成党建工作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进一步推进我乡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为顺利实现乡党委、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督查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了解掌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了解和掌握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有喜报喜

2、,有忧报忧,及时、全面、准确地办理和落实有关党建工作督查事项,客观公正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党建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在统揽全局的基础上,明确主要任务,对全局性的重点问题、领导关心的热点问题、落实难度较大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进行重点督查。 3、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强化落实、推动工作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督查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督查事项落到实处。 三、督查对象 各村党支部、全体三送干部 四、督查内容 上级关于党建、三送工作的全部内容 五、督查方式 1、会议督查。以乡党委召开会议的

3、形式,组织各村支部书记对本村近期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查漏补缺,推动工作落实。 2、定期督查。每月由乡党建办牵头,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定期督查,督查时间为每月25日至月底,具体时间由党建办自行确定;每月督查工作结束后,由乡党建办汇总向乡党委汇报,每季度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督查通报;每季度乡党建办至少邀请乡纪检人员参与一次以上督查,加强工作力度。 3、不定期督查。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的指示精神,不定期组织人员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4、跟踪督查。对一些落实时间较长的重要工作任务,在采取其他方式督查的

4、基础上,进行动态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其进展情况,直到此项工作任务完成为止。 5、年终督查。组织党政领导及各支部书记向乡党委就党建工作进行专题述职,并进行打分考评。同时,结合年终党建工作考核,对各支部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一步党建工作任务。 六、督查结果运用 各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党建工作负总责。对党建工作高度重视、工作富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作为当年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凡支部书记被书面点名批评的,该季度其考核总得分扣5分,取消本人本年度所有评先竞优资格,并由乡党委进行诫勉谈话,被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由乡党建办提出降职或免职建议,提交乡党委研究;凡支部被通报事项在下季度依然未抓到落实的,驻村领导及党建联络员负连带责任。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