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林专项整治督查方案 为确保我县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真正取得实效,根据全县稀土矿业秩序整治之山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的 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县开展山林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做法、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推动全市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督查范围 各镇开展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重点是。 1.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稀土的违法犯罪行为; 2.严厉打击为非法开采稀土活动提供山林使用权行为; 3.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和林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情况。 三、督查时间及主要督查内容 根据全县山林专项整治
2、行动的部署,按全面清查、依法查处、建章立制、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要求,不定期开展督查。 1.全面清查阶段(6月25日至7月20日) 督查重点是各镇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开展宣传发动情况;对辖区内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稀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情况;建立台帐等情况,并将清查情况于7月18日前报县局。 2.依法查处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 督查重点是对查清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查处到位;对情节严重的是否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3.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督查重点是各地针对稀土开采中林地保护管理和林权保护管理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林地保
3、护管理和林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情况;建立和完善镇级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等情况。 4.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对各镇开展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督查的组织形式及方法 由县局领导带队,组成7个督查组,负责对全县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名单见附件)。 五、督查方法及要求 以实地督查与电话调度督查相结合,以实地督查为主。督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的方式进行。 督查时,各镇要有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发送至县山林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各镇工作站站长是该镇山林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各类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日常巡查,做好巡查工作记录,并及时收集非法占用林地的证据和材料,勾绘好地形图,掌握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稀土的当事人和提供山林山主的相关材料,并及时进行制止。同时,对发现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的违法犯罪行动应及时书面报告所在镇人民政府XX县区局,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侦查处理。每天下午3时前将当天巡查发现的情况报工作总站。 各督查组要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务求扎实、深入、细致,不走过场。每次督查工作完成后,要对督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并形成书面报告,交县山林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县山林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督查情况及时对全县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