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区加强爆竹管理工作方案 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区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发1号)和区森防办印发市区农林水利局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林区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九森防办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禁放烟花爆竹预防森林火灾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由镇长同志任组长,成立镇林区禁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副镇长同志,纪委书记同志任副组长,各林区村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全镇林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领导。 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杨波同志任主任,领导小组下设镇林区禁放烟花爆竹办公室(以下简称禁放办)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2、为成员,具体组织各林区村实施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二、禁放区域 镇域内的林区为禁放区域。 三、落实责任,明确职责。 镇林区禁放烟花爆竹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林区村实施禁放工作。 落实森林火灾预防的工作措施。各村负责辖区内林区烟花爆竹燃放控制工作。 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一岗双责”安全监管领导责任追究制,各林区村要严格执行主要领导负总责。负责本辖区的禁放工作和本方案的实施。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火灾应急扑救预防工作和林区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工作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 各村要配合做好国有林区巡山守卡工作。 四、工作措施 使广大群众知晓禁放、限放区域。农历除夕(2月2日)至元宵节(2月17日)严格禁止在禁放
3、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各林区村即日起到2月1日前要广泛宣传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林区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 制定林区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方案。年1月31日前,各林区村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完成在林区的入口及上山要道等设卡并设立禁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识的工作。加强巡山守卡值班的落实。农历除夕(2月2日)至元宵节(2月17日)作好巡山守卡的值班安排,严禁烟花爆竹带入禁放林区燃放,真正将严防死守落到实处。 禁放办将随时到各村检查禁放区的设置情况、禁放标识的设置情况和值班守卡情况。加强检查督促。各林区村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值班守卡人员是否到岗尽职。 一但发生火情要果断处置并向镇林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办公室报告,各林区村要加强对林区禁放区域的监控。确保信息畅通。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