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工程公司非财务人员基础财务知识培训.ppt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6550997 上传时间:2024-12-13 格式:PPT 页数:50 大小:50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公司非财务人员基础财务知识培训.ppt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工程公司非财务人员基础财务知识培训.ppt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工程公司非财务人员基础财务知识培训.ppt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工程公司非财务人员基础财务知识培训.ppt_第4页
第4页 / 共50页
工程公司非财务人员基础财务知识培训.ppt_第5页
第5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1,工程公司,非财务人员,基础财务知识培训,二零一七年四月,一、现代企业全面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背景:国家将企业推向市场,企业财务管理在经济活动时的财务风险和复杂性也迫切要求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所以,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一切活动的基础,也是企业管理的核心部分。,企业存在的意义与目的:创办企业的目的是为了扩大财富,企业的价值在于它能给投资者带来未来报酬。,追求利润,建筑企业具有施工生产的流动性、施工生产的单件性和生产周期长、涉及面广等特点,而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企业在资金筹措、产品价格的形成,工程价款的

2、结算方式、成本的预算及考核等财务管理工作与其他企业有许多不同之处。其财务管理牵涉工程投标、建筑生产、材料采购、竣工结算等多个环节。通过核算、分析、对比能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找出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薄弱环节,从而堵塞漏洞,降低成本费用。,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用,通过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有利于企业合理有效地利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果,;,有利于企业精打细算,努力,降低成本费用,;,有利于企业发现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减少财务损失,;,有利于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水平,;,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必要性,-,财务管理渗透在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一)资金合理使用 (二)成本控制(三)税收筹划,二、

3、财务管理对企业利润的影响环节,(一)资金合理使用,1,、现金流的控制通过合理的资金配比来实现,2,、对往来款项的管理,“,早收晚付,”,原则,3,、合理安排权益资金与债务资金的比例,(二)成本控制 财务部门的基本工作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在工程部门配合得当的情况下,可以及时准确的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成本进行核算与汇总反馈,便于企业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及时调整工程施工方案、与业主方沟通等,以保证实现项目预期利润。,(三)税收筹划,营改增后工程公司主要涉及税种税率:,税 种,税 率,税 基,增 值 税,11%,(,3%,),工程收入,城 建 税,7%,流转税额,教育费附加,3%,流转税额,地方教育

4、费附加,2%,流转税额,印花税,0.3,工程承包金额,企业所得税,25%,应纳税所得额,1,、增值税负:可通过多取得进项来实现实际税负的降低;,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为税基,增值税实缴金额越小,三小税的税负越低;,3,、所得税:以应税所得额为税基,通过合理的筹划,可实现对应税所得额的适当控制。,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3,、一般纳税人

5、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哪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的征收率),4,、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1,、三流一致:,所谓的,“,三流,”,,是指货物(服务)流、资金流和票流(,“,流,

6、”,就是流向)。,“,三流一致,”,就是图中所示的指向,此时销售方、开票方和收款方为同一主体;购买方、受票方和付款方为同一主体。,“营改增”后会计核算需注意的问题:,关于,“,三流一致,”,的最早文件出处,大致是,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以下简称,192,号文),该文件对,“,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明确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例如:,甲销售货物给乙并向乙收款,但让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

7、(或甲自乙处收款后,按乙的要求将发票开具给丁,丁账面并无向甲付款的记录)这都是三流不一致且非常典型的虚开行为。,“营改增”后会计核算需注意的问题:,虽然,“,三流,”,并不一致,但是甲和丙(或乙和丁)之间存在挂靠或承包关系,且丙作为被挂靠人或发包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以丙的名义对外经营,则此时增值税法认为甲和丙同属一个纳税人,应认为不构成虚开。,虽然,“,三流一致,”,和判断是否虚开不存在必然性,,但是,长期以来税务人员一直不弃不舍,因为这为发票检查提供了一种重要的思路。,我们要明白,滞后性是任何法律的天然缺陷。在有关,“,三流一致,”,税收政策修改、废止之前,尽管已经显得不合情理但仍具有法

8、律效力,它和新兴的、合理但,“,不合法,”,的交易模式之间会不断引发争议、摩擦甚至对抗不断,直至法条被修订和更改。所以,在这段过渡时期,,“,三流,”,不一致仍存在税务风险,仍会遭受,“,合法不合理,”,的税务处罚。,“营改增”后会计核算需注意的问题:,2,、税负的提高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税率由,3%,提高到,11%,据统计,,2010,年全国建筑业企业,71863,个,总产值,96031.13,亿元,(,1,)如按营业税缴纳税金,96031.13*3%=2880.93,亿元(,2,)如按增值税缴纳税金,96031.13/1.11*11%=9516.60,亿元进项业务发生额占总产值的,70%,

9、时,96031.13*0.7/1.11*11%=6661.62,亿元实际应交税金为,9516.6-6661.62=2854.98,亿元,也就是说,营改增实施后,企业进项业务发生额应达到产值的,70%,以上,进项税率平均,11%,以上,才有望不增加税负。,“营改增”后会计核算需注意的问题:,三、与工程相关的财务节点,涉及的工程类型:,A,、自营工程,B,、分包工程,C,、整体外包工程(挂靠),(一)自营工程相关财务节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投标签约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阶段 验收交工与结算阶段 售后服务阶段,(一)自营工程相关财务节点,1,、投标签约阶段(,1,)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必须向财务部门

10、提交留存(,2,)如未签定合同即已进入施工准备阶段,需于施工准备同时向财务部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财务部门进行涉税筹划,一要充分考虑企业资质、投标模式等标前税收筹划工作,合理使用企业资质,采取最优的投标模式,优化投标组合;二要尽量规避甲供材工程项目模式,防止企业劳务化,(一)自营工程相关财务节点,2,、施工准备阶段(,1,)可将经审批的材料采购计划及资金预计使用情况向财务部门提交(,2,)可能在开始施工前提前发生材料采购、零星外包合同签定、预付款项等业务,对于无合同预付款,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付款审批手续操作执行,并向财务部门提示该笔付款所对应的工程项目,付款同时应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

11、抵税 对于外包合同应向财务部门提供一份留存,并便于财务部门记录核算 对于材料采购应严格执行入库手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即,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自营工程相关财务节点,营改增后取得专用发票的重要性:营改增后,流转税的税负不再是一个恒定的相对比率,而是一个变动成本,其高低既取决于销项,同时更多的取决于进项,也即取决于企业所取得的成本费用相关的进项税额的高低。那么,如何,更多、更快、更准确地获得进项税额,将成为集团整体税负管控的关键点。如材料采购管理,需格外关注供应商的纳税人身份及所能提供的发票类型。,营业税3%,增值税11%,恒定,可抵扣,(一)自营工程相关财务节点,工程进项

12、发票举例劳务派遣企业向施工企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应全额开具发票,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在同一张增值税发票中分别注明,而且在劳务派遣企业向施工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中也必须分别注明: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建筑公司向工程租赁公司,(,一般纳税人,),租赁建筑设备,则租赁公司给建筑公司开,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公司向工程租赁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租赁建筑设备,则可到税务主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公司抵扣,3%,的税率。,“,营改增,”,后,沙石料很难获得发票,必须要到当地税务主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公司可

13、以抵扣,3%,的进项税金,否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金也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当然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到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沙石厂采购沙石料,这样则可以获得,17%,的增值税抵扣。,(一)自营工程相关财务节点,a.,签订采购合同时,在合同中不能出现违约金跟销售额挂钩的违约金条款,b.,必须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以下发票条款,1,)发票开具的时间;,2,)发票开具的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3,)如果获得开具汇总的专用发票,则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4,)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如果采购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低

14、扣联,则必须向采购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 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 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5,)在合同中明确如果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假的或虚开的,被相关政府部门查出,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一)自营工程相关财务节点,c.,采购合同中材料费用与运输费用的节税签订技巧 如果采购方要获得销售方开具的材料款和运费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将运输费用打进材料价格,在合同中必须载明,“,运输费用由销售方承担,并将材料运输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或,“,供应方免费将材料运输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的条款。,不能,有,“,价格含

15、运输费用,”,或,“,运输费用是多少,”,的字样。,(一)自营工程相关财务节点,3,、施工阶段(,1,)发生临时工程材料采购(,2,)发生人、机、场地等各种费用(,3,)发生库存材料领用,各类支出发票的取得应遵循前述说明;采购材料应于请款或冲销时同时提供材料领用手续;库存材料领用时应及时将领用手续报送财务部门;发生材料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产生的退货等情况时,必须,即时书面,通知财务部门。发生人、机、场地等费用也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财务部门便于及时进行核算,结转工程成本。,及时,当期,一般指发生当月,(一)自营工程相关财务节点,4,、验收交工与结算阶段(,1,)进行工程结算并取得工程结算书时,结算

16、书必须同时提交财务部门,便于进行工程税收筹划。(,2,)如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部门提交发包方的工程进度情况必须同时提交本公司财务部门,以便进行配比工程成本结转,并合理保证,最终决算款,与财务确认的,收入,一致。(,3,)企业在收到销售款项或业主同意付款时再申请完工签证,此举将有可能避免企业预交税,或缩短预交税与收到税之间的时间周期,但需注意合同中付款条款的签署。,(一)自营工程相关财务节点,具体规定:第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第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

17、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基于以上税收政策规定,施工企业与房地产企业或发包方进行工程进度结算,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工程结算书签订之日,。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1,、业主已经支付的部分工程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收到工程款的当天。,2,、业主拖欠施工企业的部分工程款,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分两种情况考虑:(,1,)如果工程结算书中或建筑承包合同中没标明发包方拖欠的部分工程款未来收款的时间,则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工程结算书签订之日,;(,2,)如果工程结算书中标明发包方拖欠的部分工程款未来收款的时间,则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工程结算书或建筑承包合同标明的未来收款的时间,。,

18、(一)自营工程相关财务节点,5,、售后服务阶段,建筑企业涉及的工程项目往往会预留一定比例的质保金,比例大约在,10%,15%,,这些款项经常要在整体工程竣工后的一段时间内才能收到,但增值税的缴纳往往在实际收到款项之前,由于工程项目的总金额较大,企业为增值税垫资金额也较大,企业的经营性现金流量支出会相应增加,整体上会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支出。因此,在与业主方确定质量保证金相关条款时,一定要考虑到税项对资金的占用,以期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的资金负担。还可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按扣除质保金的金额向业主方开具发票。,(二)分包工程相关财务节点,工程款拖欠支付导致无法及时足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实务中工程完工

19、后甲方并不是立即支付工程款给建筑企业,往往滞后一段时间,导致销项税和进项税的不同步。税务机关对建筑企业收入的确认,一般都是按合同约定或结算收入来确认。企业不仅需要垫付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还要垫付未收回款项部分工程的税金;,又由于未收回工程款,建筑企业也对分包商、材料商拖延付款,也得不到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导则无法进行抵扣。,因此,实务中企业应防止因为工程款的拖欠导致企业无法及时足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企业要及时评估款项回收情况,如果无法按照合同规定回款则应及时补充或变更协议,修改合同中的付款日期条款。,(二)分包工程相关财务节点,工程款拖欠支付导致无法及时自分包商处取得成本资料,收入成本

20、配比原则是企业会计准则中一项重要的确认计量原则,也就是说:,(1)某项目的收入必须与该项目的耗费相匹配;(2)某会计期间的收入必须与该期间的耗费相匹配;(3)某部门的收入必须与该部门的耗费相匹配。,整个工程的成本应该是在工程施工阶段按施工进度配比发生的,尤其是对于施工期较长的工程项目来说,更是要进行有计划的配比。但是实务当中,前述的拖延付款问题也可能同时导致分包商不及时提供成本核算资料,这就要求企业在签订分包或转包合同时明确应提供成本核算资料的相关条款,将其与工程款项支付的关联性进行区分,而且,从管理角度来讲,工程承包成本核算资料的提供属于会计核算的范围,与款项的支付原本就是不相关的两条线,做

21、到也可以避免收入或成本短期集中在账簿中体现,影响税收筹划。,(二)分包工程相关财务节点,一是总包发票与分包发票同期,;,二是总包没有开出发票,不要取得分包发票,;,三是如果总包开出发票,必须取得分包发票,;,四是总包已开,分包未开,应催收分包商的发票,;,五是总包未开,分包已开,应及时开具总包发票。,分包必须取得发票,按款项支付金额全额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分包工程相关财务节点,对于外包分项工程,从节税核算角度,应该尽量采取清包工方式对外分包,即以,“,甲供材,”,为主,将材料采购的进项尽可能的留在本公司。同理,与之相反,如是自其他方承包工程,做为施工方,应尽量避免实际上的,“,清包

22、工,”,,仅提供简单劳务;如必须采用此种方式时,应在合同中明确做出约定,并及时与财务部门进行沟通,在计税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清包工: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三)整体外包工程相关财务节点,整体外包存在的问题:一是合同签订主体与实际施工主体不一致,一般均以中标单位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向业主开具发票;但工程项目的成本、费用等均在实际施工单位发生,这种情况将造成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实施主体与纳税主体不一致问题,即销项税在中标单位而进项税在实际施工单位,进项税和销项税不属于同一纳税主体,从而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断

23、裂,无法抵扣进项税,导致企业整体增值税税负增大;,(三)整体外包工程相关财务节点,二是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之间一般不签订工程承包或分包合同,而依据内部任务分劈文件或授权文件明确双方的经济关系及职责,双方并无合同关系,内部总分包之间不开具发票。在建筑业,“,营改增,”,后,由于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将无法建立增值税抵扣链条,实现进项税抵扣。无法建立增值税抵扣链条,影响进项税抵扣。,(三)整体外包工程相关财务节点,方案一:总分包模式。,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并由实际施工单位向中标单位开具发票,建立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实现进项税完整抵扣。,(三)整体外包工程相关财

24、务节点,总分包模式操作注意事项:,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因此,中标单位将工程项目全部分包给实际施工单位,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转包,存在一定法律危险。如果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之间管理层较多,链条长,涉及层层分包,并且中间管理单位的收入金额很大而增值额较小的,可能造成增值税评估系统报警,增加税务风险。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要签订内部总分包合同,新增的总分包合同增加印花税的支出,。,(三)整体外包工程相关财务节点,方案二:集中管理模式。,由中标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集中管理,集中核算工程项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使增值税销项和进项均体现在中标单位,实现增值税进销

25、项相匹配,同时建立对参建单位的考核机制。,(三)整体外包工程相关财务节点,集中管理模式操作注意事项:集中管理模式要求以中标单位作为业务主体承接项目、签订合同、取得和开具发票、收付资金等,大大加大了中标单位的工作量和管理难度,需根据需要增加人员。中标单位应建立相应的报账体系,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办法,包括收全核算管理、盈亏统计管理等。集中管理模式将工程项目收入、成本集中到中标单位,各实施施工单位不再确认收入、成本,部分实际施工单位收入规模可能大幅度缩水,不利于实际施工单位的业绩考核及资质认定和维持,可能造成实际施工单位原有资质无法保留。采取集中管理模式,所有的工程项目均以中标单位名义进行,未

26、来涉及的任何法律纠纷将全部集中在中标单位,一旦涉及法律诉讼、查封银行账户等,直接影响整个中标单位,法律风险较大。,(三)整体外包工程相关财务节点,方案三:联合体模式。,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向业主开具发票,实现增值税进销项相匹配。,(三)整体外包工程相关财务节点,联合体模式操作注意事项:联合体模式下,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包括一个甲方、多个乙方,由于合同主体的增加,工程结算、发票开具以及资金拨付均会涉及多个主体,管理相对复杂,这将增大业主监管工程项目的工作量和难度,因此该模式可能会受到业主的限制。采取联合体模式,应注意在合同中明确由联合体各方与业主

27、分别进行验工计价、分别开具发票、分别拨付工程款,确保业务、发票、资金流向,“,三流一致,”,,避免由于,“,三流不一致,”,可能带来的进项税抵扣风险。,(三)整体外包工程相关财务节点,要求:,材料、运输、租赁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开给建筑公司。由于增值税进项抵扣的苛刻规定,支付上述材料、运输、租赁等款项必须由建筑公司对公账户支付。不然,进项抵扣可能会有麻烦。这就要求挂靠经营双方必须对成本构成达成一致,否则挂靠费无法准确确定。也就是说,资金流上,建筑公司不能再扣下挂靠费后将工程款全部打给施工队,其中有进项的支出,要直接付款给开票方,。,(三)整体外包工程相关财务节点,以上三种方案应根据企业自身

28、的情况及具体工程项目的情况,进行慎重选择,以期最大限度的减少营改增后增值税进项税与销项税不匹配,无法抵扣进项税的问题及影响,。,营改增后,在实务中,企业可谓各显神通,尽力降低税负,本次培训所提到的一些方案,仅起抛砖引玉功效,希望对各位建筑业同仁有所启发。,四、基本的财务管理规定(一)现金管理,1,、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遵循相应的流程:申请,负责人审批,会计复核,出纳付款,2,、尽量减少超过限额(国家规定:,1000,元)的现金支付,如必须支付则应有相关的批准程序,3,、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四、基本的财务管理规定关于报销:,1,、为便于财务管理,通常应限定固定日期进行报销,如每周的周四,如

29、遇极特殊情况,可事急从权;,2,、对报销的原始票据的要求:(,1,)差旅费,交通费发票应有往返痕迹,无发票发放补助应遵循公司的相关制度;(,2,)物品采购发票应遵守发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要素必须齐备!,原始凭证,2-1-1,举例,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接受单位,经办人员,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至少,包括:受票单位全称;开具日期;经济业务明细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开票单位印鉴;经办人。,注:关于采购经济业务内容,“,*物品,1批,*元,“,或,”,详见明细,“,却无附表同时随票提供的都属于不合规票据;受票单位全称也应当填列准确。,原始凭证,2-1-1,举例,可抵扣发票为,增

30、值税专用发票,,一式三联、六联,采购付款方应取得第二联第三联。,四、基本的财务管理规定,不得,涂改,:,随意涂改,的原始凭证为,无效,凭证【区别】更正 原错误内容可见涂改 原错误内容不可见,内容,错误(,非金额,错误,如文字错误等),A.,更正,:,出具单位,进行;更正处加盖单位印章,B.,重开,:,出具单位,进行,金额,错误,A.,不得更正;,只能重开,B.,出具单位,进行,出具单位的法定义务,:对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或重开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无论是合同签订、票据开具都要注意,金额书写要习惯同时加写大写金额,并且要保持大小写一致:,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31、、亿、元、角、分、零、整(正),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四、基本的财务管理规定(二)往来账款的管理,1,、无论内、外部往来款项均需按月进行清理核对,即预借备用金也应在当月进行冲销,如果为月底发生的借款,可在下月冲销;,2,、内部员工周转金长期挂账不清的不再新借款项;内部员工出差、采购借款应于事项完毕后,7,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四、基本的财务管理规定(三)固定资产及工程物资管理,1,、固定资产保管部门应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定期盘点(至少一年一次)并与财务部定期对账,及时向财务部及管理层提供固定资产的损毁、丢失、报废、大修信息。,2,、工程物资的购入与使用必须履行入库与领用手续,需将购入及领用原始单据及时提供财务部门进行核算,并由物资保管责任人员与财务部门定期进行账实核对。,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