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6 建筑设计(负责人:WJH;成员:MC, XCH)m2
6.1 建筑空间布局
6.1.1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4.2.3)
得分:
1、住宅建筑:
1) 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Rr),5%≤Rr<15%,得2分;
2) 15%≤Rr<25%,得4分;
3) Rr≥25%,得6分。
2、公共建筑:
1) 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Rp1),Rp1≥0.5,得3分;
2)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Rp2),Rp1≥0.7且Rp2 <70%,得6分。
目的:科学合理、利用有度地开发地下空间,节约集约城市用地。
相关条文:5.3.2合理设置停车场所。
实施途径:
1、根据地块的场地区位、地质情况,确定能否开发地下空间。如,建筑为桩基或者设置地下室会破坏地下水系可不满足地下空间的面积比要求。低层和多层建筑也可不满足地下空间的面积比要求;
得分点1:
1、计算项目中所有住宅建筑地下建筑面积;
2、计算项目中所有住宅建筑地上建筑面积;
3、计算满足得分点1的比率(Rr),首先判断是否满足5%≤Rr 的要求,然后细分Rr 比值属于哪个比率段,判定得几分。
得分点2:
1、计算项目中所有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
2、计算满足得分点2中1)的比值(Rp1),判断是否满足0.5≤Rp1的要求。
3、计算项目中所有公共建筑地下一层建筑面积;
4、计算满足得分点2中2)的比例(Rp2),判断是否满足Rp1≥0.7且Rp2 <70%的要求。
注意事项:
1、地下车库设计中需注意柱网间距不要过大,车库出入口宽度及个数及放置位置是否在红线内,车道坡度的大小及缓坡的设置,车道宽度以及转弯半径的大小等,避免人为增大地库面积,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地下空间设计时,应把地下建筑面积控制在总用地面积的70%以内,以便本地块雨水渗透及地下水补给,减少径流外排,避免城市洪涝;
3、根据地块的实际需求情况(如人防要求,地块本身对车库、设备用房、公共设施、商业、储藏等空间的需求等等),需要开发多大的地下空间以及地下空间的功能用途;
4、地下建筑面积可包括半地下室面积;
5、若设计任务书无停车位控制指标时,请参照下表。
表1:公共停车场(库)停车位控制指标
名称
单位
自行车
机动车
公共中心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大于或等于7.5
大于或等于0.45
商业中心
车位/100m2营业面积
大于或等于7.5
大于或等于0.45
集贸市场
车位/100m2营业场地
大于或等于7.5
大于或等于0.30
饮食店
车位/100m2营业面积
大于或等于7.5
大于或等于0.30
医院、门诊所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大于或等于7.5
大于或等于0.30
注:1)本表机动车停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
2)其它各型车辆停车位的换算办法,应符合表2.0.2中有关规定。
表2:各型车辆停车位换算系数
车 型
换算系数
微型客、货汽车机动三轮车
0.7
卧车、两吨以下货运汽车
1
中型客车、面包车、2t~4t货运汽车
2
铰接车
3.5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1、城市勘察、测量、水文、地质等资料;
2、建筑总图(附带有计算过程)、各层地下室平面图(附带各层面积)。
术语: 无
引用标准:
1、《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6.1.2 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具有良好的视野。对住宅建筑,其与相邻建筑的直接间距超过18m;对公共建筑,其主要功能房间能通过外窗看到室外自然景观,无明显视线干扰。(8.2.5)
得分:3分
目的:使建筑的主要功能房间都具有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并拥有良好的视野,让使用者心情更为舒畅,提高效率。
相关条文:5.2.4建筑规划布局满足日照标准
实施途径:
住宅建筑:
1、总图上标示栋与栋之间的卧室及起居室的间距,判定是否满足18m的间距要求;
2、若有间距要求不达标情况,在不影响容积率及日照情况下,可采取
1)加大栋与栋之间的间距;
2)错开摆放,加大栋与栋之间卧室及起居室视野;
3)在合理的建筑朝向范围内,调整栋与栋之间的布置关系,即两栋变成非平行布置的关系;
4)可对建筑单体窗户的朝向进行单独的调整,错开栋与栋之间卧室及起居室视野。
此四种方式进行调整,以达到18m的间距要求。
公共建筑:
1、判断项目地块内及项目地块周边的主要景观方位;
2、在总图上进行景观视线分析,确定建筑主要景观朝向;
3、在公共建筑单体设计中,在规定的使用区域,主要功能房间都能看到室外自然环境,没有构筑物或者周边建筑物造成明显视线干扰。
注意事项:
公共建筑非功能空间包括走廊、核心筒、卫生间、电梯间、特殊功能房间,其余的为功能房间。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1、住宅建筑:标示好各栋之间楼间距的总平面及建筑单体平面;
2、公共建筑:标示好项目景观方位及建筑景观视线分析的总图及建筑单体平面。
术语: 无
引用标准:无
6.1.3 采取减少噪声干扰的措施。(8.2.3)
得分:
建筑平面、空间布局合理,没有明显的噪声干扰,得2分;
目的:降低建筑平面空间布局不合理而产生的噪声,让人们有一个舒适的工作及生活的空间环境。
相关条文:5.5.2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规定;7.1.1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噪声级达到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7.1.2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良好。
实施途径:
1、罗列出项目地块内部居住外环境噪声,如需要配置的机电设备及用房,商业服务设施,托幼、中小学等配套设施,确定其所在方位,所产生的噪声会影响的范围;
2、平面布局,合理安排建筑单体中主要功能房间的布局,注意动静分区,并避免将其布置在噪声来源的方向。对于无法避免的噪声,可从建筑本身采取补救措施,如紧邻噪声的住宅阳台设不同的隔声护栏、遮阳板、隔声窗等;
3、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用房及室外机组,应与需要安静和有隔声要求的房间分开放置,避免其相邻设置或设置在其正下方或正上方。当无法避免时,设备用房许采取措施,进行降噪和隔振。
1)设备机房内吊顶和墙面做隔声、吸声处理,机房门边用高隔声性能隔声门;
2)对于安装在楼层顶部室外的设备机组,应增设消声器、消声百叶,必要时设置隔声吸声屏等措施;
3)对于空调通风系统,合理选用和配置消声器、消声弯头、消音静压箱等消声装置,并控制管道内的气流速度,以避免气流再生噪声的影响 作者陈连明,年份2008年,文章名称“建筑工程设备机房噪声与振动控制措施”,杂志名称《建设监理》双月刊 ,出版社建设监理杂志社
。
注意事项:无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设计施工图平面图。
引用标准:无
术语:无
6.2 建筑围护结构
6.2.1 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5.1.1)
得分:控制项
目的:通过合理的围护结构设计,实现建筑本体节能,从而降低建筑供暖及空调能耗。
相关条文:6.2.2屋顶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要求;6.2.3 在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结露;6.2.7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规定。
实施途径:
住宅建筑:
1、确定居住区的热工分区,选择相应分区的现行住宅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查看相应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判断设计是否全部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
3、当所设计的建筑不能完全符合强制性条文时,需采用“对比评定法”(即围护结构性能模拟)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公共建筑:
1、查看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强制性条文,判断设计是否全部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
2、当建筑设计不能完全符合强制性条文时,计算并比较参照建筑和所设计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即围护结构性能模拟),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注意事项:无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设计说明,设计施工图和节能计算书;
引用标准:
1、《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
2、《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
3、《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术语: 无
6.2.2 屋顶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要求。(8.1.6)
得分:控制项
目的:改善建筑在夏季时室内热舒适度,降低空调的负荷。
相关条文:6.2.1 围护结构基本性能;6.2.7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规定。
实施途径:
1、采取措施使屋顶和东、西墙隔热性能满足规范要求,可采取的措施有但不限于:
P16
注意事项:
1、如采用蓄水隔热,需保证屋面防水,避免时间一长会出现顶楼天花板渗水;此外水质也要过关,以防止水体腐蚀混凝土;
2、如采用种植隔热,需与结构专业沟通配合,保证屋面荷载;
3、如采用垂直绿化,应注意垂直绿化可达的最大高度。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围护结构热工设计说明等图纸或文件,以及软件模拟测试计算分析报告;
引用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术语: 无
6.2.3 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比等进行优化设计。(5.2.1)
得分:6分
目的:合理布置建筑,使场地内通风、日照、采光、遮阳达标,降低建筑的采暖、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负荷,提高室内舒适度。
相关条文:5.2.4建筑规划布局的日照标准;5.5.3场地内自然通风环境;6.1.2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视野;6.3.2择优选用建筑形体;环境噪声;7.2.2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系数;7.2.3改善室内天然采光效果;7.3.1改善室内自然通风效果。
实施途径:
1、P34
2、判断建筑体形的规则性。P60简单体形
2、
进行日照、采光、通风模拟计算后,根据模拟结果判断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比等是否需要优化;
2、根据模拟结构,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比等进行优化设计;
3、建筑设计应按照被动措施优先的原则,优化建筑形体和空间布局,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等自然资源,采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遮阳等措施,降低建筑的采暖、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负荷,提高室内舒适度。
4、建筑设计应根据周围环境和场地条件,综合考虑场地内外的声、光、热等因素,权衡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确定合理的建筑布局、朝向、形体和间距。建筑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
5、建筑设计的各种技术措施应结合其性能优缺点、适用条件、实施效果和经济效益等因素,经过综合比较分析后合理选用。
6、建筑造型应符合建筑功能和技术的需求,结构及构造应合理。
7、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时使用计算机模拟等建筑性能和环境分析技术,对朝向、方位、形状、围护结构、内部空间布局等进行分析和优化,并在设计深入过程中进行完善和检验。
注意事项:无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1、设计施工图及软件模拟测试计算分析报告;
2、现场实测。
引用标准:无
术语: 无
6.2.5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4.2.4)
得分:
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得2分;
目的:避免光污染产生眩光给人们带来的不舒服,消除眩光会降低人类对灯光信号等重要信息的辨识能力可能带来的隐患。
相关条文:无
实施途径:
1、确定项目立面设计中是否有玻璃幕墙的应用,如无此应用可直接得2分;
2、项目立面设计中,如有玻璃幕墙的应用,应查询其所用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判断是否满足不大于0.2的要求,常用的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建筑采光设计标准P32)如下表:
注意事项:无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1、设计施工图及光污染分析专项报告;
2、现场实测。
引用标准: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 18091
术语:(光)反射比:被物体表面反射的光通量Φρ与入射到物体表面的光通量Φi之比,用符号ρ表示。
6.2.6 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5.2.2)
得分:
1)设玻璃幕墙且不设外窗的建筑,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5%,得4分;达到10%,得6分;
2)设外窗且不设玻璃幕墙的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30%,得4分;达到35%,得6分;
3)设玻璃幕墙和外窗的建筑,对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和外窗分别按第1款和第2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值。
目的:实现建筑自然通风,降低建筑空调能耗。
相关条文:7.3.1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改善自然通风效果。
实施途径:
得分点1:
1、计算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面积比例,P71,判断比例是否达到比值要求,判定得几分;
得分点2:
1、计算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玻璃窗可开启面积的计算方法折算方法,判断比例是否达到比值要求,判定得几分;
得分点3:
1、计算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面积比例,判断比例是否达到比值要求,判定得几分;
2、计算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判断比例是否达到比值要求,判定得几分;
3、将上述两个分值相加,取其平均值。
注意事项:P71有三点,当建筑层数大于18层时,18层以上部分不参评。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施工图(附带面积框算及计算过程的图纸)
引用材料:无
术语:无
6.2.7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5.2.3)
得分: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提高幅度达到5%,得5分;达到10%,得10分;
目的:降低建筑冬季供暖和夏季空调的负荷及能耗。
相关条文:6.2.2 屋顶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要求。
实施途径:
住宅建筑:
1、确定居住区的热工分区,选择相应分区的现行住宅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查看相应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判断设计是否全部优于强制性条文规定的5%或10%;
3、当围护结构各部分性能不能全部优于强制性条文规定的5%或10%时,需采用“对比评定法”(即围护结构性能模拟)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判断其综合性能是否优于国标规定的5%或10%。
公共建筑:
1、查看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强制性条文,判断设计是否全部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
2、当建筑设计不能完全符合强制性条文时,计算并比较参照建筑和所设计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即围护结构性能模拟),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注意事项:无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围护结构热工设计说明等图纸或文件,以及软件模拟测试计算分析报告;
引用标准:
1、《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
2、《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
3、《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术语:无
6.2.8采取可调节遮阳措施,降低夏季太阳辐射得热。(8.2.8)
得分:外墙和幕墙透明部分中,有可控遮阳措施的面积比例达到25%,得6分;达到50%,得12分。
目的:提高室内的热舒适性,减少眩光,降低建筑夏季空调的负荷及能耗。
相关条文:6.2.1建筑设计应符合节能标准的规定;6.2.7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需优于节能设计标准;7.2.2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系数;7.2.3改善室内天然采光效果。
实施途径:
1、计算外墙和幕墙透明部分中,有阳光直射的透明围护结构的面积;
2、分析外墙和幕墙透明部分的朝向,确定需要开展可调节遮阳的优先次序,建议为:西向、东向、南向、北向;
3、计算外墙和幕墙透明部分中,有可调节遮阳措施的面积比例,判断是否达到其比值要求,可得几分;
注意事项:
1、可调节遮阳措施包括:活动外遮阳设施、永久设施(中空玻璃夹层智能内遮阳)、固定外遮阳加内部高反射率可调节遮阳等措施。
2、遮阳构件、导光构件、导风构件、太阳能集热器、光伏组件等绿色建筑技术应与建筑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建筑施工图平立面(附带有面积框算及计算过程)、产品说明书
引用标准:无
术语:无
6.3 建筑材料
6.3.1 建筑造型要素要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7.1.3)
得分:控制项
目的:简化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立面装饰性构件,控制其造价,节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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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途径:
1、判断立面上构件是否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是否为装饰性构件;
2、如为装饰性构件,协调造价部门对其进行造价成本计算,住宅建筑中装饰性构件的造价不高于所在单栋建筑总造价的2%,公共建筑中装饰性构件的造价不高于所在单栋建筑总造价的5‰。
注意事项:当女儿墙高度高于规范要求的2倍时,仅高于2倍高度的位置为装饰性构件。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建筑施工图平立面、有装饰性构件的应提供其功能说明书和造价计算书。
引用标准:无
术语:无
6.3.2 择优选用建筑形体。(7.2.1)
得分:
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的建筑形体规则性评分,建筑形体不规则,得3分;建筑形体规则,得9分。
目的:为了更好的抗震性能及经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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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途径:
1、形体指建筑平面形状和立面、竖向剖面的变化;
2、建筑设计宜尽量选择规则的建筑形体;
3、由结构工程师根据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计算和判定建筑形体的规则性。
注意事项:无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
引用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术语:无
6.3.3 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7.2.3)
得分:
1)、住宅建筑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比例达到30%,得6分;达到100%,得10分;2)、公共建筑公共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6分;所有部位均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10分。
目的:减少设计的反复,保证结构安全,减少材料消耗,并降低装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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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途径:
与室内设计专业进行协调,在土建设计时考虑装修设计要求,事先进行孔洞预留和装修面层固定件的预埋,避免在装修时对已有建筑构造打凿、穿孔。减少设计反复,保证结构安全,减少材料消耗,降低装修成本。
住宅建筑:
1、计算住宅建筑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比例,判断是否达到比值要求,得几分;
公共建筑:
1、根据建筑平面施工图及室内装修施工图判断是否达到要求,得几分;
注意事项:无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土建、装修各专业施工图及其他证明材料。
引用标准:无
术语:无
6.3.4 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7.2.4)
得分:
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Rrp),30%≤Rrp <50%时,得3分;
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Rrp),50%≤Rrp<80%时,得4分;
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Rrp),Rrp≥80%时,得5分。
目的:
减少室内空间重新布置时对建筑构件的破坏,节约材料,同时为使用期间构配件的替换和将来建筑拆除后构配件的再利用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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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 采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生循环材料。
实施途径:
1、计算公共建筑中的可变化功能室内空间的建筑面积;
2、计算可变化功能的室内空间中,使用可重复隔断(墙)围合的建筑面积;
3、计算 使用可重复隔断(墙)围合的建筑面积与可变化功能室内空间的建筑面积的比例(Rrp)
注意事项:
1、可变化功能室内空间是指:除走廊、楼梯、电梯间、卫生间、设备机房、公共管井以外的地上空间,有特殊隔声、防护及特殊工艺需求的空间不计入。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施工图、有装饰性构件的应提供其功能说明书和造价计算书。
引用标准:无
术语:
可重复隔断(墙)是指:在拆除过程中应基本不影响与之相接的其他隔墙,拆卸后可进行再次利用,如大开间敞开式办公空间内的玻璃隔断(墙)、预制隔断(墙)、特殊节点设计的可分段拆除的轻钢龙骨水泥板或石膏板隔断(墙)和木隔断(墙)等。砂浆砌筑的砌体隔墙不算可重复使用的隔墙。
可重复隔断(墙)比例是指:实际采用的可重复使用隔断(墙)围合的建筑面积与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面积的比值。
6.3.5 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7.2.5)
得分:
预制构件用量比例(Rpc),15%≤ Rpc <30%时,得3分;
预制构件用量比例(Rpc),30%≤Rpc<50%时,得4分;
预制构件用量比例(Rpc),Rpc≥50%时,得5分。
目的:鼓励采用工业化方式生产的预制构件设计、建造绿色建筑。减少材料浪费,又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可为将来建筑拆除后构件的替换和再利用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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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卫浴间。
实施途径:
1、罗列出项目中所用的预制构件及预制构件使用数量及其重量,计算出项目所用预制构件重量的总和;
2、计算出建筑地上部分的总重量;
3、计算满足得分点的比率(Rpc),首先判断是否满足15%≤ Rpc 的要求,然后细分 Rpc 比值属于哪个比率段,判定得几分。
注意事项:
1、对于钢结构、木结构建筑,本条直接得5分;
2、对于砌体结构建筑,本条不参评;
3、对于建筑群体,按照单体建筑按面积加权;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施工图、工程材料用量概预算清单、预制构件用量比例书。
引用标准:无
术语:
预制构件:是指在工厂或现场采用工业化方式生产制造的各种结构构件和非结构构件,如预制梁、预制柱、预制墙板、预制阳台板、预制楼梯、雨棚、栏杆等。
预制构件用量比例:是指取各类预制构件重量与建筑地上部分重量的比值。
6.3.6 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卫浴间。(7.2.6)
得分:
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得3分;
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卫浴间,得3分。
目的:
鼓励采用系列化、多档次的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卫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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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
实施途径:
注意事项:
1、本条适用于居住建筑及旅馆的设计;
2、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是指按人体工程学、炊事操作工序、模数协调及管线组合原则,采用整体设计方法而建成的标准化厨房;
3、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卫浴间是指在有限的空间内实现洗面、沐浴、如厕等多种功能的独立卫生间单元。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建筑设计或装修设计图纸或有关说明材料。
引用标准:无
术语:
6.3.7 选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根据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7.2.7)
得分:
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Plm),60%≤Plm<70%时,得6分;
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Plm),70%≤Plm<90%时,得8分;
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Plm),Plm≥90%时,得10分。
目的:
鼓励使用生产的建材材料,提高就地取材制成的建筑成品所占的比例,减少运输过程资源和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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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途径:
1、进行项目调研,了解项目所在地及施工现场500km以内的民情、风俗、建筑风格以及各类产物;
注意事项:适用于民用建筑的运行阶段评价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施工图、有装饰性构件的应提供其功能说明书和造价计算书。
引用标准:无
术语:无
6.3.8 采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生循环材料。(7.2.12)
目的:
减少生产加工新材料带来的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得分:
1、住宅建筑:
住宅建筑中的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用量比例达到6%,得8分;得到10%,得10分;
2、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中的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用量比例到达10%,得8分;达到15%,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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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
实施途径:
住宅建筑:
1、协助工程预算专业对项目中使用的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用量进行统计;
2、协助工程预算专业对项目中所有材料用量进行统计;
3、计算满足得分点的比率,首先判断比例是否满足6%或8% 的要求,判定得几分。
公共建筑:
1、协助工程预算专业对项目中使用的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用量进行统计;
2、协助工程预算专业对项目中所有材料用量进行统计;
3、计算满足得分点的比率,首先判断比例是否满足10%或15% 的要求,判定得几分。
注意事项:
1、评价范围是永久安装在工程中的建筑材料,不包括电梯等设备;
2、可循环再利用的材料包含:
可再利用材料,在不改变材料的物质形态情况下直接进行再利用,或经过简单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材料,如拆旧再利用的门、窗等;
可再循环材料,需要通过改变物质形态才能实现循环利用,如难以直接再利用又可以回炉后再循环利用的材料,如难以直接回用的钢筋,玻璃等;
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的材料,如拆旧的钢结构型材等,其重量不应重复计算。
案例分析:
证明材料:工程概预算材料清单和相关材料使用比例计算书,核查相关建筑材料的使用情况。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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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1 采用一种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占同类建材的用量比例不小于30%;2 采用两种及以上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每一种用量比例达到30%。(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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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0 合理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装饰性装修建筑材料。合理采用清水混凝土或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外立面材料或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室内装修材料。(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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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建筑节水
6.4.1 使用用水效率等级不低于三级的卫生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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