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蚕桑局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方案 2015年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矛盾纠纷专业调解,扎实开展源头预防工作,根据阆调解组20151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做出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积极预防,健全机制 1、加强宣传教育。扎实开展3月矛盾纠纷集中宣传周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大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依法表达请诉求,理性化解纠纷,提升调解工作的群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 2、健全排查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的常态排查机制,掌
2、握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主动权,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 二、强化领导,责任明确 1、加强对群众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主要领导定期过问,分管领导时适安排,具体责任人按时落实的要求,健全滚动排查矛盾纠纷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涉稳突出矛盾和疑难问题,攻坚破难化解行动。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相关专题会议,分管领导每月和群工办工作同志专题研究一次,群众工作具体责任人随时了解情况,不定时向领导作好汇报。 2、继续落实首问责任制。因群众工作没有确定性和规律性,随时都有矛盾的发生,局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遇到群众上访或矛盾纠纷,首先必须先做工作,再及时报告,不得推诿。 三、规范程序,依法化解 1、规范调解组织管理。对每一个上访群众和每一件矛盾纠纷必须进行认真登记,定时向相关领导和责任人通报,实行信息共享,大家心中有数。 2、建立排查调解台帐。群工办要将所有排查的矛盾纠纷和上访事件建立台帐,切实做到不漏排、不漏记、不漏调,实行台帐消号制度。 3、规范调解行为。梳理与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梳理依法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能职责,规范调解行为。 4、提高调解能力。完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办法,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调解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