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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企业标准)
发布时间:2011-01-27 | |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企业标准)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八、通风系统精细化管理(10分)
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矿井和有易燃煤层的矿井采区专用回风巷不到位的,不准开掘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通风系统。
4
查阅矿井通风系统图、安全措施和现场
一处不合格本项不得分
2、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2
查阅矿井通风系统图和现场
一处不合格本项不得分
3、巷道贯通要制定相应的措施,贯通记录要齐全,要有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图。
1
查阅贯通措施和贯通记录
一处不符合规定扣0.2分
4、矿井必须绘制通风立体示意图和通风网络图。
1
查阅图纸
未绘一种扣0.5分,绘制不规范一处扣0.1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5、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按月补充修改,多煤层同时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分层通风系统图。
2
查阅矿井通风系统图和现场
未按季绘制扣2分,未按月补充扣1分,绘制不规范一处扣0.2分
九、通风设施精细化管理(7分)
1、井下所有永久通风设施均要实行编号管理。
1
查现场和地面资料
一道通风设施未编号扣0.2分;通风设施编号不清一处扣0.1分;
2、进回风井之间和采区及其以上进回风巷之间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不少于两道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
1
查现场和地面资料
少一道风门本项不得分
3、密闭前不得放置机电设备或兼作备件、油脂、材料硐室。
1
查现场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4、风门、密闭、风窗等通风设施必须牢固可靠,构筑符合集团公司矿井风门、挡
3
现场抽查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风墙等构筑要求。风桥桥面平整不漏风(手触感觉不到漏风为准),前后各5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同上
同上
5、构筑通风设施选用新材料、新装备时,必须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1
查阅相关资料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十、局部通风精细化管理(10分)
1、局部通风方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1
查阅资料
不符合规定的该小项不得分
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且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1
现场检查
不符合规定的该小项不得分
3、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前设有测风点和测风牌版。
1
现场检查
不符合规定的该小项不得分
4、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风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0.5
查阅资料
不符合规定的该小项不得分
5、风筒接口要双反压边。
0.5
现场检查
不符合规定扣0.2分/处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局部通风精细化管理(10分)
6、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巷道使用的风筒必须进行编号管理
1
现场检查
凡使用的风筒未编号的该小项不得分;编号不清扣0.2分
7、局部通风机(包括除尘风机和抽排瓦斯风机)要实行挂牌管理
2
现场实查
缺一块牌板扣1分,牌版内容不全或不清晰一块扣0.2分,运行管理牌板“负责人”一栏未挂牌扣0.5分。
8、风筒穿过风门或密闭墙体时,必须加接硬质过渡风筒通过,不得用软质风筒直接通过
1
现场实查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9、风筒距移动设备(如运输皮带)小于0.3米时,要对风筒采取保护措施
1
现场实查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10、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电采用“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
1
现场实查
不符合规定该小项不得分,未按规定实验切换扣0.5分
十一、瓦斯精细化管理(28分)
1、排放瓦斯有批准的专项措施,并严格执行。
1
查阅措施和排放记录
一处没有排放措施或未严格执行或有措施未审批均扣1分,没有排放记录扣0.5分
2、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资料要上报及时,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瓦斯矿井必须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0.5
井下检查和查记录资料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0.5分
3、当发生瓦斯积聚、超限时必须及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分析追查。
2
查资料
一次未进行分析追查该项不得分。分析追查一次不符合规定扣0.5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一、瓦斯精细化管理(28分)
4、矿井月度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井下瓦斯检查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和瓦斯报表符合标准及公司统一规定。
0.5
井下检查和查记录资料
未按规定设置制定计划或未经矿井技术负责人审签该项不得分;其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0.2分。
5、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加强特殊环节的瓦斯管理。
5.1采掘工作面必须根据瓦斯赋存和涌出情况,制定专门治理方案和防止瓦斯积聚、超限及事故的措施。措施中必须有防范回采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和上隅角瓦斯超限的措施。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瓦斯涌出异常时,必须及时补充完善措施。
3
井下检查和查资料
没有措施或措施未经审批该项不得分;有措施落实不到位扣1分;资料记录中每发现一处错误扣0.2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一、瓦斯精细化管理(28分)
5.2矿井应制定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运行、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5.3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治理和管理必须严格按规定及措施进行。
5.4采掘工作面的安装和回撤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确定合适的路线。
5.5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项的措施,加强通风瓦斯检查和管理,及时完善设施,防止风流紊乱造成瓦斯超限。
5.6加强对矿井内存在的高冒区、超宽、煤仓、密闭、微风区、空巷、小窑连通处等易积聚瓦斯地点的瓦斯检查和管理。
5.7严格加强对烧焊、摄像等作业的管理,每次作业都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进行审批,并做好汇报和记录。
同上
同上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一、瓦斯精细化管理(28分)
6、抽放系统定期测定瓦斯流量、负压、浓度、温度等参数,泵站每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和抽放钻场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对抽放钻孔有关参数进行及时调节。
1
现场检查和查阅有关记录
发现一处未按规定时间测定扣1分,数据误差超10%扣0.5分
7、凡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有专门的队伍;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抽放瓦斯(打钻、观测等)的需要。
0.5
查有关记录
无专业队伍或人员不足不能完成抽放任务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8、定期检查抽放系统,抽放管路无破损、无泄漏、无积水,抽放管路要吊高或垫高,离地高度不小于0.3m,瓦斯抽放管路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铁质管路进行防腐处理,有接地保护。抽放检测仪表齐全,定期校正。
1
现场任意抽查和查记录
无记录可查,该项不得分;一处不合格扣0.2分
9、抽放钻场(钻孔)有观测记录牌板,各种记录、台帐齐全。
1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
一处不合格扣0.2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一、瓦斯精细化管理(28分)
10、瓦斯抽放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瓦斯巷等),按设计和计划施工。
1
查计划、设计图纸、施工有关记录,并现场抽查
无计划或无批准的专项设计,该项不得分。未完成计划,按计划比例扣分,但不超过0.5分。未按设计施工每发现一处扣0.5分
11、抽放瓦斯及抽放瓦斯设施,符合《规程》第146、148条规定
1
现场检查
一处不合格扣0.2分
12、设置井下临时抽放瓦斯泵站遵守《规程》第147条规定
1
现场检查和查资料
不符合规定一条扣0.2分
13、抽放钻孔进行编号管理和挂牌管理,参数测试点设置观测记录牌板。
1
现场检查,查设计、记录等有关资料。
抽放钻孔未编号或挂牌,扣0.5分/面(施工区域),1处未挂扣0.2分,1处错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一、瓦斯精细化管理(28分)
同上
同上
误或不合格扣0.1分;观测记录牌板未设置,扣0.5分/面(抽放区域),1处未挂扣0.2分,1处错误或不合格扣0.1分。
14、抽放瓦斯工程(管路、钻孔、专用抽放巷道施工)必须进行验收,要有验收记录和竣工报告。
1
现场检查,查记录、设计、报告等有关资料。
抽放工程投运前未验收扣0.5分/面(施工区域),无记录或竣工报告扣0.5分/面(施工区域),验收记录或竣工报告出现错误扣0.2分/处。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一、瓦斯精细化管理(28分)
15、必须对采掘煤体的抽放效果进行评价,抽放效果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不得生产,并有记录可查。
1
现场检查,查记录、设计、报告等有关资料。
未对抽放效果进行验收或效果未达标即开始生产的,该项不得分;抽放设计中未对抽放效果进行设计,该项不得分;设计不合理、效果评测出现错误扣0.5分/处。
16、矿井通风部门按规定设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通风安全监控。
0.5
检查资料
通风部门无分管副职该项不得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一、瓦斯精细化管理(28分)
17、矿井“一通三防”相关传感器安设与拆除必须经矿通风部门同意,作业地点需要设置(拆除)传感器及瓦斯电闭锁时,由通风部门给监测部门下发《安装(回收)作业通知单》,《安装(回收)作业通知单》内容必须包括地点、传感器的各种参数、数量、时间等,监测部门在接到通知单之后按时完成。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止通风安全监控系统装置运行。
1
检查通风调度台帐、图纸资料、事故追查报告单及历史曲线图、检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未执行《安装(回收)作业通知单》制度该项不得分,相关内容一项不符合规定扣0.2分;临时停工地点通风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停止运行扣1分。
18、各类传感器要挂牌管理,要标清管理人、传感器设置参数、调校时间、调校人员等;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等采用催化原理的传感器调校要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间隔时间不得大于10天;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报警
2
检查调校记录、检定证书
每少设一台传感器扣1分;
出现一台传感器悬挂不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一、瓦斯精细化管理(28分)
仪、各种压力、流量、温度、风速传感器、风表应按检定期按时送检。瓦斯检查员每班检查瓦斯时必须与甲烷传感器对照,发现误差超标及时上报,并采取安全措施。
同上
符合规定扣0.2分;各种传感器的参数设置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19、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出现的故障及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处理。对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出现的误报警、误断电、不通讯等故障,通风部门要参与追查分析并及时制定安全措施。
1
现场检查,查阅记录
出现两台以上大规模不通讯、隐瞒不报、不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未分析追查事的该项不得分;不及时汇报每次扣0.5分,每出现一次误报警、误断电、单台传感器不通讯扣0.2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一、瓦斯精细化管理(28分)
20、相关的图纸资料、各种报表应报送及时;各种基础数据及时更新;通风部门值班长每天应审阅监测日报表;在矿井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及电源电缆的敷设以及控制区域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0.5
检查通风调度台帐、图纸资料、事故追查报告单及历史曲线图、检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21、按要求设置防突机构,配齐各级防突管理人员,建立矿井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人员防突岗位责任制。
1
现场查阅有关资料
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该项不得分,防突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不齐全,一处扣0.2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一、瓦斯精细化管理(28分)
22、高、突矿井要按规定建立瓦斯实验室,按规定测定防突相关参数。
1
现场查阅有关资料
未按规定建立实验室该项不得分,未按标准进行参数测定扣0.2分/次
23、按规定填绘瓦斯地质图。
1
查有关资料、及现场抽查
矿井没有瓦斯地质图该项不得分,未按时填绘扣0.2分
24、瓦斯含量在8m3/t以上或瓦斯压力在0.74MPa以上的高瓦斯矿井应按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管理;防治和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格执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3.5
现场抽查、查阅有关资料
未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按高瓦斯矿井管理的,该项不得分。综合防突措施一处不符合规定扣0.5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二、爆破和火工品精细化管理(5分)
1、矿井所属爆破工统一由通风部门管理;爆破器材要符合要求,集中管理统一发放。
2
查阅有关资料与井下抽查
不归通风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分;爆破器材发现不合格扣0.5分/台
2、爆破工要严格执行爆破材料领退制度。
1
检查现场和相关记录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3、爆破工作面应备有爆破警戒绳、牌;爆破工要按章作业,严禁违章爆破。
2
检查现场和相关记录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三、防火精细化管理(10分)
1、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井口装设防火铁门(未设防火铁门的要制定专项措施)。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明火,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不得采用电热器取暖。
1.5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井下各种烧焊必须有烧焊措施和报告,烧焊报告现场携带。
1
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无措施或报告不得分,现场未携带扣0.5分
3、每一水平必须有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及时更换。
1
现场检查和查阅记录
无消防库或未检查不得分,发现器材不合格或缺少扣0.2分/件。
4、坚持湿式打眼,特殊工艺需要干打眼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履行审批手续。
1
现场检查和查阅记录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三、防火精细化管理(10分)
5、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所有煤层打眼作业、低瓦斯矿井煤层长钻孔打眼作业时,在作业地点下风侧10~15m处悬挂一氧化碳检测仪。
1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6、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要确定自然发火的标志性气体,并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设置标志性气体和一氧化碳传感器。
2
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未确定自然发火的标志性气体不得分,一处传感器安设不符合要求扣0.5分
7、开采有自燃发火煤层的矿井,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有防止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有自然发火迹象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必须在自然发火期内回采封闭完毕;防火闭墙构筑符合集团公司相关标准。
2
检查作业规程、现场检查和查阅记录
无专门措施或不能在自然发火期内回采封闭完毕不得分,一处闭墙构筑不符合要求扣0.5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8、按设计选定的防火门位置构筑好防火门墙,并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的材料。
0.5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十四、防尘精细化管理(10分)
1、防尘供水系统:
1.1.防尘水源容量及管理符合要求。
1.2.防尘管网系统:
1.2.1绘制矿井防尘管路系统图,编制矿井防尘供水设计。
1.2.2防尘管路上所有阀门必须设在方便人员操作的地点。
1.2.3各矿要统一井下防尘管路刷漆颜色,并有标注说明(高压胶管及采掘面管路末端50米除外),以便区别于其它管路。
2
现场检查及查阅资料
1、水池容量不足或无备用池扣1分,贮水量不足扣0.2分;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扣0.1分。
2、没有编制供水设计扣0.2分,其它不合格一处扣0.1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四、防尘精细化管理(10分)
2、采掘喷雾:
2.1在静压供水的水压达不到喷雾要求时,必须设置喷雾加压泵站。泵站必须备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2.2采煤机截齿必须锋利,对磨损的截齿,在前角减到零之前必须更换新齿。
2.3破碎机防尘:
采煤工作面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破碎机原喷雾不能使用的,必须在入料口和出料口各安装一道净化水幕(每道喷嘴数量不得少于3个)。破碎机的入料口和出料口必须用挡帘封闭,尽量减少粉尘扩散。
2.4工作面回风侧10~15米范围内安设粉尘传感器。
2.5打锚杆眼实施湿式钻孔。
2.6机掘工作面必须在防尘管路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安设压力表,监测掘进机的供水压力。
2.7放炮前、放炮后、装岩前,必须对距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和岩堆洒
3
现场检查及查阅资料
未按规定安设一处扣0.3分;安设不合格或使用不正常一处扣0.1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四、防尘精细化管理(10分)
水,在装岩过程中,边装岩、边洒水,采用扒岩机作业时,装岩点必须安装自动或手动喷雾系统,实施装岩喷雾。
2.8锚喷支护防尘,潮料喷浆,拌好的料手捏成团,打开即散,嘴吹无灰;锚喷机上料口必须有喷雾或除尘装置,减少粉尘扩散。
同上
同上
3、喷雾水幕:
3.1井下机车运煤的装载点的放煤口距矿车上边缘不得大于0.4米,装载点喷雾必须罩住煤流和矿车。在装卸载点下风侧20米内,必须设置一道净化风流的水幕。
3.2井下所有转载点的落差不得大于0.5米,否则应采用溜槽导向板转输。
3.3井下所有转载点喷雾必须刚化固定,设防尘罩。
2.5
现场检查
未按规定安设一处扣0.2分;安设不合格或使用不正常一处扣0.1分。
4、隔爆设施:
隔爆设施要悬挂管理牌。
1.5
现场检查及查阅资料
一处无管理牌扣0.2分,管理牌不符合规定扣0.1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5、煤层注水:
5.1实行煤层注水的工作面每个钻孔必须配备完好的压力表和流量表,
5.2每个注水钻孔的孔口必须悬挂钻孔参数说明牌,内容包括:成孔时间、注水开始时间、钻孔直径、钻孔长度、封孔深度、管理负责人等项目。
1
现场检查及查阅资料
1、每少一个仪表扣0.1分。
2、孔口没有说明牌扣0.2分,内容不完整扣0.1分。
十五、其它(20分)
1、机构人员设置:
1.1矿井有专门的“一通三防”管理队伍,其机构人员设置符合公司和《规程》规定。
2
查阅资料
无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的该小项不得分,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
2、管理制度:
2.1要建立和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并严格落实。
2.2通风部门要有完善的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3矿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通风隐患排查、召开一次通风例会,并有通风工作计划和总结。
2.4矿井每年要编制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
3
现场检查及查阅资料
1、无责任制该小项不得分,缺少一种制度扣0.5分;制度不完扣0.2分。
2、无隐患排查、无例会、无计划或总结该小项不得分, 未按计划完成或落实不到位一次扣0.2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五、其它(20分)
3、安全装备:
3.1 “一通三防”安全装备数量、质量满足安全生产,有符合规定的备用量;安全装备要按规定报废,不得超期使用或使用失效装备。
3.2各矿(公司)购买“一通三防”安全装备,要填写《“一通三防”安全装备质量跟踪卡》,并逐级审批签字。
3.3设有专门的仪器发放室、修理校验室,发放室和修理室要通风良好。
3.4自救器、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应集中统一管理,并有专人负责发放。
3.5严格按相关规定配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6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要有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定期校正、定期进行计量检定,保证完好。
5
现场检查及查阅资料
1、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未按程序购买一次扣3分。
3、缺少一个实验室扣1分。
4、无专人集中统一管理扣3分。
5、发现一人次未携带便携仪扣0.5分。
6、缺少一项制度或一台仪表未按规定调校或检定扣0.5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五、其它(20分)
4、资料管理:
4.1建立资料柜,所有文件、资料要分类装入统一规格的档案盒中,标清资料名称。
4.2 “一通三防”设计、规程、措施、报告、制度、计划、方案等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编制和审批,需要上报审批和备案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4.3通风工程和采掘头面验收要有完整的记录。
4.4矿井通风瓦斯技术资料长期保存(不少于3年)。
4.5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等图纸要以采掘工程平面图为底图绘制,图例要一致。
4.6牌板在A3幅面的纸上绘制(或打印),悬挂在墙上,每月一换。
4.7有“五图、五板、五记录、四台帐”等资料,并与现场实际相符。
4.8矿井各种图纸报表齐全,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4.9各种记录和台帐符合集团公司统一规定。
4
现场检查及查阅资料
缺少一种资料扣0.5分,资料有缺项或数据错误一处扣0.1分;其它每有一项不符合规定扣0.2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十五、其它(20分)
5、“一通三防”信息化:
5.1通风调度员应及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动态基本情况,并及时汇报。
5.2通风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5.3通风安全监控联网系统正常运行。
5
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1、通风调度不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扣一次0.5分。
2、信息录入错误或有缺项一次扣0.2分。
3、矿方原因监控数据中断一次扣0.5分,传输数据与现场不符一处扣0.1分。
6、持证上岗:
瓦检工、爆破工、防突员、测风工、测尘工、调度员等工种按规定定期培训,并持证上岗。
1
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发现一人未持证上岗0.2分。
(续表)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数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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