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甲骨文與楚文字合證之一例——從“戎”與“蓐”説起.pdf

上传人:自信****多点 文档编号:641771 上传时间:2024-01-22 格式:PDF 页数:13 大小:2.07M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甲骨文與楚文字合證之一例——從“戎”與“蓐”説起.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甲骨文與楚文字合證之一例——從“戎”與“蓐”説起.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甲骨文與楚文字合證之一例*從“戎”與“蓐”説起侯瑞華(山東大學文學院)摘要楚文字“農”兼用“戎”與“蓐”兩形,均源於甲骨文。左傳宣公十二年提到的楚國令典“左追蓐”很可能就是“左追戎”,而“追戎”一辭正能得到甲骨文的印證。文獻中的神靈“蓐收”,丁山根據甲骨文認即“農收”,現據清華簡“蓐收”與“司兵之子”相對應,也可能讀“戎收”。關鍵詞甲骨文楚文字戎蓐合證一“戎”字非常古老,甲骨文中就已經出現,一直流傳到今天。但是“戎”的構形能力與記詞能力始終都非常有限。甲骨文中从“戎”的字只有三個:“”“”“”,而這三個字在後來都没有得到傳承。説文中从“戎”的字只有一個“娀”(新附字中還有一個“駥”),實際上也

2、很少使用。在記詞方面,“戎”的用法也非常穩定。説文:“戎,兵也。从戈从甲。”商周時代的記名金文中有如下一形:*本文爲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楚文字綜合整理與楚文字學的構建”(批准號:)的階段性成果。兩“戎”正倒相對,或釋爲“誖”。集成 象一人手持戈盾之形。“戎”字本來从“戈”从“”(毌,本象盾牌),所以上揭形體很可能是比較原始的“戎”字,顯示出“戎”的本義應該指武器或戰争。甲骨文中的“戎”字作:(合集 )(合集 )(合集 )“”與“戈”共用中間的豎筆,應該是一種簡體。范毓周認爲卜辭中的“戎”有征伐之義,舉出合集 “辛未卜,貞:王戎,受又(祐)”爲證。此外,“戎”還用爲方國名或族名,如合集 :“鼎

3、(貞):(勿)乎(呼)冓視戎。”西周金文中的“戎”字作:(集成 )(集成 )(集成 )大盂鼎(集成 )銘文有“迺召(紹)夾死(尸)(司)戎”,“(司)戎”應該是管理軍事的職務。此外還有“戎車”(禹鼎,集成 ),使用的都是“戎”的本義或引申義。直到今天,“戎”的這種意義還保存在書面語“戎馬”“戎裝”“投筆從戎”等,可見其詞義的穩定性。二從目前的楚文字材料看,“戎”幾乎是一個“孑然一身”的字。它的出現頻率較高,一共出現 次(春秋金文 次楚簡 次),但不參與其他文字的構形,能記録的詞也很少。值得注意的是,楚文字的“戎”記録了當時的兩個常用詞 戎與農。“戎”記録戎共有 次,其中又分爲兩個義項。第一個義

4、項是兵戎,指軍事、武力等,共有 次。春秋晚期的王孫誥編鐘中有 個“戎”字,辭例均爲“武于戎攻”,字形比較清楚的如:甲骨文與楚文字合證之一例同類的形體可以參看王心怡:商周圖形文字編,北京:文物出版社 年版,頁 。此從裘錫圭説,參見裘錫圭:文字學概要(修訂本),北京:商務印書館 年版,頁。林澐認爲“”應該讀爲“盾”,參見林澐:説干、盾,林澐學術文集(二),北京:科學出版社 年版,頁 。范毓周:甲骨文“戎”字通釋,中國文字新 期,臺北:藝文印書館 年版,頁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淅川下寺春秋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 年版,頁 。(:)(:)(:)(:)(:)(:)(:)此外是楚簡中的用例:上博簡三周易

5、簡“莫(暮)(夜)又(有)戎”(上博簡六用曰簡“克(獵)戎事”)清華簡一耆夜簡“(英英)戎備(服)”(清華簡一皇門簡“戎兵以能興”)清華簡三説命中簡“隹(惟)口(起)戎出好(羞)”清華簡三芮良夫毖簡“(寇)戎方晋”清華簡三芮良夫毖簡“(寇)戎方晋”清華簡九治政之道簡“(攝)()亓(其)兵(甲),以戎力(强)而取之”清華簡十四告簡“王(一)戎又(有)殷”清華簡十四告簡“至戎于殷,咸(戡)氒(厥)啻(敵)”安大簡詩經簡“少(小)戎()(收)”第二個義項是蠻夷戎狄之戎,指某種少數民族。這個義項共有 次:救秦戎鐘,集成)“秦王卑(俾)命競(景)坪(平)王之定救秦戎”鐘,集成)“晋人救戎於楚競(境)”例

6、競(景)之定豆甲、乙,銘圖 )“大有(功)于洛之戎”例競(景)之定鬲,銘圖 )“大有(功)于洛之戎”清華簡二繫年簡“戎乃大(敗)周(師)”甲骨文與殷商史(新十二輯)(清華簡二繫年簡“乃降西戎”)(清華簡二繫年簡“奴之戎”)清華簡二繫年簡“羣戎之(師)”(清華簡三説命上簡“是爲赤之戎”)(清華簡六鄭文公問太伯甲“乃東伐齊之戎”)(清華簡六鄭文公問太伯乙“乃東伐齊之戎”)清華簡三祝辭簡“(射)戎也”“戎”還可以記録農,這種用法共有次,如下:郭店簡成之聞之簡“戎(農)夫(務)飤(食)不(强)(耕)”上博簡二容成氏簡“(神)戎(農)是(氏)”上博簡五弟子問簡“又(有)戎(農)植丌(其)槈而訶(歌)(焉

7、)”清華簡八治邦之道簡“戎(農)(守)(稼)(穡)”清華簡八治邦之道簡“皮(彼)士(及)攻(工)商戎(農)夫”清華簡八治邦之道簡“不(起)事於戎(農)之厽(三)時”清華簡一皇門簡“卑(譬)女(如)戎(農)夫,喬用從肣(禽),亓(其)由(猶)克又(有)(獲)”“戎”還有一種用法比較少見,即用爲“陑”,目前只有一例:上博簡二容成氏簡“陞(陞)自戎(陑)述(遂)”不過此例可以與尚書湯誓序“伊尹相湯伐桀,升自陑遂,與桀戰於鳴條之野”相對讀,是可信的用法。甲骨文與楚文字合證之一例許全勝:容成氏篇釋地,上海大學古代文明研究中心,清華大學思想文化研究所編: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 年

8、版,頁 。總結一下:例“戎”用爲戎 次,用爲農次,用爲陑次。戎有兩個義項,最多的是指軍事、戰争等。尚書康誥“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僞孔傳云:“天美文王,乃大命之殺兵殷。”禮記中庸“武王大王、王季、文王之緒,壹戎衣而有天下”,鄭玄注:“衣讀如殷,聲之誤也。齊人言殷聲如衣,虞夏商周氏者多矣,今姓有衣者,殷之胄與?壹戎殷者,壹用兵伐殷也。”僞孔傳似乎按字對譯,但是仍把“戎”解爲“兵”,鄭玄的解釋就更加清楚。不過仍有學者將“戎”解爲“大”,如劉起釪認爲:“釋詁:戎,大也。殪戎殷就是滅掉這大殷。戴鈞衡説猶詩云伐大商也。”把“戎”訓爲“大”,意味着將其理解爲形容詞。但是楊樹達指出:“戎殷猶言伐殷。國語周語

9、下云:吾聞之太誓故曰:朕夢協朕卜,襲于休祥,戎商必克。韋注云:戎,兵也;以兵伐商,必克之也。此文戎殷,即彼太誓故文之戎商。文侯之命云:侵戎我國家純。合觀三事,知書又恒以戎爲動字矣。”清華簡四告爲這一問題提供了決定性的證據。簡“王(一)戎又(有)殷”正相當於傳世文獻的“殪戎殷”或者“壹戎衣”,更爲重要的是,簡文接着提到“至戎于殷,咸(戡)氒(厥)啻(敵)”,從語法上看,這裏的“戎”只能是動詞而不能是形容詞,足見楊樹達之説完全可以信據。“戎”既是動詞,就應該解釋爲用兵討伐之意。“戎”的這個義項得到了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的合證,也就更好地説明甲骨文中的“戎”字確實有征伐之意。三楚文字中“戎”用爲“農”

10、是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因爲楚文字中實際有“農”字,而且來源相當古老,與商代甲骨文有着極爲密切的關係。目前一共見到如下例:上博簡五三德簡“(務)蓐(農)敬戒”清華簡七越公其事簡“蓐(農)工(功)(得)寺(時)”清華簡七越公其事簡“王好蓐(農)工(功)”甲骨文與殷商史(新十二輯)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北京:中華書局 年版,頁 。楊樹達:積微居讀書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年版,頁。值得注意的是,四告簡 的“殷”字寫作“”,也許可以分析爲从攴、衣聲。從側面也能反映出“殷”與“衣”的通假關係。徐中舒:甲骨文字典,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 年版,頁 。清華簡七越公其事簡 “王日(省)蓐(農)事”清華

11、簡七越公其事簡 “以勸(勉)蓐(農)夫”清華簡七越公其事簡“亓(其)見蓐(農)夫”清華簡七越公其事簡“亓(其)見蓐(農)夫”清華簡七越公其事簡“(越)邦備蓐(農)多食”清華簡十四告簡“若農夫之秉(畝)”前例可以隸定爲“蓐”,最後第例很特殊,就是我們今天的“農”字。説文:“,耕也。从、囟聲。,籀文从林。,古文。辳,亦古文。”篆文的“”後來在隸變中漸漸寫作今天的“農”,喪失了原有的構形理據。説文中另有“蓐”字,“蓐,陳艸復生也。从艸、辱聲。一曰蔟也。凡蓐之屬皆从蓐。,籀文蓐从茻。”從用法上看,與楚文字中的“蓐”應該是同形字。楚文字的“蓐”來源於甲骨文:(合集 反)(合集 )(合集 反)甲骨文中的“

12、蓐”字,實際上是“農”字,它“本象以手持辰除去草木之形,雖然可以隸定爲蓐,但是跟後世从艸 辱聲的蓐字却不一定有關係”。而説文認爲是古文“農”的“辳”字,在甲骨文中也出現了,不過它不是“農”字,而是“”(晨)字。“金文農字跟甲骨文農字的主要區别是加了個田旁。”西周金文的“農”作下之形:(集成 )(集成 )(集成 ):(集成 ):(集成 )類的第一形是最繁的寫法,是在甲骨文“蓐”字上增加了“田”形。後來字形續有省 甲骨文與楚文字合證之一例裘錫圭:甲骨文中所見的商代農業,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 年版,頁 。同上注。簡,最後只剩下“田”與“辰”。類形體則增加了“臼”旁表意。類形體

13、在金文中很特殊,表面上看與甲骨文的“”(晨)一致,但是實際上是“農”字,與説文“農”字古文“辳”相合。而西周金文的“晨”字則寫作:大盂鼎,集成 “妹(昧)辰(晨)”多友鼎,集成 “甲申之(晨)”對這種字形相同但用字不同的現象,趙誠稱之爲“西周金文構形系統的二重性”。即:“西周金文系統和殷商甲骨文系統之間如有構形相同之字,有可能是同一個字,也可能不是同一個字。不宜一看構形相同即認爲是同一個字,也不宜以某一文字系統的構形爲準,要求别的文字系統的構形也應如此。”所以文字差異不僅僅體現在時代變化,還有可能是文字系統本身的不同。我們可以列表來説明不同文字系統的用字差異:商代甲骨文西周金文楚文字説文現行漢

14、字蓐辳蓐辳農辳辰晨蓐蓐就“農”與“晨”來説,商代甲骨文與西周金文是兩套系統。楚文字的“農”承襲了商代文字,而説文所代表的秦文字的“農”則繼承了西周文字。就“蓐”字而言,説文自身又是一個新的系統,與此前的文字都没有關係。楚文字的“農”寫作“蓐”與商代甲骨文相合,説明文字系統的演進不是單綫型的,而是多頭並進。戰國時代不同國家使用文字的不同,早期文字系統的差異也應該是一個重要原因。裘錫圭曾指出:“有時,某系文字中的異形,出自早期較規範的字形,但這種字形在他系文字(包括秦系文字)中,已廢而不用或已有較大變化。”楚文字以“蓐”爲“農”正是一個佳例。另一方面,“農”在楚文字系統本身就呈現出複雜的面貌。甲骨

15、文與殷商史(新十二輯)趙誠:西周金文構形系統二重性探索,探索集,北京:中華書局 年版,頁。段玉裁説:“此不與艸部五十三文爲類而别立蓐部者,以有薅字從蓐故也。”裘錫圭:戰國文字及其文化意義研究緒言,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年版,頁 。楚文字的“蓐”是“農”字,同時也用爲“農”,目前共見例(其中越公其事有例);楚文字的“戎”也可以用爲“農”,目前共見例(分布在郭店簡、上博簡、清華簡中);此外還有一例四告的“農”字,與西周金文相合,應該是受到底本影響而保留了西周文字的寫法。從文字的分布來看,在記録農這個詞時,“戎”可能是最常用的字形。齊、三晋、燕三系的資料太少,無法取以比較用

16、字。但秦文字中以“農”記農,與楚文字截然不同。不過,在漢代的文獻中,却仍然能够看到以“戎”爲“農”的現象。如詩經召南何彼襛矣“何彼襛矣”,釋文:“襛,韓詩作茙。”馬王堆漢墓帛書繫辭 下“神戎(農)是(氏)作”,張政烺指出:“神戎是作,戎,韓本作農,臨沂竹簡孫臏兵法神農亦作神戎。”這種用字習慣是否爲戰國時代六國文字的殘留呢?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四楚文字“戎”與“蓐”的關係,對我們重新解釋一些訓詁學上的問題以及校讀傳世古書或許有新的啓發。左傳宣公十二年“蔿敖爲宰,擇楚國之令典。軍行,右轅,左追蓐,前茅慮無,中權,後勁”,對這裏的“左追蓐”,歷來没有一個很好的解釋。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云:此有兩義。

17、杜注、孔疏謂左右爲步卒在兵車之左右者。蓋兵車一乘有兵卒七十二人,戰時當分左右,各三十六人。而在右之三十六人,則挾轅而行(楚陣以轅爲主,挾轅實即挾車),左右又各十八人,以備不虞;在左之三十六人則令追求草蓐以爲歇宿之準備,此一義也。兵車步卒七十二人,戰國時法。據春秋時法,一車十人而已。竹添光鴻會箋本傅遜之説而引申之云:“左右與下前茅 中權 後勁對言,則亦謂左右軍,非車左右。蓋楚分其軍爲五部,而各有所任也。轅謂將車之轅,右轅,言右軍從將軍之轅所向而進退,下文云令尹南轅及旆,又云改乘轅而北之是也。”後説較合理。杜解“追蓐”爲“追求草蓐爲宿備”,吴生文史甄微云:“追蓐疑當時之方言,説者望文釋之,未是”,

18、雖未見確證,説亦有理。甲骨文與楚文字合證之一例四告中的一些文字與甲骨文、金文有密切關係。參見趙平安:清華簡四告的文本形態及其意義,文物 年第期。張政烺:馬王堆帛書周易經傳校讀,北京:中華書局 年版,頁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北京:中華書局 年版,頁 。正如楊伯峻指出的,杜預注存在三個問題:第一是把戰國時代的軍制移來解釋春秋時代的軍制。第二是把“轅”理解得過於狹窄,與整體的語境不符。第三是對“追蓐”的解釋恐怕是望文生義。兩相對比,我們也認爲竹添光鴻的説法對文義的把握可能更加準確。“前茅慮無”,杜注云:“備慮有無也。或曰:時楚以茅爲旌幟。”“中權後勁”,杜注云:“中軍制謀,後以精兵爲殿。”可見前茅

19、是前鋒,負有偵查敵情的任務。中軍是全軍核心,指揮行動。後軍則負責後衛。前、中、後都指軍隊的一大部,並且標明的都是其部總的任務。因此把“左追蓐”解釋爲一些士兵尋找宿歇的蓐草,與其他内容是很不協調的。因爲這裏的軍制是楚國的令典,所以“蓐”字可能不是説文訓爲“陳草復生”的“蓐”而是楚文字中用爲農的“蓐”。如果我們根據楚文字中“蓐”與“戎”都可以記録農這種用字情況,那麽所謂的“左追蓐”也許可以讀爲“左追戎”。“戎”是敵寇,如禮記月令“寇戎來征”,清華簡芮良夫毖“寇戎方晋”。“追戎”就是追擊敵寇。逸周書武稱解:“追戎無恪,窮寇不格”,黄懷信逸周書校補注譯云:“追戎,追擊逃敵。”如左氏會箋之説,“右轅”是

20、右軍跟隨將軍之轅而進退行動,那麽“左追蓐(戎)”就是左軍負責追擊敵寇。這樣前、中、後、左、右各部皆有其職守。值得一提的是,“追戎”這種講法可以得到甲骨文的印證。甲骨文合集第 號記載了這樣一條卜辭:酉卜,王:(委)追戎,弗其隻(獲)(犯)?弗及方。記載干支的第一個字殘缺,只知道是酉日這一天。“追戎”就是追擊敵寇。王貞問道:命令委這個人去追擊敵寇,不能擒獲來犯之敵嗎?驗辭説“弗及方”,也就是没有追上敵對的方國。這條卜辭中“追”與“及”前後呼應,對於敵人前後使用了三個稱呼:“戎”“犯”“方”,對於研究商代的詞彙很有價值。而且卜辭中已經出現了“追戎”這種表達,也爲我們解讀“追蓐(戎)”提供了積極的參照

21、。另外,黄天樹在甲骨文“寇”“農”二字補釋一文中對下列卜辭有詳細討論(釋文據黄文):()王占曰:“有咎,光其有來艱,气至。”六日戊戌允有來艱,有(寇)在;在田農亦焚三。十一月。合補 反(合集 反)故宫新 甲骨文與殷商史(新十二輯)黄懷信:逸周書校補注譯,西安:三秦出版社 年版,頁。“犯”字的釋讀參見陳劍:“尋詞推字”之一例 試説殷墟甲骨文中“犯”“圍”兩讀之字,中國文字 年冬季號(總第期),臺北: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年版,頁。反典賓()王占曰:“有咎,其有來艱,气至。”六日戊戌允有來艱,有(寇)在;在田農亦焚三。綴彙 反合集 反甲 反 反東文研 合集 反乙典賓黄天樹指出:驗辭記載了兩次災難

22、,第一次災難是“有寇在”,意思是説,在“”地的建築物“”裏發生“劫取”之災;第二次災難是“在田農亦焚三”。中間用訓爲“又”的虚詞“亦”來連接。“在田農”即“在地的農耕者”。這些“在地的農耕者”,是地位低下的“農”者,因爲不堪忍受商王的殘酷剥削而暴動,燒掉了三座糧倉。上引卜辭中的“農”字原形作:(合集 反)(合集 反)是我們所討論的很典型的“蓐”字。黄天樹把“蓐”讀爲“農”,解釋爲農耕者,與卜辭中提到的“廩”可以聯繫起來。但是句子中的虚詞“亦”却很耐人尋味,也就是説第一次災難的“寇”與第二次災難的“蓐”會不會是同一類人呢?所以卜辭才用了“亦”來表示這種關係。結合“蓐”與“戎”的關係,我們覺得這裏

23、的“蓐”恐怕並不是農耕者,而應該讀爲“戎”,就是與“寇”同類的人。傳世與出土文獻中都常見“寇戎”一詞:周禮春官宗伯:“有寇戎之事,則保郊,祀于社。”禮記月令:“仲春行秋令,則其國大水,寒氣總至,寇戎來征。”韓非子大體:“萬民不失命於寇戎。”管子五輔:“和協輯睦,以備寇戎。”清華簡三芮良夫毖簡、“寇戎方晋”。因爲“寇”與“戎”是同類的人,他們侵犯劫掠,同時對商人的糧倉進行破壞,所以占辭中用了“亦”字來聯繫兩次災難。除此之外,文獻中的“蓐收”也是一個值得重新思考的問題。著名史家張蔭麟在其名著中國史綱中曾對楚人及其文化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述,其説謂:甲骨文與楚文字合證之一例黄天樹:甲骨文“寇”“農”二字

24、補釋,出土文獻 年第期,頁。楚人的生活充滿了優遊閑適的空氣,和北人的嚴肅緊張的狀態成爲對照。這種差異從他們的神話可以看出來。楚國王族的始祖不是胼手胝足的農神,而是飛揚縹緲的火神;楚人想象中的河神不是治水平土的工程師,而是含睇宜笑的美女。楚人神話裏,没有人面虎爪、遍身白毛、手執斧鉞的蓐收(上帝的刑神),而有披着荷衣、系着蕙帶、張着孔雀蓋和翡翠旍的司命(主持命運的神)。適宜於楚國的神祇不是牛羊犬豕的羶腥,而是蕙餚蘭藉和桂酒椒漿的芳烈;不是蒼髯皓首的祝史,而是采衣姣服的巫女。通過典型意象的描繪與對比,生動傳神地勾勒出楚國的文化特質與浪漫色彩,讀之令人神往。以文學的眼光來看上面的文字,無疑是極富有概括

25、性和感染力的;但如果我們换一種眼光,從歷史的、語言文字的角度審視這段話,就會很自然地發現作者的描述並不單純是馳騁想象的發揮,而是有深厚的歷史文獻背景作支撑。值得注意的是文中提到的神靈“蓐收”。首先,我們不禁要問,楚人的神話中没有“蓐收”嗎?楚辭遠遊:“鳳凰翼其承旗兮,遇蓐收乎西皇。”又楚辭大招:“魂乎無西,西方流沙,漭洋洋只。豕首縱目,被發鬤只。長爪踞牙,誒笑狂只。”王逸注:“此蓋蓐收神之狀也。”但是遠遊與大招是否爲屈原作品,甚至是否爲戰國時代楚人的作品,都是值得懷疑的。如果將此二者剔除,那麽張蔭麟説“楚人神話裏,没有人面虎爪、遍身白毛、手執斧鉞的蓐收”,應該也是説得過去的,至少反映出其對楚辭

26、中一些篇章的認識。此外,山海經中兩次提到“蓐收”,西山經:“又西二百九十里,曰泑山,神蓐收居之。”海外西經:“西方蓐收,左耳有蛇,乘兩龍”。過去人們搞不清楚山海經的文本歸屬,隨着出土楚文字材料的不斷發現,許多可靠的參照點被找到。劉釗通過大量文獻内容及用字習慣的對比,認爲山海經“産生的地域很可能是在楚地,其作者也應該是楚人”。結合以上材料來看,恐怕也不能輕易否定楚人的神話述中存在“蓐收”這一神靈。“蓐收”是西方金神,左傳昭公二十九年“金正曰蓐收”;時序與秋季對應,禮 甲骨文與殷商史(新十二輯)張蔭麟:中國史綱,北京:中華書局 年版,頁。遠遊的作者是否爲屈原,學界争議較大,正反兩方面的意見都足以自

27、立。參見郭維森:屈原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 年版,頁 。湯炳正:論史記屈、賈合傳,屈賦新探,濟南:齊魯書社 年版,頁 。對大招一篇的作者,東漢王逸已“疑不能明”。近代以來,主流意見認爲此篇可能是秦漢時北人的擬作。參見湯炳正等:楚辭今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年版,頁 。劉釗:出土文獻與山海經新證,中國社會科學 年第期。記月令的孟秋、仲秋、季秋都説“其神蓐收”。關於“蓐收”之名的釋義,文獻中似乎少見,只有白虎通五行説:時爲秋,秋之爲言愁亡也。其位西方。其色白。其音商,商者,强也。其神少皞,少皞者,少斂也。其神蓐收,蓐收者,縮也。從這段話來看,“蓐收”之名似乎是與秋季斂藏有關。到了近代,丁山提

28、出了一個新的看法,他認爲“蓐收亦農神”。核心的論據有兩點:第一,“古無蓐字,蓐即農字别體”。第二,“月令又説,孟秋,農乃登穀,命百官始收斂。仲秋,命有司趣民收斂。季秋,農事備收,舉五穀之要,藏帝藉之收於神藏。我認爲農事備收即是蓐收名號的正確解釋”。如前所述,商代甲骨文與戰國楚文字的“蓐”都是“農”字,可知丁山的第一條證據是可信的。從文獻上説,“農收”恰與月令的“農事備收”相合,似乎這第二條證據也足以成立。不過綜合來看文獻中關於“蓐收”的記載,其與農事的關係實際上並没有很緊密。國語晋語二有下面一段記載:虢公夢在廟,有神,人面白毛虎爪,執鉞立于西阿,公懼而走。神曰:無走!帝命曰:使晋襲于爾門。公拜

29、稽首,覺,召史囂占之,對曰:如君之言,則蓐收也,天之刑神也,天事官成。郭璞山海經圖贊中也説:“蓐收金神,白毛虎爪。珥蛇執鉞,專司無道。立號西阿,恭行天討。”可見“蓐收”是掌管刑殺的神,恐怕不能以“農收”來理解。不僅如此,出土文獻所提供的新材料也能够證明這一點。清華簡第輯刊布的八氣五味五祀五行之屬簡有這樣的話:帝爲五祀,(玄)(冥)(率)水(以)飤於行,祝(融)(率)火(以)飤於(竈),句余亡(芒)(率)木(以)飤於户,司兵之子(率)金(以)飤於門,句(后)土(率)土(以)飤於室中。所謂“五祀”正可與傳世文獻記載一一對應。左傳昭公二十九年:“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

30、,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所以簡文的“司兵之子”就是傳世文獻的“蓐收”。整理者注釋指出:“刑神掌刑殺,司兵掌兵器,二 甲骨文與楚文字合證之一例丁山:中國古代宗教與神話考,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 年版,頁。郝懿行撰,沈海波校點:山海經箋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年版,頁 。者職掌相關,司兵之子疑爲蓐收别名。”這更加説明“蓐收”與農事有着較遠距離,而是兵事、刑殺的化身。討論至此,“蓐收”的“蓐”字究竟作何解釋其實已經呼之欲出了。根據我們前文的分析,“戎”與“蓐”都能够記録農,因此二者自然存在相通的可能。如果把“蓐”讀爲“戎”,則“戎收”與“司兵之子”“天之刑神”就能够直接聯繫起來。“戎”訓“兵”爲古書常訓。“收”説文訓爲“捕”,詩經大雅瞻卬“此宜無罪,汝反收之”,毛傳云:“收,拘收也。”又“收”訓“取”,如左傳隱公元年“大叔又收貳以爲己邑”。上古時代兵刑不分,“收捕”與“刑殺”的關係自然是很密切的。如果從刑神、司兵之子的角度考慮,“戎收”之得名或即與此有關。甲骨文與殷商史(新十二輯)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上海:中西書局 年版,頁 。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论文指导/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