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编号: XK-002批准:审核:编制: 2008-06-01发布 2008-06-10实施一、本考核办法规定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质量考核的范围、标准、实施办法。二、本考核办法适用于企业各车间、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三、本考核办法为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处100500元罚款。1总经理(厂长) 考核不合格者处500元罚款。(1)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负全部责任。(2)应主持制定并批准本公司的方针和目标,批准发布质量管理制度。 (3)应提供必备的资源,包括人员、生产设备、生产设施及检测设备。 (4)应负责重
2、大质量事故的处理。2质量负责人考核不合格者处400元罚款。(1)负责本企业日常的质量活动。(2)负责编制各项检验规程。如原材料检验规范、过程检验规范、成品出厂检验规范(3)负责对采购型材、配件、及辅助材料入库前的检验。(4)负责公司全部产品的质量检验(5)负责确保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符合规定的要求。(6)负责依据有关要求编制工艺文件及工艺管理制度(7)负责对不合格品处理。负责公司文件管理。3质检员考核不合格者处300元罚款(1) 应负责本企业日常的质量活动。(2) 应负责对采购型材、配件及辅助材料入库前检验。半成品、工序和成品的检验做好记录。(3) 应负责公司全部产品的质量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
3、要求。4操作工人(生产车间)考核不合格者处100元罚款。(1) 应负责公司(或厂)生产现场管理、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和适宜的生产环境,保证文明生产。(2) 应负责生产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及监督检查。(3) 应建立生产设备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4) 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报告。并对问题的改进措施负责组织实施。(5) 在生产过程中,应保持图纸、工艺文件的完整、清晰、无损坏、丢失现象。(6) 应保证严格按图纸、工艺文件、技术标准组织生产。(7) 应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4采购、仓库保管员考核不合格者处200元罚款。(1) 应负责原辅材料及五金配件的质量控制。(2) 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应有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3) 原辅材料进厂后应通知检验员进行检验和验证。(4) 仓管员负责原辅材料的入库接收,并对其进行标识和防护。(5) 仓管员负责半成品、成品的管理,按区域进行存放,标识应明显,防止混淆和错用。(6) 仓管员负责建立物资出入库台帐并做好记录。对上述规定每一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内容填入考核表,对违反规定者进行适当的处罚,具体可按考核办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