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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doc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6380954 上传时间:2024-12-0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9.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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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社区矫正人员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一、基本身份信息 1.是否成年指犯罪时是否成年,当选择未成年时,不能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详细门牌号、户籍地详细门牌号、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姓名用编号代替。 2.社区矫正人员编号为16位,编号规则如下:6位区县行政区划编码+6位日期(年月)+4位数字顺序码。其中6位行政区划编码是区县的唯一标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由地市级司法局为区县司法局分配地区时设置,区县司法局也可以登录后自行增加。4位数字顺序码由系统按人员录入顺序自动生成,从0001开始,直到9999结束。 3.健康状况:如果填“较差”,则需要填写后面的“具体健康状况”。 4.是否心理健康:如果填“否”,则后面填写“鉴定机构”和“具体心理健康状况”,“鉴定机构”具体的名称要填写规范。 5.“政治面貌”指目前的政治面貌,“原政治面貌”:指因犯罪受党(团、会、盟)处分前政治面貌,如果掌握的话要填写。 6.“身份证号”作为必填项,如果没有或不清楚,必须选择“不详”。 7.“出生日期”作为必填项,如果没有或不清楚,必须选择“不详”。 8.“有无护照”作为必填项,如果选择了“有”,必须填写“护照号码”。 9.“有无回乡证”作为必填项,如果选择了“有”,必须填写“回乡证号码”。 10.“有无台胞证”作为必填项,如果选择了“有”,必须填写“台胞证号码”。 11.“是否有传染病史”为必填项,如果选择了“有”,必须选择“具体传染病史”。 12.“联系电话”指可以联系到社区矫正人员的电话。 13.“户籍性质”为必填项,如果选择了“外国籍”、“无国籍”、“港澳台籍”和“其他”,户籍地可以不选择,但是要在户籍地详细门牌号里输入相关户籍内容,选择了“外国籍”的还要用中英文填写。 14. 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填写现在工作单位情况,现在没工作单位的,填写原工作单位情况。 15.“单位联系电话”指社区矫正人员现工作单位的联系电话。 16. 如果“就业就学情况”选择了“就业”,必须填写“现工作单位”。 17.“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的家庭成员指直系亲属。 二、法律文书信息 18. “审判机关名称、判决日期和判决书编号”只写最终生效判决的相关情况。二审维持原判的(一般表述为刑事裁定书),以原判决机关的名称、日期和判决书编号为准;二审改判的(一般表述为刑事判决书),以二审判决机关的名称、日期和判决书编号为准。 19.“主要犯罪事实”应包括犯罪时间、地点、手段、经过和后果等,一般指判决书后“经审理查明,......的内容。” 20. “交付执行日期”为司法行政机关接到相关部门法律文书的日期。 21.“本次犯罪前的违法犯罪记录”应当填写本次犯罪前违法犯罪受处罚的时间、决定机关及处罚内容。如**年**月**日因****被****公安局决定劳教(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年。 三、刑罚执行信息 22. 矫正类别选择管制的,原判刑罚中必须也选择管制,同样如果矫正类别没选管制,原判刑罚中也不能选择;具体罪名按判决书填写。 23. 被判处缓刑的,在“原判刑罚”和“矫正类别”中均应填选相应情况。 24.如果在“附加刑”中选择了“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剥夺政治权利起止日”、“接收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公安机关名称”、“接收人”、“移交日期”必选。 25.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 26.原判刑罚中选择“死刑”或“无期”的,原判刑期结束日可以不填写。 27 .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是否共同犯罪”中选“是”的,必须填写“共同犯罪情况”。 28.“禁止令内容、禁止令期限起止日”按生效判决书上载明的填写。 29.“社区矫正人员接收日期”是指社区矫正人员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 30.“接收方式”选择“狱所押送”的要填写“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押送情况”。 31.“报到情况”选择未报到且下落不明的,社区矫正人员接收方式、接收日期、矫正工作信息可以不填,反之必须填写。 四、解除矫正信息 32.“解除/终止矫正原因”中选择相应的原因的,在对应的项目下应填写具体情况。如选择“收监执行”的,“收监执行原因”、“收监执行类型”和“收监执行日期”等项必须填写。 33.“解除矫正原因”选择“死亡”的,“死亡日期”、“死亡原因”必须填写。 34.选择“发现余罪”和“再犯罪”的,“余罪或再罪有关情况”必须填写。 35.“余罪或再罪有关情况”只填写在社区矫正期间被发现的余罪或再犯罪情况。 36.“刑期变动情况刑期变动情况(包括监禁和社区矫正期间的刑期变动)”需填写在监狱服刑期间和社区矫正期间刑期变动的有关情况,先填监狱服刑期间,再填社区矫正期间。 37.“备注”需填写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有关情况包括:(1)该人员参加何种职业技能培训,获得何种职业技能证书;(2)该人员服刑期间的其他特殊情况备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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