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汽吊作业安全措施
依据工程施工状况,必需要汽吊进行吊装作业。垂直提升在3.5米高度以下用50型装载机,提升高度在3.5米以上用25T汽吊。
一、汽吊作业技术要求
汽吊司机应遵守运输车辆司机的一般安全要求,行驶时防止障碍物刮坏吊装机构及小驾驶室,吊车在进入工地时应依据工地的实际状况进行安全停放。使用支腿时,应在支腿底板下铺以垫木将机身顶起,并保持水平,起吊时汽车驾驶室内不许有人,禁止将重物吊越汽车驾驶室, 汽车吊装工作完毕后,收支腿、回转吊杆不得同时进行,应先回转吊杆至行走位置再收支腿,汽车吊行驶时,应将起重臂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在使用吊车垂直提升时,护坡正面搭设安全网。
二、安全技术要求
1. 吊车司机必必需了解所操作机械的构造和性能,熟悉操作规程、保养方法和安全要求知识。
2. 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不清时,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不得肓目开车或起吊。
3. 吊车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要注意四周及上空有无障碍物。
4. 使用吊车前必必需具体检查吊车的吊杆、各部销子、螺栓、钢丝绳接头有无松动、脱落现象。如发现缺陷,应修好后再进行工作。
5. 严禁吊车超负荷吊装运行。
6. 吊车吊装应站在平坦坚实并与沟槽、基坑保持适当距离的地面上。假设地面松软或不平常,应夯实整平,并且用道木垫实。
7. 提升重物时,应先吊离地面100-300毫米进行试吊,无问题后方可吊起。夜间工作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8. 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操作要平稳,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刹车。作反操作 时,必必需待吊车停稳后再换向运转,禁止突然变幻方向。
9. 吊车吊着重物回转时,应慢速进行,速度不应超过规定值。禁止在斜坡处吊重物回转 。
10. 吊车在工作中发生故障时,必必需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再进行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保养和修理工作。
11. 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吊重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吊装动作。一般状况吊重时,不得进行伸臂及缩臂,假设必必需时,应符合起重图表的安全要求方可操作。
12. 吊车司机要关注并检查起吊物是否绑扎牢固。所有索具和夹具都必必需具有足够的强度。发现有损坏状况时,不可勉强使用。
13. 吊车一般不同意吊重行车。假设必必需时,应采纳可靠的安全措施。道路应平坦坚实,重物离地尽可能低,并用绳索拉住,缓慢行驶,同时要锁死回转机构。
14. 起吊物件上禁止站人,不准把吊车作为运送人员使用。起吊时不准在吊臂或吊起的重物下站人。
15. 空负荷运行时,吊钩与地面间距不得少于2米,带负荷运行时,重物必必需高于运行路线上最高障碍物0.5米上。
16. 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7. 钢丝绳在卷筒上要排列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至少应保留4圈钢丝绳。起吊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8. 吊车在坡道上行走时,禁止溜放滑行。行走时必需要换向,必必需在吊车停住以后进行。
19. 停止工作时,必必需刹住制动器。工作完毕,吊钩和吊杆应放在规定的妥当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应放在零位,切断电源并关门上锁。
20. 吊车应备用适用的灭火器。如遇漏电、失火应马上切断电源,并马上停车处理。
21. 应按照国家有关钢丝绳报废标准,经常检查钢丝绳的质量状况。
22. 按照吊车的技术文件进行操作、检查保养,对自动控制及电器部分,必需遵守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
23. 严格遵守"十不吊'即: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工件紧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斜拉工件不吊;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氧气瓶、乙炔等具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吊。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