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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声讨:新型网络道德批判机制的兴起与反思.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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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代网络道德失范问题及其规制研究”(编号:B K S );中国矿业大学重大项目培育专项基金“新时代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研究”(编号:Z D P Y S K ).收稿日期 作者简介 阎国华,男,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何珍,女,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年月内 蒙 古 社 会 科 学J u l 第 卷第期I NN E R MONG O L I AS O C I A LS C I E N C E SV o l D O I:/j c n k i i s s n 公开声讨:新型网络道德批判机制的兴起与反思阎国华,何珍(中国矿业

2、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徐州 )摘要 互联网的纵深发展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联结机制与交往活动,影响了道德规范在虚拟场域的约束力,促进了公开声讨的网络复兴.网络时代的公开声讨是指由个体发起,经群体参与,针对道德失范者实施公开揭露、言语谴责、人肉搜索等方式的道德批判行为,往往会使被声讨者在短时间内陷入“千夫所指”与“社会性死亡”的窘境.虽然公开声讨对深化道德共识、汇聚社会批判、引发社会思考和促进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积极价值,但极易因惩罚过度、批判失焦、剧情反转和舆情操纵等问题而诱发公众道德冷漠、网络暴力,甚至产生意识形态风险.公开声讨的网络复兴具有复杂的动因,包括现代信息技术释放话语权力、个人诉诸舆

3、论施压进行维权、道德失范行为引发集体愤怒以及声讨成本低廉而效果持续深刻等.对公开声讨现象的治理,应从提升公众网络传播素养、强化网络行为公共意识、完善个人权益保障机制以及增强虚拟场域法治理念等方面着手,使其转变为理性对话、平等交流与氛围宽容的道德规劝过程.关键词 公开声讨;道德批判;网络暴力;网络舆论 中图分类号D ;B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互联网的纵深发展不仅重塑了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而且深刻改变了人们之间的联结机制与交往活动,从而影响了社会道德规范在虚拟场域的约束力和有效性.近年来,多起道德失范行为引发了网民集体声讨与舆论施压的浪潮,形成了网络时代独特的道德批判景观 公开声讨.正如英

4、国大众心理学家乔恩罗森(J o nR o n s o n)所指出的,网络上的公开声讨抑或羞辱正在逐渐复兴,经过一百八十年的沉寂,终于东山再起了.(P P)虽然公开声讨能够激发社会良知和公众的道德情感,强化社会道德的监督力,促进相关问题的及时解决,但也可能会异化为超出当事人意愿和控制的网络暴力,甚至会造成一些难以挽回的社会性伤害.当前,学界对于网络道德失范问题进行了较多探讨,分析了导致网络道德失范的原因,并探讨了规范网络道德的原则与要求,但对于公开声讨这类集体性道德批判还缺乏系统性研究,对于公开声讨的演变、实质、症候、社会影响以及动力机制等的研究还较为薄弱.有鉴于此,探讨公开声讨的古今之变,辩证

5、分析公开声讨的社会影响,剖析公开声讨兴起的动因,思考引导其走向理性平和的相应举措,对于营造网络空间的良好生态具有重要价值.一、公开声讨现象的古今之变公开声讨现象不是现代社会所特有的现象,历经了从盛行到逐渐被废止再到网络复兴的发展轨迹.在互联网时代,公开声讨正在以新面孔、更加隐蔽的形式、更加广泛的社会影响呈现出新的表现样态.对公开声讨古今之变的考察有助于厘清其“变”与“不变”,辨识其核心与实质.(一)公开声讨现象的历史与复兴追溯历史,公开声讨在中西方都能够寻到根源,大多是与公开处刑以及肉体上的刑罚联系在一起的.在 世纪前,法国、英国等西方国家采取的公开认罪、示众柱刑以及公开展示犯人等刑罚方式促成

6、了一种作为公共景观的惩罚.(P P)受罚者被戴上颈手枷示众或表示耻辱的捆绑,处于集市或羞辱台上,目的是使其尽可能广泛地暴露于公众视线内.(P )福柯(M i c h e lF o u c a u l t)指出,世纪的公开刑罚包括“使犯罪者成为自己罪行的宣告者无论犯人仅仅戴枷示众还是受火刑或轮刑,他都要用肉体来承担他的罪行和对他施加的司法正 义,从 而 使 这 种 罪 行 和 司 法 正 义 昭 示 于众”(P ).中国传统宗法伦理社会也存在对违反律法、离经叛道、失德越轨之人的公开处刑,以达到广为人知、警醒世人的目的.例如,中国古代的象刑,“让受刑者穿戴带有某种特别 图象 的衣物,从而达到羞辱、

7、惩罚犯罪者和警示公众的作用”.而宋代的“刺配”刑是通过在犯人脸上刺字形成明显的身份标识,使犯人终生难以摆脱刑罚的束缚和世人的眼光.这种与公开处刑相伴而生的公开声讨能够极大地加深惩戒的力度、彰显审判行为的强大权力,并影响围观声讨过程的见证者.因此,公开声讨过程强化了权力的震慑作用和规范的权威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更为人性化、非公开的刑罚方式逐渐登场,使得公开处刑在中西方被普遍废止,与公开处刑相伴随的公开声讨逐渐失去了正当性.然而,公开声讨并未完全消失,而是以一种日常化、生活化的方式被保存下来,渗透于人的社会化过程之中.在个体从自然人走向社会人的过程中,需要学习、内化社会所要求的价值观念、工作技

8、能以及行为规范.从整个社会角度讲,以社会规范来指导和约束个体行动是道德社会化的主要目的.(P )在儿童、青少年的道德社会化过程中,监护人、教育者以外部的环境压力、同辈比较或将错误行为“示众”等方式敦促其尽快地内化社会道德规范、提升道德能力,暗含着公开声讨的惩罚倾向.在很多情况下,公开声讨能够成为惩戒道德失范者的有效手段.例如,当某人无法惩戒公然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人时,可能会寄希望于在场的旁观者,借助集体性议论、谴责或声讨使其产生羞愧、懊悔以及自责等心理变化,从而彰显社会道德规范的威严性、正当性与有效性.从历史上的公开处刑到现实生活中偶然存在的当众谴责,公开声讨总是局限在一定范围内.这种局限性与

9、参与声讨者的身体在场密切相关,而在传统环境下围观者的数量和传播力度是有限的.在网络出现以前,公开声讨能够随着围观者的退场、被声讨者在公众视域中消失而逐渐被世人遗忘.然而,在网络时代,无论是围观者数量还是记忆时效都发生了颠覆性变化.一方面,由于围观行为可以突破时空限制,围观者的数量倍增;另一方面,大众记忆由人脑保存改为由数据保存,可以长久记忆、难以被彻底抹除,还可能随时被搜索和提及,使得被声讨者很难完全修复社会关系和重回原有的人生轨迹,这充分体现了“死去的记忆突然攻击我”等网络自嘲所表达的意涵.由于智能终端与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大众拥有随时围观、评判与传播的权力.虽然这种权力能够转化为惩戒违反社

10、会道德规范者的强大武器,但是,相应的网络暴力、道德绑架也逐渐盛行于虚拟世界.通过舆论事件聚集起来的民众很容易因自恃占据了道德制高点与社会正义而成为道德“审判”的主体,但被声讨者的自我辩护或理性表达却都显得苍白无力.网络时代的公开声讨能够极大地加深被声讨者的羞耻感与负罪感,多元化、密集的道德批判常常使被声讨者无法进行正常的人际交往与话语表达,难以在网络世界甚至现实世界立足.因此,在网络时代公开声讨是一种威力很强的工具,“它能产生高压,扩展速度和影响范围都极为惊人”(P).基于此,公开声讨实质上是部分围观者针对少数人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一种道德惩戒,是一种快速的社会动员与道德批判机制.(二)公开声讨

11、现象的现实样态通过考察公开声讨的古今之变可以得出,网络时代的公开声讨是现实社会的分散个体借助社交平台和网络信息技术针对被曝光的道德失范者实施公开揭露、言语侮辱、人肉搜索等影响的短时性、高强度道德批判行为.公开声讨会使道德失范者丧失其在网络世界的话语权、生存权,陷入“千夫所指”与“社会性死亡”的窘境.同时,这种公开声讨的影响力还体现在线上与线下的紧密互动,即不仅在网络上形成了广泛影响,还极有可能延伸至被声讨者的现实生活,影响他们的生活秩序和社会交往.公开声讨往往与网络群体集体性的舆论施压现象联系在一起,最终表现为群体性的道德失范现象,具体包括四种现实样态.第一,网络道德批判中的公开声讨.生活中,

12、部分人的负面行为常常会激发公众的愤慨,尤其是当这类行为严重挑战社会道德底线时更是如此.一旦这类行为发生,而公共权力无法及时跟进时,公众倾向于借助道德批判来声讨不当行为,以维护个人权益与集体利益.目前,依托技术赋权的作用,网络公开声讨是一种激起广泛社会动员的高效途径,有助于促进问题的及时解决.这一类型公开声讨的起因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主要是针对道德失范行为而被动采取的反击性行为.第二,网络暴力现象中的公开声讨.网络监督在沦为网络暴力后,极易演变为部分人在网络空间肆意宣泄私人化情绪、释放社会戾气的镜像,包括但不限于恶意骚扰、网络欺凌、造谣侮辱等行为,处处伴随着公开声讨的影子.由于网络空间道德规范的

13、约束力下降,伸张正义者可能会转变为施暴者,被声讨者则会成为众矢之的.网络暴力的可怕之处在于,网络暴力不是在私人场域对他人施以暴力和羞辱,而是通过网络公共平台将他人的隐私和过错予以最大程度的公开化,使其被最大多数的人评判.其中,公之于众往往会使被声讨者应接不暇、尊严尽失,不仅要忍受来自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异样目光和严苛审视,而且难以进行自我辩护,否则可能会面临更高强度的网络暴力,最终只能被迫选择在网络世界乃至现实世界隐匿.第三,“伪道德”现象中的公开声讨.当网络舆论事件发生后,绝大多数人都能理性地发言,但也有少数人在未能探求事实全貌之前便仅依据直观感受就做出道德判断,可能会产生以道德的名义引发不

14、道德的结果.更有甚者只为发泄私人情绪而将他人视为攻击对象.“伪道德”现象主要表现为道德绑架,如盛行于网络的“逼捐”风气.极少数人会以善的名义逼迫知名组织或个体捐助更多的善款或物资,甚至以抹黑、羞辱的方式迫使捐助者违背其自身意愿行事.在“简单网络事件日渐演化为群体性网络声讨”的过程中,被激发的羞耻感实质上成为一种社会控制方式,形成了非理性的制裁力.在此类现象中,以公开声讨的方式迫使他人行善实质上已经背离了善的初衷,而“作为个人道德之实在内核的理性自觉和伦理审慎”也逐渐彻底迷失.第四,“标签化”现象中的公开声讨.在网络中,部分人热衷于采取贴标签和污名化的方式贬低他人,致使许多“标签化”现象中包含公

15、开声讨的意味,尤其是表现在对具有相关特征的群体冠以负面称谓,体现出将个体置换为整体的特称判断全称化的评判取向.例如,在 年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中,被误认为因逆行而导致与公交车相撞的女司机成为众矢之的,不明真相的网友对其进行大肆谩骂、侮辱与声讨,使其和家人遭受了巨大的身心伤害.一时间,“女司机”成为热议的焦点,逐渐上升到对“女司机”群体的谴责和控诉.网络“标签化”所带来的简单归类容易给旁观者造成刻板印象,使个别案例的发生演变为对相关特征群体的公开声讨.二、公开声讨现象的辩证意义网络时代频发的公开声讨传达出“人人都有审判权”的隐喻,激起了公众的参与、效仿与跟风,产生了正反两方面广泛的社会影响.(一)

16、公开声讨现象的积极价值以冷静的眼光辨析公开声讨现象可以发现,公开声讨的后果呈现辩证性意义.积极地看,公开声讨不仅有利于捍卫社会主流价值观和社会道德规范的效力,而且有助于培育民众的参与意识和批判精神以及弥补社会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的不完善之处.其一,有助于深化社会道德共识,强化道德的约束作用.公开声讨现象主要体现在社会热点事件的发酵过程,能够在短时间内引发身处各地的民众形成网络聚集,对于事件中的道德失范问题进行谴责和声讨.而广大民众对热点问题的广泛讨论既是网络道德教育的契机,也是网络行为主体自我反思的良机.通过对社会热点事件争议之处的辩驳与评判,抽象的道德理论化为具体的行为准则,严苛的道德理想主义

17、化为律己的自觉行为,对道德问题的生活化、场景化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因此,公开声讨对于道德失范行为的持续“曝光”有助于更多的人将律人与律己相结合,凝聚起全社会的道德共识,从而捍卫清朗的网络生态.在某种程度上,民众的“义愤”体现了社会大多数人对于道德失范行为的不齿,从而引发了普遍的舆论谴责,这是引导社会向善的积极力量.此外,公开声讨的频繁上演对普通民众也会产生心理上的威慑作用,使普通民众引以为戒,从而提升个体的责任感和内在约束力,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其二,有助于激发公众的批判意识,提升公共参与热情.现代社会具有高度的个体化与流动性特征,逐渐由传统的“熟人社会”转向“陌生人社会”,而网络信息技术所构

18、筑的虚拟空间更加剧了个体原子化的生存状态和疏离的社会关系.部分人长期栖居于现实一隅或网络空间,沉浸于狭小的个人圈子,对于公共事务与社会话题丧失了参与意愿,更缺乏反思、批判与建言献策的公共精神.作为一种快速的网络动员过程,公开声讨可以极大地吸纳分散的个体参与其中,通过对道德失范者的评议和对相关事件的关注来提升公众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关注.这不仅有助于民众深化对于社会问题的交流,提升社会思考力和现实批判力,而且有利于针对热点问题集思广益,以回应在公共空间的拓展下社会对于公共精神的呼唤.其三,有助于反思网络法规的缺漏,促进相关制度的完善.一方面,部分人借助公开声讨惩戒道德失范者,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缺乏有

19、效的诉求通道来解决问题,这无形中显现了社会权益保障机制的不足.因此,公开声讨有助于推动社会整体权益保障机制的健全,能够潜在地帮助社会构建意见表达途径和压力传递机制.另一方面,公众对社会行为准则的普遍遵守是社会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在网络虚拟环境中也是如此.公开声讨现象显露出部分民众在网络空间对于规则的漠视,对于违反规则的行为不以为然,进而反映出网络空间行为规范和制度建设的不足.因此,探析公开声讨现象的表现与实质,既有助于推动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网络行为主体反思社会特别是虚拟场域下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又有助于通过制度约束与个体自觉框定网络空间个人行动的边界,从而促进相关举措与制度尽快落地落实.(二)

20、公开声讨现象的负面影响网络公开声讨能够在短时间内聚集数以万计的围观者,使事件得以在最大程度上公开和可视,在非理性因素的驱动下激起民众内心深处的愤怒.因此,网络时代公开声讨的负面影响远远超过以往任何时期,甚至可能会引起意识形态风险与社会秩序的失灵.首先,公开声讨容易超过惩罚限度,可能会使舆论绑架司法.公开声讨由公众自发组织而成,在集体非理性情绪的驱动下,铺天盖地的道德批判极易超出道德失范者应当受到的惩罚,演化为实质性的网络暴力.在某些案例中,当道德失范者受到相应惩罚后,公开声讨的参与者仍然因不满意既有结果而盲目要求加重惩罚的力度,甚至会以社会舆论绑架司法审判.这种现象不仅会将少数人的意志施加于多

21、数人,还会影响司法审判的权威性,最终伤害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正当权利.同时,道德批判僭越法律的后果可能会使公开声讨发起者所集结的舆论力量最终反噬其自身,用以道德批判的利器可能会对准自己,导致社会中的信任丧失、人人自危.其次,公开声讨可能会影响网络舆论生态,导致网络道德“审判”与道德冷漠.一方面,在公开声讨过程中,部分人热衷于苛求道德理想和完美人格,不去探究道德失范现象背后的社会根源与社会心态,而是采取简单否定的思维模式.这种现象潜在地传递出网络道德“审判”具有正当性的信号,催生网络空间的泛道德化批判,将一切负面社会现象归结于道德领域,造成道德批判失焦.另一方面,网络公开声讨往往是一场大型的集体围观

22、与社会动员,具有加剧围观者冷眼旁观和粗暴指责的倾向,可能会造成普遍性道德冷漠的社会形象.最后,公开声讨可能被引导至对整个社会的怀疑与否定,诱发意识形态风险.当前,我国正处于全国上下团结一致,共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关键时期.而在部分领域问题的发酵很可能成为别有用心之人的武器,用以攻击社会制度、放大社会矛盾和制造社会裂隙,消解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信念和信心.在公开声讨过程中,在愤怒的民众中时常混杂着“网络水军”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这些人经常会乘机推波助澜、扰乱网络秩序,将个别道德问题推演成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问题.此类通过无限溯源、无限放大、无限演绎将一般问

23、题政治化、将个别性上升为普遍性的操纵手法会导致民众对于个别问题的无限追溯和对公共权力的不信任,最终可能会引发普遍化的社会悲观情绪和怀疑主义论调,动摇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凝聚力和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力.三、公开声讨现象兴起的动因在一定程度上,公开声讨在网络时代的复兴既承接了历史上公开惩戒的遗风,又适应了现代信息技术的赋能,还高度契合了群体行动的心理机制和社会心态.因此,从整体上探究这种新型网络道德批判机制的生发逻辑,有助于从技术、主体和社会等多方面考察公开声讨兴起的内外部动力,从而实现对公开声讨的合理引导和有效治理.(一)技术赋权:现代信息技术释放话语权力现代信息技术为普通民众创造了实施公开声讨的有利

24、条件,不仅让民众更容易关注到社会热点话题,而且为他们表达思想观点提供了便捷途径.当前,互联网由信息传播平台转变为互动参与平台,日益成为个人的日常生存空间,成为人们言说与行动的实践场域.网络形象与虚拟身份成为主体现实身份以外的鲜明标识,是主体在网络空间进行自我展示、网络表达与社会交往的基础,实质上关涉着主体的网络生存问题.而当网络主体“被剥夺了在互联网上的数字生存权利、失去了在互联网上显现自身存在能力”,便会导致其在互联网的“社会性死亡”.网络时代的公开声讨正是依托网络信息技术所释放的话语权,对道德失范者进行网络公开曝光、辱骂与抨击,迫使其在网络世界无法发声、无权存在.实际上,这是通过网络强调道

25、德体系的权威性来否定被声讨者的网络生存权,从而确证了公开声讨行为的正当性.“互联网是社会群体创造 事件 的一个有效工具,互 联 网 使 得 社 会 群 体 能 够 实 现 自 我 表达.”(P )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赋予普通民众以话语权力和参与平台,加剧了网络话语权的分散与网络围观的盛行,使个体意识到只有动员形成网络群体,才能拥有个人难以企及的能量.面对道德失范现象,民众的表达欲望和参与热情被最大程度地激发出来,身处不同时空的人们分享共同的情感,组成了临时的网络共同体.然而,在网络群体的掩护下,这种由信息技术释放的话语权极易逾越边界,将对道德失范者的谴责异化为公开声讨.在此过程中,声讨者通过对他

26、人进行道德上的抨击与批判,不仅能够凸显其正义立场,而且能够因捍卫社会道德规范而进一步强化个人与群体的自我认同.由此,公开声讨现象的网络复兴不仅具备了技术条件,而且具备了社会心理条件.(二)网络维权:个人诉诸舆论施压以解决问题由于社会结构性变革下的利益分化与个人权益保障机制的不健全相叠加,部分公开声讨现象起因于个体试图将网络作为维权渠道,即通过诉诸网络曝光、人肉搜索以及舆论施压来解决其遇到的问题.洛克(J o h nL o c k e)在 人类理解论 中归结出人们判断行为好坏时所依据的三种法律 神法、民法与舆论法,而借助舆论法,人可以判断自己的行动是德行还是坏行.(P P )在特定的时间内,社会

27、整体的意见气候影响着甚至决定着人们的价值判断与行为抉择.当大部分人都选择以公开声讨的方式进行舆论施压时,这种行为会潜移默化地被认为是正义的.而在中国传统社会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泛道德主义由一种国家治理的社会现象和日常生活的伦理景观逐渐演变为一种“集体潜意识”.由此,诉诸道德批判和舆论施压来解决社会问题,具有悠久的社会心理文化渊源.在一定程度上,公开声讨的复兴可视为不完善的制度供给与利益保障机制下泛道德主义在网络时代的再现.作为个体发声、互动与讨论的重要平台,网络社区的公共属性日益彰显,逐渐成为公众参与公共事务、表达民意诉求的重要渠道.当现实中遭到不公正待遇的个体难以维护自身的权利但又存在表达利益

28、诉求的渠道不够畅通或难以被重视和被关注的情况时,诉诸网络舆论获得声援就成为绝佳选择.部分人的正当权利受损但却缺乏求助途径,这是社会应当高度关注并尽快介入与解决的问题.然而,在社会结构变迁过程中,也有部分人因没有获得所期望的社会资源与利益而产生心理失衡,诱发仇富心理、敌对心理以及愤懑不平等情绪.这部分人会因“在现实状态与期望状态之间进行个体内的比较”以及“在自己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进行社会比较”,而产生了相对剥夺感.(P )尤其是其中的少数人企图利用网络维权所引发的公开声讨激起其他人的共情与共鸣,使其成为网络维权的迎合者和声援者.因此,维权者借由网络的裂变式传播进行舆论施压,以获取相关部门的重视和

29、解决,而唱和者则借由便捷的网络平台进行情绪宣泄与道德批判,以获得心理上的补偿和道义上的正当,二者共同助推了公开声讨的上演.(三)集体愤怒:道德失范行为挑战道德底线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道德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但突破公序良俗、逾越道德底线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由挑战社会道德底线的行为所激起的集体愤怒可能会在群体的怒火中演变为对当事人的公开声讨.愤怒是主体面对他人侵犯给予的情感反馈,是融合了理智判断的道德情感,而正当和对等的愤怒是支撑正义社会的基础情感.面对严重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公众第一时间的应激性反应就是愤怒,既包含对于道德失范主体的失望,也包含对于行为后果的义愤

30、.在网络传播机制与聚合机制的作用下,愤怒会广泛传播并发生社会传染,演变为集体的愤怒.因道德失范行为的曝光而在网络聚集的群体通过对道德失范者进行公开贬低、指责甚至是辱骂,使强大的公共舆论成为所谓的“道德伦理的守护者”.当然,这种具有正当性的集体愤怒在形塑网络公共空间参与模式时,可能会诱发缺乏全面考量和理性反思的问题.当个体聚合成群体后,会积极地进行自我赋权、强化群内认同,由此形成的共同意愿极易将他们连接为“想象的共同体”,凌驾于他人之上.在群体极化机制的作用下,伸张正义的快感容易消解人的理性思考能力,从而可能会产生“多数人的暴政”,进而无限扩大对于道德失范者的声讨,将集体愤怒化为声讨者的集体狂欢

31、.此外,在集体愤怒之下容易产生“沉默的螺旋”,即“优势意见占明显的主导地位,其他的意见从公共图景中完全消失,并且 缄口不言”(P).理性的声音因害怕被孤立而不敢发声,不仅使愤怒的声音赢得受众,而且会使沉默的群体易被默认为赞同,从而强化愤怒情感的主导地位.在双向循环的作用下,本应成为捍卫社会道德规范有力武器的愤怒情绪表达却极易演变为难以自制的公开声讨.(四)责任分散:声讨成本低廉而效果持续深刻网络时代的公开声讨之所以能够吸引普通民众的积极参与,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实施成本低廉、责任义务分散,并且往往能够产生有效的声讨效果.与以往相比,网络时代的公开声讨最大的区别在于匿名发声、身体不在场,使参与者的

32、安全感增强而责任感减弱.围观者无需耗费精力进行逻辑推理、探求事件全貌,只要在网络平台上随大流发表所思所想,就能轻而易举地成为公开声讨中的一员.勒庞(G u s t a v eL eB o n)认为:“群体中的个体仅仅通过人数众多,就有了所向披靡的感觉约束个体的责任感消失殆尽.”(P )这种一呼百应的网络道德批判机制催生了网络去个体化体验,即“群体中的个体有时候会失去对自己行为的责任感,使自我控制系统的作用减弱甚至丧失,从而做出平时不敢做的反社会行为”(P ).同时,群体中的个体通过道德推脱获得自我豁免,“将失范行为合理化以降低个体的负罪感”,造成了公开声讨中的责任共担和责任分散.此外,公开声讨

33、对个体具有巨大的制裁力,往往能够形成无法磨灭的网络记忆.现代社会的个体无法再回到自给自足的封闭生活,与他人共在成为一种无法回避的生存境况.当个体离开私人领域进入公共领域就意味着存在被众人评判的可能.而众人评判的标准往往是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尽管道德规范不是成文法,却具有深层次的制约效力.面对道德失范现象,无数微小个体的言论在网络上汇聚成为强大的舆论力量,充满了道德“审判”的意味,形成了被声讨者无法抵抗的社会压力.尽管公开声讨所依附的舆论事件会散去热度,但互联网的记忆能够长时间保存,甚至于可能会终生伴随被声讨者.可见,虽然公开声讨的参与者只需付出低廉的成本,但对于被声讨的对象而言,这种心理上的制

34、裁却是持续性和深层次的.四、公开声讨现象的引导与治理互联网赋予普通人在公共平台言说与行动的自由,以往“沉默的大多数”得以在网络世界自行定义正义的边界、评判他人的道德状况.朴素的道德正义感与打着道德旗号的网络暴力混杂在网络舆论场,共同完成了一场又一场网络时代的公开声讨,而作为群体的施暴者最后依然能够毫无愧疚地全身而退.这种群体性网络道德批判亟须得到正面力量的引导,以将其纳入理性对话与善意规劝的轨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文明是新形势下社会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领域.”(P )尽管公开声讨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关涉个人的道德状况,但也存在少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因此,亟待针对其中的普遍

35、性与特殊性问题进行引导与治理.(一)提升公众网络传播素养,培育理性批判精神互联网赋予公众获取信息、表达意见与广泛传播的自由,使其由被动接受信息与舆论的“消极受众”转变为主动加工与整合信息的“积极受众”.相应地,公众的网络传播素养与理性批判精神需要得到提升,从而凝聚向上、向善的力量,避免在自由而不自律情况下的网络道德失范现象,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一方面,应着力提升公众的网络传播素养,以不侵犯他人隐私、尊重他人权利为传播前提.网络信息技术赋予普通民众以表达与传播的便捷,同时也带来了传播失序、规范失灵的风险.由此,现实中公众的网络表达、观点输出与信息传播更易于超越道德规范甚至违反法律法规,公开声讨在

36、此基础上得以复兴.因此,为了避免正当的道德谴责转化为不正当的公开声讨,应从正确引导网络行为主体的传播行为出发,倡导公众遵守基本的网络传播原则,既不将主观意愿随意嫁接到他人身上,也不因一己偏私夸大或歪曲事实.另一方面,应培养公众的批判精神与反思能力,避免不自觉地成为对他人进行公开声讨的推手.在网络匿名机制和虚拟环境下,行为主体的盲从、跟风现象更胜以往,集体无意识的状况常常成为网络暴力、道德绑架的前兆,为公开声讨打开了通道.为了预防公开声讨现象的肆意蔓延,需要增强网络行为主体的信息鉴别能力、价值判断能力和逻辑思辨能力,在公共舆论事件爆发后积极探求事件全貌、耐心等待客观报道.网民与政府的对话协商、政

37、府有关部门在线对网民的答疑解惑及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文明互动,必然有利于网民道德觉悟的提高.面对短时间内汹涌的网络舆论,应当倡导公众为相关部门预留一定的调查与反馈时间,帮助公众培育有节制的道德共情与理智的道德愤怒.(二)强化网络行为公共意识,明确主体的道德责任在缺乏外界监督的网络空间,主体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常处于隐匿状态,难以有效规制主体的行为.由于道德的内在约束失去了效力,很多人参与了公开声讨而不自知,助推了过度道德惩戒而不自责.因此,要治理公开声讨现象,应增强网络时代公众对于道德的敬畏与尊崇,既要强化网络空间的公共意识,也要明确网络行为主体的道德责任和行为边界.一方面,应强化网络虚拟环境

38、中公众的公共意识与公共道德,确证、崇尚与维护道德的价值与尊严.我国传统社会具有重私德、轻公德的价值偏向.在公共领域日益扩展的现代社会,社会公共道德更显重要,网络公共道德意识不可或缺.面对频发的网络舆论事件,公众的网络围观需强化边界感与分寸感,遵守网络参与的秩序和规范.而针对道德失范行为的网络曝光现象,个人尤其应当注重参与道德谴责、舆论施压的限度和边界,使其对于事件的情感代入遵循适度原则.总之,在网络环境中更应重视道德谴责的正向引导作用,而非将道德用作舆论欺压与公开声讨的非理性工具.另一方面,应提升网络行为主体的责任感,破除责任分散与法不责众的推脱心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丰富的道德资源,如修身

39、、慎独、自律等思想能够成为现代人的精神滋养,对于主体提升道德修养与责任意识具有重要价值.“自律精神是网络道德的逻辑基础和生命力所在”,能够促进网络行为主体在无人监督环境下谨言慎行,明晰网络表达和道德惩戒的责任边界.由此,通过自我规制与责任约束,引导公众将公开声讨转变为理性对话、平等交流与氛围宽容的道德规劝过程,真正做到以道德滋养人心、成风化人.(三)完善个人权益保障机制,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培育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主体的文明素养和道德品质是引导公开声讨走向理性平和的重要途径.公开声讨现象的复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对于个人权益保障的缺漏以及民众对于网络表达渠道的被动依赖.因此,治理公开声讨现象应兼顾

40、线上与线下、虚拟与现实,重在完善社会权益保障机制与健全诉求表达渠道,密切关注日常生活中难以及时和有效保障个人权益的突发情况,着力减少可能引发公开声讨的现实情形.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公民权益社会保障机制.虽然道德规范主要依靠舆论、习俗和信念调节人们的社会关系,属于相对柔性的约束力量,但道德规范只有依靠社会制度的有力支撑才能发挥出最大效力.面对少数人难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而诉诸网络舆论施压所引发的公开声讨,更需要从事件根源进行深层次反思,从而破除现有权益保障机制的弊端.因此,相关部门应从公开声讨现象的导火索进行分类剖析,重点关注易于引爆民众情绪、具有共性特征的痛点,尤其是在关乎民生、个人权益的问题上

41、,完善长效的权益保障机制,确保公众的权益诉求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回应,以减少被动诉诸网络维权的情形.另一方面,应进一步拓宽公民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当前,部分民众将网络公开声讨视为表达意见和诉求的唯一渠道,极易在网络交互过程中走向群体极化,进而将社会舆论的约束力异化为社会控制的工具.因此,治理公开声讨需从短期的舆论引导逐渐走向长期的社会心态培育,将民众的矛盾和问题在更早阶段予以疏解,以更加系统的机制减少社会负面情绪的累积.这就要求相关部门不仅要拓宽线上线下的民意表达渠道,还要增强民众对于各类表达渠道的信任和信心,引导民众以更加平和的心态、更加理性的思维通过多元渠道表达诉求、排解情绪.(四)增强虚拟

42、场域法治理念,依法治理网络暴力公开声讨能够为实施者带来亲身参与网络道德“审判”的畅快体验,但这种以暴制暴的做法往往与侵犯他人隐私、人格侮辱乃至造谣诽谤联系在一起,背离了法治社会的理念.而这种群体性道德批判一旦成为一种网络常态,就会导致人人自危、秩序混乱的局面,使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被公开声讨的人,法律的威严也会受到严重侵蚀.因此,网络空间的良好生态需要法治的捍卫.虚拟场域的法治主体不仅包括普通网民,而且包括政府、网络平台、主流媒体等重要治理主体.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 的 忠 实 崇 尚 者、自 觉 遵 守 者、坚 定 捍 卫者”(P ).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43、不仅体现在现实生活中,而且反映在虚拟场域,不应当因网络的匿名机制而放松对规则的遵守、降低对法律的敬畏.而政府依法治网、平台依法经营、媒体依法发声,都需要法治理念在社会领域的落地生根,以减少用道德替代法律、用舆论绑架司法的公开声讨现象.此外,要整治公开声讨之风,还需健全网络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暴力.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于网络暴力问题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违反社会道德规范、发起网络暴力的成本也越来越高.例如,中央网信办印发的 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 对于建全网络暴力的预警机制、防止网络暴力的扩散以及相关处置措施等,都进行了明确、详细的规定.相关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对蓄意煽动网络暴力、发起公开

44、声讨者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教育处理,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总之,不仅要发挥法律和制度的正向引领、社会教化功能,还要强化法律和制度的震慑、约束和惩戒作用,以改变滥用公开声讨的不良风气.结语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道德批判机制,公开声讨是由个体发起,经群体参与而形成的声势浩大、影响广泛的网络社会动员过程,是针对被曝光的道德失范者所实施的短时性、高强度的道德批判与舆论施压行为.由于网络信息技术对个人的充分赋权以及虚拟场域下道德约束效力的降低,当面对难以惩戒的道德失范行为时,发起者会借助公开声讨维护权益、参与者借助公开声讨伸张正义似乎正在成为不言自明的“正当性”行为.但通过剖析其现实样态、辩证意义与主要动因可

45、知,公开声讨在集体无意识和群体极化等作用机制下极易演变为越出理性轨道的网络暴力和道德“审判”,既可能对被声讨者造成超出限度的社会性伤害,也易于产生社会信任危机甚或意识形态风险.因此,引导和治理公开声讨现象,不仅需要培养个体道德自觉、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而且要强化社会整体的权益保障机制,同时还应将法治理念贯彻到网络生态治理的过程中.参考文献 乔恩罗森千夫所指:社交网络时代的道德制裁M王岑卉,译北京:九州出版社,福柯规训与惩罚M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伊丽莎白诺尔诺伊曼沉默的螺旋:舆论 我们的社会皮 肤 M董 璐,译北 京:北 京大 学出 版 社,张国清,阿里木江于山“社会性死

46、亡”及其批判J社会科学,()乐国安社会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梁思思,曹东勃“社会性死亡”:青年网络暴力新趋势及治理路径J社会科学战线,()刘晓慧,韩升网络大众文化时代道德绑架问题的生存论考 察 J烟 台 大 学 学 报(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黄明理,吕林泛道德化批判论析J马克思主义研究,()阎国华,韩硕热点事件网络评议衍生意识形态风险的路径与防范J中 国矿 业大 学 学报(社会 科学 版),()罗譞网络暴力的微观权力结构与个体的“数字性死亡”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郑永年技术赋权:中国的互联网、国家与社会M邱道隆,译北京:东方出版社,约翰洛克人类理解论(上册

47、)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张忠网络泛道德主义之审视:症候、根源与治理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迈克尔A 豪格,多米尼克阿布拉姆斯社会认同过程M高明 华,译北 京:中 国人 民大 学出 版 社,曾持“媒介化愤怒”的伦理审视 以互联网中的义愤为例J国际新闻界,()古斯塔夫勒庞群体心理研究M刘芳,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侯玉 波社 会 心 理 学 M北 京:北 京 大 学 出 版 社,莫梅锋,宋飞颐道德推脱与身份转化:社交网络欺凌中的旁观者效应J湖 南大 学 学报(社 会 科学 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李明德,李萌网络民主参与的伦理意义及实

48、现路径研究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赵平网络道德教育的“阿基米德点”问题探讨J广西社会科学,()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 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年 月 日)M北京:人民出版社,(责任编辑屈虹)P u b l i cD e n u n c i a t i o n:T h eR i s ea n dR e f l e c t i o no f aN e wN e t w o r kM o r a lC r i t i c i s m M e c h a n i s mYANG u o h u a,HEZ h e n(S c h o

49、 o l o fM a r x i s m,C h i n aU n i v e r s i t yo fM i n i n ga n dT e c h n o l o g y,X u z h o uJ i a n g s u ,C h i n a)A b s t r a c tT h e i n d e p t hd e v e l o p m e n t o f t h e i n t e r n e th a sp r o f o u n d l yc h a n g e d t h e c o n n e c t i o nm e c h a n i s ma n dc o mm u

50、n i c a t i o na c t i v i t i e so fp e o p l e,a n da l s oa f f e c t e dt h eb i n d i n gf o r c eo fm o r a l n o r m s i nt h ev i r t u a l f i e l d,w h i c hh a ss p a w n e dt h e i n t e r n e tr e v i v a lo fp u b l i cd e n u n c i a t i o n P u b l i cd e n u n c i a t i o ni nt h 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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