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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河小学关于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中小学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规定,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市的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我校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推进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严禁举办或参与各种形式辅导班,具体规定如下:
一、任何教师都不得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提供场地、教学设施等。
二、禁止参与有偿家教,凡各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等从事有偿家教拒不改正的,撤销其相应称号。
三、严禁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
四、在职教师不得参与校外辅导班、培训班等违犯学校规定的活动。
五、严禁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参加辅导班。
以上五条如有违犯,学校将如下处理:
1、学校内部通报。
2、撤销本人近三年内的荣誉称号,三年内不得参与各种评先树优。
3、退回所收学生一切费用。
4、本学年度师德分定为不称职。
5、三年内不得参与职称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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