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邮政分公司金融储蓄存款-跨年度发展营销活动方案(讨论稿) 为积极应对当前金融市场变化,抢抓生产旺季,尽快扭转全区邮政储蓄存款发展的异常严峻态势,实现年完满收官,同时为年度全区邮政金融业务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按照省公司市公司关于开展跨年度金融储蓄存款营销活动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邮政金融储蓄存款-跨年度发展营销活动方案。结合区实际发展情况,特制定本活动方案如下:一、 活动时间 年9月15日至年4月30日,共分二个阶段,六个节点如下:阶段节点时间第一阶段第一节点年9月15日年10月31日第二节点年11月1日年11月30日第三节点年12月1日年12月31日二、 活动目标单 位9月15日余额9月平均余额
2、第一节点第一节点第二节点第二节点第三节点第三节点净增计划目标值净增计划目标值净增计划目标值中心所19662 199172000 21662 200 21862 200 22062 胜 利5618 5637330 5948 90 6038 100 6138 泰山路5495 5512 330 5825 90 5915 100 6015 海 天9438 9477340 9778 90 9868 140 10008 山 河4840 4800200 5040 65 5105 100 5205 长 岭4581 4555 200 4781 65 4846 160 5006 长 清4953 5034240 5
3、193 70 5263 70 5333 通 阳6556 6568 350 6906 90 6996 80 7076 土 顶5265 5316 200 5465 65 5530 90 5620 鹿 乡2328 2296 240 2568 75 2643 90 2733 合 计68736 69112 4430 73166 900 74066 1130 75196 三、奖励考核1、 奖励标准:1)平均额奖励第一阶段a. 第一节点奖励=(第一节点平均余额9月份平均余额)*40元/万元*系数b. 第二节点奖励=(第二节点平均余额第一节点平均余额)*35元/万元*系数c. 第三节点奖励=(第三节点平均余额
4、第二节点平均余额)*30元/万元*系数第二阶段d. 第四节点奖励=(第四节点平均余额第三节点平均余额)*25元/万元*系数e. 第五节点奖励=(第五节点平均余额第四节点平均余额)*20元/万元*系数f. 第六节点奖励=(第六节点平均余额第五节点平均余额)*15元/万元*系数注:系数=(各节点末到达额-9.15日余额)/净增计划*100%; 若6个节点奖励中,b节点比a节点平均余额下降,则c节点奖励以a节点平均余额为基数。例如:第三节点比第二节点平均余额下降,第四节点奖励=(四节点平均余额二节点平均余额)*25元/万元未完成各节点净增计划目标,但节点内平均余额正增长的网点,系数为80%(包含)-
5、100%的按相应完成的百分比核发奖励,最高为100%。系数低于80%(不含),则按节点奖励标准的70%核发奖励。如中心所第一节点计划为2000万元,第一节点末,即10月31日余额为21000万元,系数则为(21000-19662)/2000*100%=67%。第一节点所得奖励=(第一节点日均额-9月份日均额)*40*70%。系数低于80%,按70%核发节点奖励。 支局个人大额揽储存款及非储员工助力揽储不计入支局平均额。 本奖励方案,上不封顶。 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能人赛中赛支局奖励方案不再执行。2)考核标准1、支局各节点末余额比9月15日余额人均下降20万以内,全局通报批评。2、支局各节点末余
6、额比9月15日余额人均下降20-30万元,考核支局长200元、其它人员100元。3、支局各节点末余额比9月15日余额人均下降30-50万元,考核支局长500元、其它人员200元。4、支局各节点末余额比9月15日余额人均下降50万元以上,考核支局长1000元、其它人员300元。3)达成奖励 达成奖励评定以综合考评最后得分在85分以上为准,计算公式如下:大平均余额=平均余额+开放理财平均保有量1.5+封闭平均保有量0.5综合考评分=大平均余额完成计划比62+净增余额完成计划比30+本网点人均保额全部网点人均保额8综合得分达成奖奖励标准即网点综合考评分达到85分,代理中心按下表第二档进行奖励。2)
7、网点排名奖网点综合评分在85分以上按得分进行排名,奖励如下:分档网点综合排名旅游基金奖励金额时间第一档第一名1000元/人7天第二档第二、三名800元/人5天第三档第四五六名500元/人3天第四档第七八九十名200元/人1天注: 1、金融网点邮政营业、投递员个人保险销售达到20万元,在本网点综合评分达到85分,可随网点同样获得旅游奖励。 2、 为保证旅游网点的正常服务,缓解区局替班员不足,由综合评分不足85分的支局,按支局每人1天的标准会同区局替班员为旅游支局替班。 3、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旅游奖励的员工,在旅游基金奖励基础上分别增加 一档300元/人、二档200元/人、三档100元/每人;享受此奖励同时带薪旅游奖励时间不予执行。 五、说明以上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春市区分公司所有,分公司可根据市场环境等因素,进行实施调整。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春市区分公司 年10月8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