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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宸大厦物业接管验收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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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 录 一、物业接管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物业验收管理工作标准 2、物业设施交接书 3、物业工程移交项目表 二、物业接管验收程序 三、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附件: 一、电气工程验收标准 二、电梯工程验收标准 三、空调工程验收标准 四、消防系统验收标准 五、电视共用天线系统验收标准 六、给排水 七、室内给水 八、基础与地下室工程验收标准 九、地下室防水工程验收标准 十、屋面工程验收标准 十一、绿化工程验收标准 物业验收管理工作标准 一、物业接管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验收小组根据开发商提供的图纸,按设计和施工要求编制验收计划,按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收评定标准》验收;验收小组编制验收计划和标准,由开发商和承建商向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验收和移交工作。验收小组按开发商提供的竣工图,设备清单,所有设施、设备出厂合格证书,设备调试运行记录、试验报告等,在开发商组织下进行验收。 1、验收的实施 验收小组在预验收过程中,按专业分工及标准、计划、设备清单进行预验收;对实物的验收,主要验收的设备和主材料的规格、型号、制造厂,并清点数量、安装位置等。在预验收过程中,检验出未达到验收标准的设备及与设计要求不符的设备,提出书面〈整改报告〉返回开发商。由开发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验收后的处理工作 验收小组专业人员根据分工写出单项的验收报告,验收小组负责人根据全部单项验收报告,写出物业的综合性验收报告的评定及意见书,呈交公司总工程师。对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写出书面报告,上呈总公司及监理公司。公司总经理代表验收物业管理接收单位同物业的交接单位进行正式移交,并办理有关手续。验收小组要填写物业竣工资料验收记录,填写物业的交接记录。管理处办理正式物业验收移交手续,会同发展商、施工单位签字生效,将全部档案资料移交档案室存档。 3、验收后不合格的处理工作 对在预验收中未达到要求的设备,整改落实实施后,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证并在〈整改报告〉中记录结果,整改合格后进行正式的验收。对监理公司移交的竣工图,在〈交接记录〉中记录。 4、设备验收 设备图纸与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符合;主要设备、设施的安装位置与安装质量符合;设备与连接整个系统的技术性能,应与设计要求符合,检查结果记录在〈验收交接记录表〉中;对物业的其他配套系统、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果记录在〈验收交接记录表〉中。 物业设施交接书 序号 交接项目 型号规格 数量 接收意见 处理结果 确认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发 展 商 经办人签名: 发展商盖章: 管理 公司 经办人签名: 管理公司盖章: 物业工程移交项目表 项 目 评价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电气系统 高压柜 变压器 低压柜 联络柜 主要机电配电箱 楼宇及公共区域照明、开关、插座及配电箱 防地接地系统 其他 采暖空调系统 中央空调机组 冷冻泵 冷却泵 冷却塔 换热器 采暖循环泵 空调循环泵 软化水系统 新风系统 公共区域暖通用管井 燃气设施管井 公共区域燃气设施管井 楼宇排气设施 给排水系统 公共区域生活用水管井 储水箱(池)、管路 草坪等浇灌设施 卫生洁具等设施 排水管路等设施 公共区域排水管井 化粪池及排污及管路 其他 电梯系统 客梯 消防梯/货梯 电梯机房 井道与底坑 其他 项 目 评价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弱电系统 消防报警系统设备与机房 应急广播系统设备与机房 卫星电视系统设备与机房 安保系统设备与机房 楼宇设备与机房 电话及综合布线系统及机房 门对讲及其它防盗设备 其他 (续) 项 目 评价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消 防 系 统 地下车库各种指标志 消防信道/楼梯/消火栓/紧急按钮 公共走道/喷淋头/吊顶/烟感、温感 各信道门/五金配件 外墙/大门/栅栏/屋面/避雷针(带) 大堂/中庭/电梯厅 其他 通信网络系统 电话系统设备 楼宇电话插座等 有线电视设备 楼宇有线电视插座等 公共广播/应急广播设备 音响设备 楼宇监控系统 楼宇监控设备系统 楼宇监控用的各种传感器等 项 目 评价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办公自动化系统 办工自动化系统设备 物业管理营动信息系统 办公和服务系统 信息服务系统 智能卡管理体制系统工程 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 入侵报警系统 电视监控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 电子巡更系统 车库管理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 建筑群主干线 建筑物主干线 水平布线 楼宇工作区布线 其 他 (续) 项 目 评价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楼宇土建工程 1、主体结构: 地基 钢筋混凝土结构 砖石结构 抗震性能 2、外墙: 防水 墙及墙面 3、屋面: 保温隔热性能 防水性能 排水设施 面层 4、楼宇地面 5、公共楼梯 6、门窗玻璃 7、卫生间防水 8、其他 二、物业接管验收程序 (一)目的/意义 1、接管验收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以主题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验收。因此,由建筑施工单位移交开发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是物业接管验收须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2、规范物业公司的物业接管验收程序,确保物业验收工作得到有效的控制,是保证业户入伙工作顺利进行,为整个物业管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的关键所在。 (二)工作程序 1、开发商拟定《移交接管工作进度计划》,成立移交小组,任命专职移交人,并送接管验收《通知书》,物业公司备案。 2、物业公司的“验收小组”,按《物业接管资料的移交》核对所接收的资料,应在15日内签发验收复函并约定验收时间,并对其提供的建筑、设备、配件清册,逐项清查验收。 3、物业公司验收小组同移交人对房屋质量、使用功能、外观质量,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等进行接管验收。 4、对未按设计要求配套到位和不能正常运转的设备(包括水、电、暖等),物业提出整改意见,由发展商负责落实,直至合格,方可验收。 5、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填写各类遗留问题统计表,约定期限由移交人负责整改,并商定时间复核。 6、对单元内物件无明显不符和达到检验标准要求的房屋,由管理处接收钥匙。管理处对接管了钥匙的房屋承担保管责任,应避免人为损坏;对仍存在缺陷的房间待整改验收合格后再接管钥匙。 7、业主人住时,由管理处楼管员陪同业主对室内进行全面细致的质量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管理处整理后报告开发商,由其限令施工队逐项返修,经管理处或业主验收后清项。 8、在一年的保修期内,在使用过程中业主或管理人员发现的由于建筑施工或产品制造上的缺陷时,报告开发商查验证实后,由其责令施工队更换或返修。 (三)、注意事项 1、接管验收工作必须依靠开发商、管理公司双方密切合作,才能顺利完成。 2、应选派素质好、对工作负责的技术人员参与验收。 3、物业公司应首先站在业主的立场上,对将要交付使用的物业进行合格的验收,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从物业以后维修保养的角度进行验收。 4、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应明确记录在案,督促开发商(或指定的施工单位)维修、改进。 5、落实物业的保养事宜。 6、移交工作应理书面移交手续,物业公司接受的只是管理权。 (四)、物业接管验收流程图。 各机电分包 土建分包 是 制定验收表 及竣工图纸 总 包 物业管理公司 发 展 商 进行验收 审核有关资料 需修改 发展商代表 物业管理公司 顾问公司 总 包 按验收表及图纸验收,并将遗漏工程记录 由物业管理公司操作各设备系统 完成验收后由各专业签收 注:验收文件要求: 1、有关政府部门的消防及设备合格使用证明。 2、竣工图纸。 3、大型设备清单 4、验收设备表及技术说明要求。 三、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1、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是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而进行的再检验。 2、接管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已经经过竣工验收合格。 (2)供电、采暖、给水排水、卫生、道路等设施和设备能正常使用。 (3)楼内标示已安装完毕。 3、接管验收应检索提交的资料: (1)产权资料: 1)项目批准文件。 2)用地批准文件。 3)建筑执照。 4)拆迁安置资料。 5)技术资料: 6)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 7)地质勘察报告 8)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9)工程预决算。 10)图纸会审记录。 11)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2)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13)沉降观察记录。 14)竣工验收证明书。 15)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16)新材料、配构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17)水、电、采暖、卫生器具、电梯等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 18)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19)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4、接管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书面提请接管单位接管验收。 (2)接管单位按本款第2条和第3条进行审核,对具备条件的,应在15日内签发验收通知并约定验收时间。 (3)接管单位会同建设单位按“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的规定进行检验。 (4)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按本标准中“质量问题的处理”规定中第(1)、(2)条处理。 (5)经检验符合要求的房屋,接管单位应签署验收合格凭证,签发接管文件。 5、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1)主体结构。 1)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GBJ7的允许变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结构的开裂或相邻房屋的损坏。 2)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不得超过GBJ10的规定值。 3)砖石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有明显裂缝。 4)木结构应结点牢固,支撑系统可靠,无蚁害,其构件的选材必须符合GBJ206中2.1.1条的有关规定。 5)凡应抗震设防的房屋,必须符合GBJ11的有关规定。 (2)外墙不得渗水。 (3)屋面 1)各类屋面必须符合GBJ207中4.0.6条的规定,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 2)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应设置屋面检修孔。 3)阳台和三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平密,不渗漏。 (4)楼地面。 1)面层与基层必须粘结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块料面层应表面平正,接缝的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 2)卫生间、阳台、盥洗间地面与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3)木楼地面应平整牢固,接缝密合。 (5)装修。 1)钢木门窗应安装平正牢固,无翘、曲变形,开关灵活,零配件装配齐全,位置准确。塑钢门窗缝隙严密,木门缝隙适度。 2)进户门锁应安装牢固。 3)木装修工程应表面光洁,线条顺直,对缝严密,不露钉帽,与基层必须钉牢。 4)门窗玻璃应安装平整,油灰饱满,粘贴牢固。 5)抹灰应表现平整,不应有空鼓、裂缝和起泡等缺陷。 6)饰面砖应表现洁净,粘贴牢固,阴阳角与线脚顺直,无缺棱掉角。 7)油漆、刷浆应色泽一致。表现不应有脱皮、漏刷现象。 (6)电气。 1)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过墙应有导管。导线连接必须紧密。采用管子配线时,连接点必须紧密、可靠,使管路在结构上和电气上均连成整体并有可靠的接地。每回路导线间和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1mω/kv。 2)应按套安装电表或预留表位,并有电器接地装置。 3)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 4)各种避雷装置的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GBJ232的要求。 5)电梯应能准确启动运行、选层、平层、停层,曳引机的噪声和震动声不得超过GBJ232的规定值。制动器,限速器及其他安全设备动作灵敏可靠。安装的隐蔽工程、试运转记录、性能检测记录及完整的图纸资料均应符合要求。 6)对电视信号有屏蔽影响的住宅、电视信号场强、微、弱或被高层建筑遮挡及反射波复杂地区的住宅,应设置电视共用天线。 7)除上述要求外,同时应符合地区性《低压电器装置规程》的有关要求。 (7)水、卫、消防。 1)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滴漏。水压试验及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符合BJ242的要求。应按套安装水表或预留表位 2)卫生间、餐厅厨房内的排污管应分设,出户管长不宜超过8m,并不应使用陶瓷管、塑料管。地漏、排污管接口、检查口不得渗漏,管道排水必须通畅。 3)卫生器具质量良好,接口不得渗漏,安装应平正,牢固、部件齐全、制动灵活。 4)水泵安装应平稳,运行时无较大震动。 5)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Jl6、GBJ45的要求,并且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签证。 (8)采暖。 1)采暖工程的验收时间,必须在采暖期前两个月进行。 2)换热器、采暖循环泵、空调泵应安装平正、配件齐全,不得有变形、裂纹、磨损、腐蚀等缺陷。 3)各种仪器、仪表应齐全精确。安全装置必须灵敏、可靠,控制阀门应开关灵活。 4)管道的管径、坡度及检查井必须符合CBJ242的要求,管沟大小及管道排列应便于维修,管架、支架、吊架应牢固。 5)设备、管道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符合GBJ242的规定。 6)各泵应运转正常,无杂音。 7)经过48h连续试运行,热力设备的热工、机械性能及采暖区室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附属工程及其他。 1)室外排水系统的标高、窨井(检查井)设置、管道坡度、管径均必须符合GBJ14的要求。管道应顺直且排水通畅,井盖应搁置稳妥并设置井圈。 2)化粪池应按排污量合理设置,池内无垃圾杂物,进出水口高差不得小于5cm。立管与粪池间的连接管道应有足够坡度,并不应超过两个弯。 3)明沟、散水、落水沟头不得有断裂、积水现象。 4)楼宇入口处的室外道路与主干道相通。路面不应有积水、空鼓和断裂现象。 5)单体工程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临时设施及过渡用房拆除清理完毕。室外地面平整,室内外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6)建筑检验应符合相应的市政、公建配套工程和服务设施,达到应有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 6、质量问题的处理 1)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必须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加固补强返修,直至合格;影响相邻房屋的安全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 2)对于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可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的办法,由接管单位处理。 二、原有房屋的接管验收 1、接管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清楚。 2)土地使用范围明确。 2、接管验收应检索提交的资料: 1)产权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 ②土地使用权证。 ③有关司法、公证文书和协议。 ④房屋分户使用清册。 ⑤房屋设备及定、附着物清册。 2)技术资料: ①房地产平面图。 ②房屋分间平面图。 ③房屋及设备技术资料。 3、接管验收程序: 1)移交人书面提请接管单位接管验收。 2)接管单位按以上所列条款进行审核。对具备条件的,应在15日内签发验收通知并约定验收时间。 3)接管单位会同移交人按以下所列“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条款进行检验。 4)对检验中发现的危损问题,按“危险和损坏问题的处理”规定处理。 5)交接双方共同清点房屋、装修、设备和定、附着物,核实房屋使用状况。 6)经检验符合要求的房屋,接管单位应签署验收合格凭证,签发接管文件。 4、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1)以CJ 13和国家有关规定作检验依据。 2)从外观检查建筑物整体的变异状态。 3)检查房屋结构、装修和设备的完好与损坏程度。 4)查验房屋使用情况(包括建筑年代、用途变迁、拆改添建、装修和设备情况)。评估房屋现有价值、建立资料档案。 5、危险和损坏问题的处理: 1)属有危险的房屋,应由移交人负责排险解危后,才得接管。 2)属有损坏的房屋,由移交人和接管单位协商解决,既可约定期限由移交人负责维修,也可采用其他补偿形式。 3)属法院判决没收并通知接管的房屋,按法院判决办理。 三、交按双方的责任 l、为尽快发挥投资效益,建设单位应按第一款第2条、3条的要求提前做好房屋交验准备,房屋竣工后,及时提出接管验收申请。接管单位应在15日内审核完毕,及时签发验收通知并约定时间验收。经检验符合要求,接管单位应在7日内签署验收合格凭证,并应及时签发接管文件。未经接管的新建房屋一律不得分配使用。 2、接管验收时,交接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标准执行。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议处理办法,并商定时间复验,建设单位应按约返修合格,组织复验。 3、房屋接管交付使用后,如发生隐蔽性的重大质量事故,应由接管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如属设计、施工、材料的原因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如属使用不当、管理不善的原因,则应由接管单位负责处理。 4、新建房屋自验收接管之日起,应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并应向接管单位预付保修保证金。接管单位在需要时用于代修。保修期满,按实结算,也可以在验收接管时,双方达成协议,建设单位一次性拨付保修费用,由接管单位负责保修。保修保证金和保修费的标准由各地自定。 5、执行本标准有争议而又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均得申请市、县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协调裁决。 四、房屋接管验收用表格 1、《系统及设备接收报表》 2、《公共楼梯验收表》。 3、《办公楼验收表》。 4、《洗手间验收表》。 5、《大门进口及大堂验收表》。 6、《 系统检查报表》。 7、《单元、设备工程验收单》。 系统及设备接收报表 系统名称 工程部已移交管理处 工程部已提供有关文件 (请看备注1~6) 工程部已提供遗漏工程报告 管理处已提供遗漏工程报告 备注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1、消防设备 消防喷淋头系统 消防烟感/热系统 消防栓系统 二氧化碳或自动灭火系统 消防监控系统 消防与空调联动系统 2、给排水设备 隔油井及化粪池 雨水管 水泵 闸阀 给排水配电 3、空调设备 制冷机组 设备 冷水塔设备 水泵设备 空调水管系统 空调控制系统 送风及排风系统 空调配电系统 系统名称 工程部已移交管理处 工程部已提供有关文件 (请看备注1~6) 工程部已提供遗漏工程报告 管理处已提供遗漏工程报告 备注 是 否 是 否 4、配电设备 高压配电设备 低压配电设备 照明设备 动力设备 分层设备 分层配电设备 后备发电机 5、煤气系统 6、安全巡逻系统 7、停车场系统 8、对讲机系统 9、电视/有线电视系统 10、卫星电视系统 11、闭路电视系统 12、楼宇管理系统 13、电梯系统 14、大楼接地系统 15、大楼防雷系统 16、天台防水工程 17、大厦外墙云石及玻璃幕墙工程 18、大厦分层公共地方装修 19大堂装修 20、大厦吊船设备 备注: 1、工程部与分包验收报告。 2、有关设备及系统的政府认可文件。 3、保修期合同及条款 4、分包已提供的设备备件清单。 5、运作及保修手册。 6、竣工图纸。 公共楼梯验收表 负责人: 日期: 项 目 数 量 遗 漏 工 程 备 注 前门 木门/铁门质量 油漆 前门小五金 闭门路 推手板/拉手 门顶 楼梯窗 玻璃 窗花、窗架 梯级 地面批荡 地砖 平阶 地面批荡 地砖 栏杆 铁扶手 油漆 电灯照明 紧急照明灯 正常照明灯 出口指示牌 墙身 批荡 油漆 前室 加压 百叶 办公楼验收表 负责人: 日期: 项目 数量 遗漏工程 备注 大门 木门/铁门质量 油漆 大门小五金 闭门器 推手板/拉手 门顶 电灯照明 紧急照明灯 正常照明灯 出口指示牌 空调系统 风机盘管 温度控制器 冷冻水管 冷凝排水管 配电箱及管线 电动二通阀 出入风百叶 鲜风/排风管 墙身 批荡 油漆 窗 玻璃 窗花/窗架 地面 管线槽 批荡 地砖 地毯 天花 天花纸 石膏天花 油漆 天花滑 洗手间验收表 负责人: 日期: 项 目 数 量 遗 漏 工 程 备 注 大门 木门/铁门质量 油漆 大门小五金 闭门器 推手板/拉手 门顶 照明系统 紧急照明灯 正常照明灯 照明开关制 排风系统 风管 排风百扇 天花 天花纸 石膏天花 油漆 天花骨 墙身 油漆/墙纸 墙身装饰 窗 玻璃 窗花/窗架 镜 厕纸架 洗手盘连台面板 液器 衣柜 尿器 地面砖 废物箱 大门口及大堂验收表 负责人: 日期: 项 目 数 量 遗 漏 工 程 备 注 入口大门 木门/铁门质量 油漆 除尘地毯 金靠架围边 大门小五金 闭门器 推手板/拉手 门顶 大堂地台 大理石/地砖/地毯 地石接口边 大堂 家什/梳化/茶几等 窗 玻璃 窗花/窗架 照明系统 紧急照明灯 正常照明灯 照明开关制 墙身装饰 油漆 电话 本装饰/玻璃 公共电话亭 玻璃 油漆 天花 天花纸 石膏天花 油漆 天花骨 空调系统 风机盘管 温度控制器 冷冻水管 冷凝排水管 配电箱及管线 电动二通阀 出入风百叶 鲜风/排风管 废物箱 其他出入口门 系统检查报表 负责人: 日期: 分项名称 位 置 数 量 遗漏工程内容 负责检修人员 备 注 单元、设备工程验收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验收区域 验收日期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与要求 检验情况 处理意见 1 技术资料 1、 否符合要求 2、 技术资料齐全 3、隐蔽工程记录完整、验收单 2 设备、材料 1、符合国家标准 2、有铭牌、有合格证 3 照明电源箱 1、有平面图、系统图 2、安装符合图纸要求和施工规范 3、开关操作灵活、无发热和卡涩 4、灯具安装整齐、有单独吊具、符合要求 5、灯具无遗漏、发光正常、无噪音和闪烁 6、绝缘电阻大于等于、系统接地连续性好 4 风机盘管 1、 安装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有检修孔 2、保温完整、严密、无遗漏和表面破损 3、不漏水和渗水二次冷凝水 4、开关安装符合要求、转动灵活、无卡涩 5、风机运转正常、无噪音、无异音和异常振动 5 暖气 1、 安装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2、无渗水漏水 3、有检修孔 6 电话、计算机CATV接口 1、 安装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2、接线正确、通表抽查无错误 3、绝缘电阻大于等于 7 上、下水 1、安装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2、管理和存水弯、地漏无渗漏、进出水通畅 3、有隐蔽施工记录和验收单 4、有强度试验、中吹洗试验、通水试验记录、灌水试验、通球试验记录 8 装潢 1、天花安装符合规范,龙骨无弯曲、变形、吊顶水平、无色差、无缺损 2、墙面平整、无损坏缺角、墙砖无破损无空壳、墙纸、护墙板无破损、安装牢固、踢脚线整齐、水平表面不毛糙 3、门窗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符合规范、牢固、扇、闭灵活、油漆无损伤、匙齐全 4、地面光洁、平整无裂纹和空壳、大理石、地砖无破损 5、各检修口位置是否适当,内部是否进入障碍 验收结果及意见 验收人 签 字 设计单位 验收单位 监 理 施工单位 备 注 附件: 一、电气工程验收标准 (一)总体要求 电气工程验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实施,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1983)和《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232—1988)为依据,采用相应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和评定。 (二)线路敷设 1、导线的截面积、负荷、连接、敷设方式走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导线的连接必须紧密、牢固,连接处不得有股和损伤。 3、绝缘层必须完好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0.5mΩ,瓷件表面严禁有裂纹、缺损、瓷釉烧坏等缺陷。 4、管配线通过伸缩缝、沉降缝时应有伸缩装置;穿过变形缝时应有补偿装置。 (三)照明器具 1、各种吊灯离地距离不应小于2.5m。 2、同一室内成排安装或对称安装的灯具,其中心偏差不小于5mm。 3、插座: ① 明插座距地高度为1.8m,暗插座距地高度为0.3m。 ②插座接线孔排列位置:单相双孔垂直排列时为上相下零,水平排列时为左零右相;单机三孔插座,保据接地线在上孔,左零右相。 ③插座的接地(接零)线须单独敷设,不与工作零线混同。 4、开关 ① 各种开关工作正常,距门框为0.2m~0.5m;跷板开关防地为1.4m。 ② 各种开关方向应一致,向上为“合”,向下为“断”。 ③ 接线开关防屋顶0.3m,拉线的出口的应向下。 ④ 切断单线的开关应切断相线。 ⑤暗开关、暗插座的盖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 5、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中心触点;零线接在螺纹端子上。 6、相线采用有色花或花色塑料导线;零线采用素色花线或黑色、绿共色塑料导线。 7、各种用电器具及其支架安装应牢固、端正,并符合消防要求。 (四)、避雷设施及地装置 1、在雷击区范围内的房屋应有避雷设施,避雷设施的材料、截面、安装、数量、焊接、防锈、埋深、间距应符合规范。 2、接地保护的电阻>4Ω,重复接地电阻>10Ω,避雷装置接地电阻>10Ω。 二、电梯工程验收标准 (一)试运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机房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在25℃时环境相对温度不应于85%。 2、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安装,应具备调整试车条件。 3、电气设备外露导电部分的保护线连接应符合相关的规定。 4、电气接线应正确,连接可靠,标志清晰。 5、曳引电动机电流、短路等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6、继电器、接触器动作应正确可靠,接点接触应良好。 7、电气设备导体间及导体与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动力设备和安全装置电路不应小于0.5MΩ。 ②低电压控制回路不应小于0.25MΩ。 (二)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安装与调整应符合标准的规定。 (三)检修速度高度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掣动器的调整要求。 掣动器闸瓦在制动时应与掣动轮接触严密,松闸时与掣动轮应无无磨擦,且间隙的平均值不应大于0.7m。 2、检修速度不应于0.63m/s。 3、自动门运行应平稳、无撞击。 (四)、平衡系数应接近额定速度,且不应超过额定速度的5%。 (加速段和减速段除外。) (五)、额定速度高度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轿厢内置入平衡负载,单层、多层上下运行,反复调整,升至额定速度,起动、运行、减速应舒适可靠,平层准确。 2、调整上、下端站的换速、限位和极限开关,使其位置正确,功能可靠。 3、空载、半载和满载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六)运转试验符合下列要求: 1、运转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指令、召唤、选层定向、程序转换、起动运行、截车、减速、平层等装置功能正确可靠,声光信号显示清晰正确。 2、调整上、下端站的换速、限位和极限开关,使其位置正确,功能可靠。 3、空截、半载和满截试验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通电持续率为40%的情况下,往返升降各2h。 ②电梯运行应无故障,起动应无明显的冲击,停层应准确平稳。 ③制动器运作应靠。 ④制动器线圈升温不应超过60℃。减速机油的温升不应超过60℃,且温度不得超过85℃。 (七)、超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在轿厢内置入110%的额定负载,在通电持续率为40%的情况下,往返运行0.5h。 2、电梯应安全可靠地起动、运行。 3、减速机、曳引电动机应工作正常,制动器运作应可靠。 (八)、平层准确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平层准确度 电梯类别 额定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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