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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气初装费的收与退谁说了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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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气初装费的收与退谁说了算 《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了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自二○○七年十月一日起实施,从此,暖气、天然气入网费停止征收。政府文件,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本不存在争议,可实际的执行却并非如此,矛盾重重,纠纷不断。有的开发商在2007年10月1日前向购房人代收了双气初装费,却并未在办法实施之前,向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交纳,有的开发商在2007年10月1日之后售房,却仍向购房人收取了双气初装费。有的小区业主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开发商退还双气初装费,位于郑东新区89号的盛世年华小区诉开发商郑州裕兴置业有限公司的案件中,双气初装费的退还就是一项主要的诉讼请求。 参加诉讼的业主有一期、二期的,一期的9—14号楼及二期的6—8号楼的售房合同与建设规划许可证都形成于2007年10月1日之前,二期的1—5号楼的售房合同与建设规划许可证都形成于2007年10月1日之后。在签订售房合同时,开发商无一例外代收了双气初装费。 开发商应否退还双气初装费的焦点在于:一、开发商是否代交了双气初装费?二、如果开发商未代交,是否还需要再交?三、如果开发商未代交双气初装费,也不需要再交了,那么开发商是否应当向业主退还? 回答第一个问题,就看开发商能否提供代交双气初装费的发票,开发商不能提供发票,所以,开发商没有代交双气初装费。 回答第二个问题,就看双气经营报务公司是否还再收取。东方今报 2007-12-5□东方今报记者王磊/文《双气初装费到底该不该退?》中,有明确的答案: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东明路分公司李经理告诉记者,10月1日之前未与热力公司签订入网合同的楼盘,今后将不再收取暖气初装费用。随后,记者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和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获悉,10月1日后凭借开发商的城市配套费收据即可办理双气入网手续。 可见,即使售房合同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形成于2007年10月1日之前,但只要2007年10月1日之前,开发商未与两个公司签订双气入网合同,今后将不再收取双气初装费。盛世年华小区的天然气入网时间为2008年10月,暖气入网时间为2008年12月,如果需要交纳双气初装费,入网时开发商一定已经代交,可是现在已是2009年的四月底了,两个公司都没有收取双气初装费,开发商也仍然没有票据证明其已代交,那只能说明,开发商已凭借2007年10月1日前较低标准交纳的城市配套费收据办理了双气入网手续,双气初装费的确是不用再交了。 那么第三个问题就简单了,因为未交纳的双气初装费的所有权属于业主,燃力公司和热力公司不收了,代收人自然应将款退还所有权人。 那么结论就只有一个:开发商应向业主退还代收而未交纳的双气初装费。 然而,郑州开发区法院在庭审三个月之后依职权调查了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王某及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经营处处长赵某,尽管两人的意见不具有证据效力,但法院可能要依此否决业主的双气初装费退还的诉讼请求。 2009年3月16日调查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王某及2009年4月1日调查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经营处处长赵某的笔录 调查王某的六个问题: 1、根据《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2007年10月1日以后停收天然气入网费,请就此规定解释一下你公司就2007年10月1日前后的天然气入网费是如何执行的? 答:2007年10月1日以前收取“燃气工程建设费”,其中包括市区管网建设费及庭院室内管网建设费二部分组成,2007年10月1日以后,停止征收市区管网入网费后,改收城市配套费,按面积征收城市配套费。天然气征收标准为22元/M2,另庭院户内的工程建设费用,是根据建设部相关规定定额核算收取,大约1700元/户,但不是固定的。2007年10月1日之前“燃气工程建设费”收取标准,按郑州市物价局的规定,一般的多层用户,市区入网费1800元/户,户内的庭院建设费为1700 元/户,合计3500元/户。关于高层、户外挂表、IC卡表用户,合计3660元/户。如有特殊费用另外征收。 2、 “燃气初装费”与燃气工程建设费、入网费是否一致,请解释一下? 答:上述几个名称不是同一概念,在郑州市按郑州市物价局规定,燃气工程,建设费包括:市区管网建设费(也叫入网费、接驳费)和庭院户内管网设施建设费二部分。在郑州市,燃气初装费一般指燃气工程建设费,在全国燃气行业有多种叫法。 3、天然气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是否签有代收费用的合同? 答:没有签订代收合同,但我们双方之间签订有《燃气工程施工安装合同》,合同中会约定房地产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向燃气公司交纳安装费用,即燃气工程建设费。 4、天然气公司是否向业主个人开具燃气安装票据? 答:不直接向用户开具票据,因合同签订主体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我们对房地产开发商开具有总的票据。燃气工程施工验收后,如具备点火条件,燃气公司与用户个人签订供用气合同,向用户供气。 5、2007年10月1日以后,燃气公司还收取哪些费用? 答:我们直接收取的是庭院户内管网建设费用,包括设计、监理、施工、安装等。上述费用是我们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燃气工程施工安装合同》时,我们向房地产开发商直接收取的。城市配套费由开发商直接向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交纳后,才能持有票据向燃气公司申请安装天然气,签订施工安装合同。 6、对于2007年10月1日之前,开发商已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2007年10月1日之后,才与燃气公司签订《燃气工程施工安装合同》如何收费? 答:按照新的标准收取,即22元/M2,配套费由开发商向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直接交纳,我们不再直接收取。 调查赵某的五大问题: 1、根据〈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2007年10月1日以后停收暖气入网费,请就此规定解释一下你公司就2007年10月1日前后的暖气入网费是如何执行的? 答:2007年10月1日以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按郑价综(2001)21号文件执行,按55元/M2,由开发商向财政局专户交纳,即预算外资金管理局,55元/M2指用于主干线管网的建设费;2007年10月1日以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按郑政文(2007)170号文件,按170元/M2的标准缴纳城市配套费;2007年10月1日以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按55元/M2收取,该费用仅指主干线管网建设费,除此之外,还要由开发商交纳:热力站、支网、庭院管网的工程费,该费用是由开发商向其委托施工的单位交纳,具备建筑安装资质的公司均可成为受委托单位,不一定必须由我们公司建设,开发商若委托其它单位的,我公司仅向开发商收取2。25元M2的审图费、验收并网费。 2、入网费是否是暖气初装费? 答:不完全等同。入网费是暖气初装费的部分,暖气初装费是开发商向业主收取的,含入网费、热力站支网、庭院管网等热力工程的全部费用。2007年10月1日以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55元/M2的费用直接交到财政;2007年10月1日以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170元/M2的配套费用也直接交到财政部门。 3、热力公司是否向开发商或业主出具票据? 答:开发商委托哪个施工单位施工,由具体的施工单位向其出具票据,仅针对开发商出具票据,不针对业主个人。因为热力工程是个系统工程,票据仅指除55元/M2外的其它工程费用。55元/M2的费用由银行代开财政专用票据后交给开发商,120元/M2的暖气费不是固定标准,因为每个开发商的楼盘规模、成本都不同,也可能高于或低于这个标准,120元/M2的暖气费中可能有开发商的利润。 4、热力公司是否与开发商签订有代收费用的合同? 答:不能称为代收,也没有签此合同,这部分费用由开发商直接用于热力工程建设的,该部分费用由开发商支付给受委托的热力工程建设单位。 5 、若2007年10月1日以后,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售房合同,是否还交纳暖气初装费? 答:不以签合同的时间为标准。仅以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间为标准,即是2007年10月1日 以前或以后领取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王某与赵某意见不具有证据效力的理由如下: 1、两人的意见只是个人见解,不是公司意见; 2、两人的意见答非所问,对收费人、交费人不加区分,将城市配套费与双气入网费混为一谈,又把双气工程施工安装费用与双气入网费混为一谈。(城市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由作为建设单位的开发商向财政交纳;双气工程施工安装费用顾名思义,是直接建设费用,由作为建设单位的开发商向双气工程施工单位支付;天然气、暖气入网费又叫做天然气初装费和暖气初装费,俗称天然气、暖气集资费。这两种费用是由物价部门审批、燃气和暖气经营部门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由用户向经营部门交纳(即开发商在签订售房合同时代收的天然气初装费)。显然,双气入网费既不同于城市配套费,也不同于工程施工安装费用。) 3、两人的说法与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2007〕170号《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不一致。(《办法》第十五条 按本办法开征城市配套费后,原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市政公用设施增容费、城市绿化费及暖气、天然气入网费停止征收。两人无视该规定,大谈特谈2007年10月1日后本应由开发商交纳、支付的城市配套费和双气工程施工安装费,让人误以为城市配套费和双气工程施工安装费应由业主交纳。) 4、两人的说法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和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法不一致。 东方今报 2007-12-5《双气初装费到底该不该退?》一文: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东明路分公司李经理告诉记者,10月1日之前未与热力公司签订入网合同的楼盘,今后将不再收取暖气初装费用。随后,记者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和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获悉,10月1日后凭借开发商的城市配套费收据即可办理双气入网手续。两人回避其公司已停收双气入网费的事实,却说停收双气入网费后,“改收”城市配套费和双气工程施工安装费,让人误以为其公司还是要收费的,只是不再收双气入网费,而改收城市配套费和双气工程施工安装费。 综上所述,业主们不仅要问:双气初装费的收与退谁说了算?是政府文件、公开发行的东方今报中郑州燃力公司与热力公司的意见说了算,还是法院调查中以个人身份发表意见的王某和赵某说了算? 附: 1、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2007〕170号《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二条 城市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凡在本市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含临时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本办法缴纳城市配套费。 第四条 郑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负责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辖区范围内的城市配套费的征收,上街区人民政府和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配套费的征收。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征城市配套费,应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城市配套费的征收标准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每平方米征收170元。其中: (一)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征收。 第六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到郑州市建设项目审批收费联合办公室办理城市配套费缴费手续。 第十条 城市配套费是政府征收后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本着征收与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按规定缴纳城市配套费。 第十一条 燃气公司、热力公司凭缴纳城市配套费收据办理入网手续。对未缴、少缴城市配套费而申请入网的项目,应通知其按现行标准补缴城市配套费;本办法实施前已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按原标准补缴。 第十五条 按本办法开征城市配套费后,原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市政公用设施增容费、城市绿化费及暖气、天然气入网费停止征收。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七年十月一日起实施。市人民政府以前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东方今报 2007-12-5东方今报记者王磊/文《双气初装费到底该不该退?》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的楼盘都是期房销售,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往往会一并代收双气初装费,如果这笔代收费用没有在10月1日前缴给燃气公司与热力公司,是不是意味着这笔费用要返还给业主呢?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东明路分公司李经理告诉记者,10月1日之前未与热力公司签订入网合同的楼盘,今后将不再收取暖气初装费用。随后,记者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和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获悉,10月1日后凭借开发商的城市配套费收据即可办理双气入网手续。 据了解,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开发商需向郑州市规划局联合收费办缴纳每平方米22元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开发商需缴纳每平方米170元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律师说法 河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某认为,虽然现行政策并没有出台更加细化的规定,但需要明确的是开发商只是代收、代缴双气初装费,并没有这笔费用的所有权,如今这笔钱从哪里来还应回到哪里去。 “从法理的角度来看,开发商代收的费用应该退还。”黄说,“在燃气公司和热力公司依据现行政策不再和开发商签订入网合同的前提下,开发商代为收取的这笔费用失去了缴纳的条件,同时开发商又不是业主缴纳该费的所有权人,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该费用理应退还,否则,开发商则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或侵占。” 大河报A17特别报道调查《城市配套费十月大一统》一文(2007年09月27日) ■:两气初装费以后不再缴   昨日,郑州市政府下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郑州市开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城市配套费),征收标准是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每平方米征收170元。开征城市配套费后,原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市政公用设施增容费、城市绿化费及暖气、天然气入网费停止征收。   据了解,郑州市原来征收的与住房配套设施有关的费用共包括5项,其中财政系统征收的行政事业性费用有3项,一是征地配套费,是按照征地面积收取的,每亩征收4万元,折合每平方米约60元;二是建设配套费,是按房屋的建筑面积征收,每平方米20元;三是绿化费,也是按照建筑面积征收,每平方米1元。这3项收费的征收标准是1984年制定的,多年来一直没有改变。   另外两种收费是天然气初装费和暖气初装费,俗称天然气、暖气集资费,或者叫做天然气、暖气入网费。这两种费用是由物价部门审批、燃气和暖气经营部门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郑州市的燃气初装费是每户3500元,暖气初装费则是按照面积计算。最后落实到居民买房时,房地产开发商向居民收取每平方米100元左右。   此次同时废止燃气初装费、暖气初装费等其实缘于最初关于取消郑州市燃气初装费和维护费的努力。原来的《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中规定居民或建设单位要缴纳燃气初装费和维护费。从2000年开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断提交议案、提案,要求修改该条例,废止收取燃气两费。   随着《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修改,新的《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燃气初装费和维护费失去了收取的法律依据。郑州市根据有关规定,将燃气初装费归并到城市配套费中,废止维护费一项。与燃气初装费一样饱受争议的暖气初装费这次也被“一揽子”解决,统一归并到城市配套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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