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深圳金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机械安全检查表
序号
类别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备注
1
机械安全通用部分
生产设备表面不应当有锐角或凹凸不平。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5.4 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下,生产设备可被人员接触到的部分及其零部件应设计成不带易伤人的锐角、利棱、凹凸不平的表面和较突出的部位。
2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应配置报警装置。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 5.5.2生产设备上易发生故障或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应配置声、光或声、光组合的报警装置。事故信号,宜能显示故障的位置和种类。危险信号,应具有足够强度并与其他信号有明显区别,其强度应明显高于生产设备使用现场其他声、光信号的强度。
3
设备设施应有急停开关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 5.6.2.1
4
急停开关颜色与普通开关应该有区别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 5.6.2.2紧急开关必须有足够的数量,应在所有控制点和给料点都能迅速而无危险地触及到。紧急开关的形状应有别于一般开关,其颜色应为红色或有鲜明的红色标记。
5
2m以上操作位置应有防滑和防高处坠落设施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 5.7.4若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调节的工作位置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时,则必须在生产设备上配置供站立的平台和防坠落的护栏、护板或安全圈等。
6
设备局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 5.8.2生产设备内部需要经常观察的部位,应备有照明装置或符合安全电压要求的电源插座。
7
设备与墙体应有合理间距,以便于检查和维修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 5.10.1设计生产设备,必须考虑检查和维修的安全性、方便性。必要时,应随设备配备专用检查、维修工具或装置。
8
高度在2m之内外露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装置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 6.1.6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9
生产设备的灼热或过冷部位应该有效屏蔽措施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 6.3若生产设备的灼热或过冷部位可能造成危险,则必须配置防接触屏蔽。
10
生产、使用、运输和储存易燃易爆物质设备应有相应安全措施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 6.4.1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易燃易爆物质和可燃物质的生产设备,应根据其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不同性质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11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该选用防爆电气设备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 6.4.2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具有与之配套使用的电气设备相应的防爆等级。
12
设备的工作位置平台和通道应该采取防滑措施,并设置踏板和栏杆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 12266-90)》 4.6.4机械加工设备的工作位置应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平台和通道必须防滑,必要时设置踏板和栏杆,平台和栏杆必须符合GB 4053.4、GB 4053.3的规定。
13
生产期间噪声应小于85分贝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 12266-90)》 4.9机械加工设备的噪声指标应低于85dB(A)。
14
光电式、感应式报警装置应有自身故障报警装置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 12266-90)》 6.1.5光电式、感应式等安全防护装置应设置自身出现故障的报警装置。
15
两人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加工设备,其控制器应有互锁装置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 12266-90)》 5.3.6对两人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加工设备,其控制器应有互锁装置,避免因多人操作不协调而造成危险。
16
控制开关的位置应该不容易误动作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12266-90)》 5.3.7控制开关的位置一般不应设在误动作的位置。
17
根据需要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 12266-90)》 4.5.4机械加工设备根据需要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18
设备设施应设置超负荷保险装置。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 12266-90)》 4.5.5机械加工设备必须对可能因超负荷发生损坏的部件设置超负荷保险装置。
19
设备的设置应便于坐姿或立姿作业,避免过高或过矮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 12266-90)》 4.6.2机械加工设备的工作面高度应符合人机工程学的要求。
a. 坐姿工作面高度应在700--850mm之间;
b. 立姿或立-坐姿的工作面高度应在800--1000mm之间。
20
安全防护装置有足够可靠性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 12266-90)》 6.1.2安全防护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可靠性,在规定的寿命期限内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腐蚀性、抗疲劳性,以确保安全。
21
安全防护装置与设备相互连锁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 12266-90)》 6.1.3安全防护装置应与设备运转联锁,保证安全防护装置未起作用之前,设备不能运转。
22
紧急开关的设置便于触及或操作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 12266-90)》 6.2.3紧急停车开关的布置应保证操作人员易于触及,不发生危险。
23
防护罩网眼不应过大;(指、掌、臂、足)(包含工业风扇、2.0米以下壁扇)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GB 12265-1990)》4.1.4.1
24
易发生危险的部位有安全警示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5
警示标识设计应合理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三部分:安全标志用图形符号设计原则》7.4
26
安全警示标志安装位置符合要求、牢固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9.2、9.3,9.6,10.1
27
生产设备应有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28
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
29
使用经检测的设备、仪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30
未使用淘汰落后设备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
31
砂 轮 机
砂轮卡盘直径应不小于被安装砂轮三分之一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2009)》3.3.1
32
砂轮机的防护罩开口应不超过180°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2009)》3.5.3.1
33
砂轮没有裂纹和破损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2009)》5.7
34
档屑板有足够的强度并且应可以进行调整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2009)》3.5.11
35
托架安装应牢固,可调整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2009)》3.7
36
砂轮机等磨销机械应有防护罩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2009)》3.10 磨削机械上所有砂轮、电机、皮带轮和工件头架等回转件,应设防护罩。防护罩应牢固地固定,其联结强度不得低于防护罩的强度。
37
使用磨削液的磨销机械应有防溅档板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2009)》3.11
38
干磨用磨削机械应有吸尘器或吸尘装置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2009)》3.12
39
砂轮与砂轮卡盘之间应有衬垫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2009)》4.3.2
40
手磨作业及修理砂轮期间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2009)》4.16
41
手动砂轮机应有防护挡板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2009)》4.17
42
磨削装置除尘装置应定期检查和维修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2009)》5.9
43
砂轮机安放位置应符合要求,没有正对人员通道或设备。砂轮机不应安装在有腐蚀性气体或易燃易爆场所。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2009)》5.11砂轮机一般应设置专用的砂轮机房,如果砂轮机已经安装在设备附近或通道旁,在距砂轮机开口处1-1.5m处应设置高1.8m金属网加以屏障隔离。
44
砂轮应该不放在潮湿地方或和其它危险化学品一起放置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2009)》5.2
45
磨削加工的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应经安全教育培训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2009)》5.12
46
剪 切 机 械
剪切机上不应有重要零部件、螺丝松动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 6077-85)》2.1.5 剪切机的重要部件上所使用的螺栓、螺母、销钉等紧固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松措施。
47
刀架应没有松动或有滑车危险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 6077-85)》 2.2.4 刀架操纵机构动作应相互协调,所有工作规范内的动作应平稳、灵活、可靠。当离合器脱开后刀架应可靠地停留在设计所规定的位置。在设计上,必须排除刀架自行滑车的危险性。
48
刀架和压料装置应可靠并有安全装置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 6077-85)》2.2.5 刀架和压料装置的危险部位,必须至少设置一种可靠的安全装置
49
挡料装置安装合理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 6077-85)》2.4.2 挡料装置应便于剪料,应设有当被剪材料卡死时,不直接用手搬动就能顺利排除的后挡料退让机构。
40
剪板机应有托料装置
《剪板机安全技要求JB8781—1998》2.5.1 剪板机应设有托料装置。前托料装置按剪切需要可以有旋转、升降等动作,但必须是安全可靠的结构。
51
离合器与制动器应连锁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 6077-85)》2.6.1 离合器与制动器在工作时,联锁必须可靠。
52
传动部件应有防护罩或防护挡板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 6077-85)》2.7.1 对于露在床身外,距操作者站立平面2.5m以下的传动齿轮、皮带轮、飞轮、杠杆、联轴节等传动零、部件,均应装设防护罩或挡板。
53
传动系统应有防止超载超负荷运行装置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 6077-85)》 2.7.2 传动系统应设有超载保护装置。
54
脚踏开关应有防护罩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 6077-85)》2.11.2 为了防止行人或偶然落下物体触碰脚踏板而启动,必须在其上部及两侧采用防护罩,并应能防水、防潮、防止高温。
55
剪切部位应有防护网,防止边角料飞溅出来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 6077-85)》2.13.4 为了防止剪切机(特别是棒料剪切机)的剪切料头或碎片和迸溅飞出,必须在其危险区加设防护挡板(或防护网)。
56
应有紧急停止按钮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 6077-85)》3.1.6 剪切机必须有足够数量的紧急事故开关,安装在所有的控制点或给料点。对于在控制点看不见全貌的自动生产线或联合机组,应配置开车预备音响报警装置等信号。
57
电线没有裸露,接头应牢固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6077-85)》 3.1.3 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牢固,线路连接应当接触良好,导线接头应当有防止松脱的措施需要防震的电器及保护装置应有减振措施。
58
安全装置符合要求,有连锁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6077-85)》4.1 安全装置应符合的条件
剪切机的安全装置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4.1.1 在设备运转过程中,使操作者的身体任一部分不可能接近运转中的可动零、部件及进入危险界限。
4.1.2 在刀架动作过程中,当手离脱操纵刀架用的按钮或操纵杆后,直到进入危险界限之前,刀架应能停止动作。
4.1.3 在刀架动作过程中,当手一旦接近危险界限时,刀架能够停止动作。
59
剪板机危险处应有防护栏、网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6077-85)》 4.2.1 对剪切机刀架和压料装置的危险部位应设置防护栅栏、防护挡板、防护罩、防护网之类的遮挡式防护装置。遮挡式防护装置的结构形式可分为:固定式、活动式、可调式和局部式等。
60
遮挡式防护装置应符合要求
《剪板机安全技要求JB8781—1998》4.2.2 遮挡式防护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能防止手或手指从装置的上下左右前后或者穿过装置进入操纵危险区。
b. 装置互相搭接必须可靠,并不与设备运转部位相触碰。
c. 用不易被操作者拆卸的紧固件组装。
d. 要便于观察、检修,并不得成为危险发生源。
采用金属网做防护装置时,其网眼不大于30mm,如采用透明材料做防护装置时,可选用3-6mm厚的有机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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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按钮间距合适,符合要求
《剪板机安全技要求JB8781—1998》 4.4.4 双手操作式安全装置的两个控制按钮或两个操纵杆的内侧之间的最短距离,应不小于300mm,最大不大于600mm。
4.4.5 双手操作式安全控制装置的两个控制按钮,应装设在开关箱(或按钮盒)内。其按钮的顶端不凸出于该开关箱(或按钮盒)的表面。
62
设备档案应记录完整
《剪板机安全技要求JB8781—1998》6.1.2 对每台剪切机要进行编号、登记、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设备档案应包括:制造厂名称、安装单位及检修、改造中所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技术资料,使用中发生设备、人身事故的情况。
63
设备检查记录齐全
《剪板机安全技要求JB8781—1998》6.1.3 建立剪切机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检验与检修制度、事故登记与报告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64
设备作业人员应经培训上岗
《剪板机安全技要求JB8781—1998》 6.1.5 操作者必须年满18周岁并经过企业部门的专门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和维护保养知识,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凭证独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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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设备应按照要求进行检修
《剪板机安全技要求JB8781—1998》 6.2.2 使用单位在对剪切机进行检修、调整和在安装、调整、拆卸及更换刀片时,应在机床断开能源(电、气、液),机床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在刀架下放上垫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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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板机、折弯机急停开关应该齐全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7.2.4剪切长度为2500mm以上(含2500mm)的剪板机和工作台宽度为2500mm以上(含2500mm)的板料折弯压力机,在每个立柱上应装设紧急开关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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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 压 机 械
车间应该没有空气混浊,有大量烟雾或大量粉尘存在的现象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4.3.4车间内有烟雾、粉尘和其他污秽空气时,应在污染源处装设有效的局部抽风装置,必要时加以净化处理。
68
车间噪声应低于85分贝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4.5.2工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减车间振动和噪声。4.5.2.1车间内的压力机、剪板机等,空运转时的噪声值不得超过85dB。
69
工作地面不应有油污,各类物料严禁乱摆乱放,通道堵塞。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4.7.1车间各部分工作地面(包括通道)必须平整。并经常保持整洁。地面必须坚固,能承受规定的荷重,并应符合GBJ37有关规定。4.7.2工位附近的地面上,不允许存放与生产无关的障碍物,不允许有黄油、油液和水存在。经常有液体的地面,不应渗水,并坡向排泄系统。
70
车间应设立在酸洗车间上风方向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5.1.2有害物质的发生源,应布置在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的下风侧。酸洗间应与主厂房分开一段距离,如必须位于主厂房内,则须用隔墙将其封闭。不得在主厂房内套建酸洗间。
71
冲床距墙保持合理间距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5.2.1压力机和其他工艺设备,最大工作范围的边缘距建筑物的墙壁、支柱和通道壁至少为800mm,这个工作范围不包括工位器具、模具、箱柜、挂物架和类似可以移动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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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模具仓模具堆放应合理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5.3.3.1大型模具应垛放在楞木或垫铁上,每垛不得超过3层,垛高不应超过2.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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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模具仓物品堆放应符合要求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5.3.3.2小型冲模应存放在专用模架上,模架应用金属制造,结构必须坚固、稳定。模架底层平面离地间隙以100mM为宜。在无起重设备时,模架最上一层平面不应高于1.7m。模架及其各个摊位应有编号,并有明显的标记。冲模存放时应对号入座。模架之间应有0.8m宽的通道。采用高架仓库存放冲模时,巷道堆垛起重机型式、作业方式和仓库高度的选择应符合JB296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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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手工搬运模具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5.3.3.4运送总质量超过50kg的模具,应采用起重运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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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运动零部件应加防护罩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6.3.2.1冲模中相对运动的零部件(如压料板、弹簧、气缸活塞、废料切断刀、钩爪等),在压力机上无防护罩(或不便使用防护罩)的情况下,应设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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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上下料时,应有空气孔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6.3.2.2手工上、下料时,冲模上、下料部位应尽可能开设空气槽或空气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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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动零部件应有行程限位装置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6.3.2.3冲模中的可动零部件,如压料圈、打料板、斜楔滑块等,要有行程限位装置,防止工作时弹出或被其他零件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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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不应带故障运行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7.3.3有故障或损坏的冲模严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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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手工作业范围应有护栏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7.4.4与压力机配套使用的机械手、机器人,应在其工作范围外缘设置防护隔栏。
80
冲床应有双手按钮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7.5.1工厂必须在压力机危险区内,为操作者选择、提供并强制使用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包括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防护罩、防护隔栏等)与安全控制装置(如双手控制装置、光控式保护装置等)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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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感应不应被人为关闭,并进行有效连锁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7.5.5安全控制装置本身虽并不直接对人身进行保护,但必须能对操作者实现间接保护。当操作者的手、手指或身体其他部分误入操作危险区时,安全控制装置即对压力机制动器进行控制,使滑块停止运行。
82
作业女工头发应放于工作帽内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8.2工厂应统一发放适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和工作帽。生产工人和辅助工人工作前应按规定穿好戴好工作服、工作鞋和工作帽(包括安全帽)。女工的发辫不应露于工作帽之外。
83
部分作业人员上下班应着安全鞋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8.3不得穿凉鞋、拖鞋或赤脚进入车间。工作时不得穿高跟鞋。
84
作业人员应使用工具拿取料件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8.9严禁手或手指伸入冲模内放置或取出工件。在冲模内取放工件必须使用手用工具。采用手持式电磁吸盘必须符合GB509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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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应有标志标示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8.11冲模安装调整、设备检修,以及需要停机排除各种故障时,都必须在设备起动开关旁挂示警告牌。警告牌的色调、字体必须醒目易见。必要时应有人监护开关。9.1.3不安全或禁止使用的压力机(包括检修、安装和正在调整冲模的压力机),应在启动装置附近挂示标牌,并用醒目字体标注“危险,启动”等字样。标牌的颜色应与设备基本色调有显著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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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现场应有安全操作规程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 8.12工厂应按照本标准和GB13887-92第8和11章要求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为车间各工种制订安全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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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车间应有警示标识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9.1.1车间各区域(空间)、部门和设备,凡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于醒目处设标志牌。标志牌应平整清楚,其图形符号、大小、比例和颜色应符合GB2894的规定。在有可能引起火灾之处,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志应符合GB13495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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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应有检查记录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9.4.1除经常性检查(目检、周检、月检)外,工厂应对使用中的设备(包括其安全装置)每隔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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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要求进行安全培训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9.5.1工厂应对新工人进行(与操作有关的)卫生和安全的启蒙教育。工厂应编制新工人安全教育大纲。
9.5.2没有操作合格证的工人不能单独操作压力机,只能在专门技术熟练工的指导下,从事辅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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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临时工、参观、实习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 8176-1997)》9.5.6工厂对进入冲压车间的参观者、实习学生以及为外厂培训的工人(包括冲模安装和调整工)应按9.5.1和9.5.3有关规定,分别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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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 力 机 械
压力机应有独立电源开关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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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压力机上应有急停按钮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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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机应加装防护栅栏或并符合安全要求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4.4.2危险区安全保护栅栏用于在压力机操作时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其设计、制造、使用、调整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应能防止手或其他任何身体部位进入危险区;
b) 保护装置不能与移动部件产生夹紧点;
c) 透过保护装置可以看到操作区;
d) 应利用紧固件紧固;
e) 材料强度应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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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机有双按钮开关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4.4.3双手控制保护装置双手控制保护装置应满足GB 19671、GB 17120和JB 335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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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式安全保护装置符合要求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4.4.4光线式安全保护装置的要求
⑴安全保护装置应具有自检功能,按需要可再配有自保功能;
⑵安全保护装置响应时间不得大于20ms,寿命应大于106次;
⑶安全保护装置应具有不受装置投射光线以外的光源的干扰影响;
⑷投光器、受光器的保护高度一般应取压力机行程长度与滑块调节量之和,其所需高度超过400mm时,只取4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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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压力机(行程次数120次/min以下):使用脚踏开关应有采用配套安全设施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5.1.1脚踏操作装置的使用只有在使用安全模具或采用安全保护栅栏,并刚性离合器装有紧急制动装置时,才可以使用脚踏操作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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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取料件,应有专用工具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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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机脚踏开关应有光电感应保护装置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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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擦压力机:使用脚踏开关应有配光电保护装置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 6.1摩擦离合器压力机使用脚踏操作装置时.压力机必须配有光电保护装置
100
运动的物体应有防护隔栏(自动送料)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 8176-87)》6.4.2 机械化装置的传动部分和运转零部件,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应设置防护隔栏。
101
压力机应有安全操作规程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8.3
102
作业员工应着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8.5 , 8.6机械压力机操作工、冲模安装调整工以及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工作现场。应为机械压力机操作者及相关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手套等,并指导、督促操作者及相关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3
作业人员应用工具拿取料件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8.10
104
检修、停用、调试期间应有警示标识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8.11,9.1.1
105
作业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培训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9.3
106
设备距墙体应保持合理间距
《模切压痕机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3694—1999)》2.1.2
107
模 切 压 痕 机 械
电动机、电气控制箱等金属外壳应接地或接零保护
《模切压痕机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3694—1999)》2.3模切压痕机的电动机、电气控制箱等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108
电线应按照要求进行敷设,有套管
《模切压痕机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3694—1999)》2.3.2
109
作业人员应经安全培训
《模切压痕机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3694—1999)》2.5
110
作业人员作业期间应着紧袖工作服
《模切压痕机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3694—1999)》2.8
111
操作者站板应符合安全要求
《模切压痕机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3694—1999)》2.9.2根据操作者的高度,可采用铺设木质站板来调整模切压痕机的操作高度。站板应完好,板条间隙不大于40mm.
112
应设置操作方便的脚踏和手动控制的紧急停车装置
《模切压痕机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3694—1999)》3.4.6切模压痕机除由触动式应急控制开关外还应设置操作方便的脚踏和手动控制的紧急停车装置
113
所有外露传动部件应有可靠完好的防护
《模切压痕机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3694—1999)》3.5.1模切压痕机所有外露传动部件应有可靠完好的防护
114
模切压痕机应有托手式保护架或压杆式保护架 ;
《模切压痕机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3694—1999)》3.5.2模切压痕机压架上应设置托手式保护装置或压杆式保护装置。
115
触动式防护装置上行程开关的数目应有2个或以上。
《模切压痕机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3694—1999)》3.5.3 行程开关的安装要求 3.5.3.1 安装行程开关的触动式防护装置的触动部分离模切压痕机机座上口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0mm,
3.5.3.2 触动式防护装置上行程开关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
116
设备带故障期间应当禁止运行
《模切压痕机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3694—1999)》4.2.3
117
注 塑 机
模具各紧固螺栓应齐全,不松动,没有毛刺或突出部位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99)》5.4
118
应有急停开关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99)》5.5.2,5.6.2
119
安全防护挡板应当完整或并联锁;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99)》5.6.1.1
120
设备内部内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 5.8.2生产设备内部需要经常观察的部位,应备有照明装置或符合安全电压要求的电源插座。
121
热融物质应有防护挡板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99)》6.1.5,6.3
122
注塑机旁工作台使用220V照明灯:应接PE保护线及应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置,应使用安全电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9—96)》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应使用额定电压为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采取保护措施。
123
锻 造 机 械
车间应有有效通排风设施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 13318-2003)》5.1.8厂房内产生有害物质的区域,如热模锻作业点、锻件酸洗间、锻件清理间等处应设置有足够能力的抽(排)风装置或除尘装置。9.3.2锻造作业场所和煤气间必须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系统。
124
酸洗房排水沟应有盖板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 13318-2003)》5.1.11锻件酸洗间的顶棚、墙壁、地面应光滑、防潮并易于清理。各槽至沉淀池前应采用明沟排水,并加盖板。
125
灭火器材应配置齐全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 13318-2003)》 5.1.16厂房内应合理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紧急报警装置,安全疏散口应能满足人员紧急疏散和消防车出入的要求。9.3.1在存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库房和存在易燃、易爆因素的设备和作业场地,应按消防规范的有关要求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126
成品、半成品、毛坯等料件对放不应超过2m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 13318-2003)》5.2.6毛坯应按规定堆放在划定区域内,锻件等应存放在相应的存放区内,堆放稳妥,其堆放高度应在2m以下,底部尺寸大于高度尺寸。
127
通道应该保持畅通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 13318-2003)》5.2.9车间的生产设备、工模具存放区,物料储存区的布置应满足操作人员的操作要求,并设有宽度不小于1m的安全人行通道、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3m。
128
锻造、酸洗,废水等排放量应符合要求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 13318-2003)》6.2.
129
检修设备应切断电源,停用设备应挂牌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 13318-2003)》7.1.4调整、更换、检修模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待飞轮,液压泵完全停止工作后方可进行作业。检修设备时,应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
131
模具松动应当及时拧紧加固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 13318-2003)》7.3.4压机工作时应随时观察、检查电机、离合器、制动器、滑块与导轨、轴承等处有无过热、冒烟、打火花等现象,模具固定是否松动,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排除。
131
作业人员应按照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 13318-2003)》8.1.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从事锻造生产。
8.1.2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完整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132
锻造作业期间员工应有专用工具清理氧化物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 13318-2003)》8.4.1.2作业人员不得将手或身体各部位伸入锤头行程内,应使用专用工具清扫氧化皮。
133
电炉未带电部分应接地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 13318-2003)》7.5.4.2带电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不带电部分应按要求接地。装料和取料时必须关闭电源,不应使工具、锻件毛坯触及热电耦、加热元件和炉壁(感应加热炉除外)。
134
设备零部件外露部分,应有防护罩
《铸造机械通用技术条件(GB/T25711-2010)》5.2,5.3。,5.4,5.5
135
烤 箱
装有电气设备的烘干室,其金属外壳应接地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2007)》4.1.3.3
136
烘干室、烤箱应有良好通排风系统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2007)》4.3.1,4.3.2
137
烤箱、烘干室应使用各自排气管道,分开排放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2007)》4.3.2.6
138
应有超温、超浓度报警仪,并进行有效连锁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2007)》4.4.1.1,4.4.1.2,4.4.1.3,4.4.1.4
139
喷漆房和烘干室应分开设置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2007)》4.6.3
140
烘干室、烤箱旁边应不要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2007)》5.1.3
141
烤箱、烘干室旁边电气应选用防爆型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2007)》5.2
142
烤箱、烘干室应有泄爆装置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2007)》5.3
143
通排风、加热应按照要求进行作业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2007)》9
144
烤箱、图层烘干室应有安全警示标识
《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4.6
145
燃油、燃气加热系统应有紧急切断阀
《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4.8
146
烤箱管理档案应齐全
《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6.3
147
应有烤箱、涂层烘干室应急预案
《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6.6
148
火花机
防护罩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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