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教师应当如何看待教育生活中德福矛盾的一面
师德即教师职业道德,是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在其工作中的道德行为规范的总和。幸福是人的目的性自由实现时的一种主体生存状态。幸福感则是对这一主体生存状态的主观感受。无论幸福还是幸福感,理解人的目的性的自由实现都是十分关键的。《尚书·汤告》中说:“天道福善祸淫。”所以人应当“以德祈福”。所以,幸福需要主体的德性作为条件。然而幸福与德行之间又并不完全一致。这就造成了德与福之间的矛盾。
东汉时期的王充曾在《论衡·福虚》中以“尧舜不赐年,桀纣不夭死”,为例证明墨家笃信鬼神报应的观点的谬误,指出德与福的矛盾。
实际生活中德福矛盾的例子应当说比比皆是。往往有德性的人不仅俗福不得,有的甚至还有雅福的损失。而道德败坏者却屡屡生活得十分惬意。同时更没有一个德行与幸福关系上正相关的量的比例。德行或德性只是幸福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的确,由于许多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德与福之间的必然联系加进了许多偶然性,常常出现断裂,形成幸福与德行的矛盾。对人来说,仅仅指出德福矛盾是远远不够的。如果看不到问题的另外一面,就可能走向人生的消极一面。
实际上,幸福与德行的矛盾丝毫不能否定德福的一致性。这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第一,从总体上说,德福一致具有必然性。就是说,从人群中的大多数情况和历史上的大多数情况来看,德行与幸福是基本一致的。幸福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德行,德行与幸福是基本一致的。
第二,从雅福的角度看,德与福是一种等同关系,具有一致性。所谓从“雅福”的角度看,实际上就是从幸福的精神性这一立场出发看问题。从这一立场看,德行本身就具有自我肯定、超越牺牲的性质。。
德福一致的意义非常重大。这主要表现为社会和个人两个方面。从社会的角度看,如果没有德福一致原则的总体存在,就会出现严重的道德失范、社会危机。这或者是社会的原因,或者是道德本身的问题。但德福一致原则的破坏肯定会影响、破坏社会必需的稳定与进步。从个体角度看,没有德福一致的原则,道德生活就是一种无意义的纯粹的牺牲。这样的道德生活即便有某种合理性,也是极不人道的。所以,对一个健康的社会或一个正常的个体而言,德福一致原则的存在是十分重要的。
德福一致的原则对理解教师伦理体系和实际的道德生活也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只有德福一致的道德生活才是值得追求的;只有德福一致,伦理规范才能确立自己的存在根据。
一个有趣的例子是,我们一直将教师的生活比作燃烧的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从上述立场出发,应当说这一比喻是有缺陷的。红烛的比喻只看到教师无私奉献和崇高的牺牲的一面。教师的工作并不只是牺牲,教师在奉献的同时不仅有收获,而且这一收获具有强烈的意义色彩。教师的德性、德行与教师的幸福密切相关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