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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庄中学教职工绩效奖励考核方案(讨论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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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教职工绩效奖励考核方案 (讨论稿)2014年7月 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职工岗位管理效能,根据《如皋市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奖励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组织 1.领导组 组 长:李志华 副组长:邹济宾、黄建友、黄永乔、严 勇、沈星海、沈贵权、马 俊 祁晓建、郭向东、潘建国、丁锁勤 成 员:陆亚红、何 平、夏秀华、秦喜华、薛晓芳、黄爱军、夏益民 刘海燕 20人,其中教职工代表8人。 2.工作组(组长:黄永乔) 人员 工作职责 ①高一年级组:丁锁勤、陈晓东等 ②高二年级组:沈贵权、邹晨光等 ③高三年级组:潘建国、朱寿龙等 ④教辅后勤组:夏益民、刘海燕等 工作组负责草拟实施方案,并在征求教职工的基础上提交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负责将领导小组审核后的方案稿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3.宣传组(组长:邹济宾) 人员 工作职责 沈星海、孙益华等 宣传组负责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宣传、咨询、解释等工作。 4.后勤组(组长:黄建友) 人员 工作职责 郭向东、倪仁义、薛海峰等 后勤组负责绩效工资数据测算、绩效工资资金调度及清理规范学校津贴补贴工作。 5.监督组(组长:严 勇) 人员 工作职责 马 俊、熊丽芳等 监督组负责监督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制定及实施过程中的规范性,以及学校相关稳定工作,咨询接待组负责接待对考核认定有不同意见的教职工,解释政策和方案,并注重与考核领导组的沟通,为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充分发扬民主,认真组织召开教代会,做到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确保方案制定、实施能充分代表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绩效考核方案的实施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代会人员名单 工作职责 审议并通过报告, (三)时间部署 时间 参与人员 工作内容 领导组成员 领导组成立,并确定相应的工作组、宣传组、后勤组、监督组 工作成员 起草方案,征求意见。 教代会成员 工作组解读方案,向教代会代表征集意见。 全体教职工 教代会代表向全体教职工征求意见,并收集意见。 教代会成员 第二次教代会,收集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并汇总。 领导组成员 领导组会议,对修改方案最终确定。 教代会成员 第三次教代会,审议最终方案,并通过。 全体教职工 公示学校绩效考核方案,并向全校教职工解读。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推进我市非义务教育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实施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3.激励先进,促进成长。 4.客观公正,科学高效。 四、总量核定办法 1.市教育局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核定的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奖励总量内(简称“绩效奖金”,下同),根据在编教职工数、学校教育工作综合考核等方面的情况,核定各学校绩效奖金总量,经市人事局、财政局审核后实施。 2.绩效奖金总量的正常变动,原则上按年度进行。各单位人员构成及工资水平发生变化的,绩效奖金总量当年内原则上不作相应变动,待下一年度核定总量时作相应调整。 3.各学校校长(包括退居二线享受同职级待遇人员) 不参与本校教职工绩效奖金的考核分配。其绩效奖金由市教育局按全市非义务教育学校人均绩效奖金的1.6倍统筹后,依照绩效考核结果发放(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级党组织正职的绩效考核,由市教育局参照校长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 4.各校副职(包括退居二线等享受同职级待遇人员),其绩效奖金由市教育局按全市非义务教育学校人均绩效奖金的1.4倍统筹后,依照年度考核结果统一划拨到单位,由单位考核发放到人。 5.各校中层干部的绩效奖金,由各具体学校按本单位制定的标准统筹后(在高考质量奖中统筹,与学校高考教学质量考核发放,含校级),依照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由各校统一分配到人。 6.各单位要根据教师、一般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绩效奖金的考核发放,各单位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 7.要不断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的评价体系和方法程序,力求既能全面反映教职工业绩和贡献,又简便易行,不断提高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公信力。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科学合理,做到“三个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办法要符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方向。 五、绩效的相关政策 1.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考核奖励。班主任离开岗位后不再享受班主任津贴。 2.绩效奖金不作为计发退休费的基数。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退休后,从办理退休手续的下一个月起,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 3.要求辞职的教职工,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辞职手续,不得擅自离职。擅自离职者,学校要动员其限期返校。对拒不返回或拒不补办辞职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并从自动离职的次月起,不再享受绩效奖金。 4.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第二个月起,由单位全额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同时,不享受绩效奖金;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全年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同时不享受绩效奖金。 5.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教职工,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6个月、12个月,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发放;其绩效奖金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次月起停发12个月,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发放。 6.病、事假教职工,享受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由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时确定。要严格控制学校用人编制。退养人员享受我市人均绩效奖金的60%,由学校统筹后按年度发放。退养期间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不享受绩效奖金。 六、项目标准 教职工考核内容分“过程考核”、“业绩考核”两大部分,总量为经市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奖金扣除统筹后的总量。其中,过程考核占48%;业绩考核占52%。 (一)过程考核 (占48%左右; 两学期各占24%) 1. 师德 (绩效总量的2%左右×2) 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可参照《如皋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评细则》(皋教发〔2009〕45号),由单位自定考核细则。 2.工作量 (绩效总量的20%左右×2) (1)基本工作量(绩效总量的5%左右×2) 各单位要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课时与学分安排建议表及普通高中各学科工作量参考系数表,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工作量的总和。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工作量均衡。 (2)超工作量(绩效总量的15%左右×2) 各单位根据教职工所承担的工作量进行考核发放。 3.服务质量 (绩效总量的2%左右×2)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 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 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二)业绩考核 (占52%左右) 1.工作质量(40%)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专任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估,要合理制定不同的标准细则,对应不同的奖项。专任教师兼有其它工作的(如中层干部岗位等),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津贴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与兼职奖,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奖金。 非教学人员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质量的评估,要合理制定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 2.教育科研(3%) 学校根据教师承担课题、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的不同级别等,由单位自主制定标准细则考核得分。 3.专业成长(2%) 按期完成个人专业成长计划,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由单位自主制定标准细则考核得分。 4.团队合作(3%) 对获得各级各类集体荣誉的团队(含内设机构、团队组织、工会组织、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要制定考核细则,考核得分要合理分解到人。 5.安全责任(1%) 单位通过安全评估或检查,本年度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无对稳定发生不良影响行为的,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奖励。 6.其它(3%) 当学年教师参加或指导各类教育教学竞赛获奖、活动获奖、教师取得各级荣誉等方面的内容。 其他考核项目可包括: 优秀人才可按本单位绩效奖金总量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业绩考核”总量的2%)统筹,具体标准由各单位自定。凡经市局考核,已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的优秀教师,不再重复享受(同类优秀教师当年市局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的同时,单位也不予享受);但如果各校标准高于市政府规定的同类人员专项补贴标准的,则应予补差。 教职工工作业绩考核由学年末统一考核。 学校新增项目,必须列入学校考核实施细则。 七、考核细则 (一)“过程考核”考核细则(占48%,占48%左右;两学期各占24%) 1.师德与服务质量合并(绩效总量的4%×2)考核细则 考核方式 实行每学期总分100分,扣分制。 考核标准 执行《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教职工常规执行基本规范》和《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常规考核细则》(附后,分别为附件1、附件2)。 计算方法 师德与服务质量每学期每分值绩效奖金额度(A)(元/分) = 师德与服务质量总量(绩效总量的4%)(元)÷全校教职工每学期的考核总积分(分)。 每位教职工每学期的师德与服务质量绩效奖金 = A(元/分)*每位教职工每学期的师德与服务质量考核得分(分)。 2.工作量(绩效总量的20%左右×2) 考核细则 (1)基本工作量(绩效总量的5%左右×2) 正常到位到岗教职工,全额享受基本工作量考核,假如请假或某种原因未完成工作的教职工,按相关政策执行考核。 (2)超工作量(绩效总量的15%左右×2) 超工作量(课时)绩效奖金计算办法: (1)教学人员周工作量(课时)=系数*(单班课时数*备课权重+上课课时总数+上课课时数*作业权重)+补偿性工作量。 (2)教辅后勤人员为全校一线教师工作量的平均数的30%。 (3)每课时津贴标准(元/节)=超工作量(绩效总量的15%左右×2)(元) ÷全校教职工的总工作量(课时)(节)。 (4)超工作量(课时)津贴(元)=每课时津贴标准(元/节)×周工作量(课时)(节)。 说明: ①各年级、各学科备课、上课、作业参考系数:高三系数0.8、高一高二系数0.75、技能科目系数0.7;备课权重暂以0.6计,作业权重:技能课为0、非技能课为0.3. ②核定补偿性工作量:以全校一线教师工作量的平均数为a,中层为a*70%,;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为a*50%;司务长、前勤会计为a*40% ③每学期考核核算。 (二)“业绩考核”考核细则(占52%左右) 1.工作质量、和团队合作、其他(部分)合并为工作质量考核(绩效总量的44%)考核 考核内容 高考质量奖(含统筹管理奖)、基础年级期末质量奖、学业水平测试质量奖。 考核时间 教职工工作业绩考核由学年末统一考核。 分配比例 高考质量考核(含统筹管理奖)(45%)、基础年级期末质量奖、学业水平测试质量奖(合计占55%)。 考核办法 高考质量奖(含统筹管理奖)考核细则见《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高考质量评估奖励办法》附件3 补充说明:高考质量考核(含统筹管理奖)(45%)部分: 学业水平测试质量奖考核细则见《高二学业水平测试考核方案》附件5. 2.科研成果和专业成长(绩效总量的5%)考核 考核方式 实行积分制,每位教职工基础积分10分。 考核标准 执行《教科研成果奖励加分办法》附件6。 计算方法 教师科研成果考核的每分值绩效额度(B)(元/分) = 科研成果(绩效总量的3%) (元)÷全校教职工的科研成果考核总积分(分)。 每位教职工的科研成果考核绩效奖金(元) = B(元/分)*教师个人科研成果考核得分 (分)。 3.安全责任(绩效总量的1%)考核 单位通过安全评估或检查,本年度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无对稳定发生不良影响行为的,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奖励。 4.其他(部分)(绩效总量的2%)考核 进行专项奖及面上统筹分配。 (三)特别说明 凡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者,先按绩效方案考核,其中师德与服务质量合并(绩效总量的4%×2)部分按细则考核发放,其余92%部分的部分按照绩效的相关政策的岗位的不同特点分类,分别补全各类人员核定标准的差额部分。 八、具体发放办法 1.绩效奖金以人为单位,根据考核分配结果由财政统一发放。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是教职工绩效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考核测算结果必须公示3日以上。教职工的绩效奖金数必须与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一致。考核奖励发放方案由学校领导班子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进行集体审议,然后经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3日以上,报市教育局批准。 2.班主任津贴作为特岗津贴200元/月,由各校从绩效奖金总量中统筹。其中100元随统发工资由财政直接支付到人,在发放绩效奖金时结算扣除;其余按考核分配结果,由财政支付到人。全年按10个月计发。具体考核细则由学校制定(《非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参考要点》附件8)。为鼓励班主任工作,学校从全校绩效工资中统筹,按照每班每月200元的标准,按月考核发放,在发放绩效奖金时结算扣除。 3.各单位在严格按考核方案实施考核的基础上,上一学年度第二学期末(即年度上半年)时,按学期工作过程考核情况和学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结算绩效奖金数(约占76%,其中过程考核占24%,全学年业绩考核占52%),学年度第一学期末(即下半年)时,按学期工作过程考核结果结算绩效奖金数(约占24%)。 4.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每年2或3月份发放。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每月发放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等)及教师管理质量奖,而所有的福利、津补贴等都包涵在绩效工资中。 本方案由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教代会通过后,从2014年9月执行,在在执行中相关政策变化或者某些原因,在修订,经教代会通过后执行。本方案归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教代会解释。 附件1: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教职工常规执行基本规范(部分) 附件2: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常规考核细则 附件3: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高考质量评估奖励办法 附件4: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基础年级交班质量奖、音体美、学科教辅后勤工作质量绩效考评励方案 附件5:高二学业水平测试考核方案 附件6:教科研成果奖励加分办法 附件1: 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教职工常规执行基本规范(部分) 一、请假流程 1、个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单)。 2、分管主任签署意见。 3、分管校长签署意见。 4、假期结束时,到分管校长销假。 5、交校长办公室统计存档。 二、请假类别及结果运用 (一)私假: 1.请私假3天之内(含3天)每天扣1分,假期结束后要及时销假。 2.一月请私假累计超过3天的,每超一天扣2分;全年私假累计超过30天的另扣发当年绩效考核总额的10%。 (二)病假: 1.教职工病假须持县以上公立医院的相关证明,履行请假手续。 2.考核办法:①一个月请病假超过3天(不含3天,住院治疗除外)的,每超一天扣1分;②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扣减固定工资中岗位津贴的5%;③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5%计发;④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根据相关规定,产假一般为3个月。教职工请产假须持准生证,提前5天履行请假手续。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相关规定,婚假一般为3日。教职工请婚假须持结婚证明,提前一周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超过3天的,每超一天考核2分,请假超过5天的按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3.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履行有关请假手续。此情形可申请丧假一周,请假超过一周的按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各类请假一般在事先由本人登记说明,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但是当事人必须事后补假,事先不请假或事后不补假的一律计为旷职。请假者一般在事先自行将工作任务安排好;特殊情况无法调节的,由分管部门安排,接到增加课务教职工要克服困难,为请假同事着想,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请假教职工的工作量计入帮助完成任务的教职工的工作量。 附件2: 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常规考核细则 1.师德师表考核 按《如皋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评细则》 (皋教人〔2012〕12号)执行,凡有违背师德行为,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和违反规定私自停课等行为并造成影响者,扣10分/例;有其它不符合师德规范行为,对教育教学管理产生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由行政会讨论所扣金额和相应的处理。 2.教学工作考核 (1)备课 ①组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备课,并做好详细真实的记录。不按规定组织备课或弄虚作假者,扣4分/次 ②教师:除公、病假外,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者,扣4分/次 (2)上课 ①因公、事、病假需调课的,须征得年级主任的同意,对擅自调课者(调课双方),每次扣2分。 ②上课迟到、早退、课堂秩序混乱、坐着上课、中途无故离开、接听手机每次扣1分。 ③旷课者扣20分/次。 ④未执行备课组听课计划,少听一节课扣1分。。 (3)作业、辅导 ①学校检查时发现无书面作业每次扣4分,有书面作业无批阅每次扣2分。 ②自主时间的巡视、晚自修旷职者每节扣2分。 (4)考试 ①监考:监考缺每次扣3分,私调监考每次扣1分。监考时必须全程认真监考,如有迟到、早退、看书读报、解题作答、接听(玩)手机(或其它电子产品)、放任作弊等违规行为的,每次扣2分。如不顺号装订试卷,出现漏订、串号现象的,每次扣2分。如监考老师漏收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每次扣3分。考生作弊,事后被别人揭发,该考场监考老师扣5分。 ②阅卷:组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组织本组人员阅卷,保证当天考试的科目当天阅卷结束并及时登分上传,严重违规者每次扣6分;教师无故不参与阅卷的,每次扣4分。 ③登分:保证当天考试当天登分结束,不能及时完成任务每次扣2分。 3.前勤人员的考核 教辅工作包括各类管理员、保管员、档案员、小高考(高考)联络员、教务员、实验员、文印员及相关处室干事等;未按学校要求做好本职工作者在一线教师的平均得分基础上再每次扣10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4.出勤常规考核 ①迟到、早退者扣1分/次。 ②不履行请假手续不到校上班,视同旷职,旷职一天扣10分,半天扣5分。 ③ 公假、事假、病假、产假、婚假、函授学习等按《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教职工请假规定》执行。 ④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和会议,迟到每次扣1分、做其它事情【如看书读报、解题作答、玩手机(或其它电子产品)】扣2分。 ⑤周一至周五中午饮酒,进入课堂或在上班时间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0分。 5.服务质量考核 每学期至少一次同行测评、学生测评、家长测评、领导测评,在测评中满意率80%以下的,每次扣5分。出现违反师德职业规范标准的,根据情节,由学校行政组研究决定扣分标准,直至扣发本部分津贴。 附件3: 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高考奖励框架性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实现我校的再次崛起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市局教学评估方案,结合高三实际,加强教育教学的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确保本届高三毕业指导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地开展,力争高考本科总量实现大突破,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概况简介: 二、奖金设置 根据如皋教育局统计的高三学生纯本二以上总量确定奖金总额:. 项 目 情形一 情形二 情形三 情形四 绝对人数 E本<必成*0.8 必成>E本≥必成*0.8 期成>E本≥必成 E本≥期成 奖金总额 学校给出相关辛苦费 a万 b万 c万 奖金分配 集体奖总量 总额的45% 总额的50% 总额的55% 学科奖总量 总额的25% 总额的23% 总额的20% 班级奖总量 总额的30% 总额的27% 总额的25% 说明: E本为本二以上;若出现全局性偏差,将由学校行政会根据实际上线人数的比例确定总量。 二、奖项及其分配方案 ㈠集体奖 平均奖给高三全体任课老师 ㈡学科奖 (70%用于学科整体考核,30%用于学科类分层次分配)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 学科 情形一 情形二 情形三 情形四 情形五 情形六 语文、数学、外语 (其中语、数分文理科) 生源名次退二级以后 生源名次退一 生源名次 生源名次进一 生源名次进二 生源名次进三 学科人均得分 0 0.5分 1分 2分 3分 4分 2.选修学科: 学科 情形一 情形二 情形三 情形四 情形五 情形六 选修 生源名次退二级以后 生源名次退一 生源名次 生源名次进一 生源名次进二 生源名次进三 学科人均得分 0 0.5分 1分 1.5分 2.5分 3.5分 3.奖金的分配: 3.1学科整体得分 ⑴每位老师的应得金额=年级学科奖总金额X各人个人得分÷所有老师的总分。 ⑵备课组达情形一、情形二、情形三、情形四、情形五、情形六备课组长分别以0.8、1、1.2、1.4、1.8、2倍计算。年级行政按备课组长的平均分计算。 (3)备课组内学科超过分差极限的班级学科界定为责任学科,得分由原得分乘以0.6。 (4)若高考制度发生改革,视高考模式、生源情况、学校实际等对该部分再做调整。 3.2学科类考核,将组合内排名分档得分进行考核。 ㈢班级奖(对达成双达线目标的班级奖励进行) 1.班级考核目标表 2、得分方式表: 项目 情形一 情形二 情形三 情形四 E本<必成*0.8 必成>E本≥必成*0.8 期成>E本≥必成 E本≥期成 科任老师应届得分 0.5 0.8 2 4 项目 情形一 情形二 情形三 情形四 E本<必成*0.8 必成>E本≥必成*0.8 期成>E本≥必成 E本≥期成 科任老师历届得分 0.3 0.5 1 2 3、包科系数=实际录取数/目标数 4、得分说明 (1)班级个人得分=应届得分*应届包科系数+历届得分*历届包科系数。 (2)班级除班主任外4位文化科老师得分一样,班主任得分按班主任得分方式进行。班主任完成情形一、二、三、四得分分别为原得分分别乘以0.8、1、1.2、1.4、1.6。年级行政按班主任的平均分计算 (3)文化科任老师任教两个班则得分加计。 (4)每位老师的应得金额=年级班级奖总金额X各人个人得分÷所有老师的总分。 ㈣特别奖: 对象:飞行员、尖子生奖(本部分奖金另计): 1、 关于录取的飞行员的奖励:400*5+300=2300元/生 2、关于尖子生的奖励: 理科 奖励 文科 奖励 省前1000名 8000元/生 省前500 8000元/生 省前3000名 5000元/生 省前1500 5000元/生 省前6000名 4000元/生 省前3000 4000元/生 若录取清华北大按10000元/生 附件4: 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基础年级期末考试质量奖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步步为营,稳扎稳打,通过过程落实来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奖励条款 期末考试质量奖(高一、高二均为市局期末统考学科)。 1.奖金总额: 考试结果 语数外总均分与模拟本科数均达生源名次 语数外总均分与模拟本科数只有一项达生源名次 语数外总均分与模拟本科数均未达生源名次 人均奖金 a千 b千 C千 说明:其余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2.奖项设定: (1)任课教师: 个人奖金综合考虑备课组系数、班级系数、个人承包完成率、个人学科成绩。计算结果如下: 个人奖金=个人系数*人均奖金 个人系数=(备课组系数+班级本科完成率+个人承包完成率+个人所带班级组合系数)/4 说明:备课组系数=生源名次÷本次考试名次;班级本科完成率=预估本科人数÷本科指标数;个人承包完成率=承包本科达标数÷承包本科指标数;个人所带班级组合系数分三段,所带学科班级成绩在组合内前30%为1.2、中间40%为1、后30%为0.8,统计班级个数按照四舍五入计算。如带多班级的,个人得分则为各班级数所带总分除以班级数。 (2)备课组长: 备课组长奖励= 〔400元+100元*(生源排名-语数外总均分全市排名)〕*生源名次/本次名次。 年级行政管理奖按备课组长奖励的平均数测算 (3)班主任: 班主任奖励=〔400元+100元*(生源排名-全市各校预估本科增加人数排名)〕*班级本科完成率*(1+全市各校预估本科增加人数排名)。 年级行政管理奖按班主任奖励的平均数测算 三、其它分配办法: (1)本方案只适用基础年级期末考核,由教代会讨论修改通过后执行。 (2)音体美心学科、教辅后勤由履行职责情况、教代会代表测评、及分管行政考核综合评定。 (3)音体美心学科、教辅后勤教师的测评考核奖按基础年级人均所得奖的50%、40%发放,具体比例按考核结果确定。 附件5: 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必修学业水平测试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教学目标,提高必修科目的教学实效性,为奖励提供文本依据,特制定此方案。 二、奖励总数 根据人均加分在全市的排名和4A人数跟高一进校名次的比较情况,校长室确定奖给年级组的总数。 三、必修学科奖励细则 1.年级全体老师人均奖:奖金总数的50%/年级教师数 2.年级必修老师奖:奖金总数的40% (1)过A率在全市排名:奖金总数的25% {[(各学科过A率在全市排名*各学科教师数)的总和/必修老师总数]/学科过A率在全市排名}*(此项奖金的总数/必修老师总数) (2)过A率在组合排名:奖金总数的15% {[(此项奖金的总数/全体必修老师所教班级总数)*组合班级数]/(组合得A总数)}*班级得A数 任教班级出现一个D扣任课老师50元 3.必修备课组长奖:奖金总数的4% [(过A率在全市排名总和/必修学科门数)/学科过A率在全市的排名]* (此项奖金的总数/必修学科门数) 年级行政管理奖按备课组长奖励的平均数测算 4.年级班主任奖:奖金总数的6% (此项奖金的总数/班级总数)*系数 人均加分在组合排名前30%、31-70%、后30%系数分别为1.2、1.0、0.8 班级出现一个D扣班主任50元 年级行政管理奖按班主任奖励的平均数测算 附件6: 2014年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教师教育科研奖励评价细则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学校确立的“369”奋斗目标,针对江苏省“四星高中”复审对教科研目标要求,结合如皋市优秀教育人才专业发展评价要求,针对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学校实际和教师专业发展现状,特制本细则。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原则:突显科研活动与教学活动之于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发展的公平、协同作用。不可忽视科教科研活动对学校发展作用的地位和份额。 2.补偿原则:教师的教育科研成果既属教师个体所有,也是宣传学校形象的途径,教师为此付出了教师的额外的劳动。 3.激励原则:科研成果补偿以激励教师参与科研活动为宗旨,引导教师在教学生涯将科研作为自身的生活方式,受学校条件所限,这种奖励适度的激励为目的。 三.量化指标 1.教学比武和示范课科研量化标准 教学比武科研量化标准 表1 级别 江苏省 南通市 如皋市 学校级 获奖 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教学比武 15 12 10 10 9 8 8 7 6 5 3 示范课科研奖励量化标准 表2 级别 江苏省 南通市 如皋市 学校级 示范课 10 8 5 3 注: 1.凡获教学比武等级奖必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的证明,如,如皋市教育局教研室,南通市教科研中心,江苏省教学研究室,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教导处(教科室) 2.示范课的认定标准如下:(1)凡教导处有组织的对外校开放的示范课;(2)校内多部门组织的综合性(全学科)教学比武课(某一学科组织的单项科教学比武课不列入其中);(3)教科室组织的课题专项展示课:(4)联谊学校来我校听课所执教的对外示范课;(5)被教研员指定听课所执教的课,必须于上课前三日内向教科室申报填写相关示范课申请单;否则,过期不予认定。 2.教科研论文发表。 第一类:有稿费论文科研分(见表)。所发表论文同时具备两项要件,(1)以期刊能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备案;(2)中国知网收录;被人在复印资料转载文章额外加五分; 有稿费论文科研得分一览表 表3 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加分) 核心刊物 国家级 省级 10 80(有稿费单) 70(有稿费单) 60(有稿费单) 无稿费论文科研得分一览表 表4 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加分) 核心刊物 国家级 省级 5 35 30 25 第二类,新闻出版总署未登记,中国知网能查证;未登记,中国知网未能查证的双无论文;市、县刊物或各级报纸发文,执行如下标准: 符合一项,或双无以及市县杂志、报纸发表科研得分一览表 表5 刊物 出版总署未登记 出版总署未登记 市级 县级 报纸 知网能查到 知网未能查到 得分 20 15 15 10 5 3.课题结题或课题获奖 3.1 课题开题 1.课题研究,主持人和课题核心成员量化标准(表1)。课题主持人1人,得标准分;若课题主持人为两人的课题主持人赋分以标准分除以2计算; 课题主持人、核心成员科研量化标准 表6 级别 类 别 赋值 江苏省级课题 南通市级 如皋市级 学校级 规划 教学 规划 教学 立项 备案 立项微型 主持人标准分 50 45 40 35 30 25 10 核心成员 20 20 15 15 10 10 5 核心成员名额 10人 5人 4人 4人 3人 3人 3人 说明: (1)各级课题主持人的认定以相应课题管理部门颁发的正式课题主持人证明为准;省课题主持人和核心成员五年期内每学年奖励一次,南通市级课题奖励开题、中期、结题计奖励三次;如皋和校级课题主持人和核心成员实行一次性奖励; (2)校级课题主持人和核心成员以在《如皋教育研究》杂志发表一篇论文,或至少一篇论文参加县、市、省级论文评比获等奖,并有相关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认定为10分和5分;如皋、南通和江苏省课题主持人和核心成员必须有一篇“符合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知网”二条件的论文发表,可获得上述加分; 3.2 课题结题 以课题管理部门颁发的结题证书为准;若课题成果获得各级课题成果评比奖则予以加分; 课题结题量化得分 表7 江苏省级课题结题 南通市级课题结题 如皋市级课题结题 主持人结题得分 600分 350分 200分 课题成果获奖加分 100分 80分 30分 科研成员评比量化得分 表8 江苏省级课题结题 南通市级课题结题 如皋市级课题结题 科研成果评比 100分 80分 30分 4.辅导竞赛 辅导学生竞赛指导老师奖 表8 江苏省级 南通市级 如皋市级 指导者 10分 8分 6分 凡指导者需要提供县级以上教研室出具相关的辅导老师证明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细则解释权在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校长室 17 第 页 共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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