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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 4676—2023《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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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3.060.30 CCS Z 77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 46762023 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tailwater for mariculture 2023-11-24 发布 2024-05-24 实施 发 布 DB37 4676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排放控制要求.1 分级控制.1 4.1 排放要求.1 4.2 5 监测要求.2 样品采集.2 5.1 测定方法.2 5.2 6 达标判定.2 DB37 4676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

2、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24日批准。DB37 46762023 1 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达标判定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海水池塘养殖和海水工厂化养殖的尾水排放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3、;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T 12763.4 海洋调查规范 第4部分:海水化学要素调查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GB 17378.4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HY/T 147.1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1部分:海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海水池塘养殖 pond mariculture 利用池塘进行海水(包括地下咸水)经济动植物养殖的生产方式。3.2 海水工厂化养殖 industrial mariculture 利用机械、生物、化学和自动控

4、制等现代技术装备起来的车间进行海水(包括地下咸水)动植物养殖的生产方式。3.3 海水养殖尾水 mariculture tailwater 由海水池塘养殖或海水工厂化养殖活动产生、排入受纳海域中的水。4 排放控制要求 分级控制 4.1 4.1.1 海水养殖尾水排入 GB 3097 中规定的第一、二类海域的,执行表 1 的一级标准。4.1.2 海水养殖尾水排入 GB 3097 中规定的第三、四类海域及无水质类别要求海域的,执行表 1 的二级标准。4.1.3 在海水禁止养殖区及禁排区内不应设置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口。排放要求 4.2 DB37 46762023 2 新建、改建、扩建海水池塘养殖和海水工厂

5、化养殖尾水排放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现有海水池塘养殖和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排放自 2026 年 05 月 24 日起,执行表 1 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表1 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L(pH除外)序号 排放控制指标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1 悬浮物 40 100 2 pH 7.08.5,同时不超出该水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5单位 6.59.0 3 化学需氧量(CODMn)10 20 4 总氮 4.0 6.0 5 总磷 0.7 1.0 5 监测要求 样品采集 5.1 5.1.1 采样点应设在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到外界水域的排放口(如有多处排放口,应分别取样)。5.1.2 具备连片或集中养殖尾水处

6、理设施的,采样点应设在处理设施排放口。5.1.3 样品采集、贮存、运输和预处理应按 GB 17378.3 和 GB/T 12763.4 的规定执行。测定方法 5.2 排放控制指标的监测按表2执行。本文件实施后,国家发布的其他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如明确适用于本行业,也可采用。表2 水质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排放控制指标 分析方法 依据标准 1 悬浮物 重量法 GB 17378.4 2 pH pH计法 GB 17378.4 3 化学需氧量(CODMn)碱性高锰酸钾法 GB 17378.4 4 总氮 过硫酸钾氧化法 GB/T 12763.4 流动分析法 HY/T 147.1 5 总磷 过硫酸钾氧化法 GB/T 12763.4 流动分析法 HY/T 147.1 6 达标判定 按照本文件监测要求获取的监测结果超过表 1 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的,判定为排放超标。6.1 执法检查时,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可作为判定海水养殖尾水排放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6.2 及实施相关生态环境管理措施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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