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 年 6 月第 23 卷 第 2 期(综合版)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Comprehensive Edition)Jun.2023Vol.23 No.2中国上市公司保理违规行为特征剖析苏 朦1,2(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1200;2.西南财经大学 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四川 成都 611130)摘 要:保理业务集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和信用风险承担等多项功能于一体,其重要性和市场认知度日益提升。基于证监会等监管机构 19942021 年发布的违规处理文件,定义和识别上市公司保理违
2、规行为,并对其分布特征及类型特征进行剖析。研究发现:保理违规是近年兴起的违规行为,主要类型是违规披露;主板制造业民营上市公司保理违规最为突出,且集中在东部地区;保理违规正成为上市公司造假的新路径,典型手段包括虚构底层供应链交易、混淆业务实质和虚构保理业务收入。研究结论有助于规范企业保理和供应链交易行为,完善监管机构的保理约束机制。关键词:保理违规;分布特征;违规披露;虚构造假中图分类号:F234.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573(2023)02-0044-09收稿日期:2023-03-27作者简介:苏朦(1988-),女,河北石家庄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讲师,博士,西南财经大学研究
3、人员。一、引言保理业务是由应收账款债权人将基础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再由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催收以及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的一种金融服务。2020 年以来,企业进行市场贷款的风险不断升高,保理融资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加之 2021 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将保理合同纳入典型合同,保理行业即将迎来发展高峰期。保理合同的签订离不开基础货物购销及服务业务,其中的应收账款债权人和债务人则同时在基础交易中扮演着供应商和客户的价值链角色。根据结构化理论,可将应收账款融资视为一种社会结构1,其中,企业和保理商的行动是共同作用、相互构建的2。保理商具有更低的债务监控成本3和更全
4、面的买方信用信息4,而企业在做出保理融资决策之前也将充分权衡成本和收益5。尽管保理业务能够推动企业信用替代机制的运行,降低上游中小供应商的融资成本和保理商的贷款风险6,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7,但核心企业的相关列报和披露却仍然存在分类不清和信息不透明等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问题8。现有的保理业务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贸易经济、企业经济和法律四个领域。鉴于保理与供应链金融的天然契合性9,金融领域研究侧重探讨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10-11、保理业务合规判断12和收益模型13,以及保理行业的效率14和稳定性15。贸易经济领域研究则主要以跨境贸易保理业务为研究对象,关注国际保理的结算方式及业务困境16,解决
5、中小企业征信和融资难的问题。法律领域研究重点讨论保理合同中的债法原理17-18和溯及力19,以及债权债务关系的正当性20-21。企业经济领域研究的落脚点在于保理融资的应用条件和发挥场景22,以及保理融资模式能否改善供应链效率23。然而,现有文献基于财务视角展开的保理研究很少,且这类研究主要关注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会计核算和列报8,24-25,针对保理业务链条展开的研究则比较欠缺。财务视角研究更能展现企业对经济业务的实际处理手段,对企业行为研究至关重要。此外,鲜有研究探讨保理业务违规行为,而违规行为往往能反映出制度与规则的漏洞,恰是完善制度建设和实务应用的有效视角。44鉴于保理业务实务中仍然存在的
6、信息不透明等问题以及理论研究中财务视角匮乏的现状,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 19942021 年保理违规行为进行了识别,分析其总体情况和分布特征,并结合保理业务链条展开了细致的类型特征剖析。本文的研究意义主要体现为:第一,对上市公司保理违规行为进行了细致的识别和分类,从违规行为的视角补充了保理研究领域文献。第二,梳理了保理违规行为的分布特征,并对形成原因进行初步探究,有助于监管机构宏观优化保理业务监管政策。第三,从财务视角结合丰富的实务业务链条剖析保理违规行为类型,对监管机构微观调整保理供应链监管政策以及企业防范保理业务风险均提供了有效的借鉴。二、上市公司保理违规行为的识别(一)保理违规行为的识别首
7、先,关于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界定,以财政部、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公告发布的违规处理文件为准。上市公司凡是在某一年度接收到以上机构发布的违规处理文件,均认定其当年存在违规行为。其次,在认定上市公司存在违规行为的基础上,具体分析违规行为及其形成过程。若违规行为与保理业务有关,或者违规行为形成过程和保理公司参与有关,则认为该违规行为是保理违规行为。更进一步,根据保理违规行为导致的经济后果按发生年度区分违规类型,形成具体的保理违规行为样本。(二)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1.样本选择。本文以我国 19942021 年的违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从中筛选出与保理业务有关或保理公司参与的违规行为样本,最终确
8、定样本公司 55 家,样本总数为 93 个。2.数据来源。上市公司保理违规数据来源于 CSMAR 违规处理数据库,在违规信息总表基础上进一步以“保理”为关键词进行二次筛选,并对业务性质逐一进行判断。企业性质和上市地点数据来源于 CSMAR股权性质数据库和上市公司基本信息数据库。三、上市公司保理违规行为总体情况在研究样本中,我国上市公司保理违规行为共发生 93 项,最早出现于 2003 年,随后以每年 1 至 2 项的频率发生,2016 年发生6 项,随后进入高发期。20172019 年平均每年发生19 项保理违规行为。2020 年发生 11 项,2021 年发生 2 项保理违规行为,这是由于证
9、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调查及公告披露具有相对滞后性,因而 2020 年之后的保理违规行为尚未被充分挖掘和披露。结合总体违规趋势可以初步判断,保理业务违规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上市公司违规途径。保理违规行为涉及到的违规类型包括推迟披露、重大遗漏、虚构利润、虚假记载、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违规担保、一般会计处理不当、占用公司资产和其他。本文选取累计频次最多的 5 类进行趋势分析,结果如图 1 所示。近几年来,保理违规行为触及最多的违规类型包括 23 项其他类型、20 项推迟披露、14 项重大遗漏、10 项虚构利润和 8 项虚假记载。其中,其他类型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保理业务中涉及到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以
10、及风险评估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尽管累计频次最多,但是特征相对分散。总体而言,包含推迟披露和重大遗漏在内的违规披露,构成了上市公司保理违规行为的最主要类型。同时,虚构利润和虚假记载等行为也不容忽视,表明保理违规行为也为上市公司造假提供了新的路径。四、上市公司保理违规行为分布特征(一)行业分布发生保理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所属行业总体呈现出“分布广泛、重点突出”的特点。如表 1 所示,保理违规上市公司覆盖了 10 类行业,其中制造业上市公司最为突出,样本为 54 个,占比达 58.06%,其后为信息54图 1 主要类型保理违规行为的变化趋势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 12.90%)以及租赁和商务服
11、务业(占比 9.68%)。前三类行业样本累计占比超过 80%。制造业违规样本居多,一是因为作为成熟的传统行业,其在短期内的经营变动相对较小,金融机构基于降低信息处理和监督成本的考虑26-27也会更倾向于和传统制造业企业保持业务关系。与此同时,制造业上市公司数量基数很大,因此制造业上市公司保理业务样本基数也较大,从而披露出的保理违规样本相比其他行业更高。二是因为制造业流程环节较多、价值链条较长,交易节点的复杂性较其他行业更为突出,从而为保理业务违规行为提供了更多的路径和掩饰空间。表 1 上市公司保理违规样本分布行业样本数地区样本数企业性质样本数市场类型样本数制造业54东部49国有控股9上证 A
12、股3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中部15民营企业75深证 A 股49建筑业5西部21中外合资8创业板14批发和零售业2东北8其他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金融业5房地产业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综合2合计93939393(二)地区分布从地区分布来看,保理违规行为主要发生在东部地区上市公司之中,样本占比达到 52.69%。其中,广东省上市公司违规样本最多(14 个),江苏省(11 个)和浙江省(11 个)上市公司保理违规样本量并列第二位。西部地区上市公司保理违规情况也较为突出,违规样本占比为 22.58%。虽然总体违规样本量不及东部地区的一半,但仅四川省违规
13、样本就有 13 个,超越东部地区的第二位样本量,表明西部地区上市公司保理违规情况不容忽视。中部地区上市公司保理违规样本分布在安徽、河南、湖北和湖南省,分布数量较少且相对均衡。东北地区上市公司保理违规极少,只涉及黑龙江省。保理违规行为出现这种地区分布特征,可能的原因在于金融中心具备明显的空间层次分布特征,并在规模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的作用下呈现集聚趋势28-29。根据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FCI)报告(第十二期)研究,金融中心建设显现“分层效应”30,全国金融中心前三甲均为东部省份城市,区域金融中心十强中有一半为东部省份城市,西部省份城市占三席并且成都位列十强第三名,中部省份城市占两席。可见金融中心
14、的分层特征与上市公司保理违规样本分布特征吻合度较高。金融中心依靠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发挥辐射功能,保理业务交易市场也更加活跃。因此越是靠近金融中心区域,保理业务的样本基数越大,披露的保理违规行为样本量也随之增大。(三)企业性质分布从企业性质角度进行分析,保理违规上市公司主要是民营企业。结合表 1,民营企业上市公司保理违规64样本为 75 个,占比高达 80.65%,而国营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违规样本很少,仅有 9 个,占比 9.68%。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兼具政治属性和经济属性,秉承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和维护股东权利的原则31,在市场准入和要素获得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同时受国资委等多部门的监管,决策和
15、运行机制相对规范和完善32,保理违规行为受到更多的抑制。另一方面,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在竞争不足的金融市场上难以得到满足33,通过保理业务途径缓解融资约束的可能性更高。另外,民营企业在运行机制上做出违规信息披露等行为受到的监督和阻碍相对较小34,因而民营企业保理违规样本较多。(四)市场类型分布保理违规行为主要集中于主板上市公司,违规样本量合计为 79 个,占比 84.95%。其中,上证 A 股样本为 30 个,深圳 A 股样本为 49 个。可能因为上交所上市公司规模更大,承担着更多的政治成本35,会主动披露更多的信息,对推迟披露和遗漏披露等违规行为的敏感性更高。其余 14 个样本为创业板上市公司
16、。B股、科创板和北证 A 股上市公司并没有保理违规样本。形成这种布局的原因可能在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相对主板上市公司较小,在融资模式上更青睐于股权融资36。而科创板和北证 A 股上市公司的上市时间较短,样本基数非常小。五、上市公司保理违规行为类型分析(一)违规披露违规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保理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推迟披露或重大遗漏的违规类型。推迟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未及时按规定披露保理业务,或者未及时按规定披露与保理业务或保理公司相关的交易等行为。在推迟披露违规中,保理业务流程本身违规的情况较少,更多的是由于保理业务或相关交易事项构成了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的条件但却未及时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进行
17、披露。推迟披露保理违规行为主要和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以及保理业务融资事项有关。在 20 项推迟披露违规事项中,涉及7 项担保事项、4 项关联交易和4 项保理业务融资,三类累计占推迟披露保理违规事项的75%。其中,未及时披露的对外担保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对非关联公司的保理融资提供担保。未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则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为关联方保理合同提供担保、上市公司对关联方的保理款进行展期、保理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子公司通过保理业务及供应链业务形成关联交易等。未及时披露的保理业务融资则主要指上市公司开展的保理融资金额重大,已构成应进行临时报告的重大事项却并未及时披露。其他推迟披露保理违规行为还包括上
18、市公司未及时披露购买保理公司持有的收益权、应付保理款逾期、因保理融资贷款发生仲裁事项和诉讼纠纷、转让所持保理公司股权但未支付交易对价、对保理公司拆借资金形成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遗漏是指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保理业务,或者未按规定披露与保理业务或保理公司相关的交易等行为。同样,在重大遗漏违规中,保理业务流程本身往往并未违规,而是由于保理业务或相关交易事项达到了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重大交易标准但未进行披露,因此构成违规行为。重大遗漏保理违规行为多与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有关。在 14 项重大遗漏违规事项中,涉及 6 项关联交易和 5 项担保事项,两类累计占重大遗漏保理违规事项的 78.57%。其中
19、,未按规定披露的关联交易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将保理公司贷款以预付采购货款等名义途经多层中间方并最终提供给关联方使用,或者上市公司签订的商业保理合同指定收款账户实际为关联方控制账户,从而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按规定披露的担保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公司以保理借款对外提供担保,或者对其他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担保。除此之外,重大遗漏违规还包括公司未披露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未披露构成潜在付款义务的保理借款等。(二)虚构造假虚构造假是指上市公司利用保理业务进行虚构交易或者虚假会计处理,最终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虚假记载、虚构利润或一般会计处理不当的违规类型。在 25 项虚构造假保理违规事项中,涉及
20、 10 项虚构利润、8 项虚假记载以及 7 项一般会计处理不当。虚构造假保理违规行为具体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74或其子公司为造假主体,在保理合同的基础供应链业务中进行虚假操作;二是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造假主体,在保理业务处理过程中进行虚假操作;三是作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的保理公司是造假主体,虚构保理业务收入。1.虚假操作供应链业务的违规行为。在第一类虚构造假保理违规行为中,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等实体公司是造假主体,主要在供应链业务处理过程中进行虚假操作,同时借助保理业务掩盖虚假供应链交易。在正常情况下,上市公司子公司作为核心企业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存在真实的货物服务交易。如图 2 所示,核心企业
21、一方面对供应商形成应付账款,在约定期限内向供应商支付资金,另一方面对客户形成应收账款,在约定期限内收回资金。而在虚假操作供应链业务违规行为中,图 2 中的业务流、业务流、资金流和资金流均可能存在虚构或不规范操作。图 2 以实体公司为核心企业的保理业务链条例如,藏格控股(000408)子公司上海藏祥贸易有限公司在 2018 年利用收回的应收账款和退回的预付账款,从保理公司购买多项应收账款保理合同收益权,而合同被保理人就是其客户和供应商。由此,在供应商、客户、核心企业和保理公司之间就形成了资金循环,大宗贸易的商业实质遭受事务所质疑。这类情形属于业务流和业务流不具备商业实质,资金流和资金流没有实质支
22、付。ST 索菱(002766)于 2017 年向供应商开具不具备真实业务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供应商对其虚构应收账款并与保理公司开展保理借款,构成了 st 索菱潜在的付款义务。这类情形属于配合供应商虚构业务流开展反向保理业务。浔兴股份(002098)子公司深圳价之链跨境电商有限公司于 20172018 年期间存在由供应商为其代垫应收账款保理手续费的问题,从而导致浔兴股份少计费用进而虚增利润。这类情形属于供应商配合介入保理业务进行不规范会计核算。2.虚假操作保理业务的违规行为。在第二类虚构造假保理违规行为中,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等实体公司仍然是造假主体,主要在保理业务处理过程中进行虚假操作。在正常情
23、况下,核心企业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合同,将对客户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进行转让,从而减少应收账款或者增加短期借款,进而减少信用减值损失和增加财务费用等。保理商则按约定向核心企业放款,并增加保理业务收入。而在虚假操作保理业务的违规行为中,图 2 中的业务流和资金流均可能存在虚构或不规范操作。例如,神州长城(000018)的子公司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在 2017 年与保理公司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转让应收账款 2.32 亿元。而实际上这些债权并未实质转让,保理公司也未真实提供融资款,而是由神州长城及其关联方提供了资金。神州长城通过此项虚假操作减少应收账款进而减少信用减值损失,致使其虚增利润 0.40 亿
24、元。类似的,ST 新亿(600145)子公司深圳市阳云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与保理公司开展84保理业务,双方分别指定收款人和付款人。而资金从第三方公司经由付款人和收款人周转循环后又回到第三方公司,保理合同并未真实受让标的债权。因此,ST 新亿并未收到任何实质性保理资金,却根据子公司在此虚构保理资金周转中暂收的资金确认了营业外收入,而这些资金随后流回了第三方公司。这类情形属于虚构业务流和资金流。雪人股份(002639)2011 年与银行签订无追索权保理协议,但该协议实质属于应收账款质押借款,并不满足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条件。雪人股份却仍然做出冲减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并减少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利润
25、虚增 218.16 万元。类似的,越博动力(300742)2018 年与银行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冲减应收账款,之后将融资款项全部归还银行,银行未向第三方追索。因此,该业务实质是以应收账款为抵押的短期借款。此举导致越博动力 2018 半年报少披露 0.56 亿元应收账款和短期借款。这类情形属于在业务流中混淆应收账款质押借款和保理融资,未按业务实质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千山药机(300216)2016 年与保理公司解除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后,未进行相应的减少银行存款和增加应收账款的会计核算,进而未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利润虚增。这类情形属于在业务流到期或解除后未及时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3.虚构保理
26、业务收入的违规行为。在第三类虚构造假保理违规行为中,作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的商业保理公司往往是造假主体,主要通过虚构保理业务达到虚增收入的目的。在正常情况下,如图 3 所示,保理商作为核心企业与客户企业开展保理业务,受让具备真实商业实质的应收账款债权,并向客户企业放款,从而增加保理业务收入。而在虚构保理业务收入违规行为中,图 3 中的业务流可能存在虚构,或者业务流和业务流缺乏商业实质。图 3 以保理公司为核心企业的保理业务链条例如,华信国际(002018)于 20162017 年利用关联方供应商形成的应收账款向子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再利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下游客户虚构交易,不涉及实物交割
27、,不具有商业实质,连续两年虚增营业收入。类似的,仁东控股(002647)子公司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192020 年与客户公司开展保理业务,虚增保理业务收入 0.39 亿元。客户公司配合保理公司进行账务处理,该保理业务缺乏商业实质和应收账款底层资产支持。ST 易见(600093)20162020 年通过子公司保理公司开展虚假商业保理业务,虚增保理业务收入,该保理业务同样缺乏真实的基础购销业务。ST 榕泰(600589)实际控制人杨宝生 2019 年组织财务总监等人联合客户公司与子公司保理公司虚构保理业务,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三)违规担保及资产使用违规担保及资产使用是指上市公司保理
28、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规担保、占用公司资产或者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违规类型。在 11 项违规担保及资产使用保理违规事项中,涉及 7 项违规担保、3 项占用公94司资产以及 1 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上市公司保理违规担保的相关业务流程如图 4 所示,违规担保事项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未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对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即图 4 中的担保流程或担保流程不符合规定程序。例如,高升控股(000971)2017 年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与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并为之提供保证担保,构成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但该事项并未履行审议程序。贵州百灵(002424)20182020 年期间为供应商
29、提供了买方保理担保,同样未履行审议程序。东方网力(300367)2019 年为其他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担保,未按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议或披露程序。ST 秋林(600891)2018 年将专项募集资金分流到其他普通账户,进而为客户公司保理业务提供了质押担保,既属于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也属于违规担保行为。图 4 保理业务担保的相关流程保理违规行为中的占用公司资产行为,一类与保理业务直接相关。例如,ST 大洲(000571)2017 年与保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保理公司在其后两年内间接将该笔借款转给了 ST 大洲的关联方,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另一类与保理业务本身无关,但保理公司是
30、占用公司资产运作链条中的一环。例如,舍得酒业(600702)在 2018 年通过与原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共同增资商业保理公司的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1 亿元。(四)其他违规保理违规行为中的其他违规行为,主要体现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以及保理业务客户风险评估等方面。公司治理问题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未按规定程序执行相关保理业务事项。例如,京蓝科技(000711)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向保理公司提供借款,而该笔借款其后实际用于向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此事项构成提供财务资助,且未履行恰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同洲电子(002052)在 20092010 年期间,在向银行申请融资和保理额度时
31、存在先签协议后履行董事会决策的程序倒置情况。天泽信息(300209)子公司于 2019 年向保理公司拆出资金 1.36 亿元,占其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6.86%,却未履行审议程序。类似的,作为海通证券(600837)境外子公司的商业保理公司,其设立也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内部控制问题主要表现为保理业务管理和资金投放等业务环节存在内部控制缺陷。例如,易见股份(600093)2018 年存在部分保理业务客户的交易对手方和基础购销合同高度相似的情况,以及交易对手方资质与采购业务规模不匹配的问题。而易见股份在合同评审、尽职调查以及资金投放过程中并未查验和说明以上问题,因此在保理业务管理和保理资金投
32、放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内部控制缺陷。保理业务风险评估问题主要表现为对于保理业务客户逾期账款的坏账损失估计不足。例如,ST 胜尔(000890)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 2018 年底存在客户大额保理款本金逾期、客户陷入财务困难以及发生大量诉讼的情况,但均未对此执行公司资产减值政策。华信控股(002018)2017 年因为事务所无法确定保理业务逾期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而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维科技术(600152)子公司 2020 年对于经营状况持续恶化的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仅按 4%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计提依据不充分。05六、研究结论与启示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 199
33、42021 年保理违规行为进行了识别,通过结合业务链条分析其特征后发现:首先,保理违规是近年来出现的上市公司违规途径,其最主要类型是违规披露,不论是推迟披露还是重大遗漏,通常与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事项密切相关。其次,保理违规的行业和地区分布广泛,但重点集中在东部地区制造业企业,且主要是主板上市的民营企业。同时,保理违规还为上市公司造假提供了新的路径,主要手段包括上市公司联合供应商或客户开展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保理业务底层供应链交易、直接虚构保理业务、不按业务实质进行保理会计核算,以及上市公司旗下商业保理公司虚构保理业务收入等。另外,保理违规担保及资产使用行为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不按法律规章制度履行担保
34、审议程序。上市公司在保理业务涉及到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以及风险评估等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足之处。研究结论对于规范上市公司保理业务和供应链交易行为、规范商业保理公司业务核算和风险防范以及强化监管机构约束违规保理行为均具备有益的启示作用。第一,上市公司保理业务往往牵涉重大金额且流程环节较多,底层供应链交易复杂,容易出现漏洞。上市公司应加强保理业务和资金流程规范性审核,避免违规导致的重大损失。第二,商业保理公司应加强保理业务的商业实质和应收账款底层资产审核,完善客户经营状况管理,防范保理业务经营风险。第三,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可针对保理业务链条中的薄弱环节,完善上市公司相关的信息披露及保理业务管
35、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市场融资和供应链交易秩序。以上市公司保理违规行为特征的初步研究结果为基础,后续通过实证研究方法探索上市公司保理业务对经营绩效和融资风险等方面的影响,将是重要的研究方向。注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保理合同第七百六十一条和第七百六十二条规定。经统计,93 个违规样本的违规公告年度相对于违规行为年度平均滞后 2.68 年。违规类型为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在处理文件中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所划分的类别。地区划分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区域划分标准展开。参考文献:1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大纲M.北京:三联书店,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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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模型J.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2022(5):1562-1570.8邬瑜骏,郭晶莹.“供应商融资安排”会计列报、披露问题研究 兼评 IASB供应商融资安排(征求意见稿)J.财会月刊,2022(10):87-97.9齐春宇.物流何以跨界金融?物流企业介入供应链金融业务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18(8):76-81.10陈中洁,于辉.需求扰动下供应链反向保理的鲁棒决策J.中国管理科学,2020(7):89-101.11陈致远,刘成昆,陈蔚.我国保理业务信用风险的识别 基于修正的 KMV 模型J.学术研究,2019(2):96-102.12陈思远.商业保理业务拓展创新的合规性研究J.金融监管研究,2
39、018(7):93-109.13李苜,董明,张钦红.基于供应链金融违约风险的保理决策收益模型仿真J.计算机应用研究,2018(3):737-741.14FIORDELISI F,MOLYNEUX P.Efficiency in the factoring industryJ.Applied Economics,2004(9):947-959.1515DEGLINNOCENTI M,FIORDELISI F,TRINUGROHO I.Competition and stability in the credit industry:Banking vs.factoring industriesJ.
40、British Accounting Review,2020,52(1):1-15.16石庆芳.基于区块链的跨境贸易保理融资与支付模式研究J.会计之友,2022(10):155-160.17王馨然.保理合同中的债法一般原理 试分析民法典保理合同章条款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S1):78-81.18魏冉.保理的概念及其法律性质之明晰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1(6):179-192.19张素华,李鸣捷.民法典“保理合同”章的溯及适用J.甘肃政法大学学报,2022(1):13-32.20叶子.商法视野下的虚假债权保理 民法典第 763 条的正当性证成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
41、会科学版),2022(S1):27-30+34.21宋天骐.论保理合同的担保功能J.金融发展研究,2021(12):77-83.22田春英,陈东彦,陈兆波,等.存在破产成本时保理授信下供应商赊销策略研究J.运筹与管理,2022(1):115-122.23杨睿琳,曾小燕,钟远光,等.订单转保理融资模式下考虑零售商竞争的融资和库存决策研究J.管理工程学报,2022(4):207-217.24王勇,李先瑞.国内应收账款保理会计处理的探讨J.财务与会计,2014(11):35-36.25王芬.建筑企业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核算探讨J.财会月刊,2013(9):61-62.26李展,王淑娟,叶蜀君.金融结构与
42、制造业成长:基于产业异质性视角J.经济经纬,2022(1):88-97.27龚强,张一林,林毅夫.产业结构、风险特性与最优金融结构J.经济研究,2014(4):4-16.28丁焕峰,谢丽娟,孙小哲.金融集聚支持区域创新:作用效果与传导路径J.金融经济学研究,2022(2):56-70.29NOGUEIRA M,CROCCO M,FIGUEIREDO A T,et al.Financial hierarchy and banking strategies:a regional analysis for the Brazilian caseJ.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
43、ics,2015,39(1):139-156.30刘国宏.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FCI)报告(第十二期)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21:15-20.31王宏淼.中国国企改革过程中公司治理特征、挑战与对策J.经济纵横,2022(6):52-60.32余怒涛,张华玉,秦清.非控股大股东与企业违规行为:治理抑或合谋J.财务研究,2021(6):60-72.33沈倩岭.金融市场竞争、公司治理机制与中国民营企业成长:跨层次模型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8(4):56-69.34李维安,李晓琳.家族涉入、外部审计与信息披露违规J.系统工程,2017(9):60-69.35WATTS R L,ZIMME
44、RMAN J L.Positive accounting theoryM.Englewood Cliffs:Prentice-Hall,1986:177-181.36张涛涛,李蒙,李秉祥.基于股权特征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异象”研究J.财会通讯,2020(16):110-115.责任编辑:武玲玲Analysis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Factoring Violations of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Su Meng(1.School of Business,Jiangsu Second Normal University,Nanjing
45、Jiangsu 211200,China;2.Research Center for Management Accounting in China,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Chengdu Sichuan 611130,China)Abstract:Factoring business integrates many functions such as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financial communication,accounts receivable management and cr
46、edit risk taking,and its importance and market awareness are increasing day by day.Based on the illegal handling documents issued by the CSRC and other regulatory agencies from 1994 to 2021,this paper defines and identifies the factoring viola-tions of listed companies,and analyzes their distributio
47、n characteristics and types characteristics.The research results indicate that,firstly,factoring violation is a rising violation in recent years,and its main type is illegal disclosure.Secondly,private listed companies in the main board manufacturing industry have the most prominent factoring violat
48、ions,and they are concentrated in the eastern region.Thirdly,factoring violations are becoming a new way of fraud for listed companies.The typical methods include fabricating underlying supply chain transactions,confusing business substances and fabricating factoring revenues.The research conclusion is helpful to standardize the factoring and supply chain transaction behavior of enterprises and improve the factoring constraint mechanism of regula-tory agencies.Key words:factoring violations;distribution characteristics;illegal disclosure;fictional fraud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