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花岗岩的开采与加工
一、建设地点:横峰县青板乡
二、建设条件:我县属丘陵地带,石材资源十分丰富,尤其是天然花岗岩,其花色齐全,主要分布在北方四镇——姚家、青板、新篁、葛源。可供开采的花岗岩储量达5亿多立方米,品种有中华绿、崇山红、玖瑰红、白玉、斑玉等,其中属青板乡储量最大,开采价值最高。青板位于横峰县西北部,上德公路边,距320国道、浙赣复线和311高速公路14公里,以青石板著称,花岗岩矿区位于上德公路旁,矿区面积达0.3平方公里,储量达5400万m3,全部露天,颜色为淡绿色,遇水呈墨绿色,被称之为“中华绿”。其次,横峰第二大河葛溪河离矿区不足2公里,380伏线路沿上德公路而架,丰富的资源、有利的交通、电力、供水的条件,为建立大型加工花岗岩企业提供了必备的条件。
三、产品用途、市场预测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基本建设步伐加快以及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建筑物的室内对装璜已形成了新的格局并蓬勃兴起,而天然花岗石材及其制品,具有良好的性能,其表面光泽度高,色彩艳丽,光泽稳定,耐磨、耐腐蚀,持久性能好等多种优越性,它不仅可做内外墙、门、柱和地板及亭台楼阁的装璜,还可做成多种工艺品,如:桌、凳、茶几、墓碑、骨灰盒、仿古家俱以及石龙、石狮等石雕产品,起到点辍居室内外环境,给人以优雅、自然、古典、富丽堂皇的感觉。该类产品目前需求量很大,产品供不应求,不光在内地畅销,还可销售香港、日本、新加坡等地,且销售价格可观,如板材在当地售价为110元/m2,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因此,以青板矿区为中心,建立2条开采线和2条加工生产线的石材厂,其原料和产品销售是不成问题。
四、工艺流程和设备选型
1、石材加工厂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有荒料开采——毛坯——车床成型——磨床抛光——切边——倒角——钻床——钻眼——质检——包装等工序组成。
2、设备的选择
设项目的设备的选择,应以先进性、适用性、配套性、易维修、效益高为原则,根据生产工艺所需,主要设备有龙门刨床1台,高头车库1台,风钻2套,挖机1台,吊机2台,大切机2台,车床2台,磨床2台,砂轮机4台,小切机4台,水泵2台,测光仪2台。
3、质量要求:国家标准850—900
五、项目投资概算
该项目总投资约在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建厂投入为685万元,投产后流动性资金在300万元,年加工荒料1万m3,生产成品板材为20万m2以上,创产值2200万元,年利润197.76万元,年上交税金116.24万元,预计投资回收限在三年内。
1、项目投资
表(一) 设备投资概算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
(万元)
备注
1
风钻
套
4
8
2
挖机
台
1
68
3
吊机
台
2
37
4
大切机
台
2
75
5
刨床
台
2
58
6
高头车库
台
2
63
7
车床
台
2
27
8
磨床
台
2
201
进口
9
砂轮机
台
4
5.2
10
小切机
台
4
5.18
11
立式钻床
台
2
10.2
12
测光仪
台
1
5
13
水泵
台
2
0.8
14
变压器
台
1
4
合 计
568
表(二) 土建投资概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 额
备 注
1
矿山基建
8
2
征 地
15
3
整 地
2
4
大门、围墙
4
5
水、电
6
6
厂房、办公室
60
7
水 池
2
合 计
97
表(三) 项目投资及构成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万元)
投资构成(%)
备注
1
矿山承包费
10
1.46
2
设 备
568
83
3
设备运输及安装
6
0.87
4
土 建
97
14.1
5
培训费
1
0.14
6
不可预见费
3
0.43
合 计
684
100
2、生产成本估算
表(四) 生产成本估算
项 目
单位成本(元/m2)
年总成本(20万m2、万元)
变动
成本
固定
成本
合计
变动
成本
固定
成本
合计
一、材料费用
1、荒料石
40
40
600
600
2、辅助材料
25
25
500
500
二、燃料及动力
1、电费
4
4
60
80
2、水费
1
1
20
20
三、工贸及附加
3.5
3.5
70
70
四、销售费用
5
5
100
100
五、折旧
5.5
1.0
110
六、修理
1.8
1.8
36
36
七、利息
4
4
80
80
八、其它及管理费
3.5
3.5
70
70
合 计
78.5
14.8
93.3
1570
296
1866
3、效益分析
(1)工厂成本:20(万m2)×933元/m2=1886万元
销售收入 材料费用+燃料动力
(2)增值税= ×17%- ×17%
1+17% 1+17%
2200 1400
= ×17%- ×17%
1+17% 1+17%
=116.24万元
(3)年利润:2200—1866—116.24=197.76万元
(4)投资回收年限=固定资产÷(年利润+年折旧)
=684÷(197.76+110)
=2.3(年)
六、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
(1)所办的一般工业性企业,第1年缴纳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部由乡财政奖励给企业,第2—4年缴纳的税收总额地方留成的部分50%由乡财政奖励给企业。
(2)投资兴办民营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按企业每年上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同等额度,三年内全部用于扶持奖励企业,第4—6年奖励留成部分的50%,第7—10年奖励留成部分的30%。
2、用地优惠
(1)外来投资企业可根据投资者意向,优先保证在乡境内建设用地,也可根据投资者需求,将企业落户工业园区,并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
(2)投资第二产业8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净收益由财政返还10%;投资额在800万元—5000万元以下,每超过200万元,增加返还比例1%,5000万元以上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净收益由财政返还30%。
(3)外商新办的工业性项目,其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缴付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国有土地租赁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逐年缴纳土地租金。
3、规费优惠
(1)外来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优生保证供应,免收除国家、省规定以外的电配套建设费等附加费。
(2)外来投资者独资兴办高新技术项目,自投资之日起,三年内免交县及乡有权减免的相关行政性收费。
七、综合评价
根据以上数据分析,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切实可行的好项目,丰富的资源,优越的环境,为企业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独特的产品,广阔的市场前景,为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注入了强大的竞争力和活力,为此,我们谒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前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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